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公募理財銷售起點將降至1萬元嗎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總規模達百萬億元的資管市場迎來重大變革。
7月20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發布實施。那麼,《辦法》的發布將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帶來哪些變化呢?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引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的性質和風險特徵,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
目前商業銀行在售的銀行理財產品最低都是5萬元起售。而《辦法》規定,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發行私募理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理財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使更多的普通民眾更方便地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同時,《辦法》還為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關規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根據《辦法》,每隻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商業銀行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投資哪些領域也有了負面清單。《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 國有資產是否可以用於購買股票(求相關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定)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一、確定投資目的、原則及目標
國有企業在進行證券投資前,首先要考慮和確定投資的目的,而現階段國有企業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利用間隙資金,利用證券交易市場這一功能強大的交易平台,使流動性較大的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成為一個貨幣資金管理工具(前兩年利用債券回購、現在利用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企業非常之多);具有數額較大的現金,由於近一年來證券市場行情火暴,而排除其它投資機會,進行預期收益較高的股票投資(此種情況下將會有因喪失其它投資機會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增加比銀行存款利息更大的收益;調整現金資產比重,優化資產結構方面的考慮;還有極少數的是在股票全流通的情況下,通過股票二級市場的運作來調整對上市公司的綜合持股比例。當然許多情況下投資目的是從多個方面考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即可設定證券投資的原則,即投資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關系。由於證券交易和變現快捷的特點,其流動性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從國有企業的證券投資對安全性要求高的特點,因此其證券投資的首要原則即安全性,在保證安全性的基礎之上,獲取穩定的收益,而不追求過高的超額收益,因為那樣必然是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的。證券投資的原則決定了投資策略、投資品種及投資組合,也決定了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的配比程度。綜合起來,國有企業證券投資的原則是:長線投資、確保安全、穩健為本、力爭收益,從而達到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的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和投資原則,可設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標,包括投資額度、平均投資期限、投資收益,投資風險及止損線等。
二、正確評估投資風險,合理安排投資規模及組合
應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風險偏好,要在目標收益和潛在風險中尋求一個平衡點。投資總體規模和投資類別應由公司董事會審批,並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約束。
避免過分風險集中,進行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是最經典的投資原則,如投資金額較大,盡量選擇多個投資方案,並且錯開投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收益及風險高低結合,長短結合,既可減小資金風險,又可減小流動性風險。
三、制訂適當和規范的制度、程序,科學決策
(一)制度先導,有章可循
根據《會計法》、《公司章程》、《企業會計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制定企業證券投資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和實施細則。對投資行為進行規范,對相關許可權、職責、決策審批程序予以具體規定。
(二)程序規范到位,決策科學
首先,證券投資需進行集體科學決策,並由公司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及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授權簽訂投資及辦理資金劃轉等其他手續。企業董事會、經營者和主要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實施相關的投資程序,不得非法或違規、越權進行證券投資;其次,安排專門的部門和熟悉資本市場和資金運作的人員進行操作、管理和風險監控;三、必須有事前風險預測和風險准備;四、事中的風險監控。對投資進行持續監控並向授權方定期匯報;五、如出現投資損失和市場走向大幅、長期偏離預期的情況,應及時處置和止損。
只有正確認識和合理評估委託理財中存在的諸多風險因素,並進行合法、規范的操作,對各項潛在風險進行針對性的控制,才可以有效保證投資的安全、完整。
四、專業人才操作和利用專業服務
由於證券投資收益風險相對較大,所以在操作上盡量由一定知識、經驗和能力的人員進行,特別是在股票二級市場上投資相對集中、數額較大的企業更應如此。如此種情況下,企業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則要考慮減少該方面的投資或利用專業服務。
在利用專業服務時,由證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專業機構提供咨詢指導和專項研究報告,公司支付咨詢費用或在一定業績回報的基礎上進行分成為一較好的辦法。
五、對投資品種的考慮
證券投資的最突出特點是流動性強,適合於投資組合的調整,目前主要的投資品種有國債、股票、基金。
1、國債。風險小,收益穩定,最近發行的三年期國債,票面利率為3.14%。而國債回購一年多來的收益率也較低,一般在2%—2.5%之間,在收益性方面已經喪失了其前幾年的相對優勢。
2、股票。目前國有企業既可以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一級市場的配售,也可以參與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從目前的狀況看,在一級市場對業務相關性較強的新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優先認購是風險較低而收益較高的方式。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例,每年通過這種方式投資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總體收益的比例達25%—50%。由於「T+3」規定的實施,更加快了新股認購投資的周轉效率,因此國有企業在投資額度較大時採取這種投資方式比較理想。
另外,企業也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投資,其優點是可以自主進行風險控制,決定投資組合和投資品種,決策比較迅速,但缺點是股票二級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企業內部缺乏股票二級市場操作的經驗和人才,專業化程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風險,因此在專業化能力不夠的情況下比較合適的方式是委託機構進行資產管理。
3、證券投資基金。對基金的投資從目前看也是比較理想的投資方式,從我國證券市場新基金兩年來的實踐看,大部分都給基金持有人帶來了良好的收益。在基金品種和配置選擇上,仍要考慮自身的投資原則進行偏股型、偏債型、貨幣市場基金和其它類型的基金。
在證券投資中,根據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結合,建議將50%左右的資產投資於基金,20%以上投資於國債,30%以下投資於股票(因為風險較高,如果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可適當提高比例)。此為通過對目前的市場狀況的定性分析確定的一個比例,有必要隨著市場狀況的變化作出調整,但是調整的頻率不宜過於頻繁,否則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或造成流動性損失,較大調整(幅度以投資比例的5%為界限)的時間間隔以一年為宜,平時只適合進行微調。
六、資產委託管理
資產委託管理又稱委託理財,這種方式優點是委託代理機構進行操作,不需要進行額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專業化程度高,可以獲得相對穩定的收益,並有效地管理風險。委託金融機構進行資產管理,並不僅僅限於股票二級市場的投資,還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風險投資等的操作來實現收益。
(一)受託人的選擇
資產委託管理應該注意的主要問題是受託人即代理機構的選擇。選擇的標准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資格。現在國家明文規定具有受託理財資格的為凈資本超過2億元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並且按照規定,券商的地方營業部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與其他企業簽訂委託理財協議,所以資產管理協議必須與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的總部簽訂,以免出現受託資格糾紛。
2、以往證券業務自營的業績。這一點反映了代理機構操作大資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決定投資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3、操作風格。不同的機構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反映在操作風格上就表現為積極型和穩健型。企業集團處於本金安全性的考慮,應該選擇風格穩健的代理機構。4、風險管理水平。代理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和風險控制機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本金的安全性。
5、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情況較好。於對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業績方面進行考慮,大機構要優於小的,因為其凈資產和凈資本高,資本實力強,理財水平高,又有更為強烈的信譽偏好;相比較而言,小券商或信託公司對自身信譽的偏好,要小於對大額現實利益的偏好,所以在需要其權衡時,其更願意犧牲前者,如此以來,委託者就存在相當大的風險。
6、對其有一定了解或有合作基礎。有一定合作基礎主要是對其理財能力和信譽的充分認識,並且與其核心層的關系深厚層度,以使即使在受託方出現經營問題時,能優先考慮並保證本單位的利益。現在國內有100多家證券公司,有60多家信託投資公司,其實力、水平及信譽差別很大,至於「私幕基金」、「私約資金」等民間委託投資更是良莠不齊,所以委託前對受託人綜合情況的了解十分重要。
(二)資產委託管理投資策略和模式
由於中國證監會在《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對受託人資格、受託資金來源、委託業務運作以及受託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都做了詳細規定,並強調「受託人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收益或者分擔損失」。中國人民銀行也於去年出台了《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對此有類似規定。為避免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現在的資產委託管理中較能保證委託人利益的模式有:
1、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委託受託人資產管理或委託基金專戶理財,受託人按照投資額用自有資金進行配置(以不低於10%為宜)。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投資收益分成標准。若虧損首先由對方配置的自有資金承擔;若有盈餘,在雙方設定的收益率以下,則收益全部歸我方;若超過雙方設定的收益率,則超額部分按照台階式比例分配(即累進式),為了避免風險,應設立「防火牆」,委託第三方監管,且監管方和實際操作方不能存在關聯關系。
2、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將資金劃入開立的專用投資資金帳戶內,由委託方和受託方共同經營,受託方按公司的資金同比例提供風險保證金(或按照一定比例折扣的證券,抵押證券品種和折扣比例可參照證監會《融資融券辦法》執行),雙方簽訂委託合同,約定收益分成辦法。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風險平倉線,當雙方帳戶中合計的市值低於設定的數值時,對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承包風險保證金,否則公司有權立即平倉收回投資本金和相應的承包收益。為保證合法及時的平倉,要求對方授權提供承包風險保證金帳戶的一切合法有效平倉手續。
七、對證券相關投資及創新產品的投資
在滿足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嘗試參與信託市場、銀行間同業市場、基金產品、債券市場的業務,探索信託、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市場的投資,利用制度創新、產品創新,進行投資優化組合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③ 請問哪些企業和公司可以在證券公司開戶買賣股票,基金或者債券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非金融類企業也是可以的。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機構投資者必須是合法企業公司)
一、機構進行證券開戶需要的資料
1、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3份(正反面)
2、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份(經年檢)
3、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經年檢)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份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正反面)
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章,同時攜帶公司公章、法人章來證券公司辦理證券開戶事宜。
二、機構進行證券開戶須知事項
1、如果機構客戶是投資代辦股份市場的,需填寫《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2、如果機構客戶從未辦理過證券開戶的,需填寫《機構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
3、證券開戶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5:00內辦理證券開戶的,新開戶者可以當場取得兩張紙質股東賬戶卡;其他時間段包括周末辦理證券開戶的,證券賬戶卡只能在下一個交易日取得或快遞送到,不過這不影響正常的證券交易。這是因為證券開戶申請辦理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聯網,而中登公司周末都是休息的。
4、證券開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400元/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500元/戶,由證券公司統一代收。
5、證券開戶時需填寫《機構客戶證券交易協議書》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協議》。
6、境外企業不得辦理A股證券開戶,合格境外資格投資者QFII需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直接辦理證券開戶。
④ 銀行,保險,信託,證券,期貨,基金,私募.怎麼排
(一)、銀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訂)》禁止商業銀行在境內向企業投資,但並不禁止在境外進行投資,故目前商業銀行多通過在香港等境外設立的子公司參與PE投資。
2、《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據此銀行可通過理財產品購買信託產品的「銀信合作」模式,間接參與私募投資。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了對銀信合作投資私募股權的監管,使得銀行理財產品間接參與私募股權投資有了政策障礙。
3、《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正式放開商業銀行的並購貸款,據此,商業銀行可以以並購貸款的方式參與並購基金的收購業務。
(二)、信託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
2、《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2009修訂)》、《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允許將信託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並對操作細節、要求進行了規定。
(三)、證券
1、《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關於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范(2014修訂)》規定,證券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基金子公司方式設立或管理私募股權基金。
2、《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2013修訂)》、《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2013修訂)》規定,資產管理計劃只能投資於標准化金融產品,不能直接參與私募股權基金,因此,資產管理計劃往往通過購買信託計劃的方式間接參與私募股權基金。
3、《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允許證券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據此,證券公司可通過將基礎資產證券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方式參與到私募股權投資中去。
(四)、保險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2014修訂)》、《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關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保險資金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基金,但對管理人、投資條件等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三、主要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2003修正)
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訂)
第四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變更、終止的;
(三)違反規定從事未經批准或者未備案的業務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貸款利率的。
3、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第七條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
第八條 理財顧問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
商業銀行為銷售儲蓄存款產品、信貸產品等進行的產品介紹、宣傳和推介等一般性業務咨詢活動,不屬於前款所稱理財顧問服務。
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管理和運用資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
第九條 綜合理財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第十條 商業銀行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可以向特定目標客戶群銷售理財計劃。
理財計劃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4、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十八、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參與新股申購,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十九、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二十、對於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私人銀行服務滿足其投資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限制。
5、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五、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開展投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其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文號:銀監發(2010)72號
6、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
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稱子公司)進行。
第四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並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的貸款。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行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分別按單個借款人、企業集團、行業類別對並購貸款集中度建立相應的限額控制體系。
商業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第十八條 並購的資金來源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50%。
第十九條 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應具有與其並購貸款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足夠數量的熟悉並購相關法律、財務、行業等知識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在並購貸款業務受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主要業務環節以及內部控制體系中加強專業化的管理與控制。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受理的並購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並購方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二)並購交易合法合規,涉及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反壟斷、國有資產轉讓等事項的,應按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取得有關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關手續;
(三)並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並購方通過並購能夠獲得目標企業的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或分銷網路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二)、信託
7、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條 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8、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
各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和國內經濟下行風險,結合《中國銀監會關於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09〕3號)精神,現就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審計、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業績和及時、規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四)最近一年監管評級3C級(含)以上。(五)貨幣性資產充足,能夠承擔潛在的賠償責任。(六)具有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所需的專業團隊和相應的約束與激勵機制。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人員應達到3人以上,其中至少2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七)具有能支持股權投資業務的業務處理系統、會計核算系統、風險管理系統及管理信息系統。(八)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二、本通知所指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財產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投資業務,不包括以固有資產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投資於金融類公司股權和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三、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向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出資格申請,並報送下列文件和資料:(一)申請書。(二)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股權投資業務的內部審計、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的評估報告。(三)最近兩年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和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四)最近三年信息披露情況的說明(包括信息披露是否真實、完整、及時等合規性描述和每年重大事項臨時披露的次數、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等). (五)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高管人員和主要從業人員名單、專業培訓及從業履歷。(六)業務處理系統、會計核算系統、風險管理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及對股權投資業務的支持情況說明。(七)董事會同意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決議或批准文件。(八)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最近三年未因違法、違規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聲明及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九)中國銀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四、信託公司申請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資格,由屬地銀監局審批;銀監分局負責初審並在收到完整的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銀監局審批。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直接報銀監會審批。審批機構自收到完整的申報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信託公司取得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資格後,可以按照有關法規自行開展業務。
五、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和以固有資產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等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凈資產的20%,但經中國銀監會特別批準的除外。
六、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當參照《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制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嚴格實施盡職調查並履行投資決策程序,審慎開展業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七、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得投資於關聯人,但按規定事前報告並進行信息披露的除外。(二)不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被投資企業,不得參與被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三)持有被投資企業股權不得超過5年。
八、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當在簽署股權投資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向信託公司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報告應當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基本情況及可行性分析、投資運用范圍和方案、項目面臨的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說明、股權投資項目管理團隊簡介及人員簡歷等內容。
九、信託公司管理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時,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但符合以下條件的信託公司,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可以高於30%但不超過50%,2010年1月1日後,該比例超過30%的,不再新增貸款類集合信託計劃,直至該比例降至30%以內:(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業績和及時、規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四)最近一年監管評級3C級(含)以上。
十、信託公司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應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得向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但信託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為2C級(含)以上、經營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可向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二)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控股股東資質應不低於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房地產開發資質,但發放貸款的信託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為2C級(含)以上、經營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除外。(三)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不低於35%(經濟適用房除外)。信託公司以投資附加回購承諾方式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間接融資適用前款規定。信託公司向只取得「三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信託貸款的,應在相應的信託合同中以顯著方式向委託人或受益人進行相關風險提示,並在後續管理報告中進行充分披露。
十一、嚴禁信託公司以商品房預售回購的方式變相發放房地產貸款。
十二、信託公司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和本通知要求從事業務活動的,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於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採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將暫停或取消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或業務資格,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或者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措施。
十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銀監會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適用本通知規定。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有關銀監分局、信託公司,認真遵照執行並總結經驗。如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銀監會報告。
中國銀監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9、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2009修訂)
第二十六條 信託公司可以運用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可行方式運用信託資金。
信託公司運用信託資金,應當與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相一致。
10、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全文)
各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現將《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信託公司。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的經營行為,保障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監管規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項下資金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
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於境外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經中國銀監會及相關監管部門批准;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投資於金融機構和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應遵守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
第三條 信託公司從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
(二)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三)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配備與業務相適應的信託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負責股權投資信託的人員達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及相關業務經驗;
(四)固有資產狀況和流動性良好,符合監管要求;
(五)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制定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三)、證券
11、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關於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
一、證券公司開展直接投資業務,應當設立子公司(以下稱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開展業務。
二、直投子公司限於從事下列業務:
(一)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二)為客戶提供股權投資的財務顧問服務;
(三)設立直投基金,籌集並管理客戶資金進行股權投資;
(四)在有效控制風險、保持流動性的前提下,以現金管理為目的,將閑置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以及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者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五)證監會同意的其他業務。
12、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范(2014修訂)
第六條直投子公司可以開展以下業務:
(一)使用自有資金或設立直投基金,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或投資於與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相關的其它投資基金;
(二)為客戶提供與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相關的財務顧問服務;
(三)經中國證監會認可開展的其他業務。
直投子公司不得開展依法應當由證券公司經營的證券業務。
集合計劃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也可以將其持有的證券作為融券標的證券出借給證券金融公司。
證券公司可以依法設立集合計劃在境內募集資金,投資於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金融產品。
15、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四)、保險
16、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2014修訂)
第六條 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17、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
第三條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企業股權或者間接投資企業股權(以下簡稱直接投資股權和間接投資股權)。
直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資人名義投資並持有企業股權的行為;間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以下簡稱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六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必須遵循穩健、安全原則,堅持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審慎投資運作,有效防範風險。
第九條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股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具有清晰的發展戰略和市場定位,開展重大股權投資的,應當具有較強的並購整合能力和跨業管理能力;
(三)建立資產託管機制,資產運作規范透明;
(四)資產管理部門擁有不少於5名具有3年以上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開展重大股權投資的,應當擁有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員;
(五)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六)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貨幣單位以下同);
(七)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間接投資股權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三)、(五)、(七)、(八)項規定外,資產管理部門還應當配備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
保險公司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可不受前款第(二)、(四)項的限制。
前款所稱重大股權投資,是指對擬投資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或者與保險業務相關企業實施控制的投資行為。
第十條 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發起設立並管理該基金的投資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已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
(三)投資管理適用中國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四)具有穩定的管理團隊,擁有不少於10名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已完成退出項目不少於3個,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且高級管理人員中,具有8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1名;擁有不少於3名熟悉企業運營、財務管理、項目融資的專業人員;
(五)具有豐富的股權投資經驗,管理資產余額不低於30億元,且歷史業績優秀,商業信譽良好;
(六)具有健全的項目儲備制度、資產託管和風險隔離機制;
(七)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和跟進投資機制,並得到有效執行;
(八)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九)最近三年未發現投資機構及主要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有關服務,該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一)、(三)、(八)、(九)、(十)項規定;
(二)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業務資質;
(三)熟悉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業務流程和交易結構,且具有承辦股權投資有關服務的經驗和能力,商業信譽良好;
(四)與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的相關當事人不存在關聯關系
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機構,除符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專業團隊成熟穩定,擁有不少於6名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
為保險資金提供資產託管服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股權,該股權所指向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具有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
(三)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誠信記錄和商業信譽良好;
(四)產業處於成長期、成熟期或者是戰略新型產業,或者具有明確的上市意向及較高的並購價值;
(五)具有市場、技術、資源、競爭優勢和價值提升空間,預期能夠產生良好的現金回報,並有確定的分紅制度;
(六)管理團隊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與其履行的職責相適應;
(七)未涉及重大法律糾紛,資產產權完整清晰,股權或者所有權不存在法律瑕疵;
(八)與保險公司、投資機構和專業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監管規定允許且事先報告和披露的除外;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保險資金不得投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高耗能、未達到國家節能和環保標准、技術附加值較低等企業股權。不得投資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不得投資設立或者參股投資機構。
保險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可不受第(二)、(四)、(五)、(八)項限制。
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權,僅限於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的股權。
⑤ 買股票,什麼是一級市場什麼是二級市場
你好,股票一級市場是初級市場,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在這個市場上投資者可以認購公司發行的股票。通過一級市場,發行人籌措到了公司所需資金,而投資人則購買了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的股東,實現了儲蓄轉化為資本的過程。
二級市場
在債券和股票首次發售後,它們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
二級市場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拍賣市場和經紀人市場:
大部分美國大型公司的股票在拍賣市場上交易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以及一些地區交易所。
其中紐約證券交易所是員重要的拍賣巾場,它在美國所有的拍賣市場中佔有85%的份額;
上面的看不懂沒關系,看下面通俗的講解
普通投資者只能進入二級市場無法進入一級市場,只有風投、機構、基金等投資公司才可以進入,普通投資者可以通過PE基金(私募股權投資)間接進入。
新股發行的時候申購已經屬於二級市場了。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⑥ 不可以投資二級市場的股票的基金類型有
不可以投資二級市場的股票的基金類型有開放式指數基金。開放式指數基金是一種場外基金,不可以在股市二級市場中交易,可以自由向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如華安智能生活(006879)、海富通股票混(519005)、海富通電子傳(006081)。
⑦ 基金有哪幾種
股票型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不是要求所有的資金買股票,也可以有少量資金投入到債券或其他的證券。一個基金是不是股票基金,要根據基金契約中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去判斷。國內所有上市交易的傳統型封閉式基金及大部分的開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按照《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6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稱為股票型基金。其中股票投資比例上限不高於80%者稱為普通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資比例上限為95%者稱為標准股票型基金。
與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相比,股票基金具有明顯的分散風險作用。對一般投資者而言,個人資本有限,難以通過分散投資不同種類的股票而降低投資風險,往往只能投資於一隻或少數幾只股票,一旦選
股錯誤,當股市下跌時虧損往往很大。而股票型基金分散於各類多隻股票上,大大降低了投資風險。此外還可以享受基金大額投資在成本上的相對優勢,獲得規模效益的好處。從資產流動性來看,股票基金具有流動性強、變現性高的特點。
股票型基金中有一類稱為指數型基金,是指以標的股票指數為主要跟蹤對象進行指數化投資運作的基金,將單獨另列一節介紹。
債券型基金
所謂債券,是國家、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或私人公司為解決財政上的困難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債券的利息承諾是契約性的,不論債券人的財務狀況如何,債券發行商均有義務於到期當日,交付本金與利息予債券持有人。不同債券的票面金額大小相差十分懸殊,但現在考慮到買賣和投資的方便,多趨向於發行小面額債券。債券價格是指債券發行時的價格。理論上,債券的面值就是它的價格。但實際上,由於發行者的種種考慮或資金市場上供求關系、利息率的變化,債券的市場價格常常偏離它的面值,有時高於面值,有時低於面值。也就是說,債券的面值是固定的,但它的價格卻是經常變化的。發行者計息還本,是以債券的面值為依據,而不是以其價格為依據的。債券利率是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債券利率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債券利率一般為年利率,面值與利率相乘可得出年利息。債券利率直接關繫到債券的收益。影響債券利率的因素主要有銀行利率水平、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債券的償還期限和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等。債券還本期限是指從債券發行到歸還本金之間的時間。債券還本期限長短不一,有的只有幾個月,有的長達十幾年。還本期限應在債券票面上註明。債券發行者必須在債券到期日償還本金。債券還本期限的長短,主要取決於發行者對資金需求的時限、未來市場利率的變化趨勢和證券交易市場的發達程度等因素。債券還本方式是指一次還本還是分期還本等,還本方式也應在債券票面上註明。債券的利率通常高於存款利率。債券的收益率並不完全等同於債券的票面利率,而主要取決於債券的買賣價格。債券的安全性,表現在債券持有人到期能無條件地收回本金。債券的發行者都要經過嚴格審查,只有信譽較高的籌資人才被批准發行債券,而且公司發行債券大多需要擔保。當發行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要優先償還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因此,債券的安全性還是有保障的,比其他的證券投資風險要小得多。
債券投資可以獲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場買賣中賺差價。隨著利率的升降,投資者如果能適時地買進賣出,就可獲取較大收益。投資於債券,一方面可以獲得穩定的、高於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價差。上市債券具有較好的流動性。當債券持有人急需資金時,可以在交易市場隨時賣出,而且隨著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債券的流動性將會不斷加強。因此,債券作為投資工具,最適合想獲取固定收入,投資目標屬長期的人。
了解並熟悉債券投資各種知識(例如債券品種比較、債券交易、債券投資收益、債券投資風險等),是投資債券的基礎。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風險。投資債券相對與其它投資工具要安全得多,但這僅僅是相對的,其安全性問題依然存在,因為經濟環境有變、經營狀況有變、債券發行人的資信等級也不是一成不變。因此,投資債券還應考慮不同債券投資的安全性。例如,就政府債券和企業債券而言,企業債券的安全性不如政府債券。債券投資也需要具備比較豐富的知識和技巧,對普通投資者有相當大的難度,而投資於債券型基金,由基金公司的專家為你投資債券,則要省心省力得多。
債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於債券市場的基金。銀河證券將債券基金分為3類:標准型、普通型和特定策略型。第一類是標准債券型基金,僅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不能投資於股票市場,常稱「純債基金」。第二類普通債券型基金占債券基金總量的90%以上,其中可再細分為兩類: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
申購、增發等的稱為「一級債基」;既可參與一級市場又可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的稱為「二級債基」。第三大類是特定策略債券型基金,南方中證50債券基金就屬於此類。
除了了解不同債券基金的投資范圍外,投資者還須了解它們的收費規則。很多債券基金會分A類與C類,或者A/B類與C類。A類與A/B類收取申購費和贖回費,適合長期投資者;C類份額不收取申購/贖回費,但收取約0.3%的年銷售服務費。
債券中有一類稱為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換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債券,屬於企業債的一種,同時它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轉換條件轉換為發債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可轉債的性質債權性: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發行時規定利率和期限,有按時付息及償還本金的義務。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
債券基金中有一類叫「可轉債基金」, 是一類特殊基金產品,主要投資對象是可轉換債券,因此也稱為可轉換基金。投資於可轉換債券的比例較高,可轉債基金投資可轉換債券的比例一般在60%左右,高於債券型基金通常持有的可轉換債券比例。以興業可轉債基金為例,該基金主要投資於可轉債,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30%。可轉債基金具有兩種優勢,優勢之一在於可轉換債券定價機制非常復雜,一般投資者難以熟悉掌握,並且需要投入較多的研究精力。基金公司有專門的人員研究和跟蹤可轉換債券,比個人投資者
具有專業優勢。基金公司通過匯集小額資金統一投資於可轉債市場,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收集成本、研究成本、交易成本等,從而獲得規模效益,使得投資者可以分享轉債市場的整體收益。其二在於其獨特的風險收益特徵。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為可轉換債券,而可轉換債券具有風險較低而收益較大的特徵。可轉債基金通常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債券特性規避系統性風險和個股風險、追求投資組合的安全和穩定收益,並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內含股票期權,在股市上漲中進一步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專家提醒, 首先,要了解債券基金的投資范圍。債券基金之所以在股市的震盪中抗風險,主要在於債券基金與股市有相當程度的「偏離」關系,即債券基金絕大部分資金不投資於股票市場,而主要通過投資債券市場獲利。 其次,應關注債券基金的交易成本。不同債券基金的交易費用會相差2倍至3倍,因此,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費用較低的債券基金產品。此外,老債券基金多有申購、贖回費用,而新發行的債券基金大多以銷售服務費代替申購費和贖回費,且銷售服務費是從基金資產中計提,投資者交易時無需支付。 最後,不要對債券基金收益期望過高。
債券中有一種叫信用債,那是不以公司任何資產作為擔保的債券,屬於無擔保債券。正常情況下,只要企業有償付能力,風險較低;可一旦企業經營出現問題,付息能力將可能大打折扣,甚至虧損。綜合來看,相對於國債,其風險較大。信用債吸引人的地方,是其收益率可能相對同期國債高一些,高出的收益率是對高風險的一個補償。一般公司的信用狀況要比政府和金融機構差,所以,大多數公司發行債券時被要求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但是,少數大公司因經營良好、信譽卓著,也可以發行信用公司債。這樣,發行人實際上是將公司信譽作為擔保。發行這種債券時,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附有某些限制性條款,如公司債券不得隨意增加、債券未清償之前股東的分紅要有限制等。債券基金中相應有「信用債基金」主要投資於信用債。
分級債基是一種創新債基,與傳統債券基金有兩個重要區別:一是封閉性;二是分級性。一般在產品設計的時候,就按一定比例將基金資產分為A、B兩級。低風險的A級往往會優先滿足一定的收益水平;而高風險的B級則通過一定的杠桿來謀求較高收益。比如,富國天盈分級債券基金,按不超過7:3的比例將基金資產分為A、B兩級。其中,低風險的A級份額以一年期銀行定存利率的1.4倍作為約定收益率。而高風險的B級份額由於分級可以獲得最高3.33倍的杠桿水平。從整體上看,分級債券基金具備了封閉式債券基金的基本特徵與優勢。在封閉期內,它可以上市交易,並且不需因流動性風險而犧牲收益,當看好市場時,還可以進行適度的杠桿操作來擴大收益。穩健類的A級份額獲取較少的收益,也承擔較低的風險。而進取型的B級債券份額,將承擔整個投資組合的主要風險,在滿足穩健類份額的收益之後,這類份額可以博取更高的收益。
指數基金
了解指數基金,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指數。 概括地說股市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漲跌變化的一種參考指示數字。在股市交易日的每時每分,二千隻左右股票總是有漲有跌,對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就很不容易。為此,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反映股票價格漲跌的總的情況,表明股票行情變化情況的價格平均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
編制股票指數,通常以某年某月某日報為基礎,以這個基期的股票綜合平均價格作為100,用以後各時期的股票價格和基期價格比較,計算出升降的百分比,就是該時期的股票指數,在股價變化的同時即時布。由於上市股票種類繁多,計算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平均數或非常麻煩和復雜,因此常常從上市股票中選擇若干種富有代表性的樣本股(成分股)票計算其指數,用以表示整個市場的股票價格總趨勢及漲跌幅度。
國際著名的指數有:美國道•瓊斯指數,標准•普爾指數,英國《金融時報》指數,日本日經指數,香港恆生指數等等。
指數基金,顧名思義就是以指數成份股為投資對象的基金,即通過購買一部分或全部的某指數所包含成分股的股票,來構建指數基金的投資組合,目的就是使這個投資組合的變動趨勢與該指數相一致,以取得與指數大致相同的收益率。採取擬合目標指數收益率的投資策略,分散投資於目標指數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組合的收益率擬合該目標指數所代表的資本市場的平均收益率。運作上,它比其他開放式基金具有更有效規避非系統風險、交易費用低廉、監控投入少和操作簡便的特點。例如,上證綜合指數基金的目標在於獲取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一樣的收益,就按照上證綜合指數的構成和權重購買指數里的股票,相應地,上證綜合指數基金的表現就會像上證綜合指數一樣波動。
指數型基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純粹的指數基金,即完全復制型指數基金:力求按照基準指數的成分和權重進行配置,以最大限度地減小跟蹤誤差為目標。它的資產幾乎全部投入所跟蹤的指數的成分股中,幾乎永遠是滿倉,即使市場可以清晰看到在未來半年將持續下跌,它也保持滿倉狀態。
指數型基金的另外一種,就是增強型指數基金。這種基金是在純粹的指數化投資的基礎上,根據股票市場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完全復制型指數基金力求按照基準指數的成分和權重進行配置,以最大限度地減小跟蹤誤差為目標。增強型指數基金在將大部分資產按照基準指數權重配置的基礎上,也用一部分資產進行積極的投資。其目標為在緊密跟蹤基準指數的同時獲得高於基準指數的收益。
指數基金的優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業績透明度比較高。投資人在外面看到指數型基金跟蹤的目標基準指數(比如上證180指數)漲了,就會知道自己投資的指數型基金,今天凈值大約能升多少;如果今天基準指數下跌了,不必去查凈值,也能知道自己的投資大約損失了多少。所以只要看得清後期股市行情趨勢而看不準個股的投資者可以投資指數型基金,不必再有"賺了指數不賺錢"的苦惱。
(2)資產組合的流動性比一般集中持股的基金更好。
(3)只能或主要只能選擇目標指數的成分股,對基金經理的選股能力要求較低,投資免受表現差勁的基金經理所累。無需像那些積極管理型基金的持有人那樣,時刻留意基金公司的風吹草動,例如投資團隊是否發生變動,基金經理是否還在任上等。從理論上來講,指數基金的運作方法簡單,只要購買相應比例的指數成分股股票,長期持有就可。
(4)費用低廉是指數基金最突出的優勢。
(5)由於指數基金廣泛地分散投資,任何單個股票的波動都不會對指數基金的整體表現構成影響,從而分散風險。由於指數基金所盯住的指數一般都具有較長的歷史可以追蹤,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指數基金的風險是可以預測的。
要了解某隻指數基金的風險及可預期回報與其他指數基金有何不同,首先要知道其跟蹤的是什麼指數。下面把我國指數基金所跟蹤的主要目標指數作一記簡單介紹。
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深證成指∶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份股價指數,簡稱深證成指,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准選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成份股,用成份股的可流通數作為權數,採用綜合法進行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
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300隻A股作為樣本編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數。滬深300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市場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交易所第一次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它的推出,豐富了市場現有的指數體系,增加了一項用於觀察市場走勢的指標,有利於投資者全面把握市場運行狀況,也進一步為指數投資產品的創新和發展提供了基礎條件。
上證50指數∶是根據科學客觀的方法,挑選上海A股180成分股中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隻股票組成樣本股,以便綜合反映上海市場大盤權重指標股上下波動的代表指數。
深圳100指數∶一個叫深100R(399004),一個叫深100P(399330)。深100P叫做深圳100價格指數,而深100R叫深圳100收益指數。我們現在常說的深100指數,是指深100R。
其它指數不再逐一介紹,需要了解者可在網上搜索查找。
混合型基金又可分為偏股型、偏債型、平衡型等多種類型。偏股型基金就是股票的比例大於債券,偏重於股票的混合基金,代表性的有:華夏策略精選,銀華優勢企業等等.。偏債型基金與偏股型基金正好相反。平衡型混合基金為股票、債券比例比較平均,大致在40%-60%左右,以 既要獲得當期收入,又追求基金資產長期增值為投資目標,把資金分散投資於股票和債券,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例如南方寶元,基本把股票投資比例維持在上限35%左右的水平,債券投資比例在45%~90%之間。平衡型混合基金可以粗略分為兩種:一種是股債平衡型基金,即基金經理會根據行情變化及時調整股債配置比例。當基金經理看好股市的時候,增加股票的倉位,而當其認為股票市場有可能出現調整時,會相應增加債券配置。另一種平衡型混合基金在股債平衡的同時,比較強調到點分紅,更多地考慮落袋為安,也是規避風險的方法之一。以上投摩根雙息平衡基金為例,該基金契約規定:當已實現收益超過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5倍時,必須分紅。偏好分紅的投資者可考慮此類基金。
混合型基金總的特點是,既可以分享股票的高收益,同時又有債券的低風險。
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簡稱貨幣基金。
一. 貨幣基金投資范圍∶顧名思義,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基金。根據《貨
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我國貨幣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剩餘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內(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債券;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二. 幣市場基金特點∶1、貨幣市場基金與其它投資於股票的基金最主要的不同在於基金單位的資
產凈值固定不變,始終為1元。比如某投資者以100元投資於某貨幣型基金,可擁有100個基金單位,1年後,若投資報酬是8%,那麼該投資者就多8個基金單位,總共108個基金單位,價值108元。基金實施紅利再投資,使收益就不斷累積,增加投資者所擁有的基金份額。2、衡量貨幣市場基金錶現優劣的標準是收益率。3、流動性好、安全性高。投資者可以不受到日期限制,隨時可根據需要而贖回基金單位。4、風險性低。貨幣市場工具的到期日通常很短,投資組合的平均期限一般為4~6個月,因此風險較低,其收益率通常只受市場利率的影響。5、投資成本低。貨幣市場基金不收取申購、贖回費用,其管理費用也較低。6、。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視為無風險投資工具,適合資金短期投資生息,以備不時之需的現金以貨幣市場基金的形式持有。
對於忙於事業的工薪階層,如果每月拿出一定的閑置資金購買貨幣市場基金,長期積累的這種復利回報將相當可觀。同時它不像股票、債券那樣佔用資金,隨時可轉為現金,只有一兩天的周轉時間,非常便利。所以貨幣基金又稱「准儲蓄產品」,有保本、定期收益、按月分紅等優勢。
貨幣基金與人民幣理財產品投資范圍大致相同,但在安全性、流動性、靈活性、起購點等方面優於人民幣理財產品。貨幣基金在利率上調後,能水漲船高地享受到利率上升的好處;目前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收益率是固定的,即使利率上升,也不是按照調整後的利率計算剩餘期限獲得的收益,而是仍然按照先前既定的利率計算。相對於人民幣理財產品均有一段時間的鎖定要求,貨幣型基金的流動性是該產品十分突出的優勢。通常人民幣理財按協議規定不能提前兌付,如投資者存在資金應急需求,要通過分行向總行提出質押申請,質押率一般為70%,同時還將承擔質押貸款利息。而貨幣市場基金可隨時申購、贖回,且不收取任何手續費,提出贖回申請後一般在2天內款項就可到賬。在靈活性方面,人民幣理財沒有其他產品可供相互轉換,即使是同產品不同期限也不存在轉換空間。貨幣型基金則可與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其他類型的基金產品相互轉換,使投資者在投資貨幣市場的同時也可十分及時方便地捕捉資本市場的其它投資機會。通常人民幣理財計劃購買起點多為50000元以上;而貨幣型基金的認購起點是1000元,投資門檻較低,更加適合普通投資者。
三. 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從理論上說,貨幣市場基金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也曾經有個別基金在個
別日子的萬份基金單位收益為負值,但是從未有任何幣市場基金在某一天的7日年化收益率為負值,可以非常明確地說, 貨幣市場基金決沒有本金虧損的風險.只是收益率高低的問題而已。
反映貨幣市場基金收益率高低有兩個指標:一是7日年化收益率;二是每萬份基金單位收益。作為短期指標,7日年化收益率是包括當天在內的前7日的平均收益乘以一年天數摺合成年收益率的數據,是最直觀反映基金業績狀況的指標,便於和儲蓄收益相比較。但那僅是基金過去7天的盈利水平,並不意味著未來收益水平。在考察該指標時,不能忽視對收益波動率的關注,因為這反映該基金未來收益預期是否具有穩定性。一般來說,如果該指標波動很大,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與購買時的收益率可能存在較大出入。每萬份基金單位收益,是指把貨幣基金每天運作的收益平均攤到每份份額上,然後以1萬份為標准進行衡量和比較的數據。這個指標越高,投資人獲得真實收益就越高。銀行定期儲蓄雖然有較高的收益率,但流動性不足,一旦存款沒有到期而需要用錢時,取出就只能按活期存款計算利息。而活期存款雖然能夠隨時存取,但利息低。而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較高,同時收益也較高。可以隨時贖回,一般在贖回的次日最晚是第三日就可到賬。再者,銀行活期儲蓄是按年計算復利,而貨幣市場基金是按日計算復利。比如你有一萬份貨幣型基金,今天每萬份基金凈收益是0.8000,即你今天的收益就是0.8000元,明天的收益就以本金為10000.80元計算。 貨幣型基金的收益一般是按月結轉。贖回時,尚未結轉的收益會一並贖回。
綜上可見,貨幣基金是「每日記收益,按月分紅利」。
從以往規律看,貨幣基金收益狀況往往與同期資金面狀況有很大關系,如果遇上短期資金面狀態非常緊張的情況,貨幣基金短期收益會驟然提高。從2011年上半年貨幣基金市場情況看,出現多隻產品的7天年化收益率超過1年定期存款利率,超過半年期定期利率的就更多了,如果比較當前的銀行活期利率即0.36%,那麼,貨幣基金市場輕松勝出。一般說來,貨幣基金的收益率大致相當於半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
多家貨幣基金有A類與B類之分。A類的申購起點為1000元,而B類要高得
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是基金中的一大類,在震盪市場中越來於受到人們的青睞。由於保本基金的運作是要在保證本金不虧損的前提下再爭取較高的收益,因此其運作必然較為穩健。目前國內所有保本基金均為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使用一種動態投資組合保險技術(CPPI)實現保本,將大部分資產(保險底線)投入固定收益證券,以保證保本周期到期時能收回本金;同時將剩餘的小部分資金(安全墊)投入股票市場,以博取股票市場的高收益。如果股票市場上漲,CPPI計算出的投資股票市場的資金會增加,從而增加基金的投資收益;相反,當股票市場下降時,CPPI計算出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資金量會減少,基金會將一部分資金從股票市場轉移至風險較小的債券市場,從而規避了股票市場下跌的風險,保證基金總資產不低於事先確定的安全底線。投資目標就是在確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保本基金均有資金雄厚的第三方提供本金安全保證。按照《保本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導意見》,保本基金的擔保機構應當符合「實收資本不低於20億元;凈資產不低於50億元;成立並運作滿三年以上,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已擔保的保本基金資產規模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兩倍;最近三年未受過重大處罰」等六大規定。因此擔保是可靠和信賴的。例如,銀河保本基金經中央匯金公司和財政部批准通過,由中國銀河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諾安保本混合基金的擔保人是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LOF基金
LOF(Listed Open-Ended Fund)基金,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
基金的募集分場內和場外兩部分。場外募集與普通開放式基金的募集無異。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銀行、證券公司等基金代銷機構進行認購。通過交易所場內募集基金份額,投資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日,使用深圳證券賬戶通過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下屬證券營業部上網認購基金份
LOF基金
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⑧ 銀行最嚴監管對投資人有何影響
7月27日上午銀監會召集各銀行討論《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隨後,各大財經媒體紛紛發布消息,意指銀行即將迎來史上最嚴監管。
在這份被稱之為「史上最嚴理財監管辦法」、長達12000多字的徵求意見稿中,銀行監管將分為基礎類和綜合類進行分類管理。同時,將禁止發行分級產品、禁止投資股票,以及遏制飛速擴張。
部分銀行只能開展基礎理財業務
徵求意見稿提到,只有開展基礎業務超過3年並符合條件後,才能申請綜合理財業務。那麼,一些新成立的城商銀行或不能達標將不能開展綜合理財業務。那麼,基礎理財業務涵蓋哪些內容呢?
基礎類理財業務可以投資於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等資產。
多融財富評論員表示:分類監管有利於風險歸類監控,同時將有效遏制銀行的理財業務的快速擴張。同時,投資人或將更多的流向資歷較深的商業銀行,或轉轉投到P2P等其他投資渠道。
禁止投資股票
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投入股票,事實上將放大二級市場波動,並有與實體經濟爭錢的嫌疑。李文泓在前述會議上提到:面向一般個人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不能投資於二級市場股票和企業股權的監管規定。如果是投資於二級市場股票和企業股權的理財產品,只能是面向高凈值客戶、私人銀行客戶、機構客戶。
⑨ 不能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幾乎沒有,最近連證卷公司都可以直投股市了不知道慈善機構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