㈠ 信託的門檻為什麼是100萬
設在100萬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國家為銀行設置的一個保護。信託和銀行理財一樣,5萬起投的。因為這樣導致經濟過熱,國家就提高了信託的門檻。因為信託本身就是作為影子銀行存在的,為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建立,國家必須要為影子銀行設置門檻。
通過100萬的門檻來確定合格投資者,這個合格投資者就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對風險有一定承受能力的人,那麼用戶在極端情況,發生了投資風險,能夠承受和化解,而不會一出現投資失敗的行為。
(1)銀行信託股票有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信託注意事項:
1、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2、信託期限不少於一年。
3、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4、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5、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牟利。
6、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㈡ 個人如何購買信託產品
1、確認自己屬於合格投資者
只有合格投資者才可購買信託產品。資管新規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二)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三)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或滿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主要要求有三:(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2、選定信託產品
在選擇信託產品時,應當到信託公司官網核實產品是否真實存在,並關注該產品的起始時間;應當結合理財目標和資產狀況,綜合考慮產品的投資方向、預期收益水平和投資期限等,挑選適合自己的信託產品。
信託公司會對意向投資者進行合格投資者認定。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才可購買信託計劃。
3、簽署合同
簽署合同也會附帶簽署其他相關文件,如風險聲明書和資金合法取得的承諾書還有信息調查表(個人/機構)。所以後續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信託利益劃撥賬戶的銀行卡,也就是信託收益的劃撥銀行卡,是投資者用來獲取本金和收益的銀行卡,所以在信託合同最終分配結束前不得取消。如果出現丟失或者變更的情形,則需要去信託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2.有效身份證,對於個人就是有效身份證,如果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則還需要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代買的還需要有授權委託書和公司章程等)等一套文件。
4、視頻面簽
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對購買理財產品過程進行錄音錄像,以防範誤導銷售和違規銷售金融產品的過程。「雙錄」的存儲和管理系統具有嚴格有效的信息安全措施,所有錄音錄像數據都非常安全,確保您的信息安全權。
在視頻面簽前,信託公司的理財顧問向客戶推介項目信息及相關風險,在視頻面簽系統中,由客戶本人填寫「風險適應性調查問卷」並閱讀「項目介紹及風險揭示書」。
5、轉賬匯款
經過一定的了解之後,投資者就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匯款的形式購買產品,也就是將認購資金轉入到信託公司開立的募集賬戶。匯款時,一定要註明匯款人的名稱、金額以及認購產品的名稱。
需要注意的是,現實中存在兩類賬戶即募集賬戶和保管賬戶。投資者在匯款購買信託的時候,匯入的是募集賬戶;因為募集賬戶是用來歸集資金的賬戶,一般開在信託公司的注冊地。當一個信託產品募集結束之後,就會自動轉到保管賬戶。
所謂的保管賬戶,又叫做信託財產專戶,是信託產品存續期間對資金進行保管、核算、劃撥和清算的賬戶。記住,匯款的時候是募集賬戶不是保管賬戶。
6、信託計劃成立
信託產品募集額度超出預計規模時,公司將按照「金額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安排客戶經理通知未認購成功的客戶辦理退款手續;特殊情況下,信託計劃因故未成立,匯款則在10個工作日內返還客戶,客戶可以轉投或重選信託計劃。
7、確認書
待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會向購買成功的客戶郵寄《信託份額確認書》。至此,信託購買就走完全部流程了。
㈢ 公司開展信託業務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1】
二、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信託投資管理公司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三億人民幣,經營外匯業務的不少於1500萬美元);
四、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和信託市場狀況對申請審查。
根據中國銀監會2007年3月1日起頒布實施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的第七條的規定,設立信託公司,應當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並領取金融許可證。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信託公司」字樣。【2】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開辦信託公司的步驟: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3】【2】
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0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條)。【4】
分類
信託業務類包括:
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委託業務類包括: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代理業務類包括: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租賃業務類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咨詢業務類包括: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4-03/21/content_1867695.htm
【2】《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DOC_ReadView/.html
【3】《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中國網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2-06/05/content_5155675.htm
【4】《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1-05/30/content_1367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