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定增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通常情況下,定增審批從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定增預案到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實際上所需要的時間通常在3到6個月,但審核通過並不代表可以實施定向增發,上市公司還需要拿到證監會的書面核准文件,這悔春中間通常需要20到30日。㈡ 股票定向增發從核准到實施一般要多長時間
一般批准後六個月(有效期就六個月)內就要實施,若不實施該批准就失效,若要繼續定向增發就必須重新申請批准。這個時間是不固定的,一般起碼幾個月。中間經歷時間還是比較長的。
法律規定定向增發證監會受理後需要多久必須做出決定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證券法》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拓展資料:
股票定增前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一個企業管理者無不希望企業蓬勃發展經濟的發展將是企業發展的最基本前提。作為優秀的企業管理者,了解一些常用的財務知識是非常必要的。傳統會計中使用的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式的分類已被現行的、適用的資產、負債等六大會計對象式的分類所取代,此六大要素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此六者構成了企業財務的全部 ,如想知道這些財務方面知識,首先要明白這六者的組成和相互關系。
具體如下:
資產由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組成;
負債由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組成;
所有者權益由實收資本、盈餘公積等組成;
收入由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組成;
費用由製造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組成;
利潤由營業利潤扣除各項開支後的項目等組成;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資本+利潤;
利潤=收入-費用;
資產+費用(成本)=負債+資本+收入;
資產類科目余額+成本類科目余額 = 負債類科目余額+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余額 +損益類科目余額。
減稅同增加收入和營業利潤一樣,增加了其凈利潤或稱「底線」。通常,企業可以用許多種方法達到合理地減稅目的。
㈢ 一般定增公告後多久開始定增
一般定增公告後6個月開始定增。
一般批准後六個月(有效期就六個月)內就要實施,若不實施該批准就失效,若要繼續定向增發就必須重新申請批准。一般來說定向增發申請批准後上市公司快則在兩個星期內就會實施的。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伍輪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非公開發行的最大好處是,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定向增發方式對提升公司盈利、改善公司治理有顯著效果,尋找更多存在定向增發可能性的公司,仔細分析相關的方案與動機,有機會發鬧橘察掘全流通時代新的投資主題。
法律依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得開展或參與具有「資金池」性質的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或者投資存在以下情形的其他資產管理產品:
(一)不同資產管理計劃進行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液茄;
(二)資產管理計劃在整個運作過程中未有合理估值的約定,且未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充分適當的信息披露;
(三)資產管理計劃未單獨建賬、獨立核算,未單獨編制估值表;
(四)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申購、贖回或滾動發行時未按照規定進行合理估值,脫離對應標的資產的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
(五)資產管理計劃未進行實際投資或者投資於非標資產,僅以後期投資者的投資資金向前期投資者兌付投資本金和收益;
(六)資產管理計劃所投資產發生不能按時收回投資本金和收益情形的,資產管理計劃通過開放參與、退出或滾動發行的方式由後期投資者承擔此類風險,但管理人進行充分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且機構投資者書面同意的除外。
㈣ 定增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定核慧巧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碧圓,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除此之外,定增的股票具有一定的限售期,在限售期內,投資者無法賣出,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同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改鍵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同時,定增股上市之後,對股價的走勢影響較大,如果,投資者進行套現操作,則會增加股票的空方力量導致股票下跌,反之,上漲。
㈤ 定增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定增的流程如下:
1、董事會決議;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3、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 收到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 、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 )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㈥ 定增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大致要2至3個月時間獲得批准,最後定增實施需要在6個月內完成。
定向增發的流程: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預溝通,獲得同意;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4、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5、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6、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7、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定向增發的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四)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七)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