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債券的收益如何繳納稅收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此外,個人投資者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場還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後取得的利息收入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投資者持有的企業債券在債券到期前轉讓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轉讓產生的價差收入,應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㈡ 購買股票和債券的有關的稅有哪些
購買股票主要的稅就是印花稅。其它的是券商收取的交易規費。債券是不用交印花稅的,只需交千分之一的交易規費。
現行印花稅是交易金額的千分一。AB股都是一樣。
交易規費中AB股是不同收取的。上海,深圳交易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同,比如上海收取過戶費是每千股1元,深圳股是不用收取過戶費的。
A股交易規費中券商收取不高於千分三的手續費,其中包含了經紀傭金,交易風險基金等費用:深圳大約是萬分之2.175,上海是萬分之1.68。
B股除了交易傭金,還有交易風險基金,經手費等等,約為萬分之8左右。
㈢ 股票交易稅費怎麼算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股票交易費用包括:
1.印花稅:
成交金額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
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
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
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2]》,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3)投資股票和債券的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
(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
(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額收取手續費,目前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
㈣ 股票交易稅怎麼算
股票交易稅根據所完成的交易額所決定的,傭金是交易額的千分之三,不足1000元的按五元收取。過戶費是按照1000股一元收取的。印花稅是成交額的千分之三,主要是向賣方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㈤ 股票交易稅怎麼收
股票交易稅即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股票買進賣出都要收手續費。總共大概占交易額的千分之八左右。
股票交易費用:
每一筆交易收取印花稅千分之一。
傭金千分之二至三,最高三,各券商標准不一,網上和現場不同,一般現場交易共千分之四左右的費用,雙向收取(買賣都收),共約千分之八。網上交易傭金一般都在千分之二以內。
費用包括:
(1) 印花稅:交易金額的1‰。滬深股票均按實際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稅款由證券公司代扣代繳,由本所統一繳納。債券和基金交易免徵此稅。
(2) 證券管理費:雙向收取交易金額的0.002%。
(3) 證券交易手續費:a股雙向收取交易金額的0.00487%;B股,按營業額的0.00487%雙向收取;本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交易量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交易量雙邊收取0.00487%;認股權證應按營業額的0.0045%雙向收取。
a股第2項和第3項的總費用稱為交易費,共收取交易金額的0.00687%,計入證券公司交易傭金。
(4) 轉讓費:指股票交易後變更賬戶名稱所需支付的費用,按交易金額的0.02‰收取。
(5) 經紀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交易金額的3‰,最低不超過5元。單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一般來說,證券公司會對資金和交易量較大的客戶給予優惠,降低傭金率。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行向證券部提出申請。此外,證券公司還將根據客戶不同的交易方式,如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很低。
㈥ 股票交易稅收怎麼算
一、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交易 上 海股票、基金時,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筆1元收費,異地券商按每筆5元收費;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時,券商按1元收費。(現在均不收取)
二、 傭金,這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成交後所需支付給券商的費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高)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深圳股票成交傭金起點為5元;債券交易傭金收取最高不超過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適當降低。
三、印花稅,投資者在賣出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四、過戶費,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數量(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五、轉託管費,這是辦理深圳股票、基金轉託管業務時所支付的費用。此費用按戶計算,每戶辦理轉託管時需向轉出方券商支付30元。
六、雜費小券商不收取,大券商收取,並且是上海的股票收取,深圳的不收取。是4元一筆,不是一到5元,大券商為了保證交易通道額。
(6)投資股票和債券的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
(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
(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額收取手續費,目前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
70年代中期以來,在證券市場自由化潮流的沖擊下、美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先後放棄這一制度,實現委託交易手續費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國至今仍實行這一制度。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
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㈦ 買股票的稅率是多少
現在買股票印花稅,交易費率是0,賣的時候才收0.1%,也就是單向收費。
股票手續費用主要是指炒股者在委託交易股票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一般從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主要方面來計算手續費。
1.印花稅:股票成交金額的0.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股票有,基金沒有,賣出股票時收取。)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2]》,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㈧ 企業買股票所得如何交稅
企業買股票所得按照股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8)投資股票和債券的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九條 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