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向增發股票獲得證監會批准後,有多少時間去完成股票發行 或者說批准後的時間期限
一般批准後六個月(有效期就六個月)內就要實施,若不實施該批准就失效,若要繼續定向增發就必須重新申請批准。一般來說定向增發申請批准後上市公司快則在一、兩個星期內就會實施的。
定向增發股: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只要有人購買也可私募。
三大買點: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將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凈資產和資產質量,那麼面對定向增發股,普通投資者又該如何把握機會呢?
首先,應該觀察增發方案的質量
定向增發的主要形式有注入新資產、收購控股股東資產等。對於引進戰略投資者,投資者要分析戰略投資者的實力強弱。
而對於收購控股股東資產,其未來收入和利潤指標大幅提高的案例很多。例如,交大博通擬向大股東經發集團增發不超過5600萬股置換及收購經發地產100%股權,公司未來有望成功轉型為優質房地產企業。
其次,可把增發價格作為買入點
在市場轉暖的前提下,無論是完成定向增發還是仍處於預案階段的公司,絕大多數的定向增發價格都低於目前市場價。即使股價暫時回落,定向增發價格也往往是一個強有力的支撐位。
比如*ST上航,近3個月來每次回落至4.5元的擬定向增發價後,都會被無形的手拉起,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棱光實業、廣百股份、達意隆等股票上。
再次,三個重要時點可重點炒作
一般先是董事會發布增發預案,然後一般在2周後會由股東大會表決,之後再過4個月可能得到證監會發審委通過,再之後1個半月是證監會的正式批文,然後再過3個月左右則是最終完成定向增發,此後的一年內定向增發股份不得轉讓。
當然,以上僅是一個統計結果,具體到每個公司的情況都不一樣。經邦根據歷史經驗發現,定向增發從最初的方案到最後的落實是個非常漫長的過程,有些公司甚至可能長達1-2年。
一般在董事會預案出台前,相應股票的走勢會異常強勁,但董事會預案具有突發性,很難把握機會,只能從不靠譜的傳聞中捕風捉影;而股東大會決議日附近股價走勢也往往無甚波瀾。因此,投資者可以把握的機會則集中在後面三個時點——即發審委通過前,完成增發公告前,和1年後增發股解禁前後。這三個時點往往均有機會。
總體來看,定向增發概念股的前期投資機會主要集中在前兩個時點,體現在對增發價格與炒作時機的靈活把握,而後期的機會則在於對增發後公司基本面變化和第三個時點即限售股解禁前後機構獲利程度的把握。
2. 證監會同意定向增發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定增審批從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定增預案到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實際上所需要的時間通常在3到6個月,但審核通過並不代表可以實施定向增發,上市公司還需要拿到證監會的書面核准文件,這中間通常需要20到30日。
拓展資料
證監會職能部門
辦公廳
草擬機關內部辦公的規章制度;協助會領導組織機關的日常辦公;組織會內有關重要文件的草擬、修改;負責機關的新聞宣傳工作,編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信息刊物及其他資料;管理機關的財務、資產、檔案;組織辦理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會議的議案、提案。
發行監管部
草擬境內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證券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在境內外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的申報材料並監管其發行活動;審核企業債券的上市申報材料;按規定監管境外上市中資企業的有關活動。
創業板發行監管部
擬訂創業板證券發行的法規、規則、實施細則;審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創業板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證券的申報材料;監管創業板證券發行活動;監管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與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的相關的保薦業務;協同擬訂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規則,負責創業板發審委組建及運行。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
擬訂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申報材料並監管其發行活動;核准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擬訂公開發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規則、實施細則並對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監管;負責非法發行證券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的認定、查處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等。
市場監管部
草擬監管證券(不上市流通的國債及企業債券除外,下同)的交易、清算、登記、託管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證券交易、清算、登記、託管機構的設立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上市品種;分析境內外證券交易行情;監管境內證券期貨市場信息的傳播活動。
機構監管部
草擬監管證券經營機構、投資咨詢機構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各類證券經營機構、投資咨詢機構的設立及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證券經營機構、投資咨詢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境內機構在境外設立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並監管其業務活動。
3. 定增基準日怎麼確定
定向增發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增方式發行股份,其發行日為19號,則19號也是該股的定向增發基準日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
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4. 股票定增流程及時間
定增的流程:
1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 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 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
• 募集資金用途
• 決議的有效期
•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 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
3由保薦人保薦
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
• 收到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 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 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 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一)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決定後作出的公告中,應當公告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並公開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指定辦理本次發行的負責人及其有效聯系方式。
(三)上市公司、保薦人對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不得採用任何公開方式,且不得早於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公告之日。
(四)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 1 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的名單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共同確定。
5. 請問定向增發過會的時間一般多長(從報送到證監會批准),有沒有法定時間
有的。
1、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申請保送之日起,證監會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2、證監會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決定是否核准申請的決定。但中途修改、補充相關材料的時間,不納入該時間范圍。
補充資料: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證券法》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5)300668定增發股票時間擴展閱讀:
一、證監會受理定向增發申請具體程序是: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若定向增發涉及國有資產,則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需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確認,同時需國務院國資委批准;
4、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
5、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XXXX】XXXX號)核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批復自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6、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7、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8、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上報材料後,一般會在3到6個月批復,最快的一般三個月以內!
另:按有關規定,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核准或者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6. 上市公司增發流程及時間
一般股票增發要多長時間才可以上市流通 6個月到一年不等。
1、先由董事會作出決議。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3、由保薦人保薦。
4、審核。
5、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6、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具體流程如下:
1、先由董事會作出決議。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募集資金用途;決議的有效期;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向本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上市公司就增發股票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3、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審核。並決定核准或不核准增發股票的申請。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的程序為:收到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證券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上市公司,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之日起6個月後,可再次提出證券發行申請。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6、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承銷的有關規定參照前述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部分所述內容;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10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其他條件:
增發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3)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上市公司增發和配股的優缺點是什麼?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7. 定向增發期限是多少
定向增發又叫做非公開發行,意思就是向特定投資者發行新股,適用於已經上市的公司,類似於海外常見的私募。今天就給大家說說定向增發鎖定期限怎麼界定?
定向增發前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一、定向增發期限是多少?
上市公司只有1年期定增和3年期定增。3年期定增和1年期定增由上市公司決定。區別在於,3年期定增,上市公司自己尋找戰略投資者或原股東認購,定價發行,於董事會決議之前就已確定好投資人;1年期定增在獲得證監會批准之後,向市場機構投資者或其他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進行詢價發行,價格由市場詢價結果決定,所以投資人是不確定的。
二、定向增發有哪些操作手法?
買入手法
1、從上市公司公告增發股票發行日開始關註上市公司股價,關注期持續一年,以公布的增發股票價格為標准,若上市公司股票價格低於增發價格時,考慮買入股票;
2、賦予上市公司一定的PE值,此PE值可根據不同行業確定,計算:臨界價值=PE*當年預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當且僅當上市公司激勵價格低於此臨界價值時,考慮買入股票。
賣出手法
1、當股價低於買入價格85%的當日,強制賣出股票,當年對此股票不再進行操作。
2、當股價高於轉股價格,若此時股價高於買入價格的105%,賣出股票;
3、當長期持有股票(如1個季度等,具體由實際操作時具體判斷),在下面兩種情況時賣出股票,並且投資期內對股票不再進行操作:
(1)股價低於增發價格,但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超過5%。
(2)股價高於增發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