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港股能賣空嗎
可以做空,做空本身是中性的,是市場主體的交易自由。股指期貨等做空工具是成熟的金融市場必要的組成部分。
但不要惡意做空,惡意做空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可以理解為「以製造、誇大和擴大下跌預期為特徵的市場操縱行為」,廣義上還可以包括具有該特徵的「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行為」,可能構成《證券法》、《條例》下的不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承擔民事責任,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拓展資料:
港股的特點:
港股,是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國內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國內的股票有同時在國內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港股交易規則:
一、交易系統AMS/3
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擴大和交易所未來國際化發展的需要,香港交易所於2000年10月推出了第三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AMS/3)。AMS/3將投資者、交易所參與者、其他參與者及中央市場連接起來,使交易過程變得更有效率。
二、交易所交易規則
在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須遵守《交易所規則》的有關規定。較重要的規則如下:
(一)價位
每個在交易所交易的證券是以指定"價位"來進行交易,它代表價格可增減的最小幅度,並與該證券所處的價格區間有關。交易所的價位表規定了從每股市價在0.01-0.25港幣(價位為0.001港幣)到每股市價在1000-9995港幣(價位為2.50港幣)的股票價位。當某股票的價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價格區間時,其價位也會隨著變動。
(二)開市報價
《交易所規則》規定"開市報價"應按程序進行,以確保相鄰兩個交易日間價格的連續性,並防止開市時出現劇烈的市場波動:每個交易日第一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都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第一買賣盤的價格不能超過上日收市價上下4個價位。
三、結算與交收
香港交易所內多種產品的結算及交收程序,分別由香港結算所、期權結算公司及期貨結算公司這三個結算所辦理。其中,香港結算所負責在聯交所主板及創業板進行交易的符合資格證券的結算及交收。
(一)持續凈額交收系統
香港結算實行持續凈額交收制度。在持續凈額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向其他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買入或賣出某一隻證券,均會按滾動相抵銷,剩下的凈買或凈賣股份作為交收標准。
(二)T+2交收制度
交易所參與者通過自動對盤系統配對或申報的交易,必須於每個交易日(T日)後第二個交易日下午3時45分前與中央結算系統完成交收,一般稱為"T+2"日交收制度(即交易/買賣日加兩個交易日交收)。
Ⅱ 港股能不能做空
1、港股是可以做空的。一般直接做空股票交易成本較高;可以通過認沽證熊證進行做空交易成本會便宜點。
2、港股是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國內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國內的股票有同時在國內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3、賣空(新加坡馬來西亞用語)是一種股票、期貨等的投資術語,是股票、期貨等市場的一種操作模式。與多頭相對,理論上是先借貨賣出,再買進歸還。做空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跌後買進,獲取差價利潤。其交易行為特點為先賣後買。實際上有點像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
Ⅲ 香港股票規則允許做空嗎
香港股市可以做空,直接做空股票(交易成本較高)或通過認沽證熊證(交易成本低)進行做空。
港股的做空對資金量有要求
戶口裡需要50w保證金(最低),之後通過券商到市場上去借貨給你做空。獲利後。你再買回股票了解交易。 手續費較高。借入需要利息。而且不是所有股票都可以做空。 也有很多股票你在市場上借不到貨。 所以一般的投資人會通過去買股票的衍生產品來實現做空的目的。
做空的時候有點類似內地的融資融券一樣,要在你港股開戶的公司借券賣出,但具體的規則又和內地不一樣,具體的要咨詢開港股賬戶的公司。
(3)香港股票賣空擴展閱讀
做空的常見作用包括投機、融資和對沖。投機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則賣高買低,獲取差價利潤。融資是在債券市場上做空,將來歸還,這可以作為一種借錢的方式。對沖是指當交易商手裡的資產風險較高時,他可以通過做空風險資產,減少他的風險暴露。
實施做空時應注意的要點是:
一、要求投資者要具備對市場整體趨勢的研判能力。
因為做空只適用於大盤處於下跌趨勢通道時的,其它時間,像大盤處於橫向整理階段或牛市行情階段都不可以採用這種操作技巧。
因此,要求投資者必須要認清未來趨勢的大致運行方向。
二、做空要把握好股價運行的節奏,要趁股價反彈時賣出,趁股價暴跌時買入。
在弱市的下跌途中經常會出現短暫的反彈行情和跳水般的暴跌行情,投資者要充分利用這種市場的非理性變動機會,最大限度的利用股價的寬幅震盪所創造的差價機會來獲取利潤。
Ⅳ 港股可以做空么
1、港股是可以做空的。一般直接做空股票交易成本較高;可以通過認沽證熊證進行做空交易成本會便宜點。
2、港股是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國內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國內的股票有同時在國內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3、賣空(新加坡馬來西亞用語)是一種股票、期貨等的投資術語,是股票、期貨等市場的一種操作模式。與多頭相對,理論上是先借貨賣出,再買進歸還。
做空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跌後買進,獲取差價利潤。其交易行為特點為先賣後買。實際上有點像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
(4)香港股票賣空擴展閱讀:
發展階段:
1986年,香港市場開始了其嶄新的現代化和國際化發展階段。中國對香港前途的保障,增強了投資者對香港經濟的信心,公司盈利和房地產價格回升,香港市場從此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交易品種多元化,市場參與者日益國際化,交易手段不斷完善,證券市場進入了長期繁榮的牛市。
2000年以後的香港證券市場香港是亞太地區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2000年以來的香港證券市場,正在成長為一個全球化的證券市場。香港證券市場的構成香港市場就其交易品種來說,包括股票市場、衍生工具市場、基金市場、債券市場。
2015年4月9日,港股收市最終未能企穩於27000點以上,恆生指數收市報26944點,升707點,升幅2.7%,全日主板成交2915億港元,再創歷史新高。
Ⅳ 請問怎麼看港股某隻股票的賣空成交量
建議你上港交所的網站http://www.hkex.com.hk/index_c.htm(建議用繁體或英文),在該網站上的首頁會有一個快速連結(在網頁上的右邊靠上面的部分)的下拉菜單,點擊日報表。
然後就會看到一個統計資料及數據界面,點擊你要查詢的某一天的日歷時間。
就會彈出一個整體市場的某一天日報表的全天的交易概況網頁,你要查的某股票的賣空成交量是這樣查找的,差不多要拉到該表的底部(大約是倒數第二大部分,倒數第一大部分是上日經調整賣空成交,倒數第二大部分才是你所需要的賣空成交日報表)就會有相關的情況。
Ⅵ 香港股票可以買空
港股買空一定要有證券公司的平台支持,不可能在模擬中能夠實現了,這是一種融卷交易行為. 並且不是每個股票可以賣空的. 可以考慮做認沽證和熊證
Ⅶ 一般港股投資者如何做空股票
一、港股的確是可以做空的,但做空港股的一般都是機構,而非個人投資者。畢竟個人投資者是股票市場的弱勢群體,若個人投資者參與做空的話,風險是相當大的,很容易遭受巨大損失。即使對於機構而言,做空的風險也是很大的。
二、
1、港股做空對資金量有要求
賬戶裡面必須有50萬的保證金,之後在券商借票賣出,等股價下跌後再買回來還給券商。借票需要支持利息,而且不是所有股票都可以做空,有很多股票在市場上借不到,有點類似內地的融資融券。
2、賣空提價交易規則(uptick rule)
在做空股票交易時,禁止使用前成交價或低於前成交價的價格拋售股票。
根據報升原則,當前一筆成交價為10元,賣空價格必須高於10元;當前一筆成交價未變但高於更前一筆成交價時,如最近一筆交易報價保持10.15元未變,但此前的成交價為10元,投資者可以10.15元賣空。報升原則旨在防範做空者有意砸低市場價格。
3、嚴禁未借入證券的「裸賣空」
港股不允許裸賣空,也就是不允許無券的情況下直接賣空。要賣空必須融券賣出,也就是投資者開戶券商必須有相應的股票可供借出賣空,即使某隻股票港交所允許賣空。因「裸賣空」可能短時間虛增證券數量,對市場穩定性造成較大幹擾。
4、限制可賣空證券范圍
並非港股每隻股票均可進行賣空操作,港交所將定期更新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名單。截至2020年8月6日,總計共有869隻股票和ETF可供賣空。這些標的的市值和成交額已經覆蓋到了全市場的90%以上。
5、做空證券的篩選機制和標准
1、在交易所買賣的股指期貨期權成分股、部分ETF基金和做市證券。
2、市值不少於30億港元且過去12個月換手率不低於 60%的股票。
3、新上市不超過60個交易日,但公眾持股市值在上市第二日開始的20個連續交易日不少於200億港元、總成交量不低於5億港元的股票。
綜上所述,剛上市的垃圾股,仙股是不能隨意賣空,只有納入賣空名單的股票才在能借入股票的情況下做空。
至於做空港股的方法,除了直接做空股票,還有就是買股票的衍生品,比如認沽證和熊證,通過認沽證熊證進行做空交易。
牛證就是看漲、熊證就是看跌。他們都是依託於某個正股由投資機構發行的,而且通過認沽證熊證進行做空交易成本會便宜點。牛熊證自帶杠桿,收入和風險幅度也會比較大,請注意風險。
Ⅷ 港股賣空機制及怎麼操作
「賣空」,港人通稱「沽空交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港交所容許的「賣空」是指賣方並未擁有某一指定可作賣空的證券而合法地出售該證券,但賣方須先向他人借入證券方能出售該種證券,而在賣出證券後,賣方必須交付借來的證券或由他人代賣方借來證券,以完成交收。
(一)「賣空」的法律定義
(a) 除(b)段另有規定外,指為某賣方或為某人的利益或代該人而售賣證券(在本定義中稱為「有關證券」),而就有關證券而言,該賣方或該人憑藉以下事實而擁有一項即時可行使而不附有條件的權利,以將有關證券轉歸於其購買人名下:
(i) 該賣方或該人已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
(A) 借用有關證券;或 (B) 獲得該協議的對手方確認該方備有有關證券以借給他;
(ii) 該賣方或該人擁有可用以轉換為或換取有關證券的其他證券的所有權;
(iii) 該賣方或該人擁有可取得有關證券的期權;
(iv) 該賣方或該人擁有可認購及可收取有關證券的權利或認購證;或
(v) 該賣方或該人已與任何其他人士訂立屬於為施行本節而藉根據「條例」第397條訂立的規則訂明的種類的協議或安排;
(b) 就以上(a)(ii)、(iii)、(iv)或(v)而言,不包括該賣方或該人已於售賣有關證券時,發出不附有條件的獲取有關證券的指示。
通俗地講,當投資者預測某股票即將大跌,而手中並無該種股票時,他可以先找其開戶的經紀行(即券商)借出該股賣掉,然後等該股大跌後再買進該股票還給經紀行。這類交易行為就是所謂的「賣空」交易。
(二)「賣空」證券名單必須由港交所事先指定
這里,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並非所有港股都可以用作「賣空」對象,而只有在港交所網站公布的「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才可以進行「賣空」交易。可作賣空的指定證券定期按季審核並調整。港交所選取「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主要標准如下:
(1)在交易所買賣的股指產品的相關指數的成份股;
(2)在期交所買賣的股指產品的相關指數的成份股;
(3)在交易所買賣的股票期權的相關股票;
(4)在期交所買賣的股票期貨合約(如期交所的規則、規例及程序所界定)的相關股票;
(5)公眾持股量的市值在(a)連續60個交易日,期間該股份沒有被暫停買賣;或(b)不超過連續70個交易日,期間該股份沒有被暫停買賣的時間不少於60個交易日,維持不少於10億港元的股份;
(6)市值不少於10億港元而且剛過去的12個月的總成交量對市值的百分比不少於40%的股份;
(7)盈富基金和董事會經與證監會諮詢後通過的其它交易所買賣基金;
(8)所有納入在試驗計劃下買賣的證券;
(9)在交易所上市超過60個交易日,且公眾持股量的市值在交易所上市當日開始的20個連續交易日不少於100億港元及在該段時間內的總成交量不低於2億港元的股份;
(10)所有在交易所買賣以單一股票為標的結構性產品的相關股票。
根據目前的規定,有可能列為聯交所「賣空」名單的證券主要包括:部分在主板、創業板上市的股票,以及在港交所掛牌「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請注意:認股權證及債券目前則不在「賣空」名單之列。
1994年1月,港交所正式推出受監管賣空試驗計劃,當時可作賣空的證券僅為17隻。1999年底,可作賣空的指定證券為182隻,實際有賣空交易的證券數目為46隻,全年賣空交易額約為640億港元。2006年底,可進行賣空證券為365隻,實際有賣空交易的證券數目為260隻,全年賣空交易額為3840億港元。
2007年8月27日,港交所最新公布的「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共有526隻,除10多隻交易所買賣基金外,其他基本上都是股票,包括在港間接掛牌交易的7隻NASDAQ股票。
(三)合法賣空的正確操作程序
香港法律明確禁止任何人出售本身並不持有的股份,除非他在出售時擁有,或誠實並合理地相信自己擁有一項即時可行使而不附有條件的權利,將有關股份轉歸其個人名下。
正確的做法是:在落盤(下單)沽空前,投資者與持有股份的經紀行訂立有效的「股份借貸協議」,並獲得借出股份一方的確認,具備有足夠數量的股份可供借用。你可以要求經紀行作出這項安排,但借出股份的經紀行,作為風險管理的措施之一,必須要求客戶提供至少等值於所借股份市值105%的抵押品。這種借貸安排可確保投資者沽空時,已取得法例要求沽空者就所沽空的股份須擁有的權利,並能夠在交收日(T+2)完成交收。
在落盤沽空時,你必須向經紀行指明該盤是沽空盤,並確認已訂立了股份借貸協議。你也可以在落沽空盤時,作出口頭保證,表示該沽盤為沽空盤,而且沽空證券是已借入證券,但你必須做到以下三條中的一條:
(1)將該口頭保證錄音留為記錄;
(2)在原先留有印章的文件上,記錄有關股份借貸詳情;
(3)在作出口頭保證當日,補上文件證明,以完成確認程序。
(四)注意區分「合法賣空」與「非法賣空」
在香港,非法賣空一經被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並監禁2年。因此,在操作賣空時必須按上述程序守法合規地進行。
(1)即日先沽後買≠合法沽空。有些投資者誤以為,即使先沽出本身並不持有的股份,只要即日購回,便屬合法沽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現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禁止任何人出售本身並不持有的證券,除非賣方在進行交易時擁有,或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擁有法律上的權力將證券交付買方。因此,假若客戶本身並不持有證券,他先在市場上賣空證券,而他當天在市場買回已沽出的證券,雖然他在結算日不用交收任何證券,但由於他賣出證券時並未持有證券,所以他可能已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
(2)大意沽空仍可以補救。有時投資者可能會弄錯自己的持股量,或未發現股份已遭合並導致所落沽盤大於自己的持股量。如果你意外地進行了非法沽空,可向經紀行借貸或在市場購回股份以完成交收。如果有關沽盤讓經紀行在持續凈額交收的機制下,在T+2當日沒有足夠股票完成交收責任,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會在T+3以當時市價代經紀行強行買入股票完成交收。經紀行一般會將發生費用轉嫁給投資者。
因此,你在落沽盤前,切記一定要與經紀行核對自己持有股票的多少,並及時留意自己所持股份數量是否會因有關上市公司的股份合並而變動。
(3)不可違反賣空價規則。「賣空價規則」是指作賣空交易時不能以低於當時最佳賣盤價進行。1996年3月再次修訂時,增加了可作賣空交易的指定證券數目,同時取消了賣空價規則。後因市場情況改變,賣空價規則於1998年9月7日再度實施。目前,可賣空證券中,除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可豁免賣空價規則外,其餘證券仍必須嚴格執行賣空價規則。
站長備注: 現在香港證券市場一共有147支個股允許做空,香港股票做空實行地是借貸做空,意思就是你必須先從證券公司那兒借到相應的股票,然後在市場中賣出,等股價下跌後再買回來還給證券公司,這個過程的傭金收費跟正常交易一樣,但一般證券公司受理這種交易的金額要求在50萬以上,否則一般不會給與受理,並且資金太小,證券公司會收取相應的融卷相應的手續費,約在3000HKD左右,所以一般個人小散戶,不建議採用這種方式來做空股票。在香港做空市場可以選擇恆指的熊證及認沽證,做空個股也可以選擇相應的熊證及認沽證。當然,因為熊證,認沽證,恆指期貨等都是有杠桿的產品,所以需要你控制好倉位,不要全倉買入這種產品。
Ⅸ 香港股票是不是可以買跌
可以,香港證券市場也允許進行受監管的賣空交易。
香港交易所具有一些不同於內地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比如,香港交易所沒有漲跌停板限制而內地市場有,香港市場允許賣空交易而內地市場不允許等。
香港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採取T+0制度,即買人股票的當天可以賣出該股票。在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創業板進行交易的符合資格證券的結算及交收由香港結算所負責。
香港市場採取T+2日交收制度,即買賣日加兩個交易日交收,交易所參與者(即證券商)通過自動對盤系統配對或申報的交易,必須於每個交易日(T日)後第二個交易日下午3時45分前與中央結算系統完成交收。
(9)香港股票賣空擴展閱讀
交易所交易規則
在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須遵守《交易所規則》的有關規定。較重要的規則如下:
1、價位
每個在交易所交易的證券是以指定"價位"來進行交易,它代表價格可增減的最小幅度,並與該證券所處的價格區間有關。目前,交易所的價位表規定了從每股市價在0.01-0.25港幣(價位為0.001港幣)到每股市價在1000-9995港幣(價位為2.50港幣)的股票價位。當某股票的價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價格區間時,其價位也會隨著變動。
2、開市報價
《交易所規則》規定"開市報價"應按程序進行,以確保相鄰兩個交易日間價格的連續性,並防止開市時出現劇烈的市場波動:每個交易日第一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都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第一買賣盤的價格不能超過上日收市價上下4個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