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國人可以開通國內股票賬戶(A股)嗎
從2018年9月15日開始,就可以了!
中國結算8月15日發布通知稱,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自9月15日起可以開戶參與A股交易。
此外,《關於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開立A股證券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可以開立A股證券賬戶的外籍人員范圍及開戶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在境內工作且其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外籍人員,可以向證券公司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
在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開立A股證券賬戶需要的申請材料包括:《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外國護照及復印件、境內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及該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1)外籍員工可以做限制性股票嗎擴展閱讀:
證券營業部將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證券賬戶掛失申請:
1.認真審查投資者的本人身份證(如身份證同時遺失,須提供戶籍管轄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蓋公章);
2.證券賬戶所有的證券予以凍結;
3.在投資者提供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代理機構開出相同證券賬戶登記資料的新證券賬戶後,為其辦理相應的證券轉戶手續;
4.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轉戶並登記其證券明細賬後,於當日閉市前將變更情況傳送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用於變更登記。
『貳』 外國人可以買中國股票嗎
您好,可以的,股票中有一個術語就是外資入場或者外資離場,這就是國外資產在進行買賣,希望能夠幫到您,感謝您的採納。
『叄』 有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是否可以直接投資國內股票市場
可以投資。
只要你手裡有人民幣,有身份證可以在銀行支付寶等平台開戶就可以。
只是拿綠卡本質上還是中國人,用的身份證也是國內的所以沒有什麼限制。
『肆』 軍工保密單位能否給予外籍員工股權激勵
外籍高級管理人員能否作為股權激勵機制的被激勵對象
在2016年8月13日之前,外籍員工能否作為股權激勵機制的被激勵對象,並無禁止性規定,證監會也多次針對外籍員工作為股權激勵對象出具無異議函。但是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02年4月24日發布的《證券賬戶管理規則》3.3條第一款規定:「A股賬戶僅限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允許買賣A股的境內投資者開立」。上市公司的因外籍員工,無法開立A股賬戶,所以無法接受上市公司授予的股權激勵。最後結局幾乎都是由外籍員工自願放棄獲授予的股票期權或自願放棄認購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在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第四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證券賬戶,用於股權激勵的實施。激勵對象為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的,可以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開立證券賬戶,用於持有或賣出因股權激勵獲得的權益,但不得使用該證券賬戶從事其他證券交易活動。」
根據2016年10月最新修訂的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證券賬戶業務指南》1.4條規定,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可以申請開立A股賬戶;1.5條規定,在大陸工作和生活的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可以申請開立A股賬戶。據此,在境內上市公司工作和生活的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員工以及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可以作為股權激勵對象並開立A股賬戶,不存在實際操作上障礙。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最新修訂的《特殊機構及產品證券賬戶業務指南》,新增第十八節「外籍投資者開立股權激勵證券賬戶」,其中規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關於激勵對象規定的外籍投資者,可以申請開立相關市場的一個證券賬戶」;還規定了「申請材料」及「其他事項」,比如開立A股賬戶應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勵計劃批准文件及激勵計劃對象證明文件等。據此,外籍員工參加A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法理上不存在實際操作上的障礙。但外籍投資者證券賬戶僅用於持有合法獲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以及在限售期屆滿後賣出股份,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二級市場進行其他證券買賣。股份全部賣出後,外籍投資者應當及時申請注銷賬戶。
鑒於此,目前A股上市公司仍然傾向採取股票增值權計劃的方式對其在境內和境外工作的外籍員工進行激勵,以避開A股賬戶的開立和注銷流程。股票增值權不涉及實際股票,以激勵公司股票作為虛擬股票標的,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也不用開立/注銷A股賬戶,激勵標的物僅是二級市場股價和激勵對象行權價格之間的差價的升值收益,並不獲取企業的股票;激勵對象的收益是由公司直接兌付行權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與授予期規定價格的差額,其實質也可以理解為是企業獎金的延期支付。如歐菲光、富邦股份都已經在2016年實施外籍員工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即使在2017年,大洋電機仍然採用股票增值權的方式對外籍員工進行激勵。
『伍』 股票增值權是什麼
股票增值權(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簡稱:SARs)通常與認購權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權不須實際購買股票,經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價-約定價格)得到一筆報酬,經理人可以選擇增值的現金或購買公司股票。此外,由於經理人並未實際購買股票,故可避免「避險行為」的發生。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權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權,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來規定的若干年內(行權期)按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自由購買公司股票(行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棄。
『陸』 外國人能在中國大陸辦股票開戶炒股嗎
你好,在境內工作且其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外籍人員,可以向證券公司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在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開立A股證券賬戶需要的申請材料包括:《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外國護照及復印件、境內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及該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經境內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外工作的外國人的申請材料除了《申請表》外,還需提供:外籍激勵對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上市公司公章);上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前述材料均需加蓋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證明該投資者為股權激勵對象的證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勵計劃批准文件及激勵計劃對象證明文件(加蓋上市公司公章)以及激勵對象簽署的證券賬戶自律管理承諾書。
『柒』 外國人可以到國內的券商開戶炒股票嗎
你好,可以,但不是所有的老外都可以在中國大陸辦股票開戶炒股,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在境內工作,且其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外籍人員,可以向證券公司開戶代理機構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2.在境外工作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的,可以委託上市公司向證券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
『捌』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股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從事證券交易的。
1、《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拓展資料:
一、證券法,是指有關調整證券的發行、買賣和其他交易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動進行規范,提供法律保證和限制的行為規范,它以證券交易法為主,同時包括公司法、破產法等法規中有關證券的相關條款。
二、《證券法》是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
『玖』 外籍人士能否持有國內公司股票
外籍人士不可以擁有國內交易的股票。
外籍人士不可以持有我國上市A股,因為他們不能開戶。不過他們可以通過QFII持有股票。
如果你的公司沒有上市,有外籍人士在公司從事管理,可以授予激勵股票。
『拾』 限制性股票的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對於限制性股票,征稅時需要關注以下環節: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據其經過股東大會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在達到計劃要求的授予條件時,實際授予公司員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3.解鎖期。在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分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