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如何銷戶
法律分析:股票賬戶銷戶有線下銷戶與網上銷戶兩種方法:1、線下銷戶要求本人持身份證及股東賬戶去券商公司提交銷戶申請,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後,會結算賬戶內的資金和股份,然後辦理銷戶;2、網上銷戶只需在股票交易軟體中提交銷戶申請,經過密碼驗證、公安聯網核查、視頻見證等流程後,券商公司一般會在2個交易日內將客戶的銷戶申請處理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七條 股票承銷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② 新上市公司的股票能在第一天賣完嗎賣不完會出現什麼情況
您好!
新上市公司的股票分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所以不可能在第一天賣完.就是可流通股也不會一天全部賣完,總會有人不賣的.股票市場就是這樣,什麼時候都有人看多有人看空,看多的人買入或者繼續持有,看空的人賣出.
賣不完是正常情況所以不會了現什麼情況.
如果你說的是發行新股是不是一天賣完,那大多數情況是網上發行的數量在抽簽後就一天賣完了.如果申購量不足,那剩餘沒賣出的股票讓承銷的證券公司包銷買去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承銷股票多少時間銷完擴展閱讀
股票入門基礎知識
股票是一種由股份制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部分資本擁有所有權。由於股票包含有經濟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轉讓,股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投資者一般在證券經紀公司開戶交易。
常見的股票分析指標為MACD KDJ RSI等指標,主要用於股市及標的的分析與研判。
術語
價格
開盤價:以競價階段第一筆交易價格為開盤價,如果沒有成交,以前一日收盤價為開盤價。
收盤價:指每天成交中最後一筆股票的價格,也就是收盤價格。
最高價:是指當日所成交的價格中的最高價位。有時最高價只有一筆,有時也不止一筆。
最低價:是指當日所成交的價格中的最低價位。有時最低價只有一筆,有時也不止一筆。
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③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④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多少天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9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1、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4)承銷股票多少時間銷完擴展閱讀:
證券發行的規則:
1、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3、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