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員工用別人身份證的名義開戶,自己往裡投錢炒股,這樣會不會對實際名字的那個人有很大後患啊
可能會有以下風險:
一、如果此人用這個帳戶做違范交易規則的事,那麼會牽扯到實際名字。
二、如果有人借用帳號用於洗錢行為,那有違法的嫌疑。
三、現在的股票帳戶功能越來越多,比如融資融券業務,是有關客戶信用的,如果操作人有信用問題,可能最終會影響到銀行信用。導致以後辦理貸款有問題。
最好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證借給其他人用於炒股,如果他開的股票賬戶有違規操作,賬戶開戶人是自己,所以自己是會承擔相關風險的。
Ⅱ 用親戚的名義開股票賬戶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你到時候直接讓你這個親戚把卡這些給你就對了哈,所以這點不難的啊
Ⅲ 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用父母或妻子的名義開戶炒股違法嗎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飢閉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3)以別人名義開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西南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剛表示,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投資股票,屬於國際慣例。此舉屬於和國際接軌。基金經理的「八八魔咒」都是反向指標,譽鋒別迷信專業人士。雷曼兄弟、巴林銀行都有倒閉的先例,專業機構也是相互廝殺的。
某券商分析師王先生認為,證券從業人員不能從事股票交易,這不是聰明的規定,幾乎每一個從業人員都在用親人的賬戶在從事股票交易,很難想像,一個不進行股票交易的客戶經理,每天面爛虛裂對客戶的無數交易問題給出解答,試問誰能信服。
Ⅳ 股票賬戶可以委託別人開戶嗎
不可以。借用他人的名義炒股,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風險:如果賬戶所有人欠債,借用的賬戶可能會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甚至扣劃;賬戶所有人私自操作賬戶、轉移資金;賬戶所有人將理財賬戶密碼修改。
因此,我們建議盡量不要借用別人的賬戶炒股。如果一定要借用的話,雙方應當簽訂協議,並就相關事項做出明確具體的約定,這樣可以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即使此後發生糾紛,也不會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
在法律層面,具有下列風險:杠桿未經批准,擅自違法違規從事「炒股」業務,本身涉嫌非法經營罪,但也有觀點認為系雙方合同行為,屬於民事行為范疇,並不構成犯罪。股民在該進行杠桿,如果杠桿涉嫌非法經營罪,則收益可能依法被沒收。另,部分系實力弱,規模小的企業,極有可能違反誠信原則,將炒股所得的收益歸為己有或者產生其他的違約行為,導致投資人損失。
在市場風險層面,股市本身波動大,配以1-5倍的杠桿,顯然風險更大,如果非專業人員,建議慎用杠桿炒股或炒期貨。
Ⅳ 同學說讓我以我的名義辦一張銀行卡,再去證券公司以我的名義開個股票賬號。然後他要用這個來炒股。
這種情況還要分為:
1)、他幫你炒股(你自己的帳戶+你自己的錢,他只是操盤);
2)、他自己的資金炒股(只是假借你的名義開個戶頭而已),也就是你同學是假借你的名義開立證券賬戶開展證券操作股票,實際控制這個賬戶的資產,而且裡面資產也是他的。
第一種,他合法的,負責任地幫你炒股那還沒什麼,——但記得高手也會有虧錢的時候,沒有常勝將軍,所以一定要約定好責權利。如果他動起心思,你的帳戶有可能被他用來幫其他帳戶賺錢。——建議要投資還是自己學習下自己去投,學會自己理財才是硬道理。
第二種,如果他用他自己合法資金合法的炒股,對於你來說幾乎沒有什麼風險;只是一個身份證只能開立一個帳戶,你以後不能再開證券帳戶投資股票了。但對他來說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他賺了好多錢的話,如果你想行使債權人的權利,那法律應該保護你,而不是他……如果他用的資金非法,比如用這個賬戶來洗錢等(相當於用你的名義做違法事情),可能法律調查清楚事情真相後不一定會追究你,但你也可能會存在一定風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