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視源股份什麼時候上市的
我查了一下,視源股份這只股毀卜票是在2017-01-19上市的,是在深圳證亂余雹券交易所上市的,希望答案對你有所幫助。嘩帆
⑵ 聚和股份上市時間
聚和股份上市時間12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將於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股票簡稱為聚和材料。股票代碼為688503。
聚和材料的總經理、董事長均是劉海東,男,46歲,學歷背景為碩士。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光伏新材料、電子原料及產品、電子元器件、環保節能材料等。
公司發展歷程:
2022年3月,上交所網站發布公告,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定於2022年3月18日上午9時召開2022年第21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核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事項。
2022年11月1日,證監會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注冊申請。
2022年11月30日,科創板聚和材料新股申購。
2022年12月9日,聚和材料將在科創板IPO上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⑶ 華融化學上市交易時間
華融化學上市交易時間是2022年3月10日,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初始發行「華融化學」A股22800000股。
【拓展資料】
上市是股票可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開始掛牌交易之前必須符合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一、上海證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一)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二)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三)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四)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五)關聯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六)財務要求。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七)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八)其他要求。發行人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近3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深圳證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別為第一類上市股票、第二類上市股票和第三類上市股票。
第一類上市股票的要求。
(一)營業記錄。上市申請公司就整體而言其主體企業設立或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應在5年以上,並有穩定的業務基礎和良好的發展前景;
(二)資本數額。上市申請公司實際發行的普通股面額應在5000萬元;
(三)股票市價。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平均收市價,應高於其票面價格的10%;
(四)資本結構。上市申請公司近1年度納稅後資產凈值與資產總額的比率應達25%以上,無累積虧損;
(五)獲利能力。上市申請公司的盈利記錄應符合下列標准之一。一是稅前利潤與年度決算實發股本額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達到10%以上;二是近3年年度的稅前利潤均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股本利潤率不低於5%;三是稅前利潤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兩項標准之一;
(六)股權分散。上市申請公司的上市申請如獲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權分布應確能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記名股東人數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2000元至2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額之和占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1500萬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2%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公司實發股本總額的25%以上;(七)股份流通。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的合計交易票面金額應在250萬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額與上市股份面額的比率不低於萬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