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債轉股交易時間
可轉債交易時間可以分為三個階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其中9:15-9:20為集合競價階段,在此階段投資者可以撤單,也可以掛單;9:20至9:25為依然是集合競價階段,期間投資者可以掛單但不能撤單;9:25-9:30既不能掛單,也不能取消訂單。
①在集合競價期間,投資者可以自由地以他們喜歡的價格發出委託。這個和股市交易的時間是一樣的,不過交割制度上兩者是不一樣的。
可轉債在T+0日交易,對價格漲跌沒有限制,但在一定情況下會觸發熔斷機制。投資者在上交所,出售可轉債時,如果可轉債價格漲跌幅度超過20%,且單筆漲跌幅度超過30%,交易所將發布臨時停牌令,此時不允許投資者交易可轉債。
②在股票市場上購買新債券的投資者一般都是短期投機者,他們的主要投資目的是獲取新的利潤。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大多數投資者會選擇上市後第一天賣出,這樣就可以在上市後第一天賣出。
拓展資料:
一、對於於中簽的投資者來說,只要可轉債上市發行,就可以選擇賣出。但賣不賣要看市場情況。如果股市情況良好,正股上漲,可轉債上市首日上漲20%左右。如果你中簽了10張可轉債,你可以在200元內獲利。如果股市繼續上漲,可轉債也會繼續上漲。
對於那些在於中簽保守的人來說,在上市第一天賣掉它是最合適的,因為它可以鎖定利潤。不賣,股市跌,可轉債跌,收益縮水。市場不好的時候,可轉債也會跌破100元,出現虧損。
二、可轉換債券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有觸發贖回機制。如果可轉換債券的收盤價連續至少20個30個交易日不低於當期轉換價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權按照債券面值的103%(含當期計息年利率)的贖回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換的可轉換債券。
此時上市公司將發布公告,提醒投資者轉換股份。這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將可轉債轉換為上市公司股票,也可以選擇出售可轉債。然而如果他們既不轉換股票,也不出售股票,上市公司將被迫贖回股票。比如120元的可轉債強制贖回價格是103元,投資者會賠錢。因此如果持有可轉債,需要及時關注配股上市公司的公告,避免虧損。
三、可轉換債券在國內市場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到期債券,獲得公司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分紅或資本增值。因此,投資者普遍認為,可轉債是為投資者保證本金的股票。可轉債兼具股票和債券的屬性,將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與債券的安全性和固定收益性優勢相結合。此外,可轉債比股票有優先償還權。可轉債打新規則也是需要了解的內容。
② 轉債一般多久上市
每個可轉債上市時間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可轉債從申購到上市大約半個月到一個月時間。
【拓展資料】
轉債,全名叫做可轉換債券,它是債券,但是買轉債的人,具有將來轉換成股票的權利。一般而言,可轉債申購之後,快的話15天就上市,慢的話1個月上市。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可轉債發行以後,一般一個月以內會上市,例如在2019年2月27日發行的長城轉債,在3月20日就上市了,3月1日發行的中信轉債,上市日期是3月19日。
申購的可轉債成功上市以後,持有者可以隨時賣出,沒有鎖定期。
可債券的買賣與股票買賣相似,可以直接在交易軟體上搜索需要購買和賣出的可債券簡稱或代碼,然後輸入想要買賣的數量,即可交易成功。
公司股價超過轉股債130%的時候,投資者可以將它換成公司股票繼續持有,也可以賣出。但是如果股價已經連續15天都高於轉股價,投資者還沒有進行轉股,公司有權將可轉債強制贖回。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持有的申購配號尾數與中簽號碼一致,才算中簽。每個中簽號碼只能認購1手,一手為100股,10元每股,所需要的資金就是1000元。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③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枝爛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方略(你說的運用):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哪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
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唯蘆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猛山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