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主力排名 > 股票投資理財糾紛案例

股票投資理財糾紛案例

發布時間:2022-06-23 22:46:13

⑴ 投資與理財 成功或失敗案例 最好是股票的 可加分

真正的經營者,具有出於靈魂深處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具有徹底貫徹正確信念、頂天立地、大無畏的氣概,經營者就敢於面對一切障礙,正確判斷,堅決實行,在風浪中勇往直前。」——稻盛和夫《活法》

企業社會責任成了商界的時髦詞彙,被看作是捐款、納稅、環保的代名詞。而我們在《中國企業家所渴求的精神山脈》中卻看到,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一種利他經營哲學的代名詞,是一種商業最原始的沖動,是根植在企業家靈魂深處的一種意志力。本文我們將繼續跟隨稻盛和夫,進一步探討他一舉打造出兩個世界500強的強者思維。

成功 = 思考方式 X 熱情 X 能力

外行是通往專業的起點。稻盛和夫的經營管理能力,隨著京瓷公司的發展而日臻成熟。他最大的發現是,人生與經營活動是相通的。生活中信奉的哲學與經營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哲學如出一轍。他更提出了一個成功方程式,認為事業成功等於三個因數能力、熱情、思維相乘。這也就是著名的「稻盛成功方程式」:

事業的成功 = 思考方式 × 熱情 × 能力。

在稻盛看來,「能力」多數源於天生,我們很難改變;「熱情」就是傾注到工作中的激情和努力。而「思考方式」則是人生態度與思維。如果說「能力」和「熱情」是從0分到100分計算的話,「思考方式」則可以從-100分到+100分計算。這三個因素結合起來就會使人生和事業出現很大的差別。雖然能力平平但勤奮努力的人,要比雖有能力卻以能力自居的人成果要大得多;如果一個人思考方式是邪惡的,那麼就是負數,用負數相乘所得的積也就是負數了。

在能力、熱情、思考方式這3個要素中,稻盛最看重的是思考方式和熱情。他認為,內心不渴望的東西,就不可能靠近自己,一個人能夠實現的只是他內心渴望的東西;一個人如果觀念一錯,非但勞而無功,反而起反作用。有的人「思考方式」很消極,這通常會帶來消極的結果。轉化員工的消極思考方式與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就是經營者要考慮的重中之重。

對企業主來說,只想「輕而易舉賺大錢」,會把事情弄糟。例如,職工為了公司的事業拚命工作,企業主就應該想著為職工謀取幸福,而不是單純地賺錢。不然,就無法調動員工的激情和思考方式。當然出此之外還需要有制定戰略戰術的能力,還要具備熱情與執著,有拚命力求完美的精神。稻盛的邏輯是,首先要員工相信京瓷公司是一流的,然後再讓他們明白,最好的公司要求的它的員工也要有最高的靈魂和最正確的認識。稻盛以身作則,年利潤到2000億日元的時候,公司竟然沒有絲毫奢華之氣,甚至他個人都沒有一部專用車。

⑵ 配資炒股出現糾紛,怎麼處理

業務實質上屬於關系,在雙方發生糾紛的案例中,有判例判決借款人應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該判例的判決在一定程度上認可了股票的合法性。投資者在前一定要把合同全部了解清楚,簽署的文件資料需要全部做保留,以免在後續發生糾紛時沒有證據
隨著國家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投資領域也得到了很大的繁榮,很多人都加入到了投資的行列。而且現在即使大家的資金不夠充足,也依然可以通過的方式進行投資。

就是向投資者提供一定杠桿比例的資金,專門是用來炒股的,而者只需要向支付一定的利息就可以了。

投資者從事的活動,從理論上來講,一般較為分散,資金量不大,尚不致對金融市場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只要不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國家金融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應受到尊重,所簽訂的協議也可認定為有效

如果是雙方約定的的規則,比如平倉行為,設置平倉線主要是為了防範風險,萬一者的賬戶到了平倉線,系統是有權將賬戶進行股票平倉的,最後賬戶盈虧由者自負。要是沒來得及追加保證金,是不是就不能操作的了。到了平倉線,確實不可與繼續操作的,而且一旦在次日的開盤前如果沒有追加保證金是會立馬平倉。請注意的是,是到第二天也就是次日開盤前。這說明還是給者預留了一定的時間,而且也會提前通知者,以免被平倉了
如果投資者個人在平倉行為發生後認為不合理,這個就需要雙方協商;如果是違約,投資者在協商不行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起訴;

⑶ 個人投資理財案例分析(有關股票基金方面)

潮陽穩健理財工作室路過
嗯.......
分數太低了.多加點吧

⑷ 盤點銀行理財糾紛案例

案例1: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假理財案


2017年4月中旬,民生銀行北京航天橋支行被爆出“假理財”案,涉案金額約16.5億元。該案系航天橋支行行長張穎使用偽造的理財合同和銀行印章,騙取客戶的理財資金。張穎通過控制他人賬戶作為資金歸集賬戶,編造虛假投資理財產品和理財轉讓產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個別員工尋找目標客戶,非法募集客戶資金用於個人支配,有一部分用於投資房產、文物、珠寶等領域,所募集資金未進入民生銀行賬務體系。



案例2:招商銀行代銷10億理財產品違約


2013年9月,招行售賣一款理財產品據宣稱投向聯想旗下基金項目,收益在11-13%左右。2016年9月到期未能退出,展期一年後2017年9月仍未兌付。


這款產品共投資了6個項目,其中,3個項目已經實現退出;但對融眾小貸(二期)、中聯重機、上海譽豐的投資,則未能實現退出,到2018年年初仍未退出,此事被各大媒體曝光後招商銀行稱不存在報道中提及的違約情況,他們在向投資者推介該產品時就產品的投資風險進行了充分的揭示,所有投資者對此亦進行了書面確認。


案例3:浦發銀行代銷理財產品違約


2018年10月,浦發銀行代銷的一款理財產品被曝違約。該產品源於2016年9月至11月飛馬投資先後發行的4期私募可交換債,票面利率3%,債券期限3年。西部利得基金隨之設立了“西部利得-飛馬分級資產管理計劃”1至5號基金專戶產品投資了其中三期可交換債,合計規模15億元,產品A級份額均由浦發銀行代銷,總代銷規模約為11.25億元。後該可交換債違約,西部利得基金設立的5個基金專戶產品踩雷,浦發銀行代銷部分違約規模超過6億元。有投資者表示,浦發銀行客戶經理在向其銷售時違規將之稱為保本產品。還有投資者稱,浦發銀行在銷售時並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金融類產品銷售過程的同步錄音錄像(簡稱“雙錄”),直到違約事件發生後才緊急補錄。”


以上就是關於銀行理財糾紛案例的相關分享,送給想要理財的小夥伴們,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哦!

⑸ 股票配資如何規避風險有哪些受騙的案例

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通常在我去投資股票的時候,通常都會想要在股票配資的時候去規避一些風險。那麼對於這樣的問題就需要對於市場行情有著充分的把握,因為如果我們在投資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這樣的一些市場行情,給我們帶來了一些影響的話,有可能讓我們這些投資的時候出現一些漏洞。這個時候也會影響到我們自己的下一步投資,我們可以發現,對於這樣的一些股票配資來說,我們需要掌握這樣的一些杠桿原理。

而且這樣的一些問題會影響到我們自己的資金用的安全,對於我們自身來說,如果這樣的一些資金出現一些問題的話,也會影響到我們自己,下一步投資的時候會有一些漏洞,這個時候會影響到我們自己的一些財產安全。

⑹ 四川男子「投資理財」被騙484萬,他的如何一步步落入「陷阱」的

投資理財讓錢生錢,已經成為很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尤其是聽聞一些理財產品能夠賺取高收益,更是相當有吸引力。

寫到最後

隨著人們理財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的開始接觸理財,比如炒股,基金,債券等等。同樣這種流行趨勢,恰恰成為犯罪嫌疑人斂財的工具,特別是一些想要理財卻沒有頭緒的小白,非常容易上當受騙。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要多留一個心眼,畢竟是努力攢起來的錢,切不可打水漂。在我看來,想要避免這種情況,除了有風險意識之外,還是要從自身加強自己。


⑺ 農行一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8千萬炒股票,銀行有責任嗎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外甥正月在理發店剃頭時,正好被舅舅撞見,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差點打起來。據說這也是真實事件,可見,「正月剃頭死舅舅」有多麼深入人心了。今天研究金融侵權案例時,發現一宗比較有意思的案例,也是外甥坑舅舅。這次涉及的銀行是交通銀行。

(一)損失數額計算,應當有基礎事實證據

賠償損失是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因此確定財產損失數額是這類案件審理的基礎。《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故侵權賠償的損失是以直接經濟損失為限,以填補損失為原則。

任何人不能因訴訟獲利。當事人自己確認的損失數額,能否認定為財產損害賠償的數額?筆者認為不能,理由是這類侵權案件不是合同糾紛案件,合同糾紛案件是要最大限度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侵權糾紛案件不能,是以保護直接損失為限。

換個角度,倘若該案中霍某以合同糾紛為由,訴請盧某按照《還款承諾書》約定的數額還款,尚且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何況侵權糾紛?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僅有借條、借據等債權憑證訴請還款的,法院還要通過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佐證,沒有銀行流水等證實的,不能輕易認定借貸數額。

舉重以明輕,在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僅有當事人確認的損失數額不能作為認定依據,應當根據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其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具體計算方式和銀行流水等證據,則應按照法院查明的有證據證實的數額認定。盧某的侵權行為是持續性的,《還款承諾書》是侵權行為發生以後才出具的,怎麼能以事後行為認定在先損失呢?

在事實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處理。該案中,法院依據《還款承諾書》認定損失數額的做法,值得商榷。

(三)罰酒三杯,判銀行承擔10%補充責任過輕

盧某的侵權行為,對霍某的損失具有百分百的原因力,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點並無爭議。判決也查明,銀行承擔責任的性質,與盧某承擔責任的性質完全不同。

其實判決沒有說透。盧某與銀行之間屬於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盧某是因為其主動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為直接故意。銀行是因為是管理漏洞和不作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是間接故意。所以,銀行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第三人侵權而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銀行的責任是第二位的,銀行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盧某追償。銀行與盧某之間實際是不真正連帶責任。

判定銀行責任大小的比較對象,不是銀行、盧某、霍某三方,應該是霍某與銀行兩方之間比較。判決最終認定銀行承擔10%責任,即意味著由霍某承擔90%責任,這不合理。判決理由為「霍某將理財產品全權交由盧某進行管理和操作,是盧某實施侵權行為並造成巨大損失的基礎條件和重要原因。霍某是基於對盧某個人的信任而非基於對其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且對於理財產品疏於管理和控制,長期未與盧穎敏進行對賬,未及時發現資金被侵佔的事實,亦導致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如果盧某不是銀行工作人員,霍某會信任嗎?如果盧某提供的不是銀行加蓋公章的理財合同,霍某會持續信任嗎?霍某有基於親屬關系的信任,但對於這種大額銀行業務,主要還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基於對盧某銀行員工身份的信任。誠然,霍某確實未盡到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可以減輕銀行責任,但要霍某承擔90%責任,銀行僅承擔10%責任,則過於輕率了。筆者個人認為,銀行與霍某之間的過錯無法區分大小,應各承擔50%為宜。

四、總結:

在最終結果上,銀行方面承擔60多萬的責任,可能是比較公平的。這可能就是裁判技巧,一打一壓,損失數額計算是傾向於原告霍某的,比例分擔是傾向於銀行方面的,兩邊都不太好挑理。

近年來,銀行疏於管理職員被判承擔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銀行該怎麼防範呢?好像也不太好防範。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者有之。案發之後,銀行就被判承擔一定比例責任,銀行只能祈禱這類案件越少越好。

其實這些涉及銀行的案例,完全可以整理出來讓銀行員工學習。看守所、監獄這些地方,也要多帶員工去參觀。只有經得起訴訟考驗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經得起判決檢驗的合同,才是規范的合同。

⑻ 涉案140萬!警方打掉「投資理財」詐騙團伙,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經過長達兩個月之久的時間,河南洛陽警方,打掉一個涉案140萬起的“投資理財”的殺豬盤的詐騙團伙,此次案件橫跨多個省份,在多的努力之下,於3月九日將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押送至洛陽警方。在這起案件中,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投資理財”的陷阱,和殺豬盤的危害性,以及詐騙的覆蓋范圍,最重要的是要這起案件中的警察的付出和努力,還有小心謹慎。

閱讀全文

與股票投資理財糾紛案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發布財報對股票的影響 瀏覽:633
股票隱藏軟體APP 瀏覽:221
股票賬戶可以同時登錄幾台電腦 瀏覽:568
台州博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瀏覽:956
股票軟體qq群 瀏覽:723
普通投資者可以買創業板股票嗎 瀏覽:338
數據港股票成交額 瀏覽:137
股票估值過高會產生什麼影響 瀏覽:300
持有多個股票賬戶違法 瀏覽:497
券商etf的股票分析 瀏覽:189
股票重組合並上市步 瀏覽:899
股票資金賬號生成軟體下載 瀏覽:988
為什麼美國的股票不在中國上市 瀏覽:570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退市 瀏覽:656
貿易影響比較的股票 瀏覽:454
東吳才秀資產里有錢為什麼買不了股票 瀏覽:369
公司上市員工適合買股票嘛 瀏覽:13
外國股票崩盤中國 瀏覽:146
中國移動股票買入 瀏覽:82
買創業板的股票條件 瀏覽: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