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重組一般要多長時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關於股票債務重組所需要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
股票債務重組所需要的時間,有3個月的,有9個月的,也有1-2年的。
公司債務重組清算期限:
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重組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如果是破產企業進行債務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
股票資產重組時間不一定,根據股票重組的方式、工作量、規模等不同所需的時間也不同,時間最短為1-3個月,時間最長1-3年,一般不會超過3年。
當上市公司規模太大、效率較低時,上市公司會把一些虧損的、效益與成本不相符的業務去除,當企業規模太小的情況下,就應通過收購、兼並等手段降低風險。
拓展資料:
第一階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項停牌,根據重組方案的復雜和重大程度,停牌時間有長有短,金豐投資就停牌了18個月;在停牌期間,重組公司也會發布一些進展公告。
第二階段,董事會公布重組方案,並復牌。金豐投資目前就處於這個階段。一般來講,如果擬重組進來的資產好,第一階段停牌前消息沒怎麼泄露,那麼股價就會表現得瘋狂。
第三階段,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表決重組方案。一般來說,股東大會都會通過重組方案,但對於部分機構投資者話語權強,方案又有些「貓膩」的公司來說,可能會遇到問題。
第四階段,重組方案上報證監會,被受理,等待審核。
由此看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復牌的時間是不確定的,根據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貳』 股票確定重組到合並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股票確定重組到合並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有的業績好、資金實力強大,重組得就快一些;有的資金大、公司程度繁多,重組得就慢一些。
公司重組於股市來講,就是一件常見的事情,對於重組的股票,還有很多人喜歡,那麼今天我就給大家說一下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代表的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有明顯的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這樣的方式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起來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就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不過將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保留。
3、收購:指一個企業以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獲取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意思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指的是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的一種狀態,並且不能扭虧為盈,結果沒有能力償還欠下的債務,從而導致企業失敗。不管是怎樣的重組形式,都會對股價有比較大的影響,所以重組消息一定要及時獲取,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情況下,公司重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就會重組,通過更有實力的公司為其注入優質資產,並將不良資產都置換掉,或者讓資本注入從而讓公司的資產結構得以改善,不斷強化公司的競爭力度。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拯救出虧損或經營不善的公司,成為成一家優質公司。
中國股市顯示出,對於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其實也就是炒預期,賭它是否會成功,只要公司重組的消息傳播出來,一般在市場上都會炒的很厲害。如果在原股票資產重組後再有新的生命活力注入進來,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又有新的說法了,重組後就會不斷出現漲停。相反,假如重新組合後沒有新的資金來大量注入的話,又或者沒有使得公司的經營改善,那麼就是利空,股票的價格就會持續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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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一般要多少時間才能通過
要根據公司的安排進程,快的三個月之內就可以。慢的也有一年多之後可能還會失敗。
拓展資料
股份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為籌集資本而進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為。根據股份發行時公司所處的階段不同,股份發行可分為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類型。設立發行,是指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籌集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新股發行,是指公司成立後在注冊資本的基礎上再發行股份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具體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時應當做到:
其一,當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就有關股份發行的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等。
其二,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其三,發行的同種股份,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應當是相同的。
股票的發行價格是指股票發行時所使用的價格,也是投資者認購股票時所支付的價格。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分為平價發行的價格和溢價發行的價格。平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與股票的票面金額相同,也稱為等價發行、券面發行。溢價發行是指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超過其票面金額。
我國公司法第128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即股票溢價發行,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款,應列入公司資本公積金。
在我國,根據公司法設立的企業都是有限責任的;這個有限責任的意思是股東在出資范圍內承擔風險,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股東無須承擔連帶責任(有例外: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未履行清算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分在於組織形式有所差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益體現為股權;股份有限公司體現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份一說,亦不能發行股票。
『肆』 資產評估報告在股權收購日之前1年做出,怎麼確定公允價值
資產評估報告頌模日與股權收購日之間不超過一年,譽櫻銷可慶游以用評估結果加期間損益確定評估值,期間損益的分配要看雙方的談判來確定。
『伍』 股票重組停牌時間規定
停牌後,只要上市公司按要求充分、准確、完整地披露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就可以復牌。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目的是解決投資者信息不對稱問題。特別突出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涉嫌違法違規、股價異動等異常警示性停牌。
停牌復牌的情形和時間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等相關章節有詳細規定,停牌期限取決於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項有時間限制,部分停牌無時間限制。
若因公司未及時披露信息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時間較長,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會採取多種措施不斷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盡快復牌,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的權利。
當媒體上面出現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新聞,就會停牌,由上市公司出面澄清。上市公司本身出現各種消息,或者行為比如說,收購、重組、合作,公布業績等等等方面的也要申請停牌,因為這些消息或者行為已經影響到股票價格。
(5)股票股權資產收購時間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陸』 上市公司收購股票後多長時間不得轉讓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關於這個的時間限制,基於生產經營等需要,一年內不受股權轉讓次數的限制,法律也不可能對此作出禁止規定,因為,如果這樣禁止,則亂野與股權的股權轉讓權相沖突。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但不得違反法鎮桐律強制規定(公司法第72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御陪坦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柒』 資產收購與股權收購的區別都有哪些
資產收購與股權收購的區別:
1、獲得的權利不同。
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即資產收購交易完成後,收購企業對向被收購企業已收購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存貨等可直接或派人組
織實施生產經營活動,並對所經營的資產享有絕對的處置權;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財產也沒有直接的處置權。
2、承擔風險的方式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直接組織或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承擔和處理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活動,如采購風險、銷售風險、資產儲備風險、運輸風險、決策風險、投資風險、納稅風險等等。股權收購只承擔投資收益風險,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也遠遠不如實施資產收購的企業。
3、在利益分配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同時也是被收購企業經營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權收購完成後,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管理,除持股比例達到一定比例並出任董事長外,一般均是被動地接受經營成果的分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