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導幹部能炒股嗎
法律分析:黨員幹部可以炒股,但是不能『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經商辦企業的;(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並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託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㈡ 中共黨員能炒股嗎
可以。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二條和《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的規定:黨員幹部(除證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等國家法律以及相關部門制定的具體辦法明確禁止的以外),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還明確提出:黨員幹部不得違規炒股。具體包括:不得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證券,或在公司未上市前擁有乾股,以及使用不正當手段進行股票交易等。
另外,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7條的規定:個人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沒收違法所得。
㈢ 國家在職人員可以做生意嗎
法律分析:一般國家公職人員不可以經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㈣ 黨員幹部投資入股如何定性
公職人員入股會被強制要求清退,如果不退,會被依法開除。領導幹部會勒令退出,否則會不予升遷或者免職,輕的是降級降職,重的是開除公職。公務員不能經營營利性行業,首先會被所在單位行政處分,其次該公司可以採取相應措施應對,公務員法 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第八十八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經商辦企業的;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拓展資料
截止2017年5月31日,全縣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中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黨員;離職或退休3年以內(2014年5月31日以後)的股級以上(含股級)幹部。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按照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市委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