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資服務中心是做什麼的
投資服務中心是做什麼的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投服中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並直接管理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
主要業務包括持股行權、糾紛調解、訴訟與支持訴訟、投資者教育等。
具體包括:
1、公益性持有證券等品種,以股東身份行權和維權;
2、受中小投資者委託,提供調解服務;
3、為中小投資者自主維權提供法律支持等服務;
4、面向中小投資者開展公益性宣傳和教育;
5、代表中小投資者,向政府機構、監管部門反映訴求;
6、中國證監會委託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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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是什麼機構?
發布時間:2020-02-12 01:35:022 閱讀次數:402次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是什麼機構?2011年6月30日,北京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投資管理中心宣布創立。北京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投資管理中心是中國最好保障房建設投資企業。該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提升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投資、基本建設、經營、管理方法的重特大措施。市財政局立即投資100億美元,它是北京市迄今為止一次性投資較大的國企,都是現階段中國最好的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投資公司。100億美元將由市財政局以貸幣方式注資。市財政局每一年還引入自有資金,對項目投資管理中心開展增資擴股,保證項目投資管理中心可持續性運行。
北京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投資管理中心是一家正局級的國企,市國資公司意味著市人民政府做為項目投資管理中心投資人。第一任經理為金焱。
市人民政府將開設項目投資管理中心管理方法聯合會,是項目投資管理中心的決定組織。承擔決議建設規劃、審核本年度基本建設及投資計劃、決議年度工作報告、決策本年度預決算等。
北京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投資管理中心從斟酌到問世,親身經歷了半年的時間。金焱詳細介紹說,從去年年底剛開始,為合理破譯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設資產發展瓶頸,市有關部門相互科學研究擬定了管理中心的建立計劃方案。
介紹
管理中心創立後,將根據社會化、系統化運行,開展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設的股權融資、項目投資。
2. 存托憑證投資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該如何維權
有五種維權途徑:
1、選擇存托憑證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投服中心(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存托憑證持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根據我國《仲裁法》規定,與試點相關糾紛的當事人自願達成有效的仲裁協議,並據此申請仲裁。
4、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存託人、證券服務機構等主體發生糾紛的,可以向投服中心及其他依法設立的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5、通過「12386」證監會熱線進行訴求處理。
3. 如何舉報惡意操縱股票的惡庄
對於操縱市場行為,投資者如何維權?
所有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都必然會影響證券的正常交易價格、破壞證券市場交易秩序、損害廣大投資者利益。廣大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主體,有權利也有義務監督操縱市場行為。投資者如果發現有操縱市場行為,應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舉報,對操縱市場行為堅決說「不」
操縱市場投資者維權典型案例:
恆康醫療控股股東為達到高價減持公司股票目的,聯合蝶彩資產及其實際控制人在減持期間誇大恆康醫療研發能力,密集發布利好信息,是「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場操縱之實」的典型案例,影響了投資者預期並造成股價波動。證監會於2017年8月11日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行政罰單下發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接受投資者委託,代理受損投資者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將恆康醫療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闕某列為被告。2018年8月初,案件已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對全國首單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支持訴訟——恆康醫療案一審公開宣判,原告楊某訴請獲得勝訴支持。這是1999年《證券法》頒布以來,全國操縱市場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中第一單原告獲勝的判決。在新證券法正式施行之際,該判決有力呼應了強化投資者保護的立法精神。
四、恆康醫療案的法院判決
原告楊紹輝與被告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證券糾紛一案,原告楊紹輝訴訟請求:1.判令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賠償楊紹輝經濟損失231159.45元;2.判令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2017】8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合謀,利用闕文彬作為上市公司恆康醫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16,-0.46%)(以下簡稱恆康醫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具有的信息優勢,控制恆康醫療公司密集發布利好信息,人為操作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時點,未及時、真實、准確、完整披露對恆康醫療公司不利的信息,誇大恆康醫療公司的研發能力,選擇時點披露恆康醫療公司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借「市值管理」名義,行操縱股價之實。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通過上述一系列信息披露的綜合起效,客觀上誤導了投資者,影響了恆康醫療公司股價,實現了闕文彬高價減持恆康醫療公司股票的目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楊紹輝在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操縱期間買入、賣出恆康醫療公司199129股,闕文彬、蝶彩資產管理公司、謝家榮的操縱行為導致恆康醫療公司股票的價格偏離真實價格,楊紹輝買入恆康醫療公司股票的價格被人為抬高,與未被操縱狀態下的「真實價格」相比存在損失。
4. 今天股票行情
今日A股上漲0.56%,今日收盤2584.39點。
5. 康美葯業或面臨股民數十億索賠,康美葯業做了什麼人神共憤的事
近日,康美葯業發布公告,收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關於發布接受康美葯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 投資者委託說明的通知》。這也就是說,A股首例集體訴訟來了。考慮到康美的虛假陳述行為橫跨三年年度報告,以及其超百億的市值,索賠規模可能高達數十億,索賠對象主要是康美葯業以及馬興田、許冬瑾等相關股東及責任人。對於股民們關心的訴訟費用問題,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相關費用予以最大程度的減免,投服中心不收取其他費用,大家盡可放心。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6. 恆康醫療會退市嗎!恆康醫療收到證監會的通知什麼時候能出結果
截止至2020年6月,不會退市的,於2018年8月2日獲正式立案受理了。
2017年11月12日晚間,恆康醫療發布公告稱,公司確認股票因重大事項停牌系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其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現金購買資產事項,購買標的為醫療服務行業公司股權,預計交易金額約30億元。
設立於上海的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宣布,已就恆康醫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場操縱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民事損害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2018年8月2日獲正式立案受理。
(6)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持有的股票擴展閱讀:
退市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2、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3、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7.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債券的發行、交易或轉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並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或轉讓,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並按照本辦法規定承銷或自行銷售、或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台轉讓的,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辦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公司債券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非公開發行。
第四條 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披露義務,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誠實守信,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債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權利和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權利。
第六條 債券募集說明書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評級報告,應當由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機構出具。債券募集說明書所引用的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並由兩名執業律師和所在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簽署。
第七條 為公司債券發行提供服務的承銷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受託管理人、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監管規則,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
第八條 發行人、承銷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發行定價和配售過程中,不得有違反公平競爭、進行利益輸送、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其他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債券發行的核准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按照本辦法對公司債券發行的備案,不表明其對發行人的經營風險、償債風險、訴訟風險以及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債券的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及其交易或轉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證券自律組織可依照相關規定對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或轉讓、非公開發行及轉讓、承銷、盡職調查、信用評級、受託管理及增信等進行自律管理。
證券自律組織應當制定相關業務規則,明確公司債券承銷、備案、上市交易或轉讓、信息披露、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持有人會議及受託管理等具體規定,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一條 發行公司債券,發行人應當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對以下事項作出決議:
(一)發行債券的數量;
(二)發行方式;
(三)債券期限;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其他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要明確的事項。發行公司債券,如果對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應當在決議事項中載明。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可以附認股權、可轉換成相關股票等條款。上市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可以發行附可交換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條款的公司債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發行附減記條款的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發行附認股權、可轉換成股票條款的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股票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附認股權、可轉換成股票條款的公司債券,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上簽字,承諾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知悉並自行承擔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並符合下列資質條件:
(一)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等,以及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以及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三)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一千萬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
(四)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五)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百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七)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理財產品、合夥企業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具體標准由基金業協會規定。
證券自律組織可以在本辦法規定的基礎上,設定更為嚴格的合格投資者資質條件。
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核準的用途;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約定的用途。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不得轉借他人。發行人應當指定專項賬戶,用於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
第二節 公開發行及交易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二)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四)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資信狀況符合以下標準的公司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一)發行人最近三年無債務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
(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三)債券信用評級達到AAA級;
(四)中國證監會根據投資者保護的需要規定的其他條件。未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應當面向合格投資者;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中國證監會簡化核准程序。
第十九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具有從事證業務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第二十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
第二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依法審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自受理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發行申請核准後,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導致可能不再符合發行條件的,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影響發行條件的,應當重新履行核准程序。承銷機構應當勤勉履行核查義務,發現發行人存在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立即停止承銷,並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第二十二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當在十二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剩餘數量應當在二十四個月內發行完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自最後簽署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採用分期發行方式的,發行人應當在後續發行中及時披露更新後的債券募集說明書,並在每期發行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 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第二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或轉讓實施分類管理,實行差異化的交易機制,建立相應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健全風險控制機制。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應當根據債券資信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交易機制和投資者適當性安排。
第二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上市交易或轉讓的,應當在發行前根據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規則,明確交易機制和交易環節投資者適當性安排。發行環節和交易環節的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應當保持一致。
第三節 非公開發行及轉讓
第二十六條 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二百人。
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承銷機構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自律組織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了解和評估投資者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確認參與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認購的投資者為合格投資者,並充分揭示風險。
第二十八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是否進行信用評級由發行人確定,並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
第二十九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承銷機構或依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自行銷售的發行人應當在每次發行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中國證券業協會在材料齊備時應當及時予以備案。備案不代表中國證券業協會實行合規性審查,不構成市場准入,也不豁免相關主體的違規責任。
第三十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台轉讓。
第三十一條 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僅限於合格投資者范圍內轉讓。轉讓後,持有同次發行債券的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第三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五的股東,可以參與本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認購與轉讓,不受本辦法第十四條關於合格投資者資質條件的限制。
第四節 發行與承銷管理
第三十三條 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承銷。
取得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非公開發行公司銷售。
第三十四條 承銷機構承銷公司債券,應當依據本辦法以及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有關盡職調查、風險控制和內部控制等相關規定,制定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定價和配售過程管理。
第三十五條 承銷機構承銷公司債券,應當依照《證券法》相關規定採用包銷或者代銷方式。
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簽訂承銷協議,在承銷協議中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的承銷基數。採用包銷方式的,應當明確包銷責任。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由承銷團承銷的,組成承銷團的承銷機構應當簽訂承銷團協議,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承銷工作。公司債券發行由兩家以上承銷機構聯合主承銷的,所有擔任主承銷商的承銷機構應當共同承擔主承銷責任,履行相關義務。承銷團由三家以上承銷機構組成的,可以設副主承銷商,協助主承銷商組織承銷活動。承銷團成員應當按照承銷團協議及承銷協議的約定進行承銷活動,不得進行虛假承銷。
第三十七條 公司債券公開發行的價格或利率以詢價或公開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協商確定公開發行的定價與配售方案並予公告,明確價格或利率確定原則、發行定價流程和配售規則等內容。
第三十八條 發行人和承銷機構不得操縱發行定價、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託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過其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第三十九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發行過程、配售行為、參與認購的投資者資質條件、資金劃撥等事項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後十個工作日內,主承銷商應當將專項法律意見隨同承銷總結報告等文件一並報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條 發行人和承銷機構在推介過程中不得誇大宣傳,或以虛假廣告等不正當手段誘導、誤導投資者,不得披露除債券募集說明書等信息以外的發行人其他信息。承銷機構應當保留推介、定價、配售等承銷過程中的相關資料,並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存檔備查,包括推介宣傳材料、路演現場錄音等,如實、全面反映詢價、定價和配售過程。相關推介、定價、配售等的備查資料應當按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規定製作並妥善保管。
第四十一條 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制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對承銷業務范圍進行限制並動態調整。 第四十二條 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及證券自律組織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十三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披露債券募集說明書,並在債券存續期內披露中期報告和經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報告。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信息披露的時點、內容,應當按照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應當由受託管理人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披露事宜。
第四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及時披露債券存續期內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重大事項包括:
(一)發行人經營方針、經營范圍或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
(二)債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
(三)發行人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
(四)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發行人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百分之二十;
(六)發行人放棄債權或財產,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百分之十;
(七)發行人發生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百分之十的重大損失;
(八)發行人作出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九)發行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或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十)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
(十一)發行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十二)發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十三)其他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四十六條 資信評級機構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進行信用評級,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規定或約定將評級信息告知發行人,並及時向市場公布首次評級報告、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報告;
(二)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應當每年至少向市場公布一次定期跟蹤評級報告;
(三)應充分關注可能影響評級對象信用等級的所有重大因素,及時向市場公布信用等級調整及其他與評級相關的信息變動情況,並向證券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場所報告。
第四十七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披露的信息刊登在其債券交易場所的互聯網網站,同時將披露的信息或信息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供公眾查閱。 第四十八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聘請債券受託管理人,並訂立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在債券存續期限內,由債券受託管理人按照規定或協議的約定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公司債券視作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其他有關發行人、債券持有人權利義務的相關約定。
第四十九條 債券受託管理人由本次發行的承銷機構或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擔任。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為本次發行提供擔保的機構不得擔任本次債券發行的受託管理人。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公正履行受託管理職責,不得損害債券持有人利益。對於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履行受託管理職責時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形及相關風險防範、解決機制,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及債券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充分披露,並同時在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中載明。
第五十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持續關注發行人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擔保物狀況、增信措施及償債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出現可能影響債券持有人重大權益的事項時,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二)在債券存續期內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調查和持續關注,並至少每年向市場公告一次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四)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預計發行人不能償還債務時,要求發行人追加擔保,並可以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六)在債券存續期內勤勉處理債券持有人與發行人之間的談判或者訴訟事務;
(七)發行人為債券設定擔保的,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可以約定擔保財產為信託財產,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在債券發行前或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擔保的權利證明或其他有關文件,並在擔保期間妥善保管;
(八)發行人不能償還債務時,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債券持有人的委託,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訴訟、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
第五十一條 受託管理人因涉嫌債券承銷活動中違法違規正在接受中國證監會調查或出現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不再適合擔任受託管理人情形的,在依據本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變更受託管理人之前,中國證監會可以臨時指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受託管理職責,直至債券持有人會議選任出新的受託管理人為止。
第五十二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按照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履行職責。
第五十三條 受託管理人為履行受託管理職責,有權代表債券持有人查詢債券持有人名冊及相關登記信息、專項賬戶中募集資金的存儲與劃轉情況。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四條 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應當公平、合理。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應當明確債券持有人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行使權利的范圍,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通知、決策機制和其他重要事項。債券持有人會議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會議規則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決議對全體債券持有人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的,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一)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二)擬修改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三)擬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或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四)發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五)發行人減資、合並、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六)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
(七)發行人、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債券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書面提議召開;
(八)發行人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發行人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
(九)發行人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
(十)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在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召集而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時,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債券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第五十六條 發行人可採取內外部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提高償債能力,控制公司債券風險。內外部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方式:
(一)第三方擔保;
(二)商業保險;
(三)資產抵押、質押擔保;
(四)限制發行人債務及對外擔保規模;
(五)限制發行人對外投資規模;
(六)限制發行人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資產;
(七)設置債券回售條款。公司債券增信機構可以成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
第五十七條 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構成債券違約的情形、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以及公司債券發生違約後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和人員,中國證監會可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參加培訓、責令定期報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文件等相關監管措施;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 發行人、承銷機構向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投資者發行公司債券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發行人、承銷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發行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一條 承銷機構承銷未經核准擅自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十二至三十六個月暫不受理其證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等監管措施;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
第六十二條 除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承銷或自行銷售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承銷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三條 承銷機構在承銷公司債券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承銷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承銷機構採取三至十二個月暫不受理其證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一)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
(二)從事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三)從事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四)未按本辦法及相關規定要求披露有關文件;
(五)未按照事先披露的原則和方式配售公司債券,或其他未依照披露文件實施的行為;
(六)未按照本辦法及相關規定要求保留推介、定價、配售等承銷過程中相關資料;
(七)其他違反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為。
第六十四條 發行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發行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
(一)從事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二)從事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三)其他違反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依照《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處理,對發行人、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六條 發行人、債券受託管理人等違反本辦法規定,損害債券持有人權益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發行人、受託管理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第六十七條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東有限責任,損害債券持有人利益的,應當依法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登記。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結算業務及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業務,應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辦理。其他機構辦理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業務的,應當將登記、結算數據報送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規定的發行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
第七十條 證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次級債券的發行、交易或轉讓,適用本辦法。境外注冊公司在中國證監會監管的債券交易場所的債券發行、交易或轉讓,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七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證券自律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證券業協會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自律組織。
第七十二條 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非公開發行與轉讓公司債券的管理辦法,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第七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5號)、《關於修訂〈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證監會令第25號)、《關於發布〈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3〕106號)、《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證監會令第49號)、《關於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07〕112號)、《關於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有關事項的公告》(證監會公告〔2011〕29號)同時廢止。
8. 什麼是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投服中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並直接管理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主要業務包括持股行權、糾紛調解、訴訟與支持訴訟、投資者教育等。
9. 科創板開戶試題及答案
2022年科創板開通 投資者知識測試題答案解析
1. 在上交所新設科創板,堅持面向 (D)
A. 世界科技前沿
B. 經濟主戰場
C. 國家重大需求
D. 以上均是
2. 《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由 (B) 制定
A. 中國證監會
B. 上海證券交易所
C. 深圳證券交易所
D.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3.投資者參與科創板交易不包括以下方式:(D)
A.競價交易
B.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C.大宗交易
D.做市商交易
4.個人投資者參考科創板股票交易。以下不符合條件的:(C)
A.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B.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C. 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20萬元(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D.風險承受能力為積極性;
5.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 (D)
A. 競價交易
B.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C. 大宗交易
D. 場外交易
6. 下列關於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上交所接受投資者收盤定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 13:00至15:30
B.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C. 客戶通過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買賣科創板股票的,應當提交收盤定價委託指令
D. 投資者只能在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提交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申報
7. 投資者以市價申報的方式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 (C)
A.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B.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
C. 雙方最優價格申報
D.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8. 以下關於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C)
A. 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 2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
B.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C.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僅在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D.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第 6 個交易日開始,適用 20%的漲跌幅限制
9. 科創板股票自 (D) 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A. 上市交易滿 1 個月
B. 上市交易滿 2 個月
C. 上市交易滿 3 個月
D. 上市首日
10. 關於科創板股票買賣申報的表述,下列不正確的是 (D)
A. 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
B. 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
C. 賣出科創板股票時,余額不足 2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D. 投資者賣出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只能是 200 股
11. (B)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B)競價期間的交易。
A.限價,連續
B.市價,連續
C.限價,集合
D.市價,集合
12.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設置較寬的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D)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A.1
B.2
C.3
D.5
13. 以下關於科創板新股發行詢價定價的表述,錯誤的是 (C)
A. 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 規模. 節奏等堅持市場化導向
B. 科創板新股發行詢價. 定價. 配售等環節由機構投資者主導
C. 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科創板新股定價
D. 科創板新股發行的詢價對象限定在證券公司等七類專業機構投資者
14. 科創板存托憑證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以 (A) 為單位,以 (A) 為計價貨幣,計價單位為每份存托憑證價格
A. 份, 人民幣
B. 份,美元
C. 股,人民幣
D. 股,美元
15. 科創板上市公司存在 (D) 情形,應當終止上市
A. 欺詐發行,嚴重影響上市地位
B. 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嚴重影響上市地位
C. 公共安全領域重大違法,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 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
D. 以上都是
16. 科創板企業所處行業和業務往往具有 (D) 等特點,投資者應當關注相關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
A. 研發投入規模大
B. 盈利周期長
C. 技術迭代快
D. 以上都是
17.科創板企業可能存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最近(C)個會計年度未能連續盈利、公開發行並上市時尚未盈利、有累計未彌補虧損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後仍無法盈利、持續虧損、無法進行利潤分配等情形。
A.1
B.2
C.3
D.4
18. 科創板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 (B) 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A. ST
B. *ST
C. SST
D. S*ST
19. 科創板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 (C) 個交易日
A. 10
B. 20
C. 30
D. 40
20.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滿足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 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 (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 A) 萬元
A. 50
B. 70
C. 90
D. 100
21.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滿足參與證券交易 (D) 個月以上
A. 6
B. 12
C. 18
D. 24
22.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交易,除應符合適當性管理要求外,還應當通過 (B) 組織的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A. 上海證券交易所
B. 證券公司
C. 中國證監會
D. 中國證券業協會
23. 證券公司應當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科創板個人投資者交易情況,至少每 (C) 年進行一次風險承受能力的後續評估
A. 半
B. 1
C. 2
D. 3
24. 證券公司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科創板股票的客戶,以 (D) 形式簽署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
A. 僅限紙面
B. 僅限電子
C. 不可電子
D. 紙面或電子
25.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證券公司應當重點評估個人投資者的 (D)
A. 是否了解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業務規則
B. 是否了解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流程
C. 是否充分知曉科創板股票投資風險
D. 以上都是
26. (A) 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A.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B. 競價交易
C. 大宗交易
D. 以上都不是
27. 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 (A) 股,且不超過 (A) 萬股
A. 200 10
B. 100 10
C. 200 20
D. 100 20
28. 科創板業務中,通過市價申報買賣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超過 (A) :
A. 5萬股
B. 10萬股
C. 100萬股
D.不設置限制
29. 固定價格交易是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 (C) 成交的交易方式
A. 最高價
B. 最低價
C. 收盤價
D. 開盤價
30.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按照(A)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 (A)作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
A. 時間,15:05-15:30
B. 價格,15:00-15:30
C. 時間,15:00-15:30
D. 價格,15:05-15:30
31. 上交所接受科創板投資者收盤定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D)
A. 9:30-11:30
B. 13:00-15:00
C. 15:00-15:30
D. 以上均可
32. 通過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投資者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 200 股,且不超過 (B) 萬股
A. 50
B. 100
C. 150
D. 200
33. 科創板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 (D)
A. 9:30-11:30
B. 13:00-15:00
C. 15:00-15:30
D. 以上都是
34. 科創板企業普遍具有 (D) 特徵,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A. 技術新. 前景不確定
B. 業績波動大
C. 風險高
D. 以上均是
35. 科創板企業上市後可能還會存在 (D) 情形,投資者應當關注投資風險,理性參與科創板交易
A. 無法盈利
B. 持續虧損
C. 無法進行利潤分配
D. 以上均是
36.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網上新股申購的,根據其持有的市值確定網上可申購額度,每 (C) 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
A. 1000
B. 3000
C. 5000
D. 10000
37. 科創板網上新股申購,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 ( A) 股
A. 500
B. 1000
C. 1500
D. 2000
38. 科創板網上新股申購,最高申購數量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 (B)
A. 萬分之一
B. 千分之一
C. 百分之一
D. 十分之一
39. 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4億股,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C)
A. 50%
B. 60%
C. 70%
D. 80%
40. 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4億股,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D)
A. 50%
B. 60%
C. 70%
D. 80%
41. 科創板上市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 股東. 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C)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A. 1
B. 2
C. 3
D. 4
42. 科創板上市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實現盈利前, (D)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A. 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
B. 董事. 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
C. 核心技術人員
D. 以上都是
43. 科創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C) 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
A. 12
B. 24
C. 36
D. 48
44.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上市當年剩餘時間以及其後 ( A) 個完整會計年度
A. 3
B. 4
C. 5
D. 6
45. 科創板上市公司應當在退市整理期前 25 個交易日內,每 (D) 個交易日發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A. 2
B. 3
C. 4
D. 5
46. 退市整理期屆滿後 ( A) 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對科創板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並轉入股份轉讓場所掛牌轉讓
A. 5
B. 7
C. 10
D. 15
47. 符合相關規定的紅籌企業可以在科創板上市紅籌企業具有 (D) 等特點,投資者應關注相關風險,審慎投資
A. 在境外注冊
B. 可能採用協議控制架構
C. 公司治理. 運行規范等事項適用境外法律法規
D. 以上都是
48.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滿足申請許可權開通前 ( B) 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 (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50 萬元
A. 10
B. 20
C. 30
D. 40
49. 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由 ( C) 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 ( C) 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
A.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B. 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
C.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
D. 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
50. 上交所在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過程中,基於科創板定位,重點關注並判斷 (D)
A. 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
B. 發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條件
C. 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要求
D. 以上都是
51.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上申購時,持有市值需滿足以下哪項要求? (C)
A. 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總市值在5000元以上 (含5000元)
B. 持有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在5000元以上 (含5000元)
C. 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在1萬元以上 (含1萬元)
D. 持有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在 1 萬元以上 (含 1 萬元)
52. 科創板的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 ( B) 股,申購數量應當為 ( B) 股或其整數倍
A. 200 股,200 股
B. 500股,500 股
C. 800 股,200 股
D. 1000 股,500 股
53. 在科創板股票新股申購環節中,每一個申購單位對應的市值為 (A) 元
A. 5000元
B. 7000 元
C. 10000 元
D. 15000 元
54.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網上申購需滿足以下哪個條件? (D)
A. 符合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且已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
B. 符合相關規則中關於持有市值的要求
C. 不合格. 休眠. 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D. 以上條件均需符合
55. 以下關於網上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上申購的論述,錯誤的是 ( C)
A. 在申購時間內,網上投資者按照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進行申購
B. 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
C. 投資者可以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
D. 在申購時間內,網上投資者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56. 下列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下申購? (D)
A. 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定價的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B. 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定價的信託公司. 財務公司和保險公司
C. 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定價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D. 以上均可
57. 在科創板新股認購過程中,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D)
A. 網上投資者在提交科創板新股網上申購委託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B. 在申購新股中簽後,投資者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 確保其資金賬戶在 T+2 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C. 投資者連續 12 個月內累計出現 3 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 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 存托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D. 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仍可認為投資者新股認購成功
58. 以下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新股申購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
B. 符合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且持有市值達到 10000 元以上的投資者可以參與網上申購
C.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
D. 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 1000 股
59. 下列關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表述,哪項不正確 (C)
A. 發行人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前不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不得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後以任何方式設置此類安排
B. 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
C. 普通股份與特別表決權股份具有的所有股東權利完全相同
D. 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 倍
60. 特別表決權股份按 1:1 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份自 (A) 生效
A. 股份轉換相關情形發生時
B. 股份轉換相關情形發生的次日
C. 相關股份轉換登記時
D. 相關股份轉換登記的次日
61. 下列關於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科創板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應當向上交所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B. 上交所對科創板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C. 審核通過後,上交所將審核意見. 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
D. 科創板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應當向年內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62. 關於上交所對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的表述,正確的是 (A)
A. 上交所通過提出問題,發行人回答問題的方式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B. 上交所僅關注發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條件
C. 上交所不對發行人披露的信息進行審核
D. 上交所不關注發行人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 准確. 完整
63. 根據上交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的規定,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所有情況是 (D)
A.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B.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C. 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D. 以上均是
64. 根據上交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的規定,科創板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 (D) 分鍾,停牌時間跨越 (D) 的,於當日 (D) 復牌
A. 10. 14:50. 14:50
B. 15. 14:50. 14:50
C. 15. 14:57. 14:57
D. 10. 14:57. 14:57
65. 以下關於科創板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
B.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交易的相關規定
C.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D.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不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66. 以下關於科創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科創板股票退市流程中取消了暫停上市. 恢復上市環節
B. 已退市的科創板企業不再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
C. 科創板股票的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
D. 科創板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投資者將不可閱讀上市公司公告
67.科創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 (D),退市時間更(D),退市速度更(D),退市情形更多, 新增市值低於規定標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退市的情形。
A. 寬松,長,慢
B. 寬松,短,慢
C. 嚴格,長,慢
D. 嚴格,短,快
68. 以下關於上交所對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表述,錯誤的是 (C)
A. 上交所通過審閱信息披露文件. 提出問詢等方式,進行信息披露事中事後監管
B. 上交所對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實施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C. 上交所不得對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實施事前審核
D. 科創板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上交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信息披露文件
69. 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應當充分. 詳細披露相關情況特別是 (A) 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實 ( A) 規定的各項措施
A. 風險. 公司治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B. 公司財務,公司治理
C. 公司收入,信息披露
D. 公司盈利,公司治理
70. 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 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的 (D)
A. 真實
B. 准確
C. 完整
D. 以上均應符合
71. 申請在科創板發行上市的發行人信息披露內容不應 (B)
A. 淺白平實
B. 晦澀難懂
C. 簡明易懂
D. 便於投資者閱讀. 理解
72. 科創板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 (D) ,便於投資者決策
A. 公司業務. 技術. 財務等方面的重大信息
B. 公司治理. 公司競爭優勢等方面的重大信息
C. 公司產業政策. 行業趨勢方面的重大信息
D. 以上都是
73. 科創板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可以按照相關規定,豁免披露 (D) 信息
A. 商業秘密
B. 國家秘密
C. 商業敏感信息
D. 以上都是
74. 科創板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前設置表決權差異安排的,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 ( C) 以上的表決權通過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75.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可以包括 (D)
A. 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
B. 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
C. 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
D. 以上都是
76. 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涉及股票比例上限有所擴大,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B)
A. 10%
B. 20%
C. 30%
D. 40%
77. 買賣科創板股票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 (B)
A. 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10%.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0%
B. 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C. 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20%.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80%
D. 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
78.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 (D)
A. 連續10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累計達到±30%
B. 連續5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累計達到±50%
C. 連續5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累計達到±30%
D. 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累計達到±30%
79. 科創板嚴重異常波動股票包括 (D)
A. 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B. 連續10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 (-50%)
C. 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 (-70%)
D. 以上所有情況
80. 下面有關買賣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行為,說法錯誤的是 (C)
A. 以本人名義或者實際控制證券賬戶. 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需合並計算
B.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納入監管范圍
C. 雖未達到相關監控指標,但可以接近指標且反復多次實施
D. 同時存在買賣兩個方向的申報或者成交的,按照單個方向分別計算指標
證監會
81. 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D)
A. 投資者應審慎開展科創板股票交易
B. 投資者不得濫用資金. 持股等優勢進行集中交易,影響股票交易價格的正常形成機制
C. 可能對市場秩序造成重大影響的大額交易,投資者應選擇適當的交易方式,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分散交易
D. 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運用大量資金優勢進行集中交易
82. 以下關於科創板企業所處行業和業務相關風險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C)
A. 研發投入規模大. 盈利周期長
B. 技術迭代快. 風險高
C. 收入穩定. 快速盈利
D. 嚴重依賴核心項目. 核心技術人員. 少數供應商
83. 以下哪個選項不是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的條件 (B)
A. 申請許可權開通前 20 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50 萬元 (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B. 具有6 個月以上的證券交易經驗
C. 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D. 通過證券公司組織的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84.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使用 (B)
A. 衍生品合約賬戶
B. 滬市A 股證券賬戶
C. 在證券公司開立的 TA 賬戶
D. 深市證券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