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全球股市 > 股票代銷包銷的時間

股票代銷包銷的時間

發布時間:2024-02-23 03:02:12

1. 股票發行的承銷期為多少日

股票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依照協議包銷或者代銷發行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股票承銷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方式。股票承銷期不能少於十日,不能超過九十日。

股票承銷的兩種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2.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多少天

證券的包銷、代銷最長不得超過9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1、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2)股票代銷包銷的時間擴展閱讀:

證券發行的規則:

1、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2、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3、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閱讀全文

與股票代銷包銷的時間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鋁業股票和稀土有關嗎 瀏覽:950
手機能自編股票公式的app 瀏覽:774
中國航空股票分析 瀏覽:610
股票移到其他證券公司 瀏覽:240
股票盈利的錢怎麼全部轉出 瀏覽:204
股票介面獲取歷史數據 瀏覽:630
退市股票大股東回購申報賣出 瀏覽:213
股票漲停資金流入分析 瀏覽:993
菲律賓做股票顧問行業行嗎 瀏覽:433
網易股票工商銀行 瀏覽:107
股票行情航天信息 瀏覽:997
掌趣科技的股票指數 瀏覽:762
柳州哪裡有股票證券公司 瀏覽:540
華泰證券軟體搜索股票的鍵 瀏覽:809
股票分紅資金再投資 瀏覽:967
常用股票的財務數據 瀏覽:528
股票價格最低的航空公司 瀏覽:663
股票退市還能買嗎 瀏覽:696
廣電電氣股票值得投資嗎 瀏覽:860
股票主力不封死漲停板的原因 瀏覽: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