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給員工的股票需要交稅嗎
估計是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一、印花稅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印花稅稅目和稅率(稅額標准)
根據應納稅憑證性質的不同,印花稅分別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稅目、稅額標准詳見《印花稅稅目、稅率(稅額標准)表》:此外,根據國務院的專門規定,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應當按照書據書立的時候證券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金額,由出讓方按照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05‰。
(2)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0.3‰。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適用稅率為0.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適用稅率為1‰。
『貳』 員工持股平台如何賣出股票 稅
賣出員工持股平台股票的方式有:
1、該公司統- -回購該股權後由該該公司統一 處理;
2、員工持股待解禁到期,員工持有的股份在中登公司登記開戶後,便可以賣出。
員工持股平台通常是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會從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票,把這一部分股票作為激勵或者獎勵的方式派發給該上市公司的員工。
員工持股規則:
1、在股票市場中,員工持股計劃是長期持續有效,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12個月,以啡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36個月。
2、而.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票期限為6個月,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3、交易時間以買賣交易的最後一筆開始計算, 在短期內能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有可能會刺激股票價格出現上漲。也會給調動上市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持公司的人力資源的穩定性,也可以增加投資者的持股信心,從而有可能會使股價出現.上漲。
拓展資料
一、員工持股買賣股票交哪些稅?
股票普通交易不收個人所得稅,只收印花稅,印花稅固定不變,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買入時不收,由政府收取。
股票分紅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分紅扣稅和股票持有股票時間長短有關,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
二、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叄』 員工持股三年解禁如何征稅一般是多少
公司上市前賣給員工的股票,在三年後解禁賣出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要根據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計算。
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3)員工持股股票上市要交稅嗎擴展閱讀
解禁並不是意味著解禁部分的股票當天可以在市面上暢通,還需要一定的考察時間,具體的時間是多久要看個股。
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雖然解禁和股價表現並不存在線性相關關系,但是針對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可從這三個方面進行解析:
1、股東獲利了結:一般情況下,限售解禁也就意味著會有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如果限售股東能得到豐厚的利潤,那麼就會由更大的動力來獲得利潤,於是二級市場的拋盤也會增加,慢慢的公司的股價也會形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因為擔心股東們拋售股票,說不定部分中小投資者在解禁到來前提前出逃,從而使得股價提前下跌,
3、解禁股佔比大:額外的是,解禁市場價值越高,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就越高,股價的利空也會隨之更大。
股票解禁換句話說就是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的供給量,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方說,解禁股的主要是小股東,在解禁之後,手中的股票他們可能會被拋出,致使股價下降;反之,假設持有解禁股的機構或者國有股東佔大部分,他們為達到保持較高的持股比例這一目的,隨意拋出手中的股票是不可能的,對股價具有一定的企穩作用。綜上所述,股票解禁於股價歸根結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要盡可能的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因為各個方面發生變化那麼它的走勢也會有變化,我們一定要進行深入分析眾多的技術指標。
『肆』 員工持股平台稅收政策
_『伍』 公司准備上市員工為什麼要繳股本稅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雖是兩種不同的工具,但在特定事項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如激勵型的員工持股計劃在某種意義上可視為第一類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但相較於各項配套規則均完善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的配套相關規則尚不明確,尤其是參與人個稅繳納事宜上。據我們的項目經驗,資金來源及股票來源(含股票購入價格)的不同會影響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的個稅繳納。為此,本文嘗試解析A股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的個稅繳納事宜。
一、資金來源
根據市場案例,A股員工持股的資金來源分為三種,一為自有或自籌資金;二是獎勵基金;三為股東借款。
第一種及第三種的資金來源方式都不涉及到個稅,第二種是公司為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提供的專項獎勵基金,那麼涉及到一個問題,提取的獎勵基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若需繳納個稅,是否是參照年終獎金一樣單獨計稅,還是與工資薪金合並計稅?是在員工持股計劃收到獎勵金時繳稅還是等收益分配時亦或是鎖定期屆滿日繳納個稅?
針對第三種的資金來源如何繳納個稅,目前稅務局暫無明確的納稅指引。從員工持股的目及個稅繳納的基本原則來看,應單獨計稅且納稅義務的時間節點為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屆滿日,有關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也可參照一類限制性股票的計算方法。
資金來源為公司的獎勵基金,參與的人一般是對公司長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員工。此時,員工尚未通過參與員工持股獲取任何收益,缺乏納稅所必要的資金,且此時繳稅也將打擊員工參與的積極性,對公司的長期正向發展將無任何益處,有違「激勵」初衷。同時根據所得稅法上的「所得實現」原則,此時員工的個人財富未得到有效的實質增加,在鎖定期滿前員工對獲授的權益也無法享有完全的控制權。除外,一類限制性股票的納稅政策完善且被眾多實操案例證明可取,具有很強的可借鑒性。因此,此種資金來源的情形下可參照一類限制性股票的納稅標准並無不妥。即單獨計稅,納稅時間節點為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日,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鎖定期屆滿日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授的權益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股票總份數)。
二、股票來源
根據中國證監會頒發的《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規定,員工持股計劃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股票來源: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二級市場購買;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自願贈與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一,若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的股票,且員工持股計劃購買的價格為回購均價,則不涉及個人所得稅繳納。若員工持股計劃低於回購價格購買股票,對於低於回購價的差額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現行的稅收政策也並未明確。由於員工持股計劃與股票期權及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均存在較大差異,與之最為相似的為第一類限制性股票計劃計劃。個人認為對於差額部分,屬公司給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額外的「激勵」,應按照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規則去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納稅的「所得實現」原則,納稅時點為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屆滿日更為合適。相較於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無12個月的納稅遞延優惠政策,激勵對象需在鎖定期屆滿日後的合理期間內完成納稅義務。
第二,員工持股計劃從二級市場購買及認購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由於都是不涉及到公司給予額外「激勵性」。因此,也不涉及個稅繳納。
第三,股東自願贈予,雖近些年市場並不存在這樣的案例,但我們仍就此可能性進行探討。若採用股東自願贈予,則贈與人不涉及繳納個稅,受贈人是否需要繳納個稅並無明確政策。但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2013年發布的《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除上述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三種情形外,個人無償受贈股權的,以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股權價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稅率,向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廣東省頒發的《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中規定與上述完全一致。據此,我們認為,在股東贈予時,激勵計劃參與人需要繳納個稅,但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一次性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而不適用3%-45%的七級累計稅率,納稅義務的產生時點可參照上文。
三、持有及出售
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36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因此,員工持股計劃持股期限最少將為1年。根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在持股期限內獲授的股息和紅利應是免徵收個稅。
員工持股計劃解除限售,若因股價上漲帶來的資本利得是免徵個人所得稅。
特別提示的是,員工持股計劃若以信託或資管計劃的形式呈現,後續將要扣除資管產品3%的增值稅後所得分配給參與人。除外,由於相關政策並未明確,在實操中各地操作可能存在一定差異。
『陸』 股權分紅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股票分紅需要繳納分紅稅,並不是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扣稅和股票持有股票時間長短有關,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後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只要在上市公司宣布分紅的股權登記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紅。一般都是說的年終分紅,分紅也可以按月。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柒』 中國公司 美國上市 員工手裡的股票交易後 繳多少稅
按美國的法律是10%
美國股票的紅利稅稅率為25%左右,具體規定應向美國投行咨詢,是在交易時直接扣除,美國人扣稅當然是進入了美國的「國稅
『捌』 騰訊員工股票交稅到手多少
根據最新消息,7月14日騰訊港股收盤價561港幣計算,240萬股騰訊股票約合人民幣11.21億元,3300名員工股票交稅後平均每人能獲得34萬元人民幣。
拓展資料:
1.購買員工持股計劃後,員工該繳多少稅?由於ESOP還具有股權激勵和股東普通投資者的特點,在沒有明確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參照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和股票投資一般稅收政策處理。員工持股計劃的個人所得稅涉及三個納稅環節:一是股份的取得,二是持股,三是股份的轉售。對於員工以個人名義取得的股份,不同的股份來源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不論股票來源如何,持有和轉售股票的稅收政策基本相同。首先,分析員工以個人名義取得股份的稅務處理。收購股份首先,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對於員工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購買過程不涉及稅務問題。二是通過公司回購獲得股份。如果通過回購上市公司獲得持股計劃,則員工購買價格與公司回購價格相等,不涉及個人所得稅問題。職工以低於公司回購價格購買股份的,是否對低於回購價格的差額徵收個人所得稅,現行稅收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由於ESOP還具有股權激勵的性質,對於職工購買價與回購價之間的差額,應參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稅[2005]35號、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中關於股票期權個人所得稅的規定。通過資產管理計劃購買的,還應當從業務本質上參照上述規定。三是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這種收購方式是否涉及稅收還取決於股權計劃員工的認購價格。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90%。
2.如果公司對員工的發行價格符合上述辦法的規定,則上市公司不給予員工額外獎勵,不涉及個人所得稅;對職工的發行價格低於上述辦法規定的,低於規定價格的差額,作為上市公司對職工的股權激勵費用,職工按其計繳工資個人所得稅。區別。捐贈股份。收購環節涉及兩個稅務主體。第一個是執行贈與的股東,第二個是收到股票的員工。從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立法層面來看,並沒有規定將個人之間的贈與視為銷售。無論接受者的身份如何,都不應對給予者征稅。
3.在實踐中,操作與收到捐贈股份的員工是否征稅是不一樣的。從具體政策層面來看,國家稅務總局並未出台相關稅收政策,但有兩種典型的地方稅收文件。一是廣東省粵政發〔2009〕940號文件,二是河北省政發〔2009〕119號文件。兩份文件對個人無償贈與股權的規定相似,即個人將股權贈與近親屬或有贍養關系的人,贈與人、受贈人均不征稅。其他情況下,贈與合同中標明的股權價格減去受贈人在贈與過程中繳納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財產轉移」。在實踐中,也有兩種方式:一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對受贈人征稅,二是對其他所得征稅。通常認為,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的實質是將贈與人的贈與行為視為銷售,將贈與人的納稅義務轉移給受贈人。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第67號公告規定的股權轉讓行為雖然對「其他股權轉讓行為」做了詳細規定,但並未明確指出股權的贈與視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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