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是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
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龐氏騙局的實質
龐氏騙局實質上是將後一輪投資者的投資作為投資收益支付給前一輪的投資者,依此類推使捲入的人和資金越來越多。畢竟投資者和資金是有限的,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為繼時,龐氏騙局必然驟然崩潰。事實上,龐氏騙局在人類的經濟活動中廣泛地存在。
龐氏騙局的由來
「龐氏騙局」源自於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1882-1949)的人, 他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在美國干過各種工作,包括油漆工,一心想發大財。他曾因偽造罪在加拿大坐過牢,在美國亞特蘭大因走私人口而蹲過監獄。經過美國式發財夢十幾年的熏陶,龐茲發現最快速賺錢的方法就是金融,於是,從1919年起,龐茲隱瞞了自己的歷史來到了波士頓,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向美國大眾兜售。
1919年他開始策劃,騙人們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這個投資計劃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投資一種東西,然後獲得高額回報。但是,龐茲故意把這個計劃弄得非常復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世界經濟體系一片混亂,龐茲便利用了這種混亂。他宣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據,再賣給美國,便可以賺錢。國家之間由於政策、匯率等等因素,很多經濟行為普通人一般確實不容易搞清楚。其實只要懂一點金融知識的人都會指出,這種方式根本不可能賺錢。然而,龐茲一方面在金融方面故弄玄虛, 另一方面則設置了巨大的誘餌,他宣稱,所有的投資,在90天之內都可以獲得40%的回報。而且,他還給人們「眼見為實」的證據: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的確在規定時間內拿到了龐茲所承諾的回報。於是,後面的「投資者」大量跟進。
在一年左右的時間里,差不多有4萬名波士頓市民,變成龐茲賺錢計劃的投資者,而且大部分是懷抱發財夢想的窮人,龐茲共收到約1500萬美元的小額投資,平均每人「投資」幾百美元。當時的龐茲被一些愚昧的美國人稱為與哥倫布、馬可尼(無線電發明者之一)齊名的最偉大的三個義大利人之一,因為他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發現了錢」。龐茲住上了有20個房間的別墅,買了100多套昂貴的西裝,並配上專門的皮鞋,擁有數十根鑲金的拐杖,還給他的妻子購買了無數昂貴的首飾,連他的煙斗都鑲嵌著鑽石。當某個金融專家揭露龐茲的投資騙術時,龐茲還在報紙上發表文章反駁金融專家,說金融專家什麼都不懂。
1920年8月,龐茲破產了。他所收到的錢,按照他的許諾,可以購買幾億張歐洲郵政票據,事實上,他只買過兩張。此後,「龐茲騙局」成為一個專門名詞,意思是指用後來的「投資者」的錢,給前面的「投資者」以回報。龐茲被判處5年刑期。出獄後,他又幹了幾件類似的勾當,因而蹲了更長的監獄。1934年被遣送回義大利,他又想辦法去騙墨索里尼,也沒能得逞。1949年,龐茲在巴西的一個慈善堂去世。死去時,這個「龐氏騙局」的發明者身無分文。
龐氏騙局的共性特徵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龐茲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徵。
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
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騙子們往往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各類案件的回報率可能存在差異,有些高得離譜,如龐茲許諾的投資在45天之內都可以獲得50%的回報,有些則屬於穩健的超常回報,如麥道夫每年向客戶保證回報只有約10%,但他非常強調「投資必賺,絕無虧損」。但無論如何,騙子們總是力圖設計出遠高於市場平均回報的投資路徑,而絕不揭示或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
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徵
由於根本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於老客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這對「龐氏騙局」的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客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大多數騙子從不拒絕新增資金的加入,因為蛋糕做大了,不僅攫取的利益更為可觀,而且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大為降低,騙局持續的時間可大大延長。
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
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實際上,由於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騙子們根本沒有可供仔細推敲的「生財之道」,所以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術之一。當年《波士頓環球時報》的記者曾經撰文揭露龐齊的騙局,卻被龐齊以「不懂金融投資」為由加以批駁。
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徵
「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麥道夫在華爾街的對沖基金也能在二十年中數次金融危機中獨善其身,這些投資項目總是呈現出違反投資周期的反規律特徵。
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徵
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即便是高深莫測的納斯達克前董事會主席麥道夫也免不了拉攏下線的俗套,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夥伴發展「下線」,有的人因成功「引資」而獲取傭金,「下線」又發展新「下線」,滾雪球式的壯大為「金字塔」結構。
金融系統的龐氏騙局
現實金融系統的龐氏騙局特性,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認識:
第一,金融體系沒有物質的根基,隨時存在崩塌的危險。
商業銀行獲利的方式是從廣大存款戶那裡以較低的利息獲得存款,再以比較高的利息把款貸給需要資金的企業。眾所周知,銀行普遍存在大量的信用貸款(銀行放貸額遠比它的存款多得多,中央銀行規定的存款准備金率越低,貸款的倍數就越大,存款准備金率越高則貸款的倍數較小,通常都在10倍左右)。銀行的風險在於擠兌,當眾多儲戶由於政治經濟環境的變化(甚至由於聽信某一傳言)而要求把存款取出來,而貸款根本無法及時收回,發生危機也就在所難免。所以只要發生一定比例的擠兌,銀行必然倒閉破產,與之相關的一切經濟活動也難以倖免。整個金融系統就是建立在這樣一個沒有穩固基礎上的摩天大樓,隨時都有崩塌的風險。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各家銀行均以「信用」為信條,而實質上任何一家銀行都具有顯著的龐氏騙局特徵!
第二,金融衍生品惡性發展時,表現出泡沫經濟
信用經濟是金融體系的必然產物。在現代經濟中,信用經濟規模加速擴張,而且信用結構日益復雜,在信用貨幣的基礎上不斷衍生出新的金融產品,它們與實質經濟的距離越來越遠,甚至毫不相關。至此,虛擬經濟已經成為任何現代信用經濟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經濟泡沫的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往往造成繁榮的假象,所以容易受到追捧,具有自我強化的機制;又由於形式上虛擬經濟的發展可以完全脫離實質經濟,所以虛擬經濟具有超出實質經濟承受范圍的傾向。當經濟泡沫惡性發展時,結果就會表現為泡沫經濟。所謂泡沫經濟,
其一是經濟中虛擬成份的比重超出了實質經濟的承受能力,經濟結構出現嚴重扭曲;
其二,在泡沫經濟形成以後,某些市場特別是金融市場上的預期邏輯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即使價格已經很高,由於需求極度旺盛,大多數市場主體仍然預計價格會進一步升高;
其三,公眾行為的非理性化致使相關市場的不確定性激增,市場規則失效。通俗地來看,金融衍生品,與傳銷中的傳銷品毫無二致,沒有任何實質的內容,只是傳銷計件的標的。金融市場中的「傳銷」盛行,源於人們對財富飛速增長的渴望,極易被虛假繁榮所迷惑。最終都無法避免因資金難以為繼而頃刻崩潰的結果。
第三,金融產品隱藏傳銷式龐氏騙局的風險。
股票、期貨、房地產、石油等的發展過程中,容易出現以下方式的飛速擴張與驟然破局:誘人的收益回報—帶動眾多的需求和價格的攀升—高回報率帶動新一輪的參與者參與—帶動潛在參與者持續的超高利潤期望—進一步推高了價格—參與者作出價格只漲不跌的判斷而不斷追高買入,這樣供需關系使得價格不斷發散性地提高,直至資金難以為繼時,這一循環就會被打破,龐氏騙局破局。金融體系面對必然破局的風險,不斷創新的金融衍生品,就是當一種投資工具快要崩潰時,換成另一種投資工具繼續炒作,而可以長久維持。這就使得金融體系的龐氏騙局特性更為隱秘而不會被輕易發現。但當資金難以為繼、民眾不再信任而拒絕跟風之時,破局是必然的。
龐氏騙局的案例
案例一:以股票市場為例
投機性的股票交易牛市就是以龐氏騙局方式製造出來的。通過一輪一輪的投入不斷抬高股價,依靠後一輪的資金投入來給前輪的投資者提供收益,這樣的游戲一直持續著、直至沒有新的承接者而崩潰。NASDAQ股票市場的大起大落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1998年7月股指為2028點的低位,到2000年4月一躍上升到5022點的高位,而到了2002年6月又下跌到1300多點。這個過程就是所謂的「IT概念」下的一個龐氏騙局。對於單只股票而言,假如公司資產每股投入是2元,為什麼能夠以2.5元發行?是因為人們預期這個公司有前途。為什麼發行之後,它還可以漲到3元呢?因為當人們看到它的業績增長之後,提高了預期。但由此而不斷地提高預期,不斷地提高股價到10元、20元,那就完全偏離了現實基礎。公司根本無法憑本身的經營獲得那麼高的利潤來支付「股民」的紅利,惟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拿後面投資者的錢去補,至於後面加入的,則靠再後來的加入者的錢去補充……這樣一個支付系統就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其結果註定是要崩潰的。在中國的股市上,莊家形成了「龐氏群體」:進入股市的人並不在乎股票本身的未來業績,而是期望「吃下家」來致富,所以已進入者希望有更多的新進入者。很多股民的心態也類似傳銷者,明知各種「概念」是一個騙局,但卻希望自己買入後有更多的人進入,自己獲利後再崩潰。
案例二:以房地產市場為例
房地產業成長過程中極易出現地產價格龐氏騙局。由於土地價格的市場投機炒作,會出現虛漲,土地價格出現成倍、甚至幾十倍的飛漲。如日本的地產價格暴漲就是典型的例證,日本六大城市的地價指數,在1980年代的10年間上漲了5倍,地價市值總額高達4000萬億日元,相當於美國地價總值的4倍,土地單價為美國的100倍。1991年以後地價暴跌,泡沫破滅,至今經濟尚未恢復過來。房地供需過程中的龐氏騙局,住房市場容易出現這樣一個循環:從眾的購房理念—帶動住房需求和價格的攀升—帶動房地產商的利潤期望—進一步推高了房屋價格—消費者認為房屋是不會貶值的投資品而追高購買,這樣供需關系使得價格不斷提高,直至某一天購買房屋的資金難以為繼時,房產價格將應聲而落。房產價格的下跌,必然導致一連串資產價值的大幅減價,直至銀行貸款無法收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危機。
案例三:龐氏騙局的中國例子——德隆案
2. 股民炒股必須防範哪些法律風險
不要輕信「薦股軟體」
切勿買非法發行的「原始股」
有的股民將自己的房產抵押貸款入市,這種做法違反了銀監會禁止信貸資金被挪用入市的規定,如果無法還款,股民將不得不面對抵押房產被拍賣的窘境。
還有些投資者向親朋好友集資進入股市,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回報,一旦集資炒股虧損,承諾無法兌現,可能引發法律訴訟,使親戚朋友反目成仇。如果這種集資涉及面廣、金額大,則有可能演變成非法集資,進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切勿購買非法發行的「原始股」。據深交所專家介紹,非法兜售「原始股」的形式現主要有: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准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專家表示,投資者從個人和非法機構手裡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為均屬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受法律法規的保護,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謹防海外非法基金傳銷式詐騙。據專家介紹,近期有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在互聯網上設立網站,向投資者兜售子虛烏有的海外基金。他們以「高額回報」「下線返利」等方式蠱惑人心,當資金累積到一定程度後,就關閉網站,逃之夭夭。深交所專家表示,目前證監會從沒有批准過任何境外基金在內地銷售,所謂的境外基金一旦出了問題,將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資金缺乏安全保證。
切勿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這會給借用人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出借人因個人債務涉及訴訟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時,司法機關可能會凍結、拍賣或者變賣登記在出借人證券賬戶下的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出借人可能會將登記在其證券賬戶下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出質給銀行等主體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投資者可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 什麼是非法證券活動
非法證券活動是指未經核准或批准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違法行為。
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
行為主要表現為兩類:一是非法發行股票;二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非法證券活動主要表現形式是一些非上市公司編造虛假信息,以即將到國內或者國外上市、業績優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經遞交上市申請材料等名義為誘餌,以獲得高額回報為幌子,以兜售所謂的「原始股」為形式,採取非法手段誘騙群眾購買股票。非法證券不能提供證券合法性的完整手續,不構成一個完整的合法鏈條,有的只具備某一環節的完整手續。卻誇大事實誤導投資者認為其是合法證券,更有甚者,編造的證券純屬子虛烏有,可能涉及詐騙。如一些非法發行股票的公司讓當地產權交易機構給投資者出具股權託管文件或所謂的股權證,而這些股權託管文件或股權證並不能證明非法發行和非法經營證券活動的合法性。合法證口在其產生的每一環節均應符合法規要求,是一個合規的鏈條,每一個環節的缺失,都是對其合法性的否定,如證交所交易的證券,需要在發行中需經過嚴格的證監會審核環節,在上市的過程中需經過證交所審核的環節,這一系列的審核,批准程序是合法證券的必要手續,任一環節出問題都可能被否掉,不能成為合法證券。
非法證券活動的特點
非法證券活動復雜多變具有專業性,迅捷性等特徵。對非法證券活動的打擊和判定,存在較大的難度。概括而言具有以下特點:
(一)違法主體多元化。從已發生的各種非法證券活動的情況來看,既有單位實施的違法行為,又有自然人實施的違法行為。在單位實施的非法證券活動中,既有證券中介機構實施的違法行為如政券公司等,又有其他企事業單位實施的違法行為,實施非法證券活動的自然人既有本國人又有外國人。
(二)侵害的對象的不特定性。非法證券活動發生在證券的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的過程中。在證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運作和管理過程中,都可能有非法證券活動,但違法者更多的是利用證券一級市場的不規范實施非法證券活動。違法行為所侵害的對象往往是一個或多個利益群體或者不特定的、單個的個人,且其損害的權益具有不確定性。
(三)專業性。證券業具有極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其業務的每一個環節和形式都非常專業化、技術化。不懂得證券知識、不熟悉證券業務的人很難從事非法證券活動。與之相應非法證券活動涉及的法律、法規也多與證券發行、交易等制度相關。這些法律、法規十分繁雜,在運用上存在一定的難度。
(四)迅捷性。我國證券市場已基本實現無紙化交易,如自動報價系統等現代辦公設施及現代通信技術等在證券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中被廣泛採用。在行情瞬息萬變的證券市場中,犯罪分子利用現代高新技術手段,轉瞬間即可完成犯罪,過程十分迅捷,不易被人察覺。
非法證券活動產生的原因
非法證券活動的猖獗既有證券市場不完善的外部環境,又有政券法雄法規知識匱乏,投資、理財存在盲目性等不成熟的投資者群體,這就使得違法者有機可乘。
(一)證券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巨大利差的存在
股份公司的上市資格在中國是一種價值很高的稀缺資源。一級市場的低風險、高收益吸引了大量資金專門從事新股申購。更強化了新股發行市場供不應求的狀況。同時,也使得新股申購者根本無需對新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發展前景以及盈利預測等作認真細致的分析,他們關心的只是能否中簽。由於在審核制下,上市資格並非市場選擇的結果,而是政府選擇的結果。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巨大利差,吸引著廣大投資者爭相購買,同時,違法者也投其所好,編造出一個個」神話」為盲目的投資者設下陷阱。
(二)證券場外交易市場不規范
非法證口活動之所以屢禁不止,其重要原因是證券場外交易市場不規范造成的。在2O世紀90年代開始的企業股份制改革過程中,一些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為了轉換經營機制進行了股份制改革,在改制過程中,大型國有企業採用募集設立方式成立了股份公司,成立之後紛紛選擇在國內外上市,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大多數選擇了內部職工人股形式。這些小型的股份公司在轉變企業經營機制的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股權設置不夠規范,股票交易陷入尷尬的境地。
「現有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是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和退使公司股份轉讓而作的制度安排,存在定位不明確,功能於服務范圍較窄等問題」。「中國非上市公司數量眾多,但是,由於缺少櫃台交易市場,這些公司的股份無法順暢的流轉」。證券場外交易市場的不規范為非法證券活動提供了賴以滋生的土壤。非法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眾型違法犯罪活動頻繁出現,部分地區還有蔓延趨勢,致使人民群眾,特別是一些退休人員、下崗人員等低收入者上當受騙,破壞了金融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投資者不成熟
投資者在面對高額誘惑時由於缺少防便意識,往往不能在冷靜分析基礎上做出理性判斷,很容易被違法者製造的假象所迷惑。當投資者投資熱情高漲時,一些不法機構和個人乘機編造虛假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兜售所謂「原始股」、「將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形式進行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活動,誘騙群眾購買。
非法證券活動的防治
(一) 完善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
加快」推進場外交易市場建設,進一步拓展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的轉讓和流通提供必要的途徑,形成統一監管下的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平台。建立我國的現代化的場外交易市場,將原來分散的場外交易市場連為一體,建立統一的場外交易市場,使其成為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必要補充。
這些市場運行機制本身的問題法律無法解決,在混亂的非法證券活動面前法律規制方式只能起到」堵漏」的作用,而不能通過」疏」的手段滿足合理的需求,確立市場標准和樹立所有行為規范,法律在維護形式正義的同時更關注實質正義的實現。在這個時期的新興市場法律不能操之過急,否則要麼會阻礙市場的改革發展,要麼朝令夕改損害自身的權威。在非法證券欺詐面前我們既要知道法律規制之所能也要知其所不能,法是利器,須善用之。我們必須看到法律在治標的同時並不能治本,法律建設只有與市場本身的不斷完善、發展相結合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此,要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發行管理相關規定,明確發行條件、發行審核程序、登記託管及轉讓規則等,建立全國統一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體系。
(二)加強投資者教育
提高投資者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辨別能力,使投資者對政券、經營機構、交易行為及交易場所的合法性有明確的認識。同時,投資者買賣證券應委託經證監會批準的具有證券經紀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非法中介機構主要有三類:一是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未經批准非法買賣、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證券;二是所謂外國資本公司或集團公司駐中國辦事處,以給境內企業提供境外上市服務為名,未經批准從事未上市公司證券買賣;三是一些地方的「產權交易所」、「產權託管中心」違規從事證券業務。投資者不要通過此類中介機構買賣證券。對」高額回報」的股票投資要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如果股票發行、或者轉讓採取了公告、廣告、廣播、電傳信息、信函、電話、發布會、說明會、網路等公開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我國當前合法的證券交易場所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應通過上述場所進行證券投資。
(三)暢通信息渠道
加強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情報交流,充分利用網路、媒體等渠道及時公布違法案例和便利對公司發行信息的查詢。建立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投訴處理和快速打擊的各部門協調機制,將各種非法證券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
4. 港股原始股權如何轉讓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一家公司上市了,那麼他上市之前的股份就叫做原始股;上市之後和之後再發行的就叫普通股了。不上市的公司就不會特別用原始不原始股這個概念。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原始股不上市,誰也沒有辦法。只能夠私下裡在公司內部進行股權轉讓,不能夠說上市流通。一般原始股可私下裡交易,只是這種交易是不會得到公司的認可和法律的保護。原始股賣出渠道:1、原始股一般不能在市場外兜售,一來涉嫌金融詐騙,二來股票發行需通過專門渠道審核和流通。2、原始股價格一般都以1元為起點,如公司增資擴股,則原始股會因凈資產值提高而增殖。3、原始股發行一般都針對特定群體,不對個人,只對法人。所以除公司內部發行外,基本不太可能有機會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