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證券交易所合法嗎
香港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著名的證券交易所,奠定了香港的金融國際地位,是遠東著名的金融交易所,當然香港證券交易所是合法的。
㈡ 香港有多少家證券交易所,其中有多少機構可以投資外國股票
交易所?
就一家啦,香港證券交易所。
你問的是類似國內的證券公司吧,香港那邊叫經紀行。
「到2007年,已開業的獲香港聯交所交易權的經紀公司有近500家。香港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分3類,即以機構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十幾家歐美大投行的亞洲公司、以中小客戶為主要服務對象的400多家香港本地中小型經紀行以及部分銀行。歐美大投行憑借強大的綜合實力占據了發行業務2/3和經紀業務1/2以上的市場佔有率,而400多家本地中小型經紀行和銀行分割餘下的市場份額,競爭非常激烈。」
國外投行就可以投資外國股票吧。
㈢ 香港有哪些股市啊
港股是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證券市場的構成香港市場就其交易品種來說,包括股票市場、衍生工具市場、基金市場、債券市場。
香港證券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股票市場,並有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之分。截至2000年底,主板和創業板市場合計的市值達到48620億港元,在世界主要證券交易所中排行第11位,在亞洲地區排行第二。
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
㈣ 香港股票交易所屬於什麼
當然是1啦 4和5 他還輪不上哦
㈤ 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數據在哪兒能查到
比亞迪股份(1211.HK) 可以在新浪網港股中查詢
也可以下載萬點理財終端,裡面有免費的延遲15分鍾的港股行情
㈥ 香港證券交易所開市時間
聯交所交易時間
開市前時段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0時早市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30分延續早市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2時30分午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歷新年前夕,將沒有延續早市及午市交易。如當天沒有早市交易,當天也不會有延續早市交易。
2005市值9,817億美元 截止2004年5月1日香港上市總數1057家
在香港聯交所的網站上我們可以看到,香港現在是「T+1"交收制度,即你今天可以在沒有資金的情況下買入股票,等T+1日(明天)再繳款!換句話說,可以「賒帳」買股。香港以前是「T+3」,後來為了保護券商的利益,怕大家賒帳時間太久才改為「T+1」。但是這都是說的何時交錢,至於你當天買入後可不可以當天賣出,聯交所並不限制,所以,其「交易制度」是「T+0"!
㈦ 香港股票交易所是那年成立的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
2000年3月6日,三家機構完成合並,香港交易所(HKEx: 0388)於2000年6月27日以介紹形式在聯交所上市。
㈧ 什麼樣的股票才能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
申請在主板上市和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
下列為股本證券在主板上市所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上市公司及其業務必須被交易所認為適宜上市。全部或大部分資產為現金或短期證券的公司 (投資公司除外) 一般不會被視為適宜上市,除非該公司只從事或主要從事證券經紀業務。
申請上市的公司(新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三項中其中一項測試。
盈利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在該段期間,最近一年的股東應占盈利不得少於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占盈利不得低於3,000萬港元;或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其上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及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從其擬申請上市之營業活動所產生的凈現金流入合計最少為1億港元;或
市值/收益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獲交易所依據有關規定豁免除外*)。其上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及上市時至少有1,000名股東。
*註:新申請人必須證明其董事及管理層在新申請人所屬業務和行業中擁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滿意的經驗,及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
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2億港元,其中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的預計市值不得低於5,000萬港元。
為確保上市證券有一公開市場:
任何時候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均須有至少25%為公眾人士所持有。若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超逾100億港元,交易所可酌情接納介乎15%至25%中一個較低的百分比,條件是公司須於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適當披露其獲准遵守的較低公眾持股量百分比,並於上市後的每份年報中確認其公眾持股量符合規定。
初次申請上市的證券於上市時最少有股東300名。另根據上述第(2)(iii)項要求上市的公司,上市時須有至少1,000名股東。
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擁有的百分比,不得超過50%。
新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營運資金應付現時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計至少12個月) 所需。
申請人必須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證券符合香港結算訂下的資格,在中央結算系統寄存、交收及結算。
以上只概述交易所對上市申請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對於基建工程公司、礦務公司、海外公司及在內地注冊成立的公司申請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別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監管架構與規則」欄目下「上市規則與指引 」內的《上市規則 - 主板 》。
創業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新申請人在刊發上市文件前兩個財政年度的經調整後的來自經營活動的凈現金流入(但未調整營運資金變動及已付稅項) 合計須達2,000 萬港元。
市值至少達1 億港元。
公眾持股量至少達3,000 萬港元及25% (如發行人的市值超過100 億港元,則為15%至25%,即與主板一致)。
最少100 名公眾股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持有比率不得超過50%。
最近兩個財政年度的管理層成員大致維持不變。
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新申請人必須清楚列明涵蓋其上市時該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擬達致該等目標的方法。
《上市規則》的要求或會不時修訂;詳細的創業板上市要求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監管架構與規則」欄目下「上市規則與指引」內的《上市規則 -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