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股市裡有三十萬 離婚時怎麼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公證是一種證明婚前個人財產的有效方式。建議結婚前對於大額財產例如房屋、車輛、存款、保險、股票、債券等進行公證。保留必要證據。建議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險、股票、債券的書面證明;購置重大物品的發票、受贈財物時的書面贈予合同等。一、哪些財產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Ⅱ 婚前股票財產如何證明!!!
股票是婚前買的,不是有更具信息么,只要是在登記結婚前買的就屬於婚前財產。
Ⅲ 股票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婚前股票的判定主要基於兩點:
其一是購置股票時點是否在婚姻注冊前;
若在婚前購得,則視為婚前財產。
其二,考察資金來源,若購買股票的資金全部源自婚前個人財產,將進一步鞏固其婚前財產屬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婚後股票所產生的收益,如股息分紅等,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通常被視為夫妻共有財產。
此外,若婚後對婚前持有股票進行頻繁交易、買賣等經營活動,導致股價大幅上漲,那麼關於增值部分的歸屬問題可能存在爭議,需要結合實際操作的主動權和資金投入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總的來說,婚前股票的判定需全面考慮多重因素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