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回購員工的激勵股票,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司的回購說明公司認為自己的價值被市場低估了,同時,回購的信息表明公司對未來財務狀況的信心,包括充足的現金流、良好的償債能力等。這些正面的信號對於維護股價的穩定作用很大,尤其是在管理層宣布以超過目前市場價格的巨額溢價要約回購時,其對市場帶來的正面沖擊更大。從另一個角度看,雖然回購的公告也意味著管理層承認目前資金沒有有利的投資機會,但根據財務代理理論,在沒有合適投資機會的情況下,管理層應該將自由現金流返回給股東,讓股東自己做出投資決策。回購行為讓投資者看到,管理層不會將企業現金用於不明智的並購或者凈現值為負的項目。
然而,在上市公司和股東獲得一系列好處的同時,債權人可能成為股票回購的受害者。如果以現金進行股票回購,將減少上市公司的現金和其他可變現資產,直接減少上市公司可用以償債的物質基礎,降低了公司的。
2. 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是利好嗎
法律分析: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是利好的。回購股權激勵指的是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回購股東持有的股權。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3. 公司員工持股股票公司能不能收回
公司員工持股股票辭職後,公司可以將員工的股票購匯。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4. 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屬於利空嗎
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並不屬於利空。一般上市公司的這種回購要高於市場價。
5.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用於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用於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通過回購股票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內部的核心員工給予長期股權激勵,一方面能深度綁定公司股價與員工的利益;另一方面,這也符合管理層提升盈利、優化資本、以及穩定股價等多重訴求,盡管A股市場受事件性因素沖擊在短線一度有所回調,但從目前來看,當前股市估值的性價比優勢明顯。
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有效地解決了央企核心員工增量工資激勵不足的問題,預計在國資委持續推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的基礎上,會有更多的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激勵是咋回事
拿屬於全體股東的錢,去二級市場買公司的股票,比如最終均價200元買了15萬股,外面的流通股少掉了15萬股,全體股東少了3000萬現金。然後把這15萬股發給5名高管,問他們收了1500萬現金,這15萬股是限售股,每年按一定百分比根據業績考核是否達標來解禁。一圈下來,公司總股本沒變,流通股少了15萬,限售股多了15萬,賬面上少了1500萬現金。這1500萬現金就是激勵這5名高管的成本了。回購股份用作股權激勵的好處在於沒有增加總股本,相比增發授予員工股權,沒有稀釋每個股東手裡的股權,本質上跟直接拿公司的現金獎勵給高管也沒啥區別,特別是如果在股價低的時候回購了股份留作日後股價高的時候的股權激勵,等於是為股東創造了一定的價值—因為到時候不管是以增發稀釋股本還是以現金回購股份,價格都比當時回購的高,成本也要高。當然就這次回購的規模來看,遠遠談不上為股東創造了多少價值,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如果公司覺得公司股價被市場大幅低估,完全可以在這個價位多回購一些股份,反正明年後年肯定還要搞股權激勵,等於提前鎖定了低成本,還能起到一定杠桿作用,短期內提振股價。不過總體來說,股價被低估時採取回購,股價被高估時採取增發的方式來進行股權激勵,對於股東來說都是有益無害的。
6. 回購股票用於員工持股好嗎
是好的。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 上市公司 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 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並且原則上不能低於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上市公司採用其他方法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對定價依據及定價方式作出說明。。
7. 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
公司回購股票的部分原因:
一、國有控股的減持:股份回購對於國有企業股份的減持非常重要,在市場定價方面存在優勢,並且對證券市場的沖擊較小,還能提高每股盈利水平從而提高凈資產收益率等。
二、減持資本的手段:為了使經營規模與資本相稱並減少分派股利的壓力,公司可以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股份並注銷。
三、調度財務收支:當上市公司手中有多餘的資金,可以利用資金購買本公司股票作為庫存股,這樣可以減少股利的發放,還可以在股價上漲的時候、公司缺乏資金的時候賣出,從而有效的融通資金。
四、用於員工激勵:上市公司可以回購一部分股票作為員工獎勵,解決員工的激勵問題。
五、依法調整股權:公司可以通過股份回購減少國有股的比例,從而符合25%(或15%)的股票上市條件。
六、優化股權:這要是面對同時發行A、B股或A、H股的公司,可以在我國深滬兩個市場之外的股票市場購回股票,同時在國內市場增發A股,從而調整股權結構。
總之,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是多樣的,尤其是股份回購可以結合對國有股的減持、員工激勵同時進行,這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合理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公司回購股票的意義
一、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二、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三、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四、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別是如果是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負債比率。
五、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的重要意義。
六、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8.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未注銷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9.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答:公司回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利用流動現金從二級市場購回發行在外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在購買自家的股票後,可以將購回的股票注銷,也可以用於公司管理團隊的股權激勵。對於投資者而言,公司購回股票意味著公司認為當前的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公司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在短期內可能會出現大量買進的現象。所以公司在回購股票之後一般股價會有所上漲。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