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紅利稅怎麼扣
股票紅利稅(Stock bonus tax),指的是股市裡面分紅時需要繳納的稅款。
股市分紅有派現,送股和增股,這其中除了增股不收取稅,其他兩者都要收取紅利稅。股息紅利適用個人所得稅率統一為20%。根據持股時間,會有階梯性的免徵政策股票分紅扣稅跟股票的持有時間長短有關,且分紅後不會立馬扣稅,待持股人轉讓時才扣。
1、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稅負為20%。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為10%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為5%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紅利扣稅的原則,以「先進先出」為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當對一隻股票進行波段操作的時候,往往所扣稅率是按照最近一筆操作來計算的
具體情況如下: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新政策2015年9月8日起開始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對股息紅利適用個人所得稅率統一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