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股票為什麼不能質押
最近,要求銀行開展個人股票質押貸款的呼聲不絕於耳。倡議者認為:既然股票是一種資產,而且容易變現,為什麼不能像房屋一樣作為貸款質押品呢?還舉例說,國外開展股票質押貸款不是也很普遍嗎?然而,中國的資本市場和股票與國外的不同。在我國一級資本市場上,一隻股票的中簽率只有千分之三左右。也就是說,一隻股票的發行,一千個投資者只有三個可以買到,買原始股就如買古董一樣,嚴重的供不應求。在這個嚴重供不應求的市場上,股票價值被嚴重高估,無怪乎,一元錢的股票,被炒到十元、二十元。再者,我們當初的資本市場很大程度上是為國企解困、融資而設。許多公司上市之初質量就不好,有的還是通過包裝上的市,上市不到半年、一年就出現虧損的不在少數。加上大部分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家股、法人股一股獨大的現象不在少數。許多公司雖然上了市,但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仍然沒有根本的改革,該困的仍然困,該虧的仍舊虧。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不合理,公司經營水平和盈利能力普遍不高,歷年的分紅派息少之又少,再加上印花稅、傭金比例過高。比如2002年,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才200多個億,而光國家印花稅就收走400多個億。
②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1.該條所謂公司不能接受作為質押標的者,不是本公司『股票』而是本公司『股權』,該標的在性質上是財產性的權利,而不是具體的物權等有形財產。該條及於有限及股份兩類公司。
2.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的原因,在於:
a.能夠拿出本公司股權來質押的必然是本公司股東。
這是股東變相抽逃出資的行為和途徑,且該行為有違股東誠信出資(出資不得撤回)的義務;
b.該股權質押實現的結果是該公司自己持有自己的股權,實質上對於被擔保的公司債權沒有起到擔保作用;
也就是說該擔保權的實現成為『空氣』,等於債權只在概念上得到清償,但並沒有取得任何實質上的對應(經濟)價值。這必然導致公司財產實際上的損失,損害公司、公司股東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
——即自己成為自己的股東(出資人);將出現法人財產與『股東』財產的混同;可能導致法人人格否認;試想:一個股權怎麼可能即是法人財產,同時又是該法人的股東財產?
(因此,公司法規定只能在打算向員工配股等法定情形下,公司方可臨時性地持有本公司股票)
c.這樣不利於公司『資本確定、維持、不變,三原則』的貫徹,即不利於對交易安全和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因此,增減資本時要求對注冊資本(即出資總額或股票總量)進行變更登記;以股份公司為例即要求增發或銷毀相應數量的股票)
3.對於股權抵押之說,純屬無稽之談。現行域內實然法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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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記,公司法的精髓在於保護股東及法人的『意思自治』及對兩者各自的『權利保障』;
由此之上,及於公司與其它商主體之間共同構築的『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
說到底,公司是『私』,是營利、社團、法人。
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任何規定,不能違反這些本質特徵。
③ 員工股權激勵限售股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擔保品嗎
個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不得從普通賬戶提交到信用賬戶作為擔保物。
不過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若已解禁流通,並且在我司擔保證券范圍內證券,是可以從普通賬戶劃轉到信用賬戶充抵擔保物。其中,機構客戶持有未解除限售股份部分不得提交到信用賬戶作為擔保物。
回答過題主的問題之後,下面帶大家深入探討一下融資融券的問題!
講到融資融券,應該蠻多人要麼不是很了解,要麼就是完全不想接觸。這篇文章,主要說的是我多年炒股的經驗,重點關注第二點!
開始探究之前,我有一個超好用的炒股神器合集要給大家介紹一下,千萬不要錯過哦:炒股的九大神器,老股民都在用!
一、融資融券是怎麼回事?
聊到融資融券,起初我們要曉得杠桿。比如說,你原本僅有10塊錢,想買的東西價值20塊錢,我們的錢不夠,需要借別人的,這借來的錢就是杠桿,這樣去將融資融券搞清楚就很簡單,它其實就是加杠桿的一種辦法。融資就是股民利用證券公司借來的錢去買股票的行為,期限一到就立馬歸還本金,並且附帶利息,股民借股票來賣就是一個融券的行為,到期後只要返還股票並支付金額。
融資融券的功能之一好比放大鏡,盈利了能將利潤放大幾倍,虧了也能把虧損放大很多。所以融資融券蘊含著特別高的風險,如若操作有問題很有可能會造成巨大的虧損,對投資能力要求會比較高,能夠緊握住合適的買賣機會,普通人和這種水平相差甚遠,那這個神器就特別推薦給大家,通過大數據技術分析就能夠知道何時是最佳的買賣時機了,千萬不要錯過哦:AI智能識別買賣機會,一分鍾上手!
二、融資融券有什麼技巧?
1. 想要收益變多,那麼就使用融資效應吧。
下面我來給大家舉個例子,就比方說你手上的資金為100萬元,你認為XX股票不錯,你可以拿出手裡的資金先買入股票,然後再將買入的股票抵押給信任的券商,再次融資買入該股,假如股價漲高,將獲得到額外部分的收益。
拿剛才的例子來解釋一下,要是XX股票漲幅有5%,本來僅有5萬元的收益,但也有可能賺到更多,那就是通過融資融券操作,而因為無法保證是否判斷正確,所以當失誤時,虧損的也就更多。
2. 如果你是穩健價值型投資,感覺中長期後市表現喜人,經過向券商去融入資金。
融入資金的意思是,把你手裡作為價值投資長線持有的股票抵押出去,用不到追加資金也能夠進場,獲利後,將部分利息分給券商即可,就可以取得更多勝利的果子。
3. 採用融券功能,下跌也能做到盈利。
類似於,比方某股現價是處在20元。經過深度探究,能預測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這個股有可能會下跌到十元附近。因此你就能去向證券公司融券,向券商借1千股該股,用20元的價格去市場上售賣出去,就能獲得2萬元資金,在股價下跌到10左右的情況下,那麼你就可以以每股10元的價格,再次對該股進行買入,買入1千股返回給證券公司,花費費用僅需要1萬元。
這中間的前後操作,價格差就是盈利部分。當然還要支付一定的融券費用。如果經過這種操作後,未來股價是上漲而不是下跌,那麼合約到期後,就要花費更多的資金,買回證券還給證券公司,最終發生虧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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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企業無力回購員工激勵股,員工可不可發起維權
公司股票回購理論上是一個刺激股價的利好。只有股價被低估。公司現金流充沛。有錢股價又低估才會回購。
但是在一個誠信缺失的市場。回購就是一個提振股價的廉價利好。面對市場非理性下跌。觸發股權質押貸款風險。管理層也沒有多少儲備政策可以提振市場。就號召上市公司回購股份。
有負面影響,需要說明緣由,但是結果都是有消極因素。上市公司的話會影響股價。非上市公司,投資者或消費者對公司管理層的信譽有看法。
⑤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啊完全看不懂,可以解釋得詳細點嗎
是公司不能接受以其自己的股票作為質押物。
比如公司的股東和公司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提出以其自己持有的該公司股票作為質物出質給公司,這個是不允許的。如果公司要求該股東提供擔保,該股東必須提供其他質物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擔保。
1.該條所謂公司不能接受作為質押標的者,不是本公司『股票』而是本公司『股權』,該標的在性質上是財產性的權利,而不是具體的物權等有形財產。該條及於有限及股份兩類公司。
2.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的原因,在於:
a.能夠拿出本公司股權來質押的必然是本公司股東。
這是股東變相抽逃出資的行為和途徑,且該行為有違股東誠信出資(出資不得撤回)的義務;
b.該股權質押實現的結果是該公司自己持有自己的股權,實質上對於被擔保的公司債權沒有起到擔保作用;
也就是說該擔保權的實現成為『空氣』,等於債權只在概念上得到清償,但並沒有取得任何實質上的對應(經濟)價值。這必然導致公司財產實際上的損失,損害公司、公司股東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
——即自己成為自己的股東(出資人);將出現法人財產與『股東』財產的混同;可能導致法人人格否認;試想:一個股權怎麼可能即是法人財產,同時又是該法人的股東財產?
(因此,公司法規定只能在打算向員工配股等法定情形下,公司方可臨時性地持有本公司股票)
c.這樣不利於公司『資本確定、維持、不變,三原則』的貫徹,即不利於對交易安全和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因此,增減資本時要求對注冊資本(即出資總額或股票總量)進行變更登記;以股份公司為例即要求增發或銷毀相應數量的股票)
3.對於股權抵押之說,純屬無稽之談。現行域內實然法無此規定。
別忘記,公司法的精髓在於保護股東及法人的『意思自治』及對兩者各自的『權利保障』;
由此之上,及於公司與其它商主體之間共同構築的『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
說到底,公司是『私』,是營利、社團、法人。
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任何規定,不能違反這些本質特徵。
⑥ 簡單說一下抵押和質押的區別,員工股權激勵
抵押權與質押權最根本的區別是抵押權不轉移佔有,質押權一定要轉移佔有。
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抵押,但是不動產不可以質押。
以汽車的抵押和質押為例:
汽車的抵押權在抵押合同生效時成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汽車的質押產生質權,質權在汽車轉移給質權人佔有時質權成立。
⑦ 股權激勵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激勵是一個中性消息,短期是利空,長期是利好。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來說既留住了人才,又降低了經營成本,可能會引起股票上漲,但股票上漲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
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一般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重大貢獻的員工能享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股票一般是預留股份、未公開上市股份或者公司回購留存的股份。
短期是利空,長期是利好。
一、大股東質押股票融資,資金的流入使公司經營業務變好,公司積極開拓新項目,盈利能力大增,刺激企業短期內的股票上漲,是一種利好消息。
二、如果上市公司本事的財務狀況非常糟糕,債務沉重,利息支出無法承當,企圖用股票質押融資來還清債務的話,那麼就是利空消息。
三、首先這種交易解決了公司的融資需求,股票質押大多是在股東有迫切資金需求,但由於個人不願意賣股套現或者因為股東所持有股票尚在限售期內無法進行上市流通交易,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融入現金,選擇質押式回收方式不但能夠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
四、因此,應該從多方面考慮股票質押式回購,不能單一片面的看待這個問題。股票質押式回購算是一個中性的,短期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投資股票的增長態勢,如果增長態勢較好、前景可觀,中長線則是利好。
【拓展資料】
股權激勵,是指企業經營者和職工通過持有企業股權的形式,來分享企業剩餘索取權的一種激勵行為,使股權持有者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其實股權激勵並不適合所有的公司,雖然目前有很多公司做股權激勵做的很成功,但這主要也是和行業的特點有關。所以公司在做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股權激勵的規則,如果感覺沒有把握,那就寧願不要做,或者也可以咨詢股權激勵的公司。
⑧ 股票可以質押嗎,個人股票質押貸款怎麼辦理
股票是可以進行質押的。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進行質押。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股票(stock)是股份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返還其出資。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成長或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但也要共同承擔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的所有權,股票也是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⑨ 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首先應查明出質人是否為公司股東或其授權代理人,以判定出質人是否有權將股份出質。其次,注意股份是否為不得轉讓或在特定期間內不得轉讓的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轉讓:一是協議轉讓;二是通過掛牌交易在交易所流通轉讓。最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為質權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 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 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⑩ 股票能質押嗎
股票是可以質押的,在股票投資中,或許大家見過自己購買的股票發布了解除質押的聲明。股票解除質押具體是什麼樣子的,這一做法是好的還是壞的?我這個久經沙場的老股民今天就給大家普及一下,可以點擊下方的文章觀看,有利於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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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質押」、「股票解除質押」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股票質押」?
「股票質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權)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其實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經濟狀況不良、公司經營有問題的情況下,部分佔股多的大股東就更樂意用這種融資方式。
如果後面到期了沒有還上借的資金,那銀行等接受質押給予融資的機構就會買下質押的股票。這樣一來股東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就間接變少了,被替換成現金。要補充一句,假如股票價格方面下跌,然後觸及質押平倉線,質押機構會強制拋售質押的股票,進一步造成股價下跌乃至崩盤。
什麼是「解除質押」?
解除質押意味著去贖回押在結算公司的股票,減輕公司在資產方面的風險。這其實也是當發生股票價格下跌乃至觸碰到平倉線時,為了使擔保比例不發生變化,通過這個方式,上市公司解除了「爆倉」的危機。由於存在」爆倉「風險,更多的公司採用了「解除質押」的方法,因此平倉的風險降低了,此乃「治本」之措施,可是公司的後市有著怎樣的表現,就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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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解除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事實上,解除質押就是運用了「快刀斬亂麻」、「一刀切」的辦法,因為進行解除質押這一動作後,控股股東沒有繼續進行質押了,這就把股權質押的「爆倉」風險降低到趨近於無了。
那麼「解除質押」對上市公司的後市表現就一定有好處嗎?這也只是一種可能,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斷。解除質押的時間和資金的流動就可以讓我們了解情況。
(1)所在的股市時機
在股市平穩運行的情況下,當進行股票質押的時候,市面上的流通股減少,依據供需原理,股價很可能上漲;這時如果想要辦理質押解除,則市場上的流通股就會越來越多,上市公司股價很有可能會下滑。
可在股市動盪或者個股股價下跌的情形下,辦理解除質押,實際上是質押在質押方的股票被控股股東贖回了,有效降低了這部分股票被平倉的風險,避免股東失去對股票的控制權,也闡明了控股股東有非常雄厚的資金實力,有助於公司持續穩定發展,這也是有利於投資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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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金的流入流出
辦理質押時,不僅能保證大股東對公司進行正常控股,又能額外的幫助公司籌集相應的資金,涉及到資金的流入;如果解除質押的話,贖回質押的股票需要還本付息,一些大股東資金的流出被牽涉到。
要是股價下行,大股東要是沒辦法追加保證金,有可能解除股票質押是它的動因,他會降低自身股票持有量,來收回資金,也是一種不樂觀的預兆。
然而,正常情況下,股票解除質押還是不錯的。最初,如果是股東選擇了取消質押這一方面問題的話,就表明現股東自身的財務狀況可能正在慢慢變好,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眾所周知,質押要繳納相應的利息,會讓企業產生額外的費用,形成企業負擔,想必大部分企業都願意丟掉這個可有可無的包袱。還有,股東由於對股票後市行情持較為樂觀的態度才會解除質押,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因而,才會做出解除質押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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