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能不能炒股
公務員能炒股,需要分情況,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1)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條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
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第八條
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備案。
第九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第十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的工作人員。
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各級黨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規定。
❷ 股票周六周日能交易嗎
股票周六周日不開市,處於休市階段,所以不能正常交易。在我國,交易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的日子,一般來說一年大約有240-250天的交易日。
股票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在交易日可以自由地買賣股票、基金、期貨、期權。
雖然股市不能交易,但是場外基金依然可以靈活申購和贖回,只是基金公司在工作日確認即可。
拓展資料: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由於期權交易方式、方向、標的物等方面的不同,產生了眾多的期權品種,對期權進行合理的分類,更有利於我們了解期權產品。
❸ 比如公務員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是利用什麼技術手段查到的
如果是通過電腦上網炒股票,查到的技術手段有兩種:
1、技術人員查看你的電腦,安裝了股票軟體,就可以認定你在炒股。
2、技術人員查看網路伺服器(就是管理你們內部網的那台電腦),上面有你的電腦的IP地址訪問過股票網站(包括證券公司的),或者你的IP地址向伺服器提出過訪問申請(你只要訪問股票網站,電腦自動就有這個申請),就可以認定你在炒股。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❹ 上班的時間偷偷炒股,這種做法合適嗎
上班時間偷偷炒股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合適的,這樣做不僅對工作沒好處,對自己也沒什麼好處。至於為什麼上班時間偷偷炒股不合適,下面就來簡單的分析一下吧。
首先來說,在上班時間偷偷的做其他的事情會影響自己工作的效率,長期這樣做不僅會降低自己的工作質量,還可能會因為這樣做而丟掉了自己的工作。我們都知道上班時間就是工作時間,就應該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才行。而且不管是什麼工作,都離不開認真和專注。如果上班時間偷偷炒股的話,那肯定會分散自己的精力,肯定會把本質工作做的一團糟。如果再因為上班時間偷偷做其他的事情而被罰款、降級甚至開除,那就更不合適了。
所以說,上班時間偷偷的炒股不僅會坑害自己的單位,也會讓自己遭受很多的損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上班時間就專心的工作,不能三心二意。如果真是忍不住想在股市大展身手的話,那可以請假甚至辭職,一門心思的去鑽研股市的一些技巧。
❺ 上班時間炒股真的合適嗎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上班炒股合適嗎?也是讓很多朋友都是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在上班的時間炒股是非常不合適的,因為炒股每天都要盯著大盤,如果這樣子的話,會很嚴重的影響到自己的工作,所以小編並不支持在上班的時間炒股,這樣做會嚴重的影響到自己的上班的效率。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在上班的時間,千萬不要去炒股,因為炒股對自己的生活將會有著很嚴重的影響,甚至會導致自己的生活因此而遭受到巨大的打擊,這些東西都是不應該有的是我們必須要明白的,
❻ 公務員能不能上班時間炒股
公務員可以炒股。正常的買賣股票和正常的證券投資,是市場經濟行為,不會被禁止的。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❼ 上班炒股會被開除嗎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是否屬於。一般決定於員工手冊是否將該行為列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范圍。如果規章制度規定了炒股行為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認為,上班時間炒股屬於可以解除的范圍。注意要有以下步驟:首先,單位一定要證明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如果舉證不充分,是不能解除的。此外,還要注意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之前事先通知工會或職代會討論,此為解除之程序要件,違反該程序要求,解除即為違法。疑問二:員工因上班炒股被解除合同,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嗎律師解答:如果是以解除,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疑問三:員工上班炒股,企業可以扣其工資嗎律師解答:這要看他的炒股行為有沒有對單位造成損失,沒有損失不能扣工資,如果造成損失,可以扣。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 的相關問題》 (1)不準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有償的中介活動;不準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任何優惠條件。(2)不準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包括名譽職務);個別經批准兼職的,不得領取任何報酬;不準到下屬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3)不準買賣股票。(4)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準接受下屬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贈送的信用卡,也不準把本單位用公款辦理的信用卡歸個人使用。(5)不準用公款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也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的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