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息分紅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現如今,很多人都會投資股票作為理財方式,投資股票所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很多股民最為關注的問題。本月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了《關於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8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中對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進行了明確。
一、適用期間
本次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執行,掛牌公司、兩網公司、退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二、如何納稅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按照持股期限的長短,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有所不同。下面我們通過案例來了解下個人所得稅具體是怎麼計算的。
【案例】公民甲取得掛牌公司股票,20天後賣出,取得收入20萬元;公民乙取得掛牌公司股票,於3個月後轉手取得收入30萬元;公民丙在取得掛牌公司股票後,兩年之後賣出取得收入25萬元。
甲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20%=4(萬元)
乙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50%×20%=3(萬元)
丙由於其持股期限超過一年,所以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代扣代繳
股民個人在轉讓股票時,無需辦理申報,只需在資金賬戶留足資金夠繳納稅費即可。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證券公司等股票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並應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以上就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的相關問題,就目前的政策來看,投資期限越短,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越多,股民應據此合理安排投資。
㈡ 企業給股東發放股息和分紅股東如何繳稅
企業股東分紅繳稅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個人股東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而企業股東應當繳納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二十五的企業所得稅,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繳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㈢ 股票股利和現金股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分3種情況,即個人取得、居民企業取得、非居民企業取得。
對於個人取得,在《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明確,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神塌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規定,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游祥圓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准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代扣代繳。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個人時,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於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居民企業時,作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納稅。
對於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宴頃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納稅。
㈣ 股息紅利如何扣稅稅率是多少
你好,股市分紅有派現、送股和增股這幾種方式,其中只有增股不收稅,而派現和送股則都是要收取紅利稅的。
不過在2015年的時候,財政部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就需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至於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就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且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明,就是假如你從上市公司得到了1萬元的現金分紅,而你已經持股超過1年以上的話,那麼你就是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而若你持股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但不超過1年的話,那麼你要繳納的股票紅利稅就是:10000×50%×20%=1000元;
而若你持股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的話,那麼你要繳納的股票紅利稅就是:10000×20%=2000元。
㈤ 股票分紅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下面就給大傢具體說說股票分紅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2017年2月27日新股申購日歷
一、股票分紅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