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港股上市條件是什麼
港股主板上市條件: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利潤不少於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利潤不少於2000萬港元,前兩年累計利潤不少於3000萬港元),上市時在市值的利潤不少於2億港元。
2、上市時市值達到至少4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的收入至少為5億港元。
3、上市時市值達到至少2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的收入至少為5億港元,前三個財政年度經營業務的現金流入總額至少為1億港元。
4、新申請人的市值及其在證券上市時公眾持有的股份至少為5000萬港元。
5、公眾持股必須至少佔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的25%。
6、至少有300名公眾股東持有相關證券,三名公眾股東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證券上市時公眾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1)香港股票多少錢可以上市擴展閱讀:
港股,是指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內地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內地的股票有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香港證券交易的歷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設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個正式的股票市場。1969年至1972年間,香港設立了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加上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形成了四家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間,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96家。1980年7月7日四間交易所合並成香港聯合交易所。四家易所於1986年3月27日收市後全部停業,全部業務轉移至聯交所。
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
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基金幾乎都是開放式基金,對於投資者來說,隨時可以把資金拿回來,變現性好,對於海外投資者尤其具有吸引力。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劃分,香港的債券市場分為中國港元債券市場和在香港發行及買賣的外幣債券市場兩大類。其中港元債券市場以外匯基金債券、債券發行計劃債券,外幣債券市場中以龍債券最具代表性。
依託於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香港已經成為亞洲地區發展最快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交易所的規模迅速擴大,在全球交易所的排名不斷提升。
2. 香港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如果上市公司在上市前沒有「公眾」股東,則其IPO發行比例最少需達到25% (如上市時市值超過100億港元可減至15%)。 同時,上市公司IPO市值須不低於5億港元。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眾持股量須為5,000萬港元及已發行股本的25%,如果發行人的市值超逾100億港元,則該比例可由聯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於15%
一、香港上市條件,下面從幾個方面分析。
1. 主體資格
港股根據上市規則19.01及19A.01,注冊在香港的公司、以及注冊在百慕大及開曼群島的普通法管轄區的公司,或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海外公司上市的聯合政策聲明》,在香港及其它認可司法權區(其他認可司法權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百慕大、開曼群島、澳洲及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以外地區注冊成立的申請人若擬尋求在香港作主要上市,聯主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申請人亦須證明其為股東提供的保障至少相當於香港法例所要求的適當水平。
2. 營業記錄
港股:根據上市規則8.05,發行人有連續3年的營業記錄;根據上市規則8.05A,在市值/收益測試下,若能證明公司的董事及管理層至少有3年所屬業務和行業經驗並予披露,且管理層最近1年持續不變,則聯交所可能考慮接納較短的營業紀錄。
3. 盈利要求
港股:扣除非日常業務損益的股東應占凈利潤最近一年不低於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累計額不低於3000萬港元。
4.最低公眾持股數量
港股:根據上市規則8.08,發行人市值在5000萬-100億港元的,公眾持有股數至少為25%;市值100億港元以上的,聯交所可酌情接納介乎15%至25%之間的一個較低的百分比,條件是發行人須於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適當披露其獲准遵守的較低公眾持股量百分比,並於上市後每份年報中連續確認其公眾持股量符合規定。
若發行人擁有超過一種類別的證券,其上市時由各交易市場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總數必須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至少25%,但正申請上市的證券類別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百分比不得少於15%,其上市時預期市值不得少於5000萬港元;
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中,公眾持股數量最高的三名股東擁有的百分比不得超過50%;港股股東人數至少300人。
3. 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標准
香港聯交所主板對申請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1、發行人及其業務必須為聯交所認為適宜上市者。資產全部或大部分為現金或短期證券的發行人或集團(投資公司除外)一般不會視為適宜上市。
2、發行人必須符合《上市規則》中「盈利測試」、「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或「市值/收益測試」中的其中一項,其中的市值以公司全部股本乘以公司在香港市場的股價計算。
3、除符合以上任一的測試標准年,所有新申請人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2億港元,而為公眾人士所持有的證券的預計市值通常不得少於5000萬港元。
為確保上市證券有一定的流通量,對公眾持股有如下要求:
任何類別的上市證券一般必須有至少25%為公眾人士所持有,若發行人上市時預計市值超過100億港元,公眾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5%至25%之間;股東的最少數目為300名,對通過市值/收入測試而上市的公司,其股東的最少數目為1000名等。
新申請人必須做出必要的安排,使其證券符合香港市場交易及結算所規定的資格條件,在其中央結算系統寄存、交收及結算。
以上只概述聯交所對上市申請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對於基建工程公司、礦務公司、海外發行人及一些內地發行人申請上市,聯交所另有特別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詳情請參閱《證券上市規則》,並以此為准。
對申請H股上市的中國公司,按中國證監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到境外上市的企業必須滿足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集資金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以及過去一年的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的規定;主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後12個月內,不能再發行股票或可換股債券。
同時,聯交所一般將不會考慮公司上市後三年內提出的分拆上市的申請,即將公司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業務的聯交所或其他地方分拆作獨立上市。
(3)香港股票多少錢可以上市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 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