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可以炒股嗎
公務員可以炒股,但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在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當時在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隨著中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越來越規范了。
為此,在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1)政府可以投資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⑵ 法律規定公務員是否允許買股票
法律規定公務員是否允許買股票?公務員是可以炒股的。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了這四類人以外都可以炒股(而且不能在工作時間買賣股票)。1、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管部門和國有控股單位的內幕信息負責人不得買賣上述主管部門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2、國務院證券監管局及其派出機構、期貨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股票,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3、如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期貨,或在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工作,證券執業資格的會計(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估機構工作,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份。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離職後三個月內將繼續受本規定約束。因任職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處置任職前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繼續持有。
⑶ 政府為什麼要支持股市上漲
政府支持股市上漲的原因:隨著經濟下行,股市上行,社會閑散資金湧入股市。政府藉此機會發行新股,讓更多的公司上市,為大多數企業融資,不斷上漲的股票價格會使得投資者的收益上漲,可支配性資產增加,這樣也就鼓勵了人們的消費。國家開設股市的目的並不是讓大家像賭錢那樣去炒。而是要把大家的錢籌集起來讓它用,也就是俗稱「圈錢」啦。比如國家先投資1億開個公司。然後公開發行1億股,每股10元。這樣它投了1個億就能用11億資金了。而當你們炒到20元時它還可以把手中的1億股慢慢拋給你們(這就是所謂『大非』)。
股票上漲的最基本原理是:有人來買進,也就是外盤的成交量,而且拋盤(內盤)上的手數被全部買光,那必然外盤還要買進就要買內盤的更上一檔,也就是買用更貴的價錢去買一股(實際是一手)。反之下跌同理。這就是股票上漲下跌的原理。而造成漲跌的推動力(推動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社保、保險等主力機構,他們就是利用這原理來不斷吃進賣盤的籌碼使最近的成交價不斷上升;而散戶(個人投資者)往往資金小、賬戶單一,不能持續有效的買光賣盤上的籌碼,所以散戶一般是無能力拉升股票的。
上漲的股市將人們的注意力從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問題上轉移。有分析師表示,很可能政府的目的僅僅是希望將人們的注意力從關注經濟增速放緩轉移到一些積極的事情上來。
拓展資料
中國市場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投資者陌生的市場。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中國房地產行業的急速膨脹。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導致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產能過剩,大量的房子被不斷造出來,但是卻沒有人入住。在供大於求的情況下,房地產商紛紛放緩建造速度。這也是造成中國當前經濟增速放緩的重要原因之一。
股票市場給了迫切尋找投資渠道的中國民眾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選擇。相比將錢存進銀行,投身股市的收益要明顯高於銀行利息所帶來的收益。如果能在房地產,債務和股票市場三者中找到平衡,那麼中國經濟出現通貨膨脹泡沫的可能性將在理論上降低。
⑷ 政府公務員能炒股嗎
可以,新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三款提到了「可以買賣股票或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但是他的前提條件是不違反有關規定進行盈利活動。
⑸ 政府機構可投資股票嗎
可以,一般通過下屬的企業(國有企業)或金融機構(社保基金,匯金公司等)。
⑹ 國家機關能夠購買股票進行投資嗎
機關不可以,個人可以。
⑺ 政府資金能用來買股票嗎
政府不能直接購買股票,但是政府資金可以轉給第三方機構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它們機構可以投資購買股票。
⑻ 政府工作人員,公務員可以進行炒股嗎
公務員可以炒股。正常的買賣股票和正常的證券投資,是市場經濟行為,不會被禁止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三款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要給予處分。
這種情況是有一定前提條件的,就是『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並不是所有的買賣股票、證券投資都禁止。
⑼ 公職人員可以炒股嗎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間和利用辦公室的設備進行炒股,違反者會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的會遭到辭退處分。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