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購股份是什麼意思
股票認購,又稱「股份認購」,是指按公司章程籌集公司資本時對公司發行股票的認購。
【拓展資料】
認購主要在公司成立時的籌資和增發股份時進行,就公司設立時股票認購而言,因籌資方式不同又可分為二種:
(一)設立認股,又稱發起設立認股。指公司設立時發起人必須自行認足第一次發行的股份,不另向社會募集。每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在發起人之間的契約上確定。發起通常應按認足的股數繳足股款,不能分期繳納。股款可用現金支付,也可用其他動產不動產作價抵繳股款。
(二)募集認購,即招股設立時的股票認購。發起人只在第一次發行股份時認購部分股份,其餘則向社會公開招募,但一般規定發起人至少必須認購第一次發行股份總數的1/3或1/4,向社會招股,應由發起人訂立招募章程,並載明公司名稱、設立目的,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發起人認股數、公開招募的股數及募足的期限等,投資者一旦認購股份,應在認購書上填寫認購的股數、金額等。
具體程序:
1.員工向企業(如組成持股會則向企業工會)提出購股申請。
2.企業或企業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
3.根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確定個人持股額度並公告員工持股額度。
4.員工繳付購股資金,一般應用現金支付,也可用企業結余的工資基金按企業自定方案合理分配給職工作為購股資金。
5.企業向員工出具「員工股權證明書」,並將員工持股名冊上報上級部門備案。
職工認購要分兩步走:職工按基本股配股比例、工齡、崗位首先認購自己可以的股票,認購結束後,即召開股東代表大會,選舉企業主要領導之後,按選舉出的職務再進行職務股的認購。企業職工內部股購買後一年可以在企業內部轉讓。
2. 新股票怎麼認購
申購新股流程
一、申購提示
申購只在當日有效,稱T日。
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不允許重復,反復申購(投資基金除外)。 申購價即上網發行價、每個證券帳戶的申購下限為1000股,申購數量須是1000的整數倍,上限一般為發行社會公眾股的1‰。
二、申購之後配號及中簽的程序
T+1日 領取申購交割單
T+3日 公布中簽率,領取配號交割單。交割單上「成交編號」一欄顯示出所得配號的首號:按照所得配號的數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1個號)「成交數量」一欄顯示的為配號數量。 投資基金有效申購量所得配號: 5萬份以下(含5萬份)每1000份配一個號,5萬份--35萬份每1500份配一個,35萬份--99.8萬份(含99.8萬份)每1800份配一個,超過99.8萬份時部分每2000份配一個號。 T+4日 公布中簽結果,領取交割單。
三、中簽查詢
中簽查詢的方式有兩種,在T+4日客戶即可以通過電話委託或自助委託查詢「證券余額」,如果有此申購段標余額提示,則表明中簽;客戶也可以通過打交割單來確認自己是否中簽,中簽的客戶T+4日列印的交割單除一張賣單外,同時還存在一張買單,那麼買單上顯示的「成交數量」即為中簽數量,而沒有中簽的客戶則無此買入新股交割單。
配售新股流程
一、基本規則:
市值的計算:是按「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的上市流通A股、證券投資基金可轉換債券市值的總和。其中,上海、深圳分別計算市值。投資者每持有上市流通市值10000元限申購新股1000股,申購新股的數量應為10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賦予申購權。每一股票帳戶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司公開發行總量的1‰;每一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預告繳納申購款,但中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二、操作流程:
T日(一般為星期六)申購,投資者辦理入配售代碼,配售價格,配售數量(其中滬市配售數量按系統提示輸入,深市配售數量可輸入申購上限,對於超額申購部分,交易所主機將自動予以剔除)。
T+1日 公布配號,交割單上「成交編號」一欄顯示出所得配號的首號,按照實際可申購的數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一個號),「成交數量」一欄顯示的數字為實際申購的數量。T+2日 公布中簽結果,中簽的投資者可以列印出有「配售中簽」字樣的交割單,投資者當日應在帳戶內留足申購款。
三、中簽查詢
中簽查詢的方式有兩種:客戶既可以在T+2日通過電話委託或自助委託方式查詢「證券余額」,如果證券余額中有「XX配售」的提示,則表明中簽;客戶也可以於T+2日通過打交割單來確認自己是否中簽,中簽的客戶可以列印出有「配售中簽」字樣的交割單,而沒有中簽的客戶則無此交割單。
3. 企業以認購股票,債券方式對外投資的應按什麼計價
債券投資可以獲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場買賣中賺差價。
隨著利率的升降,投資者如果能適時地買進賣出,就可獲取較大收益。 債券作為投資工具其特徵:安全性髙,收益高於銀行存款,流動性強。 安全性高 由於債券發行時就約定了到期後可以支
4. 個人投資如何在一級市場認購股票
1、普通投資者是無法參與到一級市場認股股票的,一級市場一般都是針對機構投資者或者資金量非常大的特定個人投資者的。所以普通投資者只能進入二級市場無法進入一級市場,只有風投等投資公司才可以進入,普通投資者可以通過PE一類的基金間接進入。
2、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 / New Issue Market)是籌集資金的公司或政府機構將其新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等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金融市場。一級市場並不為公眾所熟知,因為將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過程並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是一級市場上協助證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的做法是承銷(underwriting)證券,即它們確保公司證券能夠按照某一價格銷售出去,之後再向公眾推銷這些證券。
5. 購買股票可以得到哪些收益
1、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2、股息指股票持有人定期從股份公司中取得的一定利潤。利潤分配的標准以股票的票面資本為依據。公司發放股息的原則是:必須依法進行必要的扣除後才能將稅後利潤用於分配股息。其具體的扣除項目和數額比例要視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3、紅利是超過股息的另一部分收益,一般是普通股享有的收益,優先股是不能參加紅利分配的。
4、投資收益
對於以成本法核算的股票投資,其稽查方法同短期投資中的股票投資情況類似。關鍵在於權益法下的投資收益的稽查,首先注意投資收益確認的時間,應是收到被投資企業送來的凈收益通知單,而在實際收到分回資金時,不再重復記人投資收益;其次收益的增減額應是按其在被投資中所佔投資比例所分享的凈資產增減額。另外在稽查過程還應注意投資企業是否將分回的投資收益掛在往來賬下,隱瞞收入或作調節收入之用。
6. 全資孫公司認購股份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因為公司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當然是需要引進外部投資者了,自己的孫公司認籌股票,證明公司的前景市場不認可!
7. 股票認購是什麼意思
股票認購,又稱「股份認購」。是指按公司章程籌集公司資本時對公司發行股票的認購。認購主要在公司成立時的籌資和增發股份時進行,就公司設立時股票認購而言,因籌資方式不同又可分為二種:
(1)設立認股,又稱發起設立認股。指公司設立時發起人必須自行認足第一次發行的股份,不另向社會募集。每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在發起人之間的契約上確定。發起通常應按認足的股數繳足股款,不能分期繳納。股款可用現金支付,也可用其他動產不動產作價抵繳股款。
(2)募集認購,即招股設立時的股票認購。發起人只在第一次發行股份時認購部分股份,其餘則向社會公開招募,
但一般規定發起人至少必須認購第一次發行股份總數的1/3或1/4,向社會招股,應由發起人訂立招募章程,並載明公司名稱、設立目的,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發起人認股數、公開招募的股數及募足的期限等,投資者一旦認購股份,應在認購書上填寫認購的股數、金額等。
(7)認購股票對外投資擴展閱讀:
認購程序:
1、員工向企業(如組成持股會則向企業工會)提出購股申請;
2、企業或企業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
3、根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確定個人持股額度並公告員工持股額度;
4、員工繳付購股資金,一般應用現金支付,也可用企業結余的工資基金按企業自定方案合理分配給職工作為購股資金;
5、企業向員工出具「員工股權證明書」,並將員工持股名冊上報上級部門備案。
在上述過程中,職工認購要分兩步走:職工按基本股配股比例、工齡、崗位首先認購自己可以的股票,認購結束後,即召開股東代表大會,選舉企業主要領導之後,按選舉出的職務再進行職務股的認購。企業職工內部股購買後一年可以在企業內部轉讓。
8. 炒股時,該如何進行認購新股
股票入門的基礎知識還是比較多的,如果大家真的打算在股票市場中做投資,那麼就必須要了解一下炒股的入門技巧。炒股的時候應該怎麼進行認購新股呢?
新股申購只能申購一次,其他的次數就會被看作無效。如果有投資者在操作的過程之中,導致自己申購重復了,那可能就會被證券商凍結。所以大家一定要保障自己的資金賬戶中有足夠的金額,等到收盤的時候,如果你已經符合了相關的規定,那麼就可以購買這些股票了。
9. 股票認購是怎麼回事
我國在股票發行方式方面的改革是最多的,大約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證券市場建立以前,從84年股份制試點到90年代初期。這個階段股票發行的特點:一是面值不統一,有100元的,有200元的,一般按照面值發行;二是發行對象多為內部職工和地方性的公眾;三是發行方式多為自辦發行,沒有承銷商,很少中介機構參加。84年以後我國進行了一定規模的股份制試點,後來成為「歷史遺留問題」,其中90家公司於93年經當時的國家體改委審查,確認具備上市資格而正式上市。如渤海集團84年股份制改革,發行800萬元的股票,94年2970萬股公眾股上市。
第二階段是90年代初期證券市場建立至今,這個階段發行方式改革基本上圍繞證券市場,目的在於充分利用證券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以求更快捷、更方便、更公平和成本更低。
91~92年,採取有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該方式存在明顯的弊端,極易發生搶購風潮、造成社會動盪,以及出現私自截留申請表等殉私舞弊現象,嚴重違背了「三公」原則,因深圳8.19事件,這種方式不再採用。
92年,上海率先採用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搖號中簽方式,92年12月1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得以確認。這種方式基本避免了有限量發行方式的主要弊端,體現了「三公」原則,但是由於認購量的不確定性,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此外,認購成本過高、投資風險巨大,對二級市場產生不利的影響。
93年8月18日國務院證券委頒布《1993年股票發售與認購辦法》規定,發行方式可以採用:無限量發售申請表、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與「無限量發行認購證」相比大大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一級市場成本,並且可以吸籌社會閑資,吸引新股民入市,但由此出現高價轉售中簽表現象,投機性很強。
94年採用的發行方式有: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上網競價、上網定價。上網競價發行方式是預先確定發行底價,投資者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申報,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由於透明度極差,使得新股認購成為名副其實的博傻,投機性太強。此種發行方式不可控因素過多,使投資者和券商均承擔很大風險,因此只在94年哈歲寶等3隻股票進行試點,之後沒有被採用。
95年10月20日,證監會規定:可以繼續採用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推薦上網定價,經批准可以進行上網競價試點。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是儲蓄存款掛鉤方式的延伸,但更方便,節省時間。它又包括兩種方式: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95年面世)和「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轉存」。前者比後者佔用資金時間大為縮短,資金效率提高,並且能培育發行地的原始投資者,吸引大量資金進入二級市場。
96年12月26日,證監會規定發行方式可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上網定價發行類似於網下的"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發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網路自動進行,與其它曾使用過的發行方式比較,是最為完善的一種,它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優點,避免了資金體外流動,完全消除了一級半市場,96年以來被普遍採用。由於新股申購幾乎穩賺不賠,吸引眾多大資金參與其中,造就了一大批新股申購專業戶。
98年8月11日,證監會規定:公開發行量5000萬股(含5000萬股)以上的新股均可向基金配售,公開發行量在5000萬股以下的,不向基金配售。
99年7月28日,證監會又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司,仍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發行股票。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可採用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2000年4月取消4億元的額度限制,公司發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2000年2月13日證監會頒布《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新股發行中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該方式是指在新股發行時,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願申購新股。
上述方式中,有限量發行認購證方式、無限量認購申請表搖號中簽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和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屬於網下發行,這些方式都存在發行環節多、認購成本高、社會工作量大、效率低、一級市場投資風險不容易控制的缺點,隨著電子交易技術的發展,這類方式逐步被淘汰。上網競價方式和上網定價方式屬於網上發行,這類方式主要的缺點是:吸收增量資金作用不如網下發行明顯,大部分申購資金都是存量資金。
為解決股票發行市場的兩個問題:一、大量資金積聚一級市場,二、提高發行公司質量和定價合理化,證監會於98年開始嘗試向投資基金配售,99年向法人配售,旨在通過增加新股發行機構資金的比重,以達到避免發行大盤股時二級市場股價的劇烈波動,以及充分發揮機構評估企業內在價值等方面的技術優勢,以合理定價。而2000年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新發行方式,又使一級市場申購更加具有公平性。
雖然這些新方式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一級市場申購機構操縱行為。由於目前發行公司多數是1億股以內的中小盤股,機構或法人的中簽率較高,盡管有持股6個月和3個月的限制,但資金成本不高;機構往往通過控制二級市場的價格,提高其原始股的收益。這種收益可調而成本相對穩定的狀況違背了股票發行的公平原則。二、內部交易增加。由於一級市場申購收益是可調控的,因此配售就意味著是分配收益的特權,上市公司和機構、法人之間很容易出現內部交易。三、可能導致融資、融券等透資行為。四、增加了監管難度。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是法規制定多、執行不嚴格,或者執行缺乏必要的技術手段。在這種情況下,採用新的發行方式,如對其中的問題發現晚,或處理不及時,很容易留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