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商業銀行的法律限制是什麼
1.法律明確要求分業經營,並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股票業務」 股票業務是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之一,我國《商業銀行法》、《證券法》都明確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股票業務。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很顯然,這里的規定明確地限制了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從事股票業務。
2.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規定並未對「股票業務」進行明確界定,其范圍可以理解為極為廣泛,也可以狹義地理解。但從國內實踐來看,目前是傾向於廣義的理解。商業銀行不僅不能直接投資股票,也不能從事發行、承銷股票等業務。這種含糊界定為商業銀行間接地涉及股票市場埋下了潛在的障礙。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從事涉及股票的金融服務,如「銀證通」、「銀證轉賬」等。為避免對「股票業務」理解不準確,筆者認為立法應對股票業務進行准確界定,最好在即將完成的《商業銀行法》修改中得到體現。
3.另外,我國《證券法》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這也充分反映了我國禁止混業經營的基本法律原則。 二、法律對銀行進入債券市場的限制 我國法律對商業銀行進入債券市場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態度。《商業銀行法》在對商業銀行經營范圍作一般性規定時,明確肯定了商業銀行可以「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這里只涉及到兩類債券,即金融債券和政府債券,對於企業債券則未涉及。
② 為什麼商業銀行不能進行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希望得到通俗易懂的理由~!~!
信託、投行、證券、期貨、銀行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指的是委託人基於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特定的管理。一般一個金融機構發起基金產品,由投資人認購,然後信託公司進行投資。信託公司收取管理費用+提成的形式。如比較流行的房地產資金信託,其實就是通過信託公司投資房地產,因為最近銀行不願給房地產公司貸款就變相通過這種形式募集資金了
呵呵
投行,就是投資銀行,此類銀行專做投資業務,比如承銷企業上市股票,債券等等賺取交易傭金即手續費;國外的投行
很多都有自己的交易員,用投行自己的資金交易產生盈利這又是一塊利潤像高聲,摩根都是投行
證券,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范圍比較廣了
是一個行業的概念。炒證券一般最常接觸的就是到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內容有股票
基金等...
期貨,是一個交易市場
就和股票一樣,期貨市場的作用是企業套期保值,股票市場是企業上市融資
銀行,這里指的應該就是區別於前面的投資銀行,專門做放貸為主業的儲蓄銀行,靠吃借貸力差盈利,當然還有其他的一點附帶服務費用收入
以上為個人理解,歡迎共同探討
③ 銀行理財新規:限制股票投資影響大嗎
投資股票有最少資金限制。
在股票買賣時,最少資金是買100股股票及股票交易手續費。
簡介: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④ 在銀行可以買股票嗎
銀行不能買股票。我國《商業銀行法》明確地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雖然商業銀行也並非完全不可能成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股東,如商業銀行可以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企業的不動產或者股票,從而成為其股東,但同時商業銀行法也規定因上述原因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股票,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予以處分。
股票購買一般是通過證券交易所開完戶以後,可以通過櫃台、網路、電話進行買賣,目前一般採用的事網路和手機進行買賣,只要戶開好就可以操作。
(4)禁止銀行對股票進行投資的原因擴展閱讀:
買股票的技巧有哪些?
買股的技巧有很多,但我看要概括為四個字就是「買股不急」。
所謂買股不急就是,買入股票一是要先觀察一下再下單,要像開車一樣「一慢二看三通過」,如頭一天選中一隻股票,第二天開盤後,先看大勢,看大勢可不可以操作;二是看股票開盤是高開還是低開,在弱市中切記不要追高,只要高開就放棄,強勢高開超過3個點最好也不要追了,等回調時再擇機殺入;三是看主力資金流向,藉助軟體看主力資金是凈買入還是凈賣出,凈賣出且量比較大,就只能放棄。
買入股票還要注意看均線形態,一般脫離開5日均線過高的股票買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堅決看好這只股票,要等這只股票回踩5日均線的時候再買入,如錢江水利上一交易日就回踩了5日均線,如果上一交易日在5日均線上買入這只股票,今天逢高拋出一定會賺錢的。
買股票的技巧:等。1。要能等,一定要等行情來就開始買賣。一般說來先看成交量,指數大跌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低,這叫九生一死,此時買股賠錢風險只有10%。反之,指數上漲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高,這叫九死一生,此時買股賠錢風險高達90%。大抵狀況如此。具體狀況可以跟網路知道高手們請教。
買過的技巧:不能貪。可以不停利,但一定要設停損。自己訂一個標准,一定要砍倉。20幾年來我在市場看過多少賠大錢的人,都是因為沒有停損。只要有停損觀念,永遠能東山再起。如果沒有停損觀念,或訂了停損點但沒有認真執行,很可能一次栽跟頭就把你打出股市20年,永無翻身之日。這句話,你先記著,20年後再說我是不是危言聳聽!
大勢分析:對於大盤仍然中線看好,但由於主力資金連續兩天凈流出,今天流出59億,比上一交易日22億的流出量增加了一倍還要多,所以短期會有回調的壓力,我們的倉位控制在1/3比較穩妥一點,激進一點可以半倉。
⑤ 商業銀行為什麼不能直接進行股票投資
我國目前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是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商業銀行如果直接進行股票投資就成了混業經營了,金融風險會放大很多倍,不利於金融行業的正常發展
⑥ 為何貸款不讓用來買股票
為何貸款不讓用來買股票?股票的風險很大,投資股票損失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償還貸款了,再說了貸款本身就要承擔利息的。因為風險大,銀行是救急不救窮的,如果你上班或者做生意收入穩定風險就小,如果炒股,現在中國炒股市場不穩定,一般都是短期收益,如果虧了錢被股市套牢了,銀行就傻了。當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該筆貸款由眾多要素構成,其重要的要素包括金額,期限,利率,用途等,不是你交了利息,銀行就應該讓你用這種錢,銀行除了盈利性,還有一個安全性是放在首位的。所以銀行對於高風險的資金用途都是拒絕的,相應的條款一定是在金融合同中作了約定的。
⑦ 為什麼國家禁止商業銀行投資股票
那是保險不是銀行,銀行成立基金再投入股市。當然不包括存款,存款除了借貸都不能碰。
⑧ 為什麼銀行工作人員不能炒股
銀行監管部門有明文規定不準員工經商和炒股,但現在似乎不準炒股也成了一紙空文,很多員工在工作之餘或工作之中炒股的人還是不少;但對經商現象是查得比較嚴厲的。當然,經商是絕對不行的,而炒股就要看炒股的資金了。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自己的合法勞動所得就可以炒,如果是貸款所得就不可以炒。因為商業銀行是企業,不是政府機關公務員,對這方面的尺度放得相對寬些,我們現在黨政機關的公務員開始規定不準經商的,也不允許炒股,但現在對炒股這個規定好像也執行不是很嚴格了。因為炒股是自己的投資的私事,所以沒有特別嚴禁。而經商怕利用權利是樹權商交易,因而經商是在嚴禁之例。
炒股知識:
1、 想學炒股,除了要知道一些常識,一定要實際操作才行,可以先從模擬操盤開始。 現在大部分證券軟體都有模擬炒股的功能,投資者可以用其所學的理論知識來進行模擬操作,通過模擬炒股不僅可以先熟悉炒股規則,還可以鍛煉操盤技術。
2、 新手在炒股之前,需要對股票的基礎知識有一定了解,比如,st、*st股票是被特別處理的股票,股票前加dr表示當天是這只股票的除息、除權日,股票前加xr,表明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權日等等;其次需要了解股票的交易規則,目前A股市場實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即股票今日買入,明天才可以賣出。
3、 在進行反復的模擬操作後,投資者可以適當的進行實盤操作,在實盤操作總,形成自己的交易體系。在模擬操作時,雖然操作方式都一樣,但用的資金是虛擬資金,其盈利與虧損對投資者的實際資金都不會造成影響,但是實盤操作就不同了,所以實盤操作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心態,不要因為盈利或虧損而影響自己的判斷。
4、 由於股市風險大,所以出現虧損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因此建議大家最好使用家裡的閑錢來投資,千萬不要用家庭必要資金來投資股票,以免一旦發生虧損造成自己難以承受的後果。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⑨ 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能否將其吸收的存款用於股市的投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什麼
中國的商業銀行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用於股市的投資。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 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這個規定基本杜絕了銀行投資房市和股市的可能。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原因是分業經營、風險隔離的考慮,就是為保護儲戶存款的安全,防止股市等投資風險向儲戶存款蔓延,因此禁止銀行將儲蓄資產投資於高風險的領域,包括股票市場。
⑩ 銀行為什麼不能單獨做股票業務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