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員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普通上市公司的員工是可以購買公司的股票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指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員工購買公司的股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如果手中持有股票,記得要密切關注下所持股票的公司信息,如果有影響股價走勢的消息,要根據信息做出抉擇。
2、如果手中股票,在出現了一定的上漲行情後,突然放出巨量,換手率達到20%上,一般情況下,是主力出貨離場,這個時候要及時離場觀望。雖然這個情況股價會有一定漲幅,但我們不必冒險,因為股市的機會很多,只有落袋為安,保存利潤才是上策。
3、有股票行情運行中,遇到突發事件,要當機立斷。一旦猶豫有可能就會錯過機會。而突發事件的發現,一般是利空和利好,如果利空事件發生肯定是會影響股票大盤趨勢的。遇到記得第一時間離場。如果利好事件出現,我們要及時買入,獲取利益。
B. 員工購買公司股票如何繳稅
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該企業員工(包括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和無住所的個人)的股票期權所得,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1、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繳稅。
2、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並入其當月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3、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C. 上市公司內部員工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嗎
1、可以,上市公司員工是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的。
2、可以但是有一些限制條件,《公司法》第142條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拓展資料:
一、股票基本特徵:
1、不可償還性。
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
2、參與性。
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3、收益性。
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
二、相關規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1、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2、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D.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一般員工可以購買所在公司的股票我們的生活也日益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但這些變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時,我們有些人抓住了機遇,就會得到一個不錯的收益 ,當我們口袋裡的錢慢慢變多了之後,我們也會產生相應的煩惱 ,把的錢投資出去,為以後做打算 。當我們想到這種想法的時候,說明我們已經開始考慮自己的理財了 ,那麼對於理財而言,股票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但是相對於股票,很多人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 。 那麼說如果是我們自己公司的話,我們能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答案肯定的 。對於普通員工而言,我們是能夠隨意的買賣我們公司的股票 ,這與我們平常炒股和其他人並沒有什麼兩樣 ,那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 。但是對於職位比較高的高管,以及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員是不允許進行買自己的股票的 。如果真的想要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話,需要符合相關的規定才行 ,但是對於像我們這樣普通人而言,就不需要考慮這么多的東西了 。 但是購買股票的時候,我們也有許多需要注意的事項 ,股票的風險我們都知道,是非常的大的 。但是你如果非常肯定自己所在的公司,他的潛力非常的大,那麼你可以購買自己家公司的股票 ,但是這樣的前提是你對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股票充分的認可,並且充分的了解 。並且在我們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意識到股票的風險是非常大的,他的利益和風險是並存的,我們一定要做好抗風險的准備 ,因為投資股票的風險非常的大,導致很多人投資股票的時候都敗光了家產,所以還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所在公司准備上市,他們的職工內部股能不能買? 有獎勵寫回答共6個回答 等待abcdef 2020-02-09 TA獲得超過306個贊 關注 成為第260位粉絲 如果說公司准備上市,一般來說,我們的職工內部股份是可以買的,但是股票都是有風險的,不是買了就會一定賺錢的路,所以買之前也得留心。 既然公司都是准備上市了,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買的,因為他肯定也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能夠上市,公司上市,內部員工可以認購,當然借錢也要認購了,君不見每個新股上市後都會大幅漲價,所以我認為還是值得去購買的,我們在介紹一下其他的,關於股份後來的問題。 安排上市流通以後。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所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被稱為內部職工股,出現了一批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內部職工股的審批和發行向公司內部職工增發300萬股本。 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內部職工股也就是俗稱的原始股,公司的這種做法目前已經不合法了 公司職工股和內部職工股 公司職工股。 1993年,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由員工自行出錢認購。1998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出通知停止公司職工股的發行,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稱為定向募集公司。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
E.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不可以,《證券法》中 第七十三條規定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六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第七十五條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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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責任形式
《證券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責令依法處理;責令關閉;退還資金;依法賠償;取締;撤銷證券任職或從業資格;暫停或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暫停或撤銷自營業務許可;撤銷證券業務許可;吊銷公司營業執照;警告;罰款;依治安處罰條例處罰;沒收;行政處分;刑事處分等等。
其中,罰款有的是在一定標准內按一定比例罰款,最高達20%;有的按一定標準的倍數罰款,最高達5倍;有的按金額罰款,最高達人民幣60萬元;有的則是按其非法買賣的證券等值以下罰款等等。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人的措施。所謂證券市場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法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全部上繳國庫。
當事人對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證券犯罪
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為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等。
F. 一般員工可以購買所在公司的股票嗎
我們生活在一個快速經濟發展的時代 ,我們的生活也日益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但這些變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時,我們有些人抓住了機遇,就會得到一個不錯的收益 ,當我們口袋裡的錢慢慢變多了之後,我們也會產生相應的煩惱 ,把的錢投資出去,為以後做打算 。當我們想到這種想法的時候,說明我們已經開始考慮自己的理財了 ,那麼對於理財而言,股票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但是相對於股票,很多人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 。
G. 公司員工為什麼不可以買本公司的股票
對於普通員工,他們可以在二級市場購買公司的股票。 如果員工知道內幕信息,就不能在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 個人從事內幕交易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定的罰款。
根據證券法。
一.第七十三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禁止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二.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因在公司任職而能夠獲取公司相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和其他因法定職責管理證券發行和交易的人員; (六)保薦機構、承銷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三.第七十五條
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未公開的涉及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屬於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為內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化; (五)抵押、出售或者報廢公司主營業務資產一次超過資產的30%; (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七)收購上市公司的相關計劃;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重要信息。第七十六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公司證券、披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H. 員工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嗎
普通員工一般是可以隨意買賣公司的股票的,但如果是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則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高管通常買賣股票要符合公司章程和遵守「股票買賣窗口期」禁止交易規定,如:
1、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不能買賣股票。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能買賣股票。
3、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能買賣股票等。
購買股票注意事項
投資者要選擇有代表性的熱門股票。所謂熱門股票,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這是為了便於出售和轉讓,而且能夠使投資者獲取更多的收益。
選擇前景光明,股息豐厚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將會隨時間推移不斷增值,投資者也能夠因此贏取較多的盈利。
I. 員工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公司都會選擇上市,卻讓自己公司的市值變得更高,讓自己的公司員工能夠有奮斗的目標,同時也能夠去擴大公司的規模,讓公司在接下來的路程裡面走的越來越遠,當然我們所說的並不是這個,而是對於很多朋友非常疑惑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公司裡面的員工可以去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實際上這個要分為兩種情況去討論。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明顯的發現,員工是可以去購買自己公司股票的,但是購買事宜公司股票的時候一定要分為這兩種情況,因為只有這樣子才能夠避免我們買股票的時候出現一些相關的錯誤操作,才能夠去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不遭受到任何的侵害。
J.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2012年8月份,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引起投資者的關心關注。該辦法一方面規范、引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及其相關活動,另一方面也體現出鼓勵上市公司員工積極持有本公司股票。
國內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情況較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