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融券開戶有什麼要求,在營業廳開
融資融券開戶有什麼要求,在營業廳開?融資融券開戶是有一定條件的,具體包括:(1)從事證券交易滿半年;(2)最近20個交易日的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含50萬);證券類資產包含普通帳戶的現金、股票、債券、基金以及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如監管有另行規定,按監管規定為准);(3)風險測評結果須為積極型/進取型,且測評時間在兩年以內;(4)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不包括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東);(5)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6)不為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個人或機構;(7)未有其他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滿足以上開戶條件即可去證券公司辦理開戶事宜。
㈡ 股票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投資者想開通融資融券許可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投資者已開戶至少6個月,且有股票交易記錄;
即開戶時間大於6個月,且交易過股票,例如買入某支股票。
2. 申請開通融資融券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大於50萬元;
50萬元可以是股票資產,也可以直接是放50萬在證券賬戶裡面,什麼也不購買,簡而言之,證券賬戶中的總資產金額要大於50萬。
拓展資料: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
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