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介紹一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R144規則。
赴美上市的交易問題
1. 上市公司股票出售的限制條件(美國證券法144號法律規定)
境內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份為一級市場(初始發行股票市場)上發行的股票,而不是在二級市場上(即股票交易市場)通過買賣交易取得的股票,所以有鎖定期規定。對於公司的經營管理層和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權的大股東均有2年時間禁售期的規定。但對於小股東而言,根據144條例經董事長及律師簽名後即可交易。交易量規定為每個股東每個季度的拋售量不得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實際上對小股東(股權小於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來說已沒有限制,其持有的股票可自由流通、交易。
2. 在美國證券市場進行股票交易並非我們想像的那樣神秘、復雜、遙遠,互聯網已將全球結為一個地球村,信息的傳送和各種電子交易十分便捷、迅速。
標的公司將在適當時間選擇一家在香港或者是美國本土注冊並可以提供中文網站服務的交易商,辦理開戶手續,並由標的公司網站提供操作流程以及相關的服務,然後自己在國內銀行開設一個外匯帳戶。
3. 《交易程序》概述:
委託一交易商,提供本人身份證(有護照的提供護照)、收入證明、地址、電話等開戶(無開戶費),同時交存所持股票,在開市時間內(北京時間21:30至凌晨4:00)向交易商下達指令(電腦網上操作),成交後將資金匯入你在國內銀行的外匯帳戶上,視其不同交易商不同的帳戶大小及優惠期的不同,每筆交易傭金約7到20美元(無論大小,1000股還是10萬股,但一般以每5000股為交易單位收取交易傭金18美元)。另外,每筆交易收取3美元的郵寄證券交易確認單的郵費(但投資者可以通過E-MAIL郵箱的方式進行確認)。
4. 對實在不懂股市交易又不會上網操作的股東,標的公司將組織他們集中委託一位股東代理操作,不過要注意辦理好相互之間的法律手續,防止今後出現糾紛等事情發生。
公司律師屆時可協助起草一份法律文本供相互簽署用,不能委託標的公司交易股票,否則將會有操縱股票的嫌疑,違反美國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無論是在鎖定期或鎖定期後都是可以自行一對一進行私自轉讓交易的,如有人願意受讓你所持上市股票,你們可在股票上背書轉讓方(你本人)與受讓方名字,再在美國證券登記機構辦理轉讓過戶登記手續即可,繼承也照此辦理。
5. 開戶基本保障及條件:
① 開戶年齡需滿20歲
② 沒有最低開戶金額限制
③ 美國人以外的人頭此人買賣價差不課稅(免徵所得稅)
④ 有資產保障:每個證券帳戶至少有2500萬美元以上的保障,分別為美國證券投資人保護協會(SIPC)所提供的50萬美元基本保險及其他保險公司所承包的保障。
⑤ 需額外開立美金銀行帳戶及證券集保帳戶,該帳戶兼具證券戶.集保戶及銀行呼功能。
6. 一般來說,投資人只要擁有國內商業銀行外幣(美金)或其帳戶及具備開戶的基本條件,只要在美國券商[中文網路]下載開戶表格,填具以下四項條件後,寄至美國券商處即完成開戶手續。
① 開戶申請書
② 投資帳戶及E – mail 郵箱確認交易同意書外國人免稅表
③ 國外人免稅表
④ 美國國稅局免預扣稅表
7. 當美國券商收到投資人開戶的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就會E – mail 郵箱或郵寄核發的帳號及密碼,此時投資人若要買股票必須先將資金電匯到新開立的帳戶內,若要賣股票則需將自有的股票背面簽名後以DHL方式寄至美國券商處,投資人在委託買賣的時候,有三種方式指示買賣:
① 網路下單
② 電話下單
③ 直接由營業人員撮合
8. 每一種下單的方式又有市價或現價兩種選擇,不論是哪一種方式,手續費每筆大約是8-30美元之間。
投資人每筆買賣成交確認單美國券商會立刻以E – mail 郵箱傳送至指定電子信箱中,每月交易對帳單月底免費寄發,投資人若想提領帳戶資金僅須填寫[匯款申請書]傳真至美國券商處,投資人在兩個工作天後就可以在自己的外幣或其帳戶中自由提領。關於投資人操作股票的方式,多數採取以下方式:
① 網上投資美國股市step by step
② 委託美國網上券商
⑵ 企業想要在美國上市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現如今的年輕人敢闖敢拼,因此社會上大大小小的企業不計其數,追逐海外市場更是不少公司的願景。但真正上市的大公司大企業卻不是很多,走出國門,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更是少之又少。把公司做大做強,成為上市公司,走出國門是每家企業老闆的目標。但能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都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2.美方要求:
在美國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市場有三個,納斯達克(NASDAQ)、紐約股票交易市場(NYSE)、美國股票交易市場(AMEX)。企業想要在美國上市則需參照這3大交易市場的條件。以紐約股票交易市場(NYSE)為例,(1) 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2) 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於1億美元;(4)公司必須在最近3個財政年度里連續盈利,且在最後一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兩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在最後一年不少於450萬美元,3年累計不少於650萬美元;(5)公司的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1億美元;(6)對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項要求; (7)其他有關因素。
⑶ 在納斯達克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NASDAQ上市條件:
(1)超過4百萬美元的凈資產額。
(2)股票總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萬元以上。
(3)需有300名以上的股東。
(4)上個會計年度最低為75萬美元的稅前所得。
(5)每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需提交給證管會與公司股東們參考。
(6)最少須有三位'市場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參與此案(每位登記有案的Market Maker須在正常的買價與賣價之下有能力買或賣100股以上的股票,並且必須在每筆成交後的90秒內將所有的成交價及交易量回報給美國證券商同業公會(NASD)。
(3)美國上市股票拋售條件擴展閱讀:
紐約證交所對美國國外公司上市的條件要求:
作為世界性的證券交易場所,紐約證交所也接受外國公司掛牌上市,上市條件較美國國內公司更為嚴格,主要包括:
(1)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
(2)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3)公司財務標准(三選其一):
收益標准:公司前三年的稅前利潤必須達到1億美元,且最近兩年的利潤分別不低於2500萬美元。
流動資金標准:在全球擁有5億美元資產,過去12個月營業收入至少1億美元,最近3年流動資金至少1億美元。
凈資產標准:全球凈資產至少7億5千萬美元,最近財務年度的收入至少7億5千萬美元。
⑷ 美股退市規則
很復雜的,不同交易所也不一樣
看看這個,如果滿意給點分吧
一、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標准包括:股權的分散程度、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資產規模和股利的分配情況。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終止上市:l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而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並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6連續5年不分紅利。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2股票交易量極度萎縮,低於交易所規定的最低標准;3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4法院宣布該公司破產清算;5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欠佳;6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7違反法律;8違反上市協議。
二、納斯達克的退市標准
根據納斯達克的有關規定,上市條件分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續上市要求,而且後者是與前者相互對應的。只有符合初始上市要求的公司才能上市。上市以後,由於上市公司的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不一定始終保持初始的狀態,但起碼應當符合一個最低的要求,即所謂持續上市要求,否則將會被納斯達克予以摘牌。以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為例,其持續上市標准包括:1有形凈資產不得低於200萬美元;2市值不得低於3500萬美元;3凈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不得低於50萬美元;4公眾持股量不得低於50萬股;5公眾持股市值不得低於100萬美元;6最低報買價不得低於1美元;7做市商數不得少於2個;8股東人數不得少於300個。上市公司如果達不到這些持續上市要求,將無法保留其上市資格。就最低報買價來說,納斯達克市場規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價格不足一美元,且這種狀態持續30個交易日,納斯達克市場將發出虧損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發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自救以改變其股價,將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這就是所謂的「一美元退市規則」。「一美元」是納斯達克判斷上市公司是否虧損的市場標准,而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但是,這一市場標准也客觀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實內在價值。除以上數量指標外,納斯達克市場對公司的初始上市或持續上市還有其他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要求,包括年報、中報的報送,獨立董事,內部審核委員會,股東大會,投票機制,徵集代理表決權機制,避免利益沖突等;二是對公司經營合規守法方面的要求。據統計,在納斯達克市場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後的第3年便因公司破產或被購並而退市。可見,在納斯達克市場上,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種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
⑸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條件
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同時符合證監會要求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5)美國上市股票拋售條件擴展閱讀:
美國上市好處:
美國上市局限少,估值高,周期短。
1、美國上市門檻低;
美國上市政策採取的是注冊制度,對需要上市的公司不設盈利門檻,因此適合處於迅速發展急需融資的各類公司,甚至在國內A股無法上市的互聯網金融、農業、房地產企業也能登上美股。
2、在美國上市估值高、市盈率也高;
3、美國上市政策較寬松,周期短;
4、在美上市沒有風險,創始人仍對公司有控制權;
5、更大的市值增長空間;
6、管理層利益最大化。
⑹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成功後,股票還得封閉三年才能上市交易嗎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成功後,股票還得封閉三年才能上市交易嗎?
1、買股票的心態不要急,不要只想買到最低價,這是不現實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點價買入也是不錯的,所以買股票寧可錯過,不可過錯,不能盲目買賣股票,最好買對個股盤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擬買賣,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兩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買入點。
3、重視必要的技術分析,關注成交量的變化及盤面語言(盤面買賣單的情況)。
4、盡量選擇熱點及合適的買入點,做到當天買入後股價能上漲脫離成本區。
三人和:買入的多,人氣旺,股價漲,反之就跌。這時需要的是個人的看盤能力了,能否及時的發現熱點。這是短線成敗的關鍵。股市裡操作短線要的是心狠手快,心態要穩,最好能正確的買入後股價上漲脫離成本,但一旦判斷錯誤,碰到調整下跌就要及時的賣出止損,可參考前貼:勝在止損,這里就不重復了。
四賣股票的技巧:股票不可能是一直上漲的,漲到一定程度就會有調整,那短線操作就要及時賣出了,一般說來股票賺錢時,隨時賣都是對的。也不要想賣到最高價,但為了利益最大話,在股票賣出上還是有技巧的,我就本人的經驗介紹一下(不一定是最好的):
1、已有一定大的漲幅,而股票又是放量在快速拉升到漲停板而沒有封死漲停的股票可考慮賣出,特別是留有長上影線的。
2、60分鍾或日線中放巨量滯漲或帶長上影線的股票,一般第二天沒繼續放量上沖,很容易形成短期頂部,可考慮賣出了。
3、可看分時圖的15或30分鍾圖,如5均線交叉10日均線向下,走勢感覺較弱時要及時賣出,這種走勢往往就是股票調整的開始,很有參考價值。
4、對於買錯的股票一定要及時止損,止損位越高越好,這是一個長期實戰演練累積的過程,看錯了就要買單,沒什麼可等的。
⑺ 納斯達克上市後,那些多百萬富翁怎麼拋售股票變現呢有什麼時間或者交易量的限制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大小非是怎麼回事?是我們國家特殊的情況,是國有問題與市場問題的沖突。美國沒有這種情況。香港在以前也沒有,大陸的公司過去之後,出現了所謂的紅籌股,應該也是有沒有流通的國有股,這些都會改革的,變為全流通。
我認為,關於那些公司內部員工持股,沒什麼好說的,所謂的出現多少百萬富翁都是指身價,並不是擁有的實際財富量,如果股價掉下去了,照樣都是窮人。公司給他們的股份應該是按照職位、貢獻大小成相應比例劃分的,看大門的與看網站的股份肯定不一樣。這些是為了激勵公司員工奮發圖強,給公司使勁干,幹得越多賺的越多。套現這一塊肯定有嚴格規定,比如多少年之內不能賣出、轉讓公司股份。當然,那些持有股份人數多的肯定不會賣,賣了公司就和他沒關系了,況且他們持有限制期肯定更長,說賣就賣那不成過家家了嘛。
⑻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要求
公司在美國上市的要求: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性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公司在美國上市分為美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和非美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兩種情況,詳見下表:
(8)美國上市股票拋售條件擴展閱讀:
比較標準的境外上市工作程序大致為:
(1)批准上市計劃;
(2)選取中介機構;
(3)項目啟動會;
(4)確定重組上市方案;
(5)完成重組和上市結構設計;
(6)完成中介機構文件;
(7)完成招股說明書;
(8)首次遞交海外審批機關申請文件;
(9)准備路演材料;
(10)獲得發行上市批准;
(11)組織承銷團;
(12)預路演;
(13)路演與定價;
(14)股票分配;
⑼ 美股上市後原始股東可立即減持嗎
不可以,也是鎖定一年,我有朋友在納思達克上市的公司工作,分到了股份
⑽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條件:
最低投資者數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250萬股(全球)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1億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價 不適用
市場莊家 不適用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不適用
稅前盈利 1億美元(過去三個財政年度累計計算)
1、准則一(市場規則4420(a)):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8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3名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稅前盈利 100萬美元
2、准則二(市場規則4420(b)):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18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3名
營運歷史 2年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稅前盈利 不適用
3、准則三(市場規則4420(c)):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20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4名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不適用
稅前盈利 7500萬美元(或總收入和總資產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所
最低投資者數目 800名,若公眾持股數量超過100萬股,則為400名
最低公眾持股量 5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3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3美元
市場莊家 不適用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400萬美元
稅前盈利 75萬美元(最近1個財政年度或最近3個財政年度其中的兩年)
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
最低投資者數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0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5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4美元
市場莊家 3名
營運歷史 1年;若少於1年,市值至少要達到5000萬美元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500萬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達5000萬美元;或持續經營的業務利潤達75萬美元(在最近1個財政年度或最近3個財政年度中的2年)
稅前盈利 參閱上文資產狀況規定
附註:上述規定適用於非美國公司在美國作首次上市。其他證券的上市規定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