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司公司給員工分股票是怎麼分了,是通過買賣還是什麼,具體點的
一般是交款買入,買入多少按照級別分配比例。
現在部分企業實行激勵,對貢獻大的獎勵一定數量的股票。
⑵ 互聯網公司給股票是怎麼說法
如下:
股權激勵部分通常會出現在資深程序員及更高職位中,而且職級越高,這部分薪酬比例也會更高。在阿里巴巴P7職位中,平均股權激勵大概是600股,分四年行權,平均到每年大概是26萬(以美元7:1人民幣,阿里巴巴$250/股來計算)。
股權激勵部分的股票通常是受限股票(RSU, Restricted Stock Units),其限制性體現在只有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股票才能自由流通。一般來說條件是員工在公司就職達到一定時間後才可以獲得部分股權。
舉個例子,阿里巴巴的股票會在員工工作滿兩年的時候,分配受限股票中的50%給員工。工作滿第三年,給25%,工作滿第四年,再給最後的25%
這里有什麼套路呢?首先,由於阿里的RSU是工作滿兩年才能授予,所以員工要想提前跳槽就會承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選擇在員工沒滿兩年的情況下解僱員工,從而減少薪酬的支出。
再舉個例子,谷歌的RSU同樣是四年給予,而它的分配方式是每個月給2.08%的RSU,也就是說,谷歌的RSU是完全平均分配到48月的。
但通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個一年的 'vesting cliff', 也就是說,員工要工作滿一年,才能一次性拿到25%的RSU,而從第二年開始,就會每個月按比例發放剩餘75%的RSU(每月授予總RSU的2.08%)。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公司希望員工能至少工作滿一年。
那為啥一年之後公司就不設'vesting cliff'了呢?原因是公司一般會在員工績效中,給予員工新的股權激勵,從而增加員工RSU的股票數量,當員工開始第二年工作的時候,他每月(年)能領到的RSU就比第一年更多的股票,從而增加對公司的忠誠度。而那些在績效考核中相對平庸的,就只有很少或者沒有新的股權激勵,公司因此降低了自身對員工的吸引力,變相勸退員工。
在職級對標中,為了統一標准,我們計算股權激勵時統一按四年平均分配來計算股權激勵的價值,並且按照填寫薪酬時的股票價格為准來計算每股的價格。
其實,以上我們只是討論了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對於未上市公司,情況則更為復雜,因為這類公司的股票並沒有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因此股票價格並不透明,也很難直接轉化為現金,再加上公司有永遠不會上市,股票永遠無法自由流通的可能。所以通常認為未上市的公司股票的吸引力是低於上市公司的。
但正因為如此,未上市公司通常在給予股權激勵時會比上市公司更慷慨,會給更多的激勵來吸引人才。因此我們在評估一份RSU的時候,要綜合考量價值和風險。
⑶ 股權激勵一般給多少股
激勵股總數占股份總額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5%;需要給予激勵股的人數,如果只有1人,一般大眾創有8-10%則可以了;如果多人,則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可占不低於激勵股總數空間的30%,即總額為15%時,一把手為5%以上;公司規模和獲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潤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15%股份得利為150萬元以上,激勵數量較為可觀。如果公司利潤僅一二百萬元,則15%股份才15-30萬元,作用有限了。
處理股權激勵方面的問題需要有特殊的專業和經驗,專業股權激勵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專業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權法律規則、財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的管理等。碰到這類問題,如果不想留下後遺症,免得股東日後惹上麻煩,最好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廖葵律師團隊,都是股權激勵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做股權激勵的團隊。
⑷ 發給員工的股票一般是什麼類型
不管是通過增發還是轉讓,員工持股也是需要認購出資的。只是價格高低而已。
股票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員工認購的一般都是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