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業板預告2020新規
法律分析:2020年新規規定創業板需要披露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和年報,其中半年報和年報業績變動50%強制披露預告,一季報和三季報預告自願披露,2021年6月1日之後創業板只需披露半年報和年報,一季報,三季報自願披露。注意不是預告,而是季報都不強制披露,公司自願披露。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1.1 為規范公司股票、存托憑證、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行為,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的上市和持續監管事宜,適用本規則;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1.3 發行人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上市,應當經本所審核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1.4 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或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破產管理人及其成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指南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上市協議、相關主體的聲明與承諾,對第 1.4 條規定的主體進行自律監管。
⑵ 創業板股票買賣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買賣規則1.創業板股票交易單位為「股」,在進行交易時,數量必須是100股(份)或其整數倍;在賣出的時候,申報數量也必須是1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2.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其漲跌幅與主板市場相同,漲跌幅比閉嫌例為10%。3.實行T+1的流轉制度,岩銀即當天買入的股票是無法當天賣出的,必須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4.交易時間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和下午1:00-3:00為連續競價時間。休市時間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時間為准。【拓展資料】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如何確定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粗態宴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股票投資有什麼建議1.不要做借款人,也不要做貸款人。如果投資者貸款來投資,它會干擾投資能力。不使用杠桿的投資組合不會被斬倉,而使用杠桿的投資則會面臨這種風險。杠桿會使得投資者自身的耐心受損。它雖然暫時會增加投資者的回報,但最終會被它突然摧毀。2.是不要把所有的資產都放在一條船上。將投資配置在幾個不同的消費細分領域,而且盡量多一些,這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韌性,增強承受沖擊的能力。顯然,當投資標的眾多,而且各不相同,投資者就越可能在其主要資產下跌的關鍵時期生存下來。我這里指的不要集中持有一隻股,但是也不是建議大家持有很多,盡可能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圍內,自己認為確定性高的可以倉位多些,僅此而已!3.是要有耐心,並且專注長遠。投資者要耐心持有一副好牌,用時間去換去公司成長帶來的利潤享受復利過程,時間拉長你的持倉價格一定會變得非常便宜。4.是要遠離人群,只注重價值。抵禦人群鼓動的最好辦法,記住!平時一定要少聽媒體上的所謂的股評家,他們主要就是灌輸大家炒短線,道理很簡單,大家都去做價值投資,誰還每天都去聽他們算市場會怎麼走,證券公司的收益就會大幅下滑,所以,你看電視股票或者網路上的一些短線大V們他們從來不推薦,價值投資,從來都不推薦貴州茅台、美的集團、騰訊控股、伊利股份、海天味業、格力電器、中國平安、五糧液、上海汽車、長江電力、上海機場、海康威視等這類業績優良的白馬公司。所以大家要學會獨立思考。5.是要對自我要真實。作為個人投資者,必須要明白自己的長處和短處。能耐心等待,並忽視群體的誘惑,很可能會獲勝。投資者必須精確地知道其忍耐閾值。如果投資者無法抗拒誘惑,就絕對不會管理好自己的錢。
⑶ 業績預告規則
上交所和深交所關於業績預告、業績快報的披露規則不同。
一、深交所
創業板業績預告(沒有強制要求)。
主板、中小板業績預告:預計報告期內(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現以下情況的,應進行業績預告;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數過小的除外)、期末凈資產為負、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千萬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況,可以不披露業績預告。如果需要披露業績預告,業績預告的時間要求為一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4月15日前2半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B業績快報。鼓勵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主動披露定期報告業績快報 。
二、上交所(包含科創板)
業績預告: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對於年度報告,如果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可能出現虧損、扭虧為盈、凈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或下降50%以上(基數過小的除外)等三類情況,應當在當期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前披露業績預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類情況,可以不披露年度業績預告。對於半年報和季度報告,也沒有作強制要求。
業績快報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經匯總完成當期財務數據,但因為年報尚沒有編制完成,可以先行對外披露業績快報。上交所業績快報不是強制性披露的。
【拓展資料】
上交所,全稱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一個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法人。上交所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並稱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
⑷ 創業板中報業績預告規定
法律分析:公司應根據不同情況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
法律依據:《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公司應根據不同情況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1、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為正值,且上年同期也為正值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及與上年同期相比的預計變動范圍。披露的業績變動范圍上下限差異不得超過30%,例如20%至50%、30%至60%、-5%至25%,-60%至-30%等。2、公司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虧損或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扭虧為盈的,應在業績預告中披露盈虧金額的預計范圍,應以不超過500萬元的幅度披露盈虧金額,例如虧損100萬至600萬,盈利300萬至800萬等。預計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公司,應說明本年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金額,或者詳細說明導致業績同比增長或扭虧為盈的具體原因。
⑸ 為什麼上市公司的員工在公司出報表時不能買賣股票
為了避免利用內部消息進行短線交易獲利。
證監會為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短線交易制度,特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以及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一般來說,年報是對上市公司一年的經營成果體現,一般公司經營業績較好的好,在公布年報後都能迎來一個不錯的行情,所以有的上市公司高管在年報發行前利用自己掌握的內部消息進行股票的短線交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⑹ 創業板中報業績預告新規
1、公司應該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時候對於披露年初到下一季報告末的業績預告。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現轉盈為虧、凈利潤與上年同期上漲或者下降50%和扭虧為盈的情況應在不晚於3月31日前發布業績預告。2、對於中小板市場的上市公司披露是強制性,全部上市公司全需要進行披露。對於年報披露一季度的未做規定。年報應該3-4月份進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報披露業績快報;年報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進行業績快報披露。
法律依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三條對於進行年報時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扭轉為盈或者凈利潤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漲50%的情況,應該在本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進行業績預告。如果沒有,上述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年報的預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