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可以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款嗎
1、公司可以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款。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2、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貴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
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新型的互聯網「P2P」模式,即以互聯網作為平台,撮合借款人(peer)和個人投資者(peer)交易,投資者看好項目,把錢借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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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把向個人借錢投資股票嗎借錢擴展閱讀:
一、公司向其他企業借款的合同效力問題。
1、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無效。
企業與企業之間相互借貸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的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因此,企業之間的借貸顯屬違法,其民事行為自始無效,借貸合同無效。
2、關於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因此,此類聯營合同名為聯營,但實際為借款,依法應當認定無效。
3、關於對企業間橫向借貸的處理
(1)確認企業之間拆借資金的借款合同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聯營合同無效。
(2)判令借款方返還出資方本金。
(3)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繳,對另一方應處以相當銀行利息的罰款。此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的利息,亦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4)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二、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
4、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無效:
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
⑵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給員工是不是借錢
這是不用還的,和借錢不一樣。因為這是股權融資,相當於公司出賣一部分股權來換取發展資金。你出錢買它上市或再融資時的股票,是交易(它賣股你出錢),不是借給公司錢。
市值下降對公司有幾個影響:一是如果公司想再融資(也就是再發新股圈錢),因為股價低迷,可能融不到想籌集的資金量。 二是影響公司形象,因為上市地位是公司的活廣告。三是,管理層等往往都會持有公司的股票,股價過低會使他們的股權激勵無法獲得 四是,大股東的身價縮水
對你主要問題的回答:最初那句話已經解釋了,不是借錢而是交易,所以不用還。 但是人家買了你的股票,就是你的股東,是你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如果你做的太爛會被起訴或者被大股東fire掉
大概就是這樣
股權融資的確比債券融資風險小的多,這也是現在為什麼很多公司熱衷於上市的原因。
但是發股票也有風險,就是股權稀釋了,可能被別人取得控股權,然後直接把你公司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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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不確定你是不是有個概念混淆:只有在公司IPO(首次上市)或者它發新股融資(再融資 比如配股 增發等) 你買才算把錢送給公司用來發展。。。而平時股民說的買股票其實是在二級市場,也就是從別的股東那買來賣去,公司得不到這部分錢的
⑶ 公司沒有實收資本但是卻借款來對外股權投資可以嗎
可以,公司的資金來源由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只要有資金來源之一就行,可以對外投資,因為是借來的錢使得公司的財務風險比較大,到期需要償還,注意控制風險。
⑷ 公司可以借錢給股東嗎
法律分析: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借款。公司向股東借款是否合法,取決於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如果不違反相關章程,並在此基礎上得到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和同意,通過相關的法律程序主要是指股東大會決議的,則受法律保護,否則它將不受法律保護。股東向公司借款,必須履行必要的決議和批准程序,否則容易被認定為抽逃注冊資本或者濫用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⑸ 借錢給讓券公司上班員工炒股,利息1分可以借不
你能確定他拿來炒股?月息1分利私人拆借很低了。無非就是為了本金安全,否則月息2分都大把人要罷。做好兩點可出借,一是要有合同,最好有擔保人。二是每月查看一次股票資金賬戶。三是利息月結,本金年清。
⑹ 公司股東能向另一股東借錢入股嗎
可以,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⑺ 公司可以問個人借錢嗎
法律分析:公司是可以向特定的公民借款的,這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需要通過借條等體現在公司的賬面上。將來也是需要償還個人的借款的。借款時公司需要向財務人員出具借條,另外需要在公司的財務賬目上體現出來。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取得個人借款利息的跟人應繳納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與企業無關。
⑻ 借錢炒股的方法
借錢炒股方法一:券商融資借錢炒股的第一種有效方法就是券商融資。券商融資炒股對風險控制比較嚴格,券商針對融資客戶設有預警線和平倉線兩道防範措施。當維持擔保比例達到150%時,券商會預警提醒客戶,低於130%時客戶不補倉就會被強行平倉。不過,券商融資炒股的門檻較高,要求在相應融資券商必須開戶半年以上,且市值超過50萬。借錢炒股方法二:公司配資借錢炒股的第二種方法是公司配資。現在網上有很多專門面向炒股人士的配資公司,要求投資者首先交一定比例押金,然後給予客戶相應的資金炒股。但是,找配資公司借錢炒股的利息較高,配資公司每月利息為1.6%,年息高達19.2%。如果客戶不是專業人士或資深股民,炒獲得的收益只夠交利息甚至連利息都不夠。借錢炒股方法三:信用卡取現借錢炒股的第三種方法為信用卡取現,不過信用卡取現的額度有限制,一般為信用卡的50%。一般人士採取信用卡取現籌錢也只能籌個幾千到幾萬。而且信用卡取現是按日計息,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如果不是短線炒股高手,信用卡取現炒股還會影響個人徵信。借錢炒股方法四:銀行貸款除了上述的可以炒股的有效借錢方法外,某些人還會鑽空子,申請銀行消費貸款來炒股。特別提醒大家,銀行消費貸款有明確用途,只能用於消費,而且銀行會跟蹤貸款流向,如果被銀行發現用貸款炒股,那麼得不償失。此外,目前大部分銀行摺合年化利率都超過15%,雖然股票市場看似火爆,但貸款炒股的最終收益率未必比這一利率高。如果虧了還不上貸款造成不良記錄則更加悲催。借錢炒股方法五:高利貸最後想借炒股暴富的極端份子還可能借高利貸來入市。特別警示各位,千萬不要借高利貸炒股。即使您的炒股技術不錯,但也架不住中國股市的「坑爹」,一旦借的高利貸全部被股市套住,那麼,真的可能「家破人亡」。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⑼ 公司向私人借錢用於買股票是否合法
我覺著只要是公司有借款合同,私人願意借給公司,至於公司借錢做什麼,公司要是說清楚用途,並給予一定的費用,就是合f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