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境外戰略投資者證券賬戶可以買賣股票嗎
您好,根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外資並購的有關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性投資。
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因實施發展戰略需要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經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批准,境外戰略投資者可以購買並承諾在一定年限內持有一定比例(原則上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外商直接投資的定義,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
境外戰略投資者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審批程序、股票賬戶管理等,由商務部、證監會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Ⅱ 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是否可以購買A股上市公司股票
當然可以,只是開戶是開的法人賬戶。
Ⅲ 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購買A股嗎
企業只要注冊的地在境內,就可以開立股票帳戶。
1.股票的網上交易都是通過證券公司的,你攜帶身份證到證券公司開戶後,證券公司會給你一個帳號,同時將你的銀行卡和證券帳號關聯起來,你在網上直接將銀行卡裡面的資金轉入證券帳戶,然後在網上操作買賣。開戶費用是根據你選擇的開戶公司決定的,有的收費,有的免費。
2.開戶之後你回家在網上下載這個證券公司的軟體,安裝,然後輸入你的帳戶帳號秘密進入,將關聯的銀行卡上資金導入證券帳戶。在交易時間段(周一到周五,早上9點30到11點30,下午1點到3點)就可以買賣交易股票。
3.交易費用:
A.印花稅0.1%
B.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C.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不到1000股按照1000股標准收取
D.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先要提醒你,股票市場始終是有風險的,不是傳說中那麼容易掙錢的。作為新手,不建議你一開戶就購買股票,買股票不是你想想那麼簡單,都是一樣,股票也有好壞之分, 需要篩選,這樣你做股票才能掙錢,不然你盲目的買入,可以說90%都是虧損的。
股票的買入和選擇要根據你操作想法來決定,是做短線呢?還是做長線呢?在大盤振盪的時候怎麼做,在大盤穩漲的時候怎麼做。所以不是你單一的那麼考慮。比如說你要做長線投資,就是買了後放個2-3年的時間,選擇這種長線投資的股票就要看該公司的業績,基本面,成長性,國家政策扶植等方面。一般在中國的股票市場裡面,大盤藍籌基本都適合做長線。如果做短線的話,你就要去看最近的題材炒作,政府短期的消息面,股票市場裡面資金的流向等消息。這些東西我只是簡單的說,具體說的話肯定說不完的!建議你每天可以關注下中央的財經頻道的報道,網路上可以選擇新浪財經,東方財富網。
理論學習和時機操作要結合,作為新手,不建議你一開始投入太多,嘗試的少量投入,把理論和實際結合起來,這億小分布資金僅僅當作學費,虧損了也不嚴重,掙錢了更好,當你感覺自己基本摸清股票市場之後,再慢慢加大資金的投入!
希望建議對你有幫助,再次提醒你股票市場有風險,慎重操作
Ⅳ 外商投資企業外資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一、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股權轉讓必須得到全體股東的同意。
《公司法》對內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對外轉讓,要求必須徵得半數股東的同意。而與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作法)則明確規定,股東一方轉讓出資,必須經過全體股東的同意。這一規定不僅針對外商投資企業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轉讓,當然也針對外國投資者對其股權的轉讓。
顯然,這一比內資企業更嚴格的做法,旨在維持外商投資企業更加濃厚的人合因素以及反映出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長期穩定經營的期待。
此外,如果出現對向第三者的轉讓不同意的其他股東,是否必須購買該外國投資者的股權,合資法與合營法雖未規定,不過根據《公司法》「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本法,有關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外資企業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的規定,對出讓股權不同意者,應當購買該股權,否則視為同意。
二、外資股權的轉讓必須得到企業原審批機關(商務部門)的核准,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首先,與法律對新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資收購國內企業股權必須經過核准一樣,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資股權的轉讓也要經過原政府主管部門的核准。
其次,股權轉讓得到核准之後必須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報批准機關批准,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違法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也即外資股權的轉讓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門的核准和工商登記為必要條件,二者缺一不可。
三、對向第三人的轉讓及其轉讓條件的限制。
《公司法》第35條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這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因素,保護合營相對股東的權利而作的制度設計,同樣適用於中外合資企業和設立法人的中外合作企業。
四、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未到位的股權質押及其質押股權轉讓受到的限制。
外商投資者的出資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相關合同的規定出資,否則,其股權則會受到相應的限制。按照《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在外商出資到位之前,外商投資者不得將其未交付出資部分的股權進行質押;質押後未經出質投資者和企業其他投資者的同意,質權人不得轉讓出質股權;
未經質權人的同意,出質投資者也不得將已經出質的股權進行轉讓。同時,外商投資者在對其股權進行質押時也要經過原政府審批部門的核准,未經核准其股權不得進行質押。
五、外資股權部分轉讓後,不得導致外資股比例低於25%。
國家對新設外商投資企業要求外資的比例一般不得低於25%,這意味著法律法規並不禁止設立外資股權比例低於25%的外商投資企業。
同時《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問題的通知》以及《外商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允許因並購設立外資比例低於25%的外商投資企業。但是,法律法規卻不允許已有的外商投資企業通過股權轉讓將外資股權比例減至25%以下。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除非外方投資者向中國投資者轉讓其全部股權,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低於企業注冊資本的25%。也就是說,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商投資者,不能通過轉讓股權而使自己持有的股權低於25%,要麼全部轉讓,要麼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仍高於25%。
六、外資股權不得部分轉讓給境內個人(若全部轉讓,因轉讓後不再是外資企業,所以不受此限)。
外資股權部分轉讓時,除了要滿足上述第5條的規定以外,還不得將股權轉讓給中國公民個人。合資企業法和合作企業法均規定不允許公民個人與外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於2002年12月30日發布的《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原境內公司中國自然人股東在原公司享有股東地位1年以上的,經批准,可以繼續作為變更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騰訊眾創空間,一個去創業的平台。
但是,仍然不允許境內中國自然人以新設或收購方式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成立外商投資企業。也即法律法規允許因外資並購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內原有的個人股東繼續存在,但不允許外商將其一部分股權轉讓給境內個人而形成有境內個人股東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存在。
七、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權轉讓受到的限制。
根據《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外國投資者是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情況下,其外資股權在公司成立三年內不得轉讓,並且其後的轉讓也要經過原政府審批部門的核准。這也是公司法對設立內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所作的要求。
Ⅳ 外資企業間接持有中國公司的股份,轉讓股權不用交稅嗎
外資企業間接持有中國公司的股份,轉讓股權用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3]45號)第一條關於股票(股權)轉讓收益規定,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轉讓其中國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取得的超出其出資額的部分的轉讓收益,仍應按財政部(87)財稅外字033號和財政部(84)財稅字第114號文件法規,依20%的稅率繳納預提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轉讓上市企業的股權,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於該外籍人士轉讓股權所得應按《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另外還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相關規定接受稅務機關程序管理。
Ⅵ 境外投資者在境內投資股票有什麼限制
個人認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直接投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A股是證券投資,屬於間接投資,適用《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供參考
Ⅶ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稅收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1997年《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並、分立、股權重組、資產轉讓等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的暫行規定》,股權重組是指:企業的股東(投資者)或股東持有的股份金額或比例發生變更,具體包括,(1)股權轉讓,即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2)增資擴股,即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企業的股權重組,是其股東的投資或交易行為,屬於企業股權結構的重組,不影響企業的存續性;企業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 對股權重組涉及的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股權轉讓收益的處理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轉讓其擁有的企業的股權或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應依照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計算繳納或扣繳所得稅。中國境內企業轉讓股權或股份的損失,可在其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股權轉讓收益或損失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 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東留存收益的,股權轉讓人隨轉讓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以不超過被持股企業帳面的分屬為股權轉讓人的實有金額為限),屬於該股權轉讓人的投資收益額,不計為股權轉讓價。 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東(投資者)投資入股時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收購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價金額。 (二)股票發行溢價的處理 企業發行股票,其發行價格高於股票面值的溢價部分,為企業的股東權益,不作為營業利潤徵收所得稅;企業清算時,亦不計入應納稅清算所得。 (三)以利潤(股息)購買股票適用再投資退稅優惠的限定 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取的利潤(股息)購買本企業股票(包括配股)或其他企業股票,不適用稅法有關再投資退稅的優惠規定。 (四)股權重組的企業有關稅務事項的處理 對企業在股權重組前後的營業活動應作為延續的營業活動進行稅務處理。企業在股權重組後,依有關法律規定仍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或仍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對其有關事項進行以下稅務處理: 1.企業不得按為實現股權重組而對有關資產等項目進行評估的價值,調整其各項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的帳面價值。凡企業在會計損益核算中,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帳面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或攤銷的,應在計算申報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本規定第1條有關企業合並的資產計價的處理款項中規定的方法予以調整。 2.企業按照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可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待遇,不因股權重組而改變。股權重組後,企業就其尚未享受期滿的稅上優惠繼續享受至期滿,不得重新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3.企業在股權重組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稅法第11條規定的虧損彌補年限的剩餘期限內,在股權重組後逐年延續彌補。
Ⅷ 你好,請問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買賣A股股票嗎(二級市場),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您好,企業只要注冊的地在境內,就可以開立股票帳戶。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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