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持股員工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置
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他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他的股東權利,即使他辭職不幹了還是一樣的。
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拓展資料:
《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建議:在採取員工股權激勵時,請創始團隊成員務必注意,對於不同情況下的股權處置的約定宜早不宜遲,宜細不宜粗。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② 員工持股離職時的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③ 離職入股本金不退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的。所謂員工入股,系指企業提供各種有利條件,使員工取得所屬企業的股票而成為企業的股東。由於股權代表著損益的負擔,員工願意承擔企業經營成敗的風險,惟員工入股僅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④ 有股份員工辭職股份怎麼辦
有股份員工辭職股份,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退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進行股權激勵的時候,可以回購本公司的股權。也可以在員工獲得股份時與員工簽訂協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第一百四十三條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⑤ 激勵股票離職後怎麼處理
激勵股票在你離職後一般錢交了就不能收回了,一要麼你自己存著,激勵的股票價格都不是很高,如果公司效益好的話每年的分紅也不少的,二你可以賣給同事,原價轉讓掉也可以。
拓展資料:
1.股權激勵
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2.普遍採取的激勵方法有以下幾種:
1, 業績股票:公司根據激勵者業績水平,以普通股作為長期激勵形勢支付給經營者。(此種激勵方式比較受員工的青睞並且可以較好的穩固公司內部團結和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是指公司的管理者和經理層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公司股份,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進而達到重組公司的目的,並且獲取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
2, 是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份,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第一種,是根據業績水平獎勵給高管,對高管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使之更努力的提高業績和管理水平。這樣間接對股票又促進作用。
第二種,也叫做回購股票,公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說明管理層對本公司的經營狀況和未來情況非常的放心,在低價區收購,而且對股價也有直接促進作用。
第三種,也是問題最多的一種。也就是股票期權,經營者極有可能急劇拉升股價的投機性經營,經營者在投機性經營失敗導致企業業績惡化,股價下降,經營者為了滿足貪欲,很可能鋌而走險作假帳。
⑥ 星巴克離職後豆股票會收回嗎
星巴克離職後豆股票不會被收回,是公司授予員工的期權,需要員工自願進行轉讓,不可以自行收回。
當一名核心員工已經按照股權/期權協議為公司工作了一定年限時,實際上可以認定為是完成了投資行為,這個時候離職公司可按照凈資產回購、按照折算出來的原始出資商議回購,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股權回購。
當下許多公司會選擇對技術型人才採取股份贈與,一方面是對其在公司日後發展做出承諾,另外還可以起到促進人員工作穩定。
⑦ 如果公司一直未能上市,員工所持有的股份離職時如何處理
如果公司沒有上市,員工持有的股份在離職的時候,一般都會還給公司。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時候,除了給員工優厚的薪資待遇,會給一些核心員工股份獎勵,一旦公司經營良好在上市之後,員工手中的股份,就能在二級市場賣出不錯的價錢,自己獲得超額的受益。
但是有不少員工等不到公司上市就選擇了離職,那麼員工手中的股票如果沒有出錢購買,並且在工商部門注冊,離職之後會自動收回到公司,和員工本人沒有任何關系。
一、員工持有虛擬股,在離職後股份回收原公司。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給一些有核心競爭力和工作能力不錯的員工畫大餅,承諾給這些員工股份,但是有的承諾沒有落到實處,只是口頭承諾,或者做出了相應的限制,並沒有把員工登記為股東。
員工離開原來的公司,那麼他持有的虛擬股,自然自動回收到原來公司,和員工沒有太多關系,自己也不會獲得什麼利益。
員工離職的時候,持有虛擬股和實股,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⑧ 員工離職股份怎麼退
法律分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