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股權投資需要股東協議嗎,確認條件及流程是怎麼樣的
長期股權投資不是金融資產。1、企業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及衍生金融資產等,但不包括長期股權投資,主要是其性質和特地決定的。2、長期股權投資是指:①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②企業持有的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也就是說各股東都不能單獨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③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大股東可以實施控制,但我方也存在較大的表決權)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④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除上述情況以外,企業持有的其他權益性投資,應當按照新准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一、長期股權投資的出資1、股份公司直接出資的項目,財務部根據法律事務部出具的公司形式的法律意見書、審定的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發展計劃部的立項文件等辦理權益管理手續,落實資金。2、分公司、全資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股份公司授權委託書、發展計劃部的立項文件、同級法律事務部門出具的公司形式的法律意見書等辦理權益管理手續,落實資金。控股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發展計劃部、財務部、法律事務部等部門的書面意見,履行內部審批程序,辦理權益管理手續,落實資金。3、股份公司直接或委託的投資項目,提名出任被投資子公司的董事、監事的人選須按照各級人事部門的文件執行。二、建立長期股權投資各級投資管理部門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授權文件及投資協議等,建立並完善長期股權投資管理台賬、財務投資項目明細賬表,妥善保管投資協議、合同、股票、出資證明書等股權證明。長期股權投資明細賬表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法律事務部負責管理有關子公司的工商登記台賬。三、長期股權投資管理1、被投資的子公司應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股份公司委託的股東授權代理人、提名的董事、監事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及時報告有關會議決議或記錄。2、各級投資管理部門負責收集被投資子公司經審計後的財務報表、每月會計報表及投資項目分析等有關資料,供有關部門實施管理。財務部及分(子)公司投資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根據管理的需要,定期對被投資子公司進行項目分析和監控。3、被投資子公司對股權、資產處_事項形成議案前,由股份公司委託的股東授權代理人、委派的董事將有關情況上報股份公司財務部,財務部會同法律事務部等有關部門審核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規定許可權逐級上報審定後,由委託的股東授權代理人、委派的董事執行表決權。董事會秘書局、法律事務部為股份公司提名並出任的被投資子公司股東授權代理人、董事、監事的日常聯系機構。董事會秘書局承擔對上市子公司的股東授權代理人、董事、監事的服務職能;法律事務部承擔對非上市子公司的股東授權代理人、董事、監事的服務職能。4、各級投資管理部門加強長期股權投資經濟可行性的後評價工作,檢查分析投資期間經營行為是否合規,每年應對被投資子公司進行績效評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報財務部審核。財務部對經濟績效極差、資不抵債的被投資子公司核實後提出處理意見,專題報總裁班子成員。5、各級財務、審計及有關部門發現被投資子公司或項目存在違規投資、違規進行股權運作等重大問題,或在生產經營管理中出現重大失誤等,發生投資損失的要及時上報財務部。財務部會同法律事務部、審計財務會計部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審核,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逐級上報審批後批復,各分(子)公司應按批復的意見整改。##股東會決議只是履行了公司對外投資時的必要法定程序,沒有投資協議,你怎麼維護公司權益
2. 股權投資協議託管風險有哪些
一、股權託管的概念 股權託管即股權的委託管理,股權託管是非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 將股東名冊委託股權託管機構管理的民事行為,也是為降低公司管理股東名冊的運營成本而提供的一種社會化服務;其本質在於彌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名冊的管理缺位,由客觀公正的第三方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東名冊記載,為股東提供所持股權的有效權屬證明。其法律性質為一種委託關系。由於股權託管是基於股東的財產性權利(自益權)和為參與公司經營之目的行使的權利(共益權)可以分割由不同主體行使而產生的,存在著委託人、受託人、 上市公司 、其他股東的交錯關系,其復雜程度超過了任何一種普通的委託法律關系。 二、 股權投資 協議託管風險有哪些 (一) 委託代理合同 本身具有相當的不穩定性,對雙方當事人的保護力較弱在委託 代理 關系中,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都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無需徵得對方同意即發生法律效力,代理即告終止。《 合同法 》第410條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 委託合同 」。在股權 託管合同 中,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享有任意終止權,這就使得股權託管對雙方的約束力有限,期間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任何一方都可能中途退出。在 濟南 百貨重組中這種現象表現得比較突出。2001年4月29日,濟南市國資局與華建電子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濟南市國資局將持有的濟南百貨32,162,245股國家股的股權委託給華建電子行使,託管期限自簽署當日至該等股份實現過戶為止,委託華建電子行使的權利是除該等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以外的一切其他 股東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詢權、提案權等。但事實上,華建電子方並未真正親自有效行使過該等受託權利。在2002年5月22日召開的濟南百貨2001年度股東大會上,濟南市國資局親自出席並行使全部國家股股權的表決權,事實上撤銷了對華建電子的委託,終止了一年前簽訂的股權委託管理協議。這一切都是在幕後進行的,股權委託管理協議是為何終止以及如何終止的,雙方諱莫如深,並不像當初簽訂委託管理協議時那樣大張旗鼓地公之於眾,這雖然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但難保不存在啞巴吃黃連的一方。 (二) 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權利的事實與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須按照委託人的意志行事的原理存在矛盾之處。《民法通則》第64條第2款規定:「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合同法》第399條規定:「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在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受託人)以被代理人(委託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 民事責任 ,這就要求代理人在從代理活動的過程中要體現被代理人的意思,按照被代理人的指示行事。但是在股權委託行為中,委託方一般都是對受託方概括性授權,默示或明示由受託方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權利。這種放任性授權已經突破了民法與合同法意義上對代理關系和委託合同的規定,直接影響委託代理關系的合法性與委託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 存在多個受託人或託管部分股權的情況下,表決權的行使有難以自圓其說的障礙。在我們考察的幾個股權委託管理的案例中,多數都有 股權轉讓 的前提,轉讓和受讓方為了規避30%的 要約 收購點,要麼是只轉讓接近30%的部分股份,要麼是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多個受讓人,當然,多個受讓人之間沒有關聯關系,也沒有 證據 證明它們是一致行動人或採取過一致行動。作為股權轉讓前的「熱身」,股權委託管理也作了同樣的處理,於是出現了同一股東的表決權被分割行使的情形。股東不論是法人或是自然人,應該是一個理性的「人」,行使作為一個股東的權利的時候,他的意思是明確的、單一的,不能是混亂的、矛盾的。對股東大會的某一項提案,在行使表決權的時候,要麼是贊成,要麼是反對,要麼是棄權,不能以一部分股份投贊成票,以一部分股份投反對票或棄權票。在部分託管的情況下,如所有的委託管理協議默示或明示的,受託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決權,委託人持有的那部分股份如何行使表決權就成了問題。如果作出和受託人同樣的意思表示,那是誰的意志?如果是委託人的意志,委託管理合同就成了多餘;如果是受託人的意志,誰是誰的代理人就成了問題。如果作出和受託人不一樣的意思表示,那豈不是直接否定了所謂的委託管理協議。在存在多個受託人的情況下,如所有的委託管理協議默示或明示的,每個受託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決權,如果各受託人之間沒有關聯關系,也沒有一致行動的約定,他們各自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標,這種不同的利益和目標也必然會體現在對表決權的行使結果上。如果他們對同一表決事項恰好作出同樣的意思表示,我們可以假定它們代表了委託人的意志,但這種可能性遠不如各自針鋒相對的可能性大。如果各自的意思表示不同,且不論誰背叛了委託人的問題,我們只需問一問,這種錯亂的意思表示是否有效,因為不管有幾個受託人,股東只是委託人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規定,明確為某一持股單位持有的國有股股權,不得分割為若幹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股東代理人分別行使。這個規定更是給多數國有股股權委託管理中受託方權利的行使造成了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礙。 (四)託管費用的含糊其辭使得股權委託管理行為的法律定性更加模糊。《合同法》並不禁止無償的委託合同,但是「價款或者酬金」也是《合同法》規定的書面合同的法定條款之一,也即是說,即便是無償的委託合同,也應在「價款或者酬金」條款項下明確約定。在幾乎所有的股權委託管理協議里都迴避了受託人的報酬問題。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與東盛集團的託管協議竟然約定受託方向委託方交付巨額託管風險 抵押 金,如果真的把它當做委託代理行為的話,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本末倒置的怪事。在濟南市國資局與華建電子的託管協議里雖然約定受託股權派生的股息紅利作為華建電子行使該等股權的報酬和費用,但是這與濟南市國資局保留受託股份的收益權的約定明顯矛盾。在諸多委託管理協議里,都約定由受託方充分享有受託股份對應的所有股東權利,包括收益權。也許雙方都心照不宣地認為或者可以解釋,收益權就是代理的報酬,但是,若基於一個真正的委託合同,根據《合同法》第404條的規定,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這就意味著無論受託方如何「充分」享有受託股份的收益權,他也既不可能真正擁有收益權,也不可能以收益權作為代理的報酬。在委託代理關系中,收益權是不能委託他人享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5條規定:「國有法人股股利由國有法人單位依法收取。」這也意味著股票的收益權也是不能委託他人行使的。之所以出現這么多沒有對價的股權委託管理協議,根本的原因是絕大多數的股權委託協議只不過是股權轉讓協定的一個不得已的「副產品」,受託人已經以股權受讓人的身份支付了擬受讓股權的對價,接下來幾乎是以所有者的身份行使股東權利。代理都當不得真,報酬問題更無從談起,由此可以看出所謂的股權委託管理合同的虛假。 (五)股權委託管理行為時的委託雙方以及第三人-上市公司的利益都處於風險之中代理的概念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任何代理都存在一個三邊關系: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與被代理關系,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關系,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承受關系。三邊關系實際涉及兩個民事法律關系,一是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內部民事法律關系,一是被代理人與第三人的外部民事法律關系。在股權委託管理合同中同樣也存在這么一個三邊關系:股權託管方、受託方和上市公司,由於實踐中股權委託管理合同的缺陷,其中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遠較一般的委託代理復雜。受託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權利,使得委託方實際上退出了這個三邊游戲,三方簡化為兩方,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內部法律關系,委託人與上市公司的外部法律關系都變得模糊不清,受託人與上市公司的關系得到了強化。實踐中大量的股權委託管理合約極大地歪曲了委託代理關系的本來含義,也給當事人各方的利益都帶來極大的風險。對委託方來講,因為委託合同的存在,無論如何都無法推卸他對第三人的責任,如果受託人在託管期間造成第三方利益損失,第三人完全能夠追索到委託方。在正當的委託代理行為中,這是正常的,也是委託人可以預見的後果,因為受託人是以委託人的名義,根據委託人的指令與第三人發生關系,由此導致的法律後果當然要由委託人承擔。但在目前多數股權委託管理行為中,受託人被授權依照自身的意志,從維護自身的利益出發來行使對第三人-上市公司的權利,由此導致的法律後果卻要委託方直接或者連帶承擔,對委託方來講,為非因自己的意志,非為自己的利益而產生的法律後果-多數情況下是不利後果「買單」,多少是有些冤枉的。對受託方來講,這個委託代理關系是極不穩定的,一方面他要面對委託方隨時終止委託合同的風險;另一方面,他還要面對委託合同被意外終止的風險,如因為委託人不能償還到期 債務 ,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權被司法凍結和強制轉讓;再一方面,他還要面對委託合同「無疾而終」的風險,在多數以股權轉讓為前提的股權委託管理行為中,託管期限都是不明確的,一般約定為「託管日至完成股權轉讓,實現股份過戶為止」,這是建立在股權轉讓一定能夠獲得批準的樂觀的假定基礎之上的,但是如果事與願違,股權轉讓的申請被否決,情況又會怎樣呢?恐怕這所謂的委託管理也必然會無疾而終。一旦出現上述情況,如果受託人在託管期間過於樂觀和「投入」,為拯救上市公司的財務危機或改善上市公司資產質量,與上市公司進行了大量司空見慣的「自我犧牲」式的資產重組,那麼他的這些努力八成要付諸東流,也難免不出現各種糾紛。當然,受託方的實際控制人地位可以使他方便地規避這種風險,或者把風險轉嫁到第三人-上市公司身上。對第三人-上市公司來講,在股權轉讓或委託管理的安排中,它更像是舊時一個必須遵從父母之命的待嫁的姑娘,對自己的命運沒有自主權和選擇權,不管是「嫁人」還是做「童養媳」,不管對方是「如意郎」還是「中山狼」,它只有認命的份兒。在目前發生的股權委託管理行為中,上市公司的利益只是在個別委託合同中得到象徵性的關照,如「受託人有義務本著合法及勤勉盡責的原則行使和管理受託股權」,「受託人應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在絕大多數的股權委託管理行為中,受託人獲得股權代理權的同時,也獲得了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根據委託合約和資本多數決的原則,受託人擁有了對上市公司的最廣泛的權利,從控制股東大會到控制董事會和經理層,它可以操縱上市公司的一切事務,只要它願意。在這個畸形的合約中,受託人對委託人沒有義務,它的權利沒有制約;受託人對第三人-上市公司幾乎沒有義務,它的權利沒有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成了不設防的城市,有誰能阻止受託人利用自己的實際控制人地位通過所謂的資產重組來盤剝上市公司呢?雖然值得慶幸的是這種現象還沒有發生,或者准確地說還沒有暴露,但因為機制的存在,註定了這種現象的不可避免。綜上所述,委託代理合同這件「外衣」已經罩不住股權委託管理這個無拘無束的「軀體」了,股權委託管理的內容和方式已遠遠超出了委託代理的范疇。在委託代理的關系下,各方當事人的利益都會面臨風險,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利益被侵害的風險更大,受託方利用自己的實際控制人地位通過資產重組的方式掏空上市公司資產、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易如反掌。對越來越多的股權委託管理現象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並加以規制。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 股權投資協議託管 本身具有相當的不穩定性,代理人與委託人處理問題存在矛盾之處,還存在多個受託人或託管部分股權的時候,行使表決權有難以自圓其說的障礙等等問題。
3.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業務的管理,規范投資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障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從事股票投資,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或者委託符合規定的機構從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股票市場產品交易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股票資產託管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簽訂託管協議,委託其保管股票和投資股票的資金,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等事務的行為。第三條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應當建立獨立的託管機制,遵循審慎、安全、增值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第四條中國保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據各自職責對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資格條件第五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委託從事股票投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二)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三)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四)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
(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
(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保險公司申請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關於股票投資的董事會決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機構設置情況;
(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有關材料和託管協議草案;
(五)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名單及簡歷;
(六)最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
(七)現有的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
(八)股票投資策略,至少應當說明股票投資的理念、投資目標以及投資組合方向;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保險公司申請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的說明。第九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申請進行審查,應當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保險公司的申請事項進行專家評審,並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書面告知保險公司。第十條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委託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委託協議、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指引、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前兩款規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後5日內報告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應當將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同時抄報中國證監會。
4. 國有資產是否可以用於購買股票(求相關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定)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一、確定投資目的、原則及目標
國有企業在進行證券投資前,首先要考慮和確定投資的目的,而現階段國有企業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利用間隙資金,利用證券交易市場這一功能強大的交易平台,使流動性較大的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成為一個貨幣資金管理工具(前兩年利用債券回購、現在利用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企業非常之多);具有數額較大的現金,由於近一年來證券市場行情火暴,而排除其它投資機會,進行預期收益較高的股票投資(此種情況下將會有因喪失其它投資機會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增加比銀行存款利息更大的收益;調整現金資產比重,優化資產結構方面的考慮;還有極少數的是在股票全流通的情況下,通過股票二級市場的運作來調整對上市公司的綜合持股比例。當然許多情況下投資目的是從多個方面考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即可設定證券投資的原則,即投資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關系。由於證券交易和變現快捷的特點,其流動性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從國有企業的證券投資對安全性要求高的特點,因此其證券投資的首要原則即安全性,在保證安全性的基礎之上,獲取穩定的收益,而不追求過高的超額收益,因為那樣必然是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的。證券投資的原則決定了投資策略、投資品種及投資組合,也決定了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的配比程度。綜合起來,國有企業證券投資的原則是:長線投資、確保安全、穩健為本、力爭收益,從而達到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的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和投資原則,可設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標,包括投資額度、平均投資期限、投資收益,投資風險及止損線等。
二、正確評估投資風險,合理安排投資規模及組合
應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風險偏好,要在目標收益和潛在風險中尋求一個平衡點。投資總體規模和投資類別應由公司董事會審批,並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約束。
避免過分風險集中,進行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是最經典的投資原則,如投資金額較大,盡量選擇多個投資方案,並且錯開投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收益及風險高低結合,長短結合,既可減小資金風險,又可減小流動性風險。
三、制訂適當和規范的制度、程序,科學決策
(一)制度先導,有章可循
根據《會計法》、《公司章程》、《企業會計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制定企業證券投資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和實施細則。對投資行為進行規范,對相關許可權、職責、決策審批程序予以具體規定。
(二)程序規范到位,決策科學
首先,證券投資需進行集體科學決策,並由公司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及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授權簽訂投資及辦理資金劃轉等其他手續。企業董事會、經營者和主要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實施相關的投資程序,不得非法或違規、越權進行證券投資;其次,安排專門的部門和熟悉資本市場和資金運作的人員進行操作、管理和風險監控;三、必須有事前風險預測和風險准備;四、事中的風險監控。對投資進行持續監控並向授權方定期匯報;五、如出現投資損失和市場走向大幅、長期偏離預期的情況,應及時處置和止損。
只有正確認識和合理評估委託理財中存在的諸多風險因素,並進行合法、規范的操作,對各項潛在風險進行針對性的控制,才可以有效保證投資的安全、完整。
四、專業人才操作和利用專業服務
由於證券投資收益風險相對較大,所以在操作上盡量由一定知識、經驗和能力的人員進行,特別是在股票二級市場上投資相對集中、數額較大的企業更應如此。如此種情況下,企業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則要考慮減少該方面的投資或利用專業服務。
在利用專業服務時,由證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專業機構提供咨詢指導和專項研究報告,公司支付咨詢費用或在一定業績回報的基礎上進行分成為一較好的辦法。
五、對投資品種的考慮
證券投資的最突出特點是流動性強,適合於投資組合的調整,目前主要的投資品種有國債、股票、基金。
1、國債。風險小,收益穩定,最近發行的三年期國債,票面利率為3.14%。而國債回購一年多來的收益率也較低,一般在2%—2.5%之間,在收益性方面已經喪失了其前幾年的相對優勢。
2、股票。目前國有企業既可以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一級市場的配售,也可以參與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從目前的狀況看,在一級市場對業務相關性較強的新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優先認購是風險較低而收益較高的方式。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例,每年通過這種方式投資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總體收益的比例達25%—50%。由於「T+3」規定的實施,更加快了新股認購投資的周轉效率,因此國有企業在投資額度較大時採取這種投資方式比較理想。
另外,企業也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投資,其優點是可以自主進行風險控制,決定投資組合和投資品種,決策比較迅速,但缺點是股票二級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企業內部缺乏股票二級市場操作的經驗和人才,專業化程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風險,因此在專業化能力不夠的情況下比較合適的方式是委託機構進行資產管理。
3、證券投資基金。對基金的投資從目前看也是比較理想的投資方式,從我國證券市場新基金兩年來的實踐看,大部分都給基金持有人帶來了良好的收益。在基金品種和配置選擇上,仍要考慮自身的投資原則進行偏股型、偏債型、貨幣市場基金和其它類型的基金。
在證券投資中,根據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結合,建議將50%左右的資產投資於基金,20%以上投資於國債,30%以下投資於股票(因為風險較高,如果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可適當提高比例)。此為通過對目前的市場狀況的定性分析確定的一個比例,有必要隨著市場狀況的變化作出調整,但是調整的頻率不宜過於頻繁,否則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或造成流動性損失,較大調整(幅度以投資比例的5%為界限)的時間間隔以一年為宜,平時只適合進行微調。
六、資產委託管理
資產委託管理又稱委託理財,這種方式優點是委託代理機構進行操作,不需要進行額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專業化程度高,可以獲得相對穩定的收益,並有效地管理風險。委託金融機構進行資產管理,並不僅僅限於股票二級市場的投資,還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風險投資等的操作來實現收益。
(一)受託人的選擇
資產委託管理應該注意的主要問題是受託人即代理機構的選擇。選擇的標准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資格。現在國家明文規定具有受託理財資格的為凈資本超過2億元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並且按照規定,券商的地方營業部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與其他企業簽訂委託理財協議,所以資產管理協議必須與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的總部簽訂,以免出現受託資格糾紛。
2、以往證券業務自營的業績。這一點反映了代理機構操作大資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決定投資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3、操作風格。不同的機構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反映在操作風格上就表現為積極型和穩健型。企業集團處於本金安全性的考慮,應該選擇風格穩健的代理機構。4、風險管理水平。代理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和風險控制機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本金的安全性。
5、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情況較好。於對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業績方面進行考慮,大機構要優於小的,因為其凈資產和凈資本高,資本實力強,理財水平高,又有更為強烈的信譽偏好;相比較而言,小券商或信託公司對自身信譽的偏好,要小於對大額現實利益的偏好,所以在需要其權衡時,其更願意犧牲前者,如此以來,委託者就存在相當大的風險。
6、對其有一定了解或有合作基礎。有一定合作基礎主要是對其理財能力和信譽的充分認識,並且與其核心層的關系深厚層度,以使即使在受託方出現經營問題時,能優先考慮並保證本單位的利益。現在國內有100多家證券公司,有60多家信託投資公司,其實力、水平及信譽差別很大,至於「私幕基金」、「私約資金」等民間委託投資更是良莠不齊,所以委託前對受託人綜合情況的了解十分重要。
(二)資產委託管理投資策略和模式
由於中國證監會在《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對受託人資格、受託資金來源、委託業務運作以及受託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都做了詳細規定,並強調「受託人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收益或者分擔損失」。中國人民銀行也於去年出台了《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對此有類似規定。為避免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現在的資產委託管理中較能保證委託人利益的模式有:
1、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委託受託人資產管理或委託基金專戶理財,受託人按照投資額用自有資金進行配置(以不低於10%為宜)。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投資收益分成標准。若虧損首先由對方配置的自有資金承擔;若有盈餘,在雙方設定的收益率以下,則收益全部歸我方;若超過雙方設定的收益率,則超額部分按照台階式比例分配(即累進式),為了避免風險,應設立「防火牆」,委託第三方監管,且監管方和實際操作方不能存在關聯關系。
2、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將資金劃入開立的專用投資資金帳戶內,由委託方和受託方共同經營,受託方按公司的資金同比例提供風險保證金(或按照一定比例折扣的證券,抵押證券品種和折扣比例可參照證監會《融資融券辦法》執行),雙方簽訂委託合同,約定收益分成辦法。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風險平倉線,當雙方帳戶中合計的市值低於設定的數值時,對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承包風險保證金,否則公司有權立即平倉收回投資本金和相應的承包收益。為保證合法及時的平倉,要求對方授權提供承包風險保證金帳戶的一切合法有效平倉手續。
七、對證券相關投資及創新產品的投資
在滿足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嘗試參與信託市場、銀行間同業市場、基金產品、債券市場的業務,探索信託、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市場的投資,利用制度創新、產品創新,進行投資優化組合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5.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資產託管
保險公司的股票資產託管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安全保管保險公司的資金和股票資產;
(二)根據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三)監督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運作;
(四)對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進行估值;
(五)定期向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提供股票資產託管報告;
(六)根據中國保監會的監管要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股票資產的相關數據,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股票資產的風險評估、績效評估等報告;
(七)完整保存股票資產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有關託管股票資產的憑證、交易記錄、合同等重要資料應當保存15年以上;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保險公司的股票資產託管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與其自有資產混合管理;
(二)將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與其他託管資產混合管理;
(三)將不同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混合管理;
(四)挪用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
(五)利用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及相關信息為自己或者第三人謀利;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相關規定或者託管協議;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保險公司應當與股票資產託管人簽訂託管協議。託管協議必須載明下列內容:
(一)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的股票資產託管人的義務;
(二)股票資產託管人違反本條第(一)項規定的義務、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更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保險公司有權提前終止託管協議。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決策、研究、交易、清算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不得從事內幕交易。
前款所稱內幕交易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的規定認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不同性質的保險資金證券賬戶之間轉移利潤;
(二)採用非法手段融資購買股票;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行為。 保險機構投資者不得以下列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一)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資決策流程;
(二)投資授權制度;
(三)研究報告制度;
(四)股票范圍選擇制度;
(五)風險評估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六)職業道德操守准則;
(七)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其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託管制度。
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其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託管制度、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作出下列重大決策前,必須製作書面研究報告:
(一)單項投資資金超過保險機構投資者確定的金額以上的;
(二)涉及可投資股票資產5%以上的;
(三)投資組合或者投資方向需要重大調整的;
(四)股票選擇范圍標准需要重大調整的;
(五)股票投資風險容忍度需要重大調整的。 保險機構投資者確定可投資的股票范圍,應當考慮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動性等各項指標。
保險機構投資者必須在可投資的股票范圍之內投資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在投資前確定股票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並以績優、藍籌及流動性強的股票所確定的指數為該基準的參考。
保險業的股票投資業績衡量基準,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運用下列資金,應當分別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分別核算:
(一)傳統保險產品的資金;
(二)分紅保險產品的資金;
(三)萬能保險產品的資金;
(四)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資金;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需要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資金。 保險機構投資者選擇證券經營機構的席位進行股票交易的,該證券經營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財務狀況良好,經營穩健,凈資本在10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全額存入具有從事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
(四)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分別設立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和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
(五)其上海、深圳兩個交易所的自營業務席位和非自營業務席位分別設立;
(六)通訊條件和交易設施高效、安全,符合股票交易的要求,信息服務全面;
(七)具備證券市場研究實力,能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受中國證監會處罰,且未處於立案調查過程中;
(九)誠信方面無不良記錄,最近1年無佔用或者挪用客戶保證金和證券的行為;
(十)書面承諾接受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交易情況的檢查,並向中國保監會如實提供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交易的各種資料;
(十一)當地的營業部管理規范、經營良好、服務功能齊全;
(十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機構投資者選擇證券經營機構營業部的席位進行股票投資交易的,應當與其總部簽訂相關協議。協議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十)項規定的證券經營機構的義務,證券經營機構違反上述義務、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機構投資者更換的,保險機構投資者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在簽訂前款規定協議之日起5日內,將協議副本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機構投資者負責股票投資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5年以上證券或者金融工作經歷;
(三)熟悉證券投資運作,具備必要的金融和法律知識;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3年以上證券或者金融工作經歷;
(三)熟悉證券業務規則及操作程序;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所稱主要業務人員是指從事股票投資業務的主管及主要操作人員。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其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數量應當與股票投資規模相適應,並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宏觀經濟、行業分析、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人員。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運用的股票資產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不得少於5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保險機構投資者負責股票投資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
(一)曾經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等罪行被判處刑罰的;
(二)曾經因賭博、吸毒、嫖娼、欺詐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三)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並對破產負有個人責任或者直接領導責任,自該公司、企業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或者中國保監會調查的;
(五)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六)曾被金融監管機構決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在金融機構任職,期限未屆滿的。
6. 資產委託管理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甲方: (委託方)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受託方)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就固定資產委託管理一事,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固定資產信息:
固定資產總價值 (大寫: 元),固定資產數量:xx 。 詳情如下:
1.固定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價值:
固定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價值:
二、固定資產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於 起,到 止,共 年。
三、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自願將上述固定資產及固定資產相關證件交予乙方委託管理和使用。
甲方委派符合條件的甲方人員到乙方操作上述固定資產。
甲方如實向乙方提供上述固定資產信息。
甲方保證交予乙方時,上述固定資產的完整和安全可靠。
5.甲方不承擔委託管理期內,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上述固定資產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6.甲方承擔正常的保險和車船使用稅。
四、乙方權利義務
1.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有權使用上述固定資產。
2.乙方應妥善保管上述固定資產,並進行必要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的工作,維持固定資產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3.確保甲方上述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固定資產和相關證件。
4.保證固定資產的操作者由甲方指定或經過甲方同意。
5.乙方負責固定資產操作者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6.委託管理期內發生的除保險和車船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固定資產相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辦費用。
8.不得使用甲方固定資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9.嚴禁利用上述固定資產從事盈利性或超負荷的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相關管理部門和甲方。
10、發生事故定損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費用之外,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如因乙方管理和使用固定資產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五、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均可依法免除責任。
六、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上訴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資產的種類及評估辦法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甲方委託管理的資產為下列第( )項:
1、貨幣資金,計人民幣(或美元、港幣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託管、登記的證券,詳見清單,計____________股,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並按下列方法評估價值:
(1)已上市證券按委託前一日證券收盤價。
(2)尚未上市證券按發行價________倍計。
(3)其他資產,詳見清單,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賬戶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在乙方的營業部設置股票在賬戶和資金賬戶,授權乙方在下列賬戶中進行資產管理:賬號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從甲方在乙方開設專門賬戶並將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資限制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投資范圍僅限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其運作范圍為:_____________。
五、授權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進行投資,具體交易品種與買賣時機由乙方決定。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存儲。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並有權在授權范圍內自主決定最佳投資組合;
2、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對甲方的資產進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4、乙方保證執行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6、及時清算甲方委託資產的投資收益。
八、傭金和管理費的收取方式
乙方應盡自己所能,發揮受託資產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資收益率低於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傭金和管理費;若高於這一比例,超過部分按以下方式結算:
1、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於____%,超出部分收益歸乙方所有。
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一)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減少委託投資款;
(二)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追加委託投資款的,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三)甲方追加投資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
十、到期結算
(一)存量證券處理:委託資產到期,乙方結算存量證券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已上市證券按到期日前一天證券收盤價結算;
2、未上市證券按證券發行價的____倍進行結算。
(二)資金結算劃撥:
1、協議到期無存量證券的,按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分成後的余額結算;
2、協議到期有存量證券的,按貨幣資金加上存量證券的結算金額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分成後的余額結算;
3、結算結果以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確認為准;
4、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將結算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內;
5、存量證券的結算額可以與乙方應得的分 成相抵銷,多退少補;
6、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甲方對存量證券不再擁有任何權益,乙方無須徵得甲方同意,有權決定存量證券的買賣和直接劃轉存量證券的交易資金。
十一、協議延期
(一)如果本協議需延期,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期滿之日30天以前,就本協議延期事宜達成書面一致意見。
(二)若本協議延期,甲乙雙方可選擇以下一種結算方式:
1、按照協議規定的期滿日進行結算,甲方的委託投資額也相應地按結算後的余額為基數;
2、甲乙雙方待協議規定的延期日期滿後統一結算。
十二、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十三、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依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委託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現甲方將下列資產委託乙方進行管理:
資產:人民幣: (大寫)
¥: (小寫)
甲方委託資產直接由甲方匯入甲方在 公司開立的期貨帳戶,資金賬號為___ ,銀期帳號為: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委託資產管理的期限以本協議簽署後第一筆交易之日為起始日。
二、委託資產的合法性
對於委託資產,甲方必須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同時,甲方清楚地了解國家關於投資於金融市場資產的限制性規定。
三、委託資產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委託資產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專家理財、分散和減少風險,使得委託資產能夠達到保值增值,並以委託資產的安全性、收益性為運作原則。
四、投資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對上述資產進行委託管理,其運作范圍為期貨市場交易品種,除非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隨意變動運作范圍。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進行委託資產管理時,應採取有效方式對甲方的委託資產進行交易操作和風險控制。委託期間乙方對甲方委託資產的運做方式有完全處理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委託資產的操作。甲方應通過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和密碼隨時關注委託資產的情況,並有權按照約定提出終止委託資產的操作。
六、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理財的期限為 12 個月。
七、風險承擔與收益分配:
1、甲方帳戶權益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委託管理賬戶在委託期間產生的盈利(權益大於委託資產本金) ,可以在委託期限內分配,分配時間由乙方決定。 乙方收取超出委託資產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為管理費,其他收益均歸甲方所有。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管理費收取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收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在甲方將委託資產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約定:
1、委託期滿後,甲方有權將委託資本金和依合同應分配的收益同時收回。
2、委託期滿後五日內,甲乙雙方辦理資產和收益的清算手續(指定銀行賬戶同第七款) 。委託截止日至雙方清算日,乙方不再為甲方資產計算收益。
3、甲、乙雙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視為本委託資產合同提前解除。除發生本協議第九條第 4 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則賬戶虧損由甲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委託資產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為管理費用。
4、甲方委託資產虧損達到__ _%時,可以選擇中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范,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復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范,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復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11669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文件,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託協議:
一、委託標的、委託期限及風險額度:
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存放於公司期貨交易賬戶(客戶碼:)內的現金資產人民幣元(即期初資產總額)進行集合資產管理;資產管理的交易品種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交易品種;委託期限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的一個自然年度。
2、甲方已充分了解期貨交易的風險,並具有一定的風險承擔能力。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集合資產管理的認定承擔風險額度為本賬戶期初資產總額的20%,在此風險額度內,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投資風險控制。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查詢該交易賬戶的結算信息及資金狀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中長期理財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執行。
2、甲方有權按照乙方提供的書面理財計劃載明的風險額度對風險進行監控,達到風險額度時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一切操作。
3、甲方具有下單權、資金賬單確認權及賬戶內的資金調撥權。
4、甲方承諾在本協議
第一條
第二款的風險額度之內不行使下單權,當風險額度達到規定數額的80%以上時,甲方可隨時啟用下單權。
5、在委託期限內甲方承諾不行使資金調撥權,委託管理費計提時除外。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書面向甲方提供中長期理財計劃。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應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態度管理賬戶資金,以專業的投資分析及決策方法,努力實現甲方投資盈利的最大化。但乙方沒有義務承諾或保證該賬戶的資金一定會獲得盈利或者不能遭受損失。
3、根據甲方的要求,為其投資情況保密。
四、委託管理費計提
1、委託管理費計提標准:實際資產收益率為100%以下的,乙方計提實際資產收益的20%;實際資產收益率為100%以上的,實際資產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計提20%,實際資產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計提50%。
實際資產收益目前實際資產總額-期初資產總額
實際資產收益率實際資產收益期初資產總額100%
2、當實際資產收益率達到100%及以上時,或本協議期滿時乙方有權按委託管理費計提標准計提管理費。
3、委託資產管理期限到期後,實際資產權益低於期初資產總額,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費用。
4、乙方計提委託管理費時,甲方必須在達到計提管理費標准後的5個自然日內將管理費劃轉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5、此計提標准適用於期初資產管理總額為伍仟萬元以下的,伍仟萬元以上的管理賬戶委託管理費計提標准另行制定。
五、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均應自覺履行本協議內容,不得越權行事。
2、如達到風險額度,乙方應及時了結所有頭寸並於次日通知甲方。達到風險額度了結所有頭寸之後,乙方應停止所有操作,本協議委託授權終止,甲方承擔風險額度規定的損失,超過風險額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協議履行期限屆滿或達到委託管理費計提標准時未按約定時間向乙方繳納管理費,除應向乙方交納管理費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應付管理費的0.03%另行支付違約金。
4、在委託執行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確需調撥資金或終止協議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書面通知乙方,並由甲方全額承擔由此造成的交易虧損,實際資產收益部分按委託管理費計提標准繳納給乙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承諾在協議規定的許可權范圍內雙方的行為均視為雙方同意認可的行為,僅當一方超越許可權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另一方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甲方將自有合法資金全權委託給乙方幫助管理,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本著自願、真誠、共同受益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及其它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委託資產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 甲方為獲取投資收益,委託乙方就甲方資產的投資事宜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2、 甲方委託給甲方的投資資金為(大寫: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甲方資產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乙方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終止之前的上述委託為不可撤銷之委託。
二、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將實現封閉式投資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等商業秘密,不得損害乙方利益。
4、 合同期內除非有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資金。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沒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資金,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5、 因乙方對甲方資金採取分散式投資,投資形式須甲乙雙方商定認可方可執行。部分投資品種可能會有一定的風險,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6、 乙方不得惡意轉移甲方資金,如因此造成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刑事責任,並追討損失。
三、 資金回報率分配
7、 甲方投資資金的收益,甲方獲得,乙方獲得。 (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立即終止。)
8、 獲利後,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協助及時取出的凈利潤,並進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時返還乙方的利潤,視甲方違約,乙方將終止合同,並追繳甲方應付乙方的利潤。
四、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解除本合同。
10、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約定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於合同終止當日簽訂《終止委託協議》。
五、合同的生效
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
12、 本協議自甲方在指定理財賬戶上確定入金後,簽定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股票委託書怎麼寫
股票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並由雙方共同恪守。條款如下:
一.委託信息
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在 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賬戶(下稱委託賬戶)內的資產進行資產管理(資產信息見附件)。
資金賬號: 戶 名:
2、委託期限為___年(月),委託授權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保證委託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在委託期間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5、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本協議繼續執行,甲、乙雙方應及時無條件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協議期間,如國家(包括地方性)有關權力部門依程序對委託賬戶上的證券或資金採取查封、凍結、強制劃轉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7、本協議附件:特別授權委託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二.收益
委託期滿,當委託帳戶收益超過 %時,超出部分乙方收取 %做為傭金。
二.虧損
委託管理期未滿,管理期內委託賬戶為負,並且額度超過30%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承擔虧損部分的______%。
三.安全
1、基於資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銀證轉賬」系統的密碼,和股票資金賬號的密碼應設置為不同密碼,並且甲方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告之乙方(工作人員)資金股票賬號相綁定的銀行賬號。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甲方若有以下幾種情形,視為違約,並自動解除委託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A.嚴重干擾或影響乙方的操作;
B.未告知乙方情況下登陸資金賬戶買賣股票;
C.未告知乙方情況下修改股票資金賬戶的密碼;
D.單方面劃轉委託賬戶內資金。
3.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賬戶操作情況。甲方不得影響乙方的操作和投資策略,不得違反上述之規定。
4.在協議有效期間,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股票長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凍結的,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委託管理協議自動解除。
甲方(簽章):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8. 委託炒股協議是否有效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9. 委託投資管理合同怎麼寫
委託投資管理合同範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第二條:期限: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日,期初資產 元(大寫: )。
第三條:交易對象:
第四條:利潤定義:
(甲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第五條:報酬
委託正式開始後,甲方支付乙方投資管理費用 元,合同期滿後,如果利潤率為正,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 作為傭金;如果利潤率為負,乙方付給甲方損失的 作為賠償。
第六條:未到委託結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賬戶資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資金,視為違約,不論此時利潤正、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第七條: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元,不足元部分捨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乙方擁有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並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
第九條:甲乙雙方均有保護賬戶安全的責任,因某一方泄露賬戶信息導致的損失由該方承擔,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然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投資管理合同範文2
甲方(受託人):
乙方(委託人):
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投資合作事項:
乙方將出資--------萬元的股票帳戶委託甲方進行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的投資操作,實現資金與操作技術的投資合作,以求獲得較好利益。
二、投資合作具體要求:
1、乙方在雙方認可的證券公司營業部開戶,並存入委託資金、辦理電話委託交易系統或網上委託交易系統。開戶資料由乙方保存。乙方僅告訴甲方股票帳號、交易密碼及委託電話(或委託網站),確保甲方可以進行正常的股票交易。股票帳號和密碼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在委託開始之前,乙方帳戶上如果有歷史遺留股票,將按委託開始日收盤價格計算為初始投資資金。委託開始後,乙方帳戶內遺留的股票,甲方將視市場情況對乙方帳戶里的股票品種進行更換或者持有。
3為保證資金安全和操作的穩定性,委託期間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買賣股票。乙方對甲方的操作享有查詢權、監督權和建議權,但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買賣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託資金的股票買賣和擅自變更股票帳戶交易密碼、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動用或退出股票帳戶上資金,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因此而不承擔虧損責任。
4、甲方在操作上應高度負責,以資金安全為原則,按操作計劃、操作制度、風險控制方法進行適時交易,確保操作資金安全獲利。
5、甲方對操作帳戶資金、交易記錄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乙方對操作帳戶所投資的個股品種以及相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其中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三、操作風險控制
1、甲方無操作帳戶上提取現金和轉移資金的相關手續依據,以保證資金安全。
2、在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的同時,甲方將對股票總市值進行10%的標准止損,待時機成熟時再進行交易;虧損超過10%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四、投資收益的分成和結算
1、投資收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甲方與乙方按照3:7(甲方佔3成,乙方佔7成)進行分成。
2、每月預結算一次,12個月總結算。每月結算後24小時之內由乙方將甲方分成部分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協議中的約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加以修改或簽訂補充協議。
2、若乙方不能按時將投資收益分成匯到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並依據本協議享受收益,。
3、如因發生戰爭、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除發生以上規定情形外的單方面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投資額-------%違約金.。
5、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對雙方發生的任何爭執,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提請裁決。
六、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投資管理合同範文3
本委託投資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簽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鑒於:
1.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合法組建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之一_________;
2.乙方為_________現任總經理,且乙方知曉_________有意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及
3.甲方有意通過乙方受讓並持有目標股權。
因此,經友好協商,雙方茲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委託投資金額
1.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將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委託投資金額)匯入乙方指定帳號,作為甲方委託乙方投資_________的資金。委託投資金額的提供應以銀行匯款憑證為證據。
1.2 上述第1.1條規定的委託投資金額的`提供不應被視為贈與或任何類似性質的行為。
1.3 乙方承諾,上述委託投資金額將僅用於受讓目標股權的資金使用。
第二條 股權持有
2.1 _________的股權變更完成之後,甲方有權通過乙方享有_________股東的權利,該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_________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行使表決權;
(4)對_________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_________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及
(8)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___章程所賦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2 _________完成其股東變更手續之後,甲方通過乙方承擔_________股東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及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2.3 上述股東權利義務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義行使,但是,為本協議之目的,甲、乙雙方明了乙方任何權利義務的行使均應在甲方指示或授權下進行。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為甲方利益考慮,乙方可先行作出決定,但應在事後立即通知甲方。
2.4 乙方特別承諾,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其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讓與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及
(2)乙方已與_________簽署了形式和實質均令甲方滿意的股權轉讓協議,且該協議已生效。上述協議中,乙方受讓股權為_________股權的_________,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其他
4.1 本協議簽署後,如對其中內容需要修改,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達成並簽字。
4.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協議
【 股權投資 管理有限公司】 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就是專門管理股權投資基金或者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公司。股權投資公司是擁有中國銀監會頒發的金融業務 經營許可證 的投資融資機構,具有對項目投資,融資的權利,股權投資管理公司一般是咨詢管理性質的,這種公司自己不直接進行投資活動,更沒有權利融資,僅是為項目投資提供咨詢,對項目投資進行管理咨詢服務 股權投資基金或股權投資企業可以採用自行管理或者委託其他股權投資企業或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被管理的股權投資企業(基金)會與管理公司簽委託管理協議,商定管理費等條款。 管理公司一般收取管理費,在基金收益分成的時候會參與分成,業內基本是在可分配利潤內20%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一般負責尋找項目,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具體投資條款的談判、簽署等。 【股權投資協議範本】 甲方: 住址: 身份證 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 公司法 》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 公司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 經營范圍 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准。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 注冊資金 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於 公司注冊 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 公司設立 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 公司章程 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 公積金 (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 公司注冊資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 股權轉讓 ,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 違約金 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 個人債務 (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 股東退股 :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 營業執照 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 清算 ,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 債務 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准。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 訴訟 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為「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根據股權投資情況全面收集情報並促成合同簽訂。主要採取公司、合作企業的形式。公司經營是從收取管理費、基金收成分紅中盈利。 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協議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擬定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