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入股分紅激勵方案 有哪些好處具體怎麼做
員工持股不是一個新概念,很多的公司都有過相關的措施,那麼員工入股分紅又哪些好處,具體可以怎麼做呢?這篇文章就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公司。
出資購股是指內部員工有償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持股方式;獎勵股權是指甲方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者、技術骨乾和員工直接給予。
將企業的利潤計算清楚,如果以前沒有清晰的財務制度,實事求是和大家進行溝通,在員工入股之前的債權債務進行封存。
員工入股之後,大家共同探討適合企業的利潤計算方式或請專業的第三方協助建立企業的財務制度。只要老闆真正願意分享,財務制度可逐步規范,只要做到公開、透明,有利於員工,大家還是會相信的。
對企業的利潤結算單元進行梳理,在企業發展初期進行虛擬股權的制度設計,即員工入股之後,不在工商局進行登記,入股只有分紅權沒有管理權和所有權,在日常管理中依然是員工,在年底分紅時是股東。
股權更多是一門經驗和一門技術,自己摸索的代價有點大。尤其是合同條款的制定。千萬不要以為看幾本書,或者上幾天課你就可以自己解決了。如同,你生病時,永遠不會去買幾本醫療書籍,看了之後就對自己動刀是一樣的道理。
綜合以上信息,員工持股是一個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的好事,但是大家一定要多思考!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Ⅱ 股權激勵員工每年都有分紅嗎
股權激勵的股權年底到底有沒有分紅,要看到底有沒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還沒有記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個預期股權,這樣是沒有分紅的;如果已經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這樣的股票是有分紅的。年終分紅和員工擁有企業的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四十六條 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掛牌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並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掛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Ⅲ 員工入股分紅制度
分紅入股系指既分紅又入股,將分紅與入股兩者相連結的一種制度,亦即企業除將一部分的紅利以現金或支票分配給員工外,並將員工應得的一部分紅利,改發企業的股票,使員工不但分享企業盈餘的紅利,而且獲得企業的股權。基此,可知分紅入股兼具分紅與入股的特性。
Ⅳ 入股分紅怎麼算
分紅一般是根據你們協商的股份比例而定! \x0d\x0a\x0d\x0a一般股份根據所出資金、經驗能力來定,根據你們的情況,你和你朋友各佔40%的資金股,你同時還佔20%的能力技術股!那麼你們的股份分別是60%、40%,那麼分紅比例就是6:4。 \x0d\x0a\x0d\x0a同時你是執行經理的角色,那麼你需要每月拿執行經理的工資和年底獎金,一般公司會把年底利潤的20%,給予員工分紅,其中,執行經理所佔比例一般是4%-6%! \x0d\x0a\x0d\x0a綜上,我給你的意見是: \x0d\x0a1,投資資金一樣,但你的股份必須多20%,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這種人不必和他合夥,因為,他不認可人才的價值,和此類人合夥,弊遠大於利! \x0d\x0a2,因為多佔20%的股份,如果公司遇到不可預知的虧損或其他民事責任,那麼你也就要承擔多20%的責任。 \x0d\x0a3,即使你是老闆,但也要按月拿工資,不過這個薪水是根據你的業績來,而不是固定工資!比如以服裝為例,一般執行總經理的月薪是3萬,但你們是剛創業,那麼你的工資應該是,3000的底薪+效益工資! \x0d\x0a4,簽署合同,一定要註明合夥年限,「如本協議有效5年,5年後雙方滿意,公司發展良好,再續簽!發展不好....」 \x0d\x0a5,***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以你開公司,他入股的形式來定,那麼,你只需要把財務報表給他看就可以了! \x0d\x0a\x0d\x0a***順便說一點,現在多的是有閑錢的人,融資容易,人才難找!\x0d\x0a=========================\x0d\x0a效益工資,需要你去調查本地同行的情況來定!由於你是老闆,同時又是剛開始做,底薪可以略低與同行,但提成最好保持一致!\x0d\x0a\x0d\x0a至於「對方幾年後又想來參與管理」\x0d\x0a這點,需要你開始就把關系理順,我的建議是,你們關系最好協議成,你是核心,對方僅僅是融資的對象!如果以後他想回來,那他的能力必須有可以勝任的工作,並不是,他投了錢,就可以做管理!\x0d\x0a總之,原則上,你是核心,但對方融資,因此享受利潤分紅,財務知情權,建議權,但沒有決策權,公司管理經營權等!
Ⅳ 股權激勵:想要激勵老員工,如何進行分紅股分配
分紅權激勵依據的是員工的人力資本貢獻,這就需要核定人力資本貢獻比例。首先,要明確企業的利潤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凈利潤1000萬元,物質資本佔40%為400萬元;人力資本佔60%為600萬元。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貢獻比要根據具體企業而設定。其次,在明確了人力資本的總貢獻值後,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中每一個人的佔比。
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個員工的人力資本數額時,全職在企業任職的老闆也要統計在內。實際上老闆是人力資本最多的人,老闆即是物質資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資本投入者。
老闆之外的員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資本的,很多員工沒有多少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多少不是主觀臆測,而是靠業績考核考量出來的。
只要把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個員工分配相應的紅利。仍以上例說明,A公司2017年人力資本應分紅600萬元。
共有20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超過80分,由該20名員工分享此600萬紅利。20名員工個人考核總分1200分,技術經理張剛個人考核分120分,張剛應分:120÷1200×600=60萬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無論企業有多少員工,也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員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這就是動態分紅權激勵制度。
(5)員工內部股票分紅擴展閱讀
退出機制
1、職務變動
以職務調整之日為原崗位在職分紅股截至日停止計算原崗位分紅,新任職崗位起始日確定股份數量開始計算分紅。
2、辭退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當年分紅及未發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職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殉職時間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給其指定繼承人。
4、喪失行為能力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5、退休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退休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6、死亡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死亡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7、刑事處罰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及未發放分紅。
Ⅵ 公司員工股份制度怎麼分配
一、正面回答
公司員工股份制度分配方法:
1、通過購買,即員工出資購買公司股份,記入公司的股權登記;
2、通過獎勵方式,員工不出資或少出資取得公司股份,以上兩種方式都要通過變更公司股權登記獲得股權轉移的合法定位。
二、詳情分析
員工股份制指的是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公司實行員工股份制是公司照顧員工的一種福利,讓員工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減少員工流動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三、公司分配員工股份的好處有哪些
提升公園員工的凝聚力,讓員工覺得自己有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組成的一部分,使員工對公司產生更大的歸屬感,有股份後,員工每年都可以得到股份相對應的公司收益分紅,對員工以後的發展也是有好處的,激勵作用使被激勵者擁有公司的部份股份,用股權這個紐帶將被激勵者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緊緊地綁在一起,使其能夠積極、自覺地按照實現公司既定目標的要求,為了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釋放出其人力資本的潛在價值,並最大限度地降低監督成本,約束作用。
Ⅶ 員工持股怎麼分紅
員工有三種方式進行分紅,第一種是按照持股比例分上市公司當年的利潤,也即按照員工按照自己之前和公司簽訂的協議進行分紅,第二種是買當年上市公司派發的新股,這種是指公司在當年不分配利潤又增發新的股份,第三種是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其中利潤是在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剩餘的數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二: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三:操作流程
(1)進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許程度;對企業預期激勵效果的評價;財務計劃;股東的意願統一等。
(2)對企業進行全面的價值評估。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企業價值高估,顯然員工不會願意購買;而企業價值低估,則損害企業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國主要表現為國有資產的流失。
(3)聘請專業咨詢顧問機構參與計劃的制定。我國企業由於長期缺乏完善的市場機制下經營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對於一些除產品經營外的經營能力。特別是對於這樣一項需要綜合技術、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復雜關系界定的工程,聘請富有專業經驗和有知識人才優勢的咨詢顧問機構的參與是必要的。
(4)確定員工持股的份額和分配比例。在全國,由於國有企業的特殊屬性,企業的員工在為企業工作過程中所累積的勞動成果未得以實現,因此在確定員工在為企業貢獻所應得的報酬股份,另外,員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計劃的動機相一致,既能夠起到激勵員工的目的,又不會損害企業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確職工持股的管理機構。在我國,因為各個企業基本上存在著較為健全的工會組織。而對於一些大型的企業來說,借鑒國外的經驗,由外部的信託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來管理員工持股信託也是可行的。
(6)解決實施計劃的資金籌集問題。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對於金融機構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還沒有,但是不管從哪個方面講,這樣做都是有可行性的,並且對於解決銀行貸款出路問題,啟動投資和消費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7)制定詳細的計劃實施程序。實施ESOP詳細的計劃程序主要體現在員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應對計劃的原則、參加者的資格、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股份的回購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8)製作審批材料,進行審批程序。計劃要得以實施,通常要通過集團公司、體改辦、國資管理部門等部門的審批。但是在實施操作中也存在靈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