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市的條件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B. 股票在上證/深證上市有什麼規定
上海和深圳兩個交易所在2000年以前比較趨同,在2000年後的三四年深圳停止了新股發行,被上海拋在了身後,2004年深圳開始發行中小企業的股票,也就和上海的主板市場形成了差異化競爭。
C. 股票發行的條件
股票發行條件:是股票發行者在以股票形式籌集資金時必須考慮並滿足的因素,通常包括首次發行條件、增資發行條件和配股發行條件等。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我國《證券法》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規定,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生產經營合法;3年內主營業務、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沒有重大變化;股權清晰。發行人應具備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的獨立性。發行人應規范運行。
發行人財務指標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②連續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③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④至今連續1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⑤至今連續1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
依照2009年3月發布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主要應符合如下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至今連續兩年連續盈利,至今連續兩年凈利潤累積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發行人至今連續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至今連續1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至今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3000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至今連續1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
《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板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職責。
發行人應當保持業務、管理層和實際控制人的持續穩定,規定發行人至今連續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發行人應當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至今連續3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至今連續3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之前,但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
為規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行為,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5月制定並發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一般性條件及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及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作出了規定。
(1)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條件的一般規定。包括上市公司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上市公司至今連續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符合規定;上市公司不存在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規行為。
(2)向原股東配售股份(配股)的條件。除一般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有以下條件:
①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②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③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3)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增發)的條件。除一般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有以下條件:
①至今連續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為計算依據;
②除經融類企業外,至今連續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控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③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4)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可轉換債券按附認股權和債券本身能否分開交易可分為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和非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前者是指認股權可以與債券分開且可以單獨轉讓,但事先要確定認股比例、認股期限和股票購買價格等條件;後者是指認股權不能與債券分離,且不能單獨交易。
除一般規定的條件以外,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至今連續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為計算依據;
②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低1期末凈資產額的40%;
③至今連續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公司至今連續1期末未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②至今連續3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③至今連續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④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至今連續1期末凈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權金額。
(5)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
①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②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③募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
④本次發行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D. 高分懸賞!一般上證所什麼時候公告年報披露時間表,股齡10年以上的高手進!
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是上市公司上一年度年報的時間,具體時間由上市公司預約。
這么多分的話我給樓主說一下披露的有關東西,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第一是關注3季報,因為它最透露全年的業績信息,該報告時間是10月1日-10月30日。重點看公司三季報的預測,根據規定,如果公司全年累積可能虧損或與上一年大幅度變動50%,應在3季報中披露,而且中小板上市公司必須對全年業績做出預測,雖然准確性與年報相比低一些,但是仍然不可小看。
第二是業績預告,從每年11月1日-1月31日之間,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或變化(50%)或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出現虧損、扭虧為盈或變動(50%)都要對全年業績進行預告
第三是業績快報,這個不是強制的,它的內容要比業績預告祥實,按規定中小板公司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或4月的公司應當在2月底前披露業績快報。
第四給樓主給位置,網址我就不打了,新浪首頁-財經-股票-業績預告,樓主自己打開就可以了。
第五是提前半天看年報,上市公司的預約時間可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首頁看到預約查詢攔目,看到具體是哪一天。然後在披露前一天收盤後到24點就可以到巨潮網查看公司年報和年報摘要,我個人覺得該網站的時效性最強。而一些報刊中年報都是第二天才刊登,時效性就差一些。
第六給樓主提供兩個查看過往年度年報的地方,最近2-3年度去巨潮就可以,時間再長的話可以到中國上市公司資汛網查詢,當然與巨潮相比該網的及時性和權威性就差那麼一些,所以只查近幾年的最好還在巨潮。
關於年報發布方面東西基本就這么多了,給樓主打了這么多,不知道樓主是否滿意。至於如何看年報,如何分析以後有時間再和樓主探討
E. a股業績預告披露規則是什麼
1. 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正式財報的區別
A股業績披露有一季報、中報、三季報和年報,形式上有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以及正式財報。簡單地來說:
業績預告是上市公司根據訂單、預收賬款等信息提前預估的一個業績數據,所以一般在每個季度結束前就披露了,及時性最好,但是信息量較少、准確度也比較低;
2)業績快報是在每個季度結束之後,上市公司根據已有的經營財務信息初步計算的業績數據,及時性好於正式報告,信息量、准確度也僅次於正式報告;
3)正式財報則是上市公司根據經營信息,全面正式梳理的一份財務報告,信息量和准確度都最高。
總之,業績前瞻看預告,業績細節看正式財報。時效性:業績預告 > 業績快報 > 正式財報;准確性:正式財報 ≈ 業績快報 > 業績預告。
另外,業績預告目前是有條件強制披露,業績快報是自願披露,正式報告是強制披露。
2. A股業績披露的時間軸
1月31日,是所有板塊上年度年報預告的披露截止日期(有條件強制披露)。
4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一季報預告披露截止日(有條件強制披露)。
4月30日,是所有板塊上年度年報以及當年一季報強制披露日期。
5月-6月,業績空窗期。
7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中報預告披露截止日(有條件強制披露)。
8月31日,是所有板塊中報強制披露日期。
10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三季報預告披露截止日(有條件強制披露)。
10月31日,是所有板塊三季報強制披露日期。
11月-12月,業績空窗期。
3. 什麼是有條件強制披露?
僅深交所主板(含中小板)要求上市公司進行有條件的業績預告,上交所主板、科創板以及深交所創業板不作要求。
按照2020年12月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經營業績將滿足以下條件的,要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值;
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實現扭虧為盈。
4. 業績披露規則的最新變動
今年3月18日,證監會發布【第182號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僅包括年報、中報,不包括季報(1季報、3季報),自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