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股票里的可用余額和可取余額是一樣的,但是資金余額不一樣是什麼情況
可用余額和可取余額不是一樣的。
可用余額=余額+當日賣出股票收回的金額-當日買入股票用去的金額。「余額」是指昨日清算後的余額,「可用余額」是指可用於買進股票,但不能全部轉出。因為當日賣出股票所收回的金額只能用於再買進股票,而當日不能轉出,賣出的第二天才能轉出。
可取余額=余額-當日買進股票所用去的金額。「可取余額」是指可以轉出的余額(取出現金或轉入銀行)。
⑵ 為什麼股票賬戶余額和可取不一樣
你好,股票賬戶中,當日交易收回的的資金,處於可用不可取的狀態。你的賬戶余額中,肯定有一部分錢是當日剛剛交易所得,因此導致賬戶余額和可取余額有差別。你保持一天不操作,第二天這兩個數字就相等了。放寬心吧,賬戶資金不會有任何損失。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
⑶ 股市收盤後賬面上的可用資金和實際可用資金不符,怎麼回事
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是有差別的,當天賣出股票等資產的資金是可用資金但不可取,即,可以用來買進股票但不能轉出,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轉出,而可取資金是可以用來買進股票也可以直接提現的。
股票交易相關的賬戶和各賬戶里資金情況以及使用規則不清楚的可以問我。
⑷ 關於股票的,什麼叫可取可用跟可取為什麼不一樣的
1. 賬戶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賬面上轉出提現的資金,股票賬戶可用是指賬戶中可以用於交易的資金,股票賬戶可取是指股票賬戶中可以轉出到銀行卡的資金,股票當天賣出股票所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不可取,當天可以繼續進行交易,取出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
2. 通常來說股票交易是T+1才能確認份額,確認份額之後資金才會轉換為可取狀態,而投資者在申請贖回以後在未確認份額之前的資金也同樣是可以用來交易股票的,屬於用資金而不屬於可取資金。
3. 如果投資者當日賣出了股票,就會出現可用於可取不一樣的情況,這是因為當日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在當日是不可以取出的,需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方可取出。這是因為股市收盤後,中國結算登記公司會對所有證券賬戶進行統一的結算登記,登記完畢之後才可以將資金取出,一般在16:00後完成,這早已過了銀證轉賬的時間,所以需要等到下一交易日才可以取出。
拓展資料
一、股票
1.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2.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二、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1.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3.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4.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三、交易費用
1.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⑸ 我的股票總資產和可用金額,可取金額,股票市值之和不一樣怎麼回事
可用余額表示,你可以用來買股票的資金。 可取余額表示,你當天可以轉到銀行三方存管賬戶里的資金。股票賬戶中的可用資金是指可用於賬戶交易的資金。股票賬戶中的可取資金是指可以轉出到股票賬戶中銀行卡的資金。股票市值表示,你現在手中持有股票的總價值。 總資產=可用余額+股票市值。由於當日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在當日是可得或不可得的,需要提取到第二個交易日,因此可得資金和可得資金會有不同的情況。
可取余額正常情況是包括部分的可用余額,正常是可取余額小於或等於可用余額,故此這樣會做成重復計算的。首先你現在看一下你的今天的委託情況和成交情況,把到現在為止今天買入的未成交的凍結資金算一下有多少,賣出的未成交的可以不計算,相關賣出尚未成交的資金還會在相關的股票持倉內進行市值計算的。把可用資金+今天買入的未成交凍結資金=總資產。 建議你最好是在晚上,相關的當天交易清算結束後再看帳戶上的情況,經過清算後,相關的資金明細就會比較清晰了。
拓展資料
總市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總價值(總股本×當前每股市價),總市值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不能帶來經濟收益的指標,總資產是指上市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資產,總資產是上市公司能夠控制、能夠帶來經濟收益的資產。總市值和總資產的區別在於:總市值會因為股票價格的波動而變化,總資產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不變的。
總資產包括你現在持有股票的市值,市值僅是你持倉股票的現值。資金金額是指被凍結的現金和可用現金的總和;可用數即目前你可以使用的資金額,可以轉出到銀行帳戶,也可以買股票;證券市值就是你的股票和債券的市值;資產總額顧名思義就是你股票帳戶里的所有資產總和,包括你的可用資金、凍結資金,和證券市值。
⑹ 股票中的可用金額和可取金額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6)股票賬戶可用金額和可取金額不一致擴展閱讀
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
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對於股票,如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限定為3年之內不得轉讓。再如對上市公司中,內部職工股的轉讓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對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該種證券不得買賣。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
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