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市競價的時間和規則
股市競價的時間:集合競價的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9:25,以及下午的15:57-15:00;連續競價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是最大成交量原則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的競價,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 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 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貳』 股票競價到底是什麼意思競價時間是怎麼區分的
股市交易時間分為兩個階段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其中集合競價的意思就是指在特定的時間之內,在這個特定的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採取撮合成交的競價方式。
根據a股市場交易規定,集合競價分為兩個階段,開盤集合競價和收盤集合競價,其中開盤集合競價時間是從9:15分至9:25分在這個時間段稱為早盤競價;還有尾盤競價時間是14:57分至15:00隻有3分鍾競價。
還需要注意尾盤的集合競價時間,股票尾盤競價也是跟早盤9:20分至9:25分的規定一樣,只能進行掛單,但不能進行撤單;在尾盤競價時間,不管你掛的是買單還是賣單,只要下單之後不能進行撤單,這就是規定。
最後還需要弄懂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成交區別,上面說過開盤或者收盤的集合競價都是「撮合性」競價成交的,而連續競價成交規定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這些都是股票市場成交規則,希望分享出來給大家學習。
『叄』 股市競價的時間和規則
股市競價的時間:
集合競價的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9:25,以及下午的15:57-15:00;連續競價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競價規則:
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是最大成交量原則。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在連續競價中,對新進入的一個買進有效委託,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入委託隊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託買入限價高於或等於賣出委託隊列的最低賣出限價,則與賣出委託隊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
以上就是股市競價的時間和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肆』 股票交易規則和時間
一、股票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三、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伍』 股票的交易時間分別為什麼時候
股票交易時間:
1、上海證券交易所
9:15 —— 9:25 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9:30 —— 11:30 前市,連續競價時間
13:00 —— 15:00 後市,連續競價時間
2、深證證券交易所
9:15 —— 9:25 集合競價時間
9:30 —— 11:30 前市,連續競價時間
13:00 —— 14:57 後市,連續競價時間
14:57——15:00 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3、集合競價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股票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拓展資料:
一、不可撤單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的9:20——9:25
深證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的9:20——9:25、 14:57——15:00
二、港股和美股的交易時間
1、港股的交易時間和A股時間差不多,香港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星期一至五)如下:港交所交易時間幾經調整,目前的交易時間為:盤前交易時間: 9:00 ~ 9:30 上午交易時間: 09:30 ~ 12: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下午交易時間: 13:00~16:00;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沒有午市交易。
2、美股的交易時間則分為兩種,開盤時間:美國從每年4月到11月初採用夏令時,這段時間其交易時間為北京時間晚21:30-次日凌晨4:00。而在11月初到4月初,採用冬令時,鑽戒回收則交易時間為北京時間晚22:30-次日凌晨5:00。
三、股票買入賣出規則
股票買賣的基本規則具體表現在:交易時間、競價成交、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漲跌幅限制、委託買賣單、「T+1」交易制度、「T+0」回轉交易這8個方面。
『陸』 a股競價的時間和規則
A股的交易規則一般如下:
一、股票委託交易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競價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二、委託規則: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一百股的整數倍(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三、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
拓展資料
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票,是由中國境內注冊公司發行,在境內上市,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2013年4月1日起,境內港澳台居民可開立A股賬戶)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英文字母A沒有實際意義,只是用來區分人民幣普通股票和人民幣特種股票。
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2020年1月27日,證監會向各證券、期貨交易所發出通知,各證券、期貨交易所1月31日休市,2月3日起照常開市。
上市條件
資格要求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發行人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6.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獨立要求
1.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2.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系統;非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務體系及相關資產。
3.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4.發行人的財務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5.發行人的機構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機構混同的情形。
6.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7.發行人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