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華為員工持股:是投資分紅還是薪酬激勵
是薪酬激勵。
華為公司對員工的內在激勵:
1、體現在工作內容、文化氛圍和工作生活平衡度上的精神方面的感知。具體就是工作內容的挑戰、培訓發展的機會、文化氛圍的和諧、公平透明的機制、同事的互助友愛等等一系列非物質方面的因素。
2、通常來說,五種主要的薪酬組成部分對員工在吸引加入、繼續留任和激發激勵三大功能上分別起著高、中、低三個不同作用。對保留員工影響最大的薪酬組成項屬於長期激勵,即股票認購。華為在每個財年開始之際,華為各個部門的高層管理人員開始確定新的年度符合認購股票資格的員工名單。
(1)華為公司員工自己買股票擴展閱讀:
華為公司的文化:
1、聚焦:新標識更加聚焦底部的核心,體現出華為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持續為客戶創造長期價值的核心理念。
2、創新:新標識靈動活潑,更加具有時代感,表明華為將繼續以積極進取的心態,持續圍繞客戶需求進行創新,為客戶提供有競爭力的產品與解決方案,共同面對未來的機遇與挑戰。
3、穩健:新標識飽滿大方,表達了華為將更穩健地發展,更加國際化、職業化。
4、和諧:新標識在保持整體對稱的同時,加入了光影元素,顯得更為和諧,表明華為將堅持開放合作,構建和諧商業環境,實現自身的健康成長。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華為業績漂亮逆市漲薪 中興形勢預警犒賞高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Ⅱ 員工購買公司股權激勵股票貸款合法嗎
肯定合法啊!
一、員工股權激勵如何貸款
(一)需提供的資料:
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2、質押貸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3、股權發行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
4、股權發行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質押股權超過股權發行公司股本總額5%時須有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議。以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憑證出質的,需出具股權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復印件;
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簽訂貸款合同
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
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三)辦理出質登記
股權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
股權出質登記機構應向出質人出具《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
股權質押期間產生的紅股和分配的現金股息的歸屬由質押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滿前,出質人和質權人均不得處理紅股和現金股息,應委託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現金股息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
(四)辦理貸款
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辦理貸款。
備註:股權質押貸款的利率、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股權激勵如何貸款
二、股權質押貸款時間是什麼時候
依據擔保法的規定,股權質押擔保的時間依據質押合同而定,一般質押的期限以主債務的期限而定,主債務消滅質押也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五條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五)質物移交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三、股權激勵員工沒錢怎麼辦
1、分期付款
這個方法就如同上述所說的按月分期來付股權認購款項,事先約定好股權的購買金額,之後再按月支付!但是這里與直接從工資里扣款方式不同,分期付款方式可以,但是必須是發放了足額的月工資後,員工再將每月所需支付的認購款項交給公司,雖然多一道程序但卻少了一道法律風險!
2、直接贈送股權
這個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如果認為該名員工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直接贈予股權也是可行的方式,但是可以約定股權贈予條件,例如要求該名員工需要在公司內任職滿x年才可獲得x%比例的公司股權等。
3、拿年終或分紅來抵
員工可以拿股權的分紅、年終的獎金、提成之類的來抵扣,這類的抵扣也稱為「分紅回填」!跟買房一樣,先付一部分首付,其餘的按揭還款,不需要一次性出資拿出全部的股權認購款,減輕員工的認購款壓力。當然,採用這種方式的話,也代表員工所獲得的年終獎金、分紅抽成等就不再額外領取了,全部投入到股權當中了。
4、拿業績來換
如果採用這種方式的話,實際上就不需要出資購買了,而是規定了達到相應的業績要求就可以換取公司相應比例的股權了。
比如員工股權激勵方案中規定,王總作為公司營銷總,如果年銷售額達到1千萬,公司就可以獎勵10萬股;若銷售額達到2千萬,公司就獎勵20萬股……諸如此類,根據該員工的實際業績達成情況,換取一定份額的股份。
5、向大股東借
這也是最簡單粗暴的一種方式,就是借款來購買公司的股權。自己出一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公司大股東借款,這一方式在華為中就能看到。
華為股權激勵,每年的激勵力度很大,員工往往出資不夠,不夠的部分早期的時候會由華為公司向員工提供借款。
後來,華為找銀行做了授信,員工購買華為公司虛擬股票可以向銀行貸款,並由華為公司做擔保。後來貸款被監管部門叫停後,華為又成立了小額貸款,專門向華為員工購買股權提供貸款。
綜上,員工股權激勵代表員工擁有公司股權,就可以參照銀行股權抵押進行貸款。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員工股權激勵如何貸款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懂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找法網上面的專業律師,律師會及時回復您咨詢的問題。
Ⅲ 華為員工可以炒股嗎
在職員工是可以炒股的,如果公司內部沒有規定的話,公司領導是不能炒股的,這個有規定。
Ⅳ 華為員工持股制度
2001年底,在總裁任正非的強力推行下,華為公司實行員工持股改革:新員工不再派發長期不變一元一股的股票,而老員工的股票也逐漸轉化為期股,即所謂的「虛擬受限股」。虛擬受限股(下稱虛擬股),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授予員工的一種特殊股票。每年,華為根據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對公司的貢獻,決定其獲得的股份數。員工按照公司當年凈資產價格購買虛擬股。擁有虛擬股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分紅,以及虛擬股對應的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但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在員工離開企業時,股票只能由華為控股工會回購。
華為認為虛擬股比原來的持股方式更為合理。公司規定:根據內部的評價體系,員工的虛擬股每年可兌現1/4.價格是最新的每股凈資產價格。但是,對中高層的兌現額度則作了另外規定,只能每年兌現1/10,除非離職並且在離開後,還要經歷公司嚴格的6個月審核,確認不出現創業公司的產品與華為構成同業競爭、沒有從華為內部挖過牆角等等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後,方可全額兌現。
每個持股員工都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股東代表,這些持股員工選出51人作為代表。這51名代表中輪流選出13人作為董事會成員,5人擔任監事會的成員。華為通過不斷調整股票的分配方式來維系整個組織的活力。
2008年,華為微調了虛擬股制度,實行飽和配股制,即規定員工的配股上限,每個級別達到上限後,就不再參與新的配股。這一規定使得手中持股數量巨大的華為老員工們配股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利於激勵華為公司的新員工。
Ⅳ 職工持股有什麼好處,華為早期員工持股為何會成功
華為公司概況
v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是中國廣東深圳市的生產銷售電信設備的員工持股的民營 科技 公司,於1988年成立於中國深圳。
v 主要營業范圍:交換,傳輸,無線和數據通信類電信產品,在電信領域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網路設備、服務和解決方案。
v 總裁:任正非 董事長:孫亞芳
1999年、2000年、2001年
分別在印度、瑞典、美國設立研發中心
2008年
v 被商業周刊評為全球十大最有影響力的公司。
v 根據Informa的咨詢報告,華為在移動設備市場領域排名全球第三。
v 全年共遞交1737件PCT專利申請,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計,在2008年專利申請公司(人)排名榜上排名第一;LTE專利數佔全球10%以上
v 2009年
v 無線接入市場份額躋身全球第二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積極作用
華為的內部股制度對吸引人才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過去華為有種「1 1 1」的說法,即員工的收入中,工資、獎金、股票分紅的收入比例是相當的。而其中股票是當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來進行派發。
一般是用員工的年度獎金來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還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會貸款給員工。而員工也是很樂意於這種貸款。因為,分紅的比例歷年以來都保持在70%的高位。
二、持股計劃的實施程序
《華為基本法》第十七條、十八條關於知識資本化、價值分配的形式有所論述:「我們實行員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普惠認同華為的模範員工,結成公司與員工的利益與命運共同體。另一方面,將不斷地使最有責任心與才能的人進入公司的中堅層」、「華為可分配的價值,主要為組織權力和經濟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機會、職權、工資、獎金、安全退休金、醫療保障、股權、紅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
華為員工拿到股權的程序大致是這樣的:每個營業年度公司按照來公司工作的年限、級別等指標確定每個人可以購買的股權數,由員工拿著現金到一個叫資金事業部的地方去登記購買,一塊錢買一股。公司要求員工在一份文件上簽名,但文件只有一份,簽完名後立即被公司收回。在員工眼裡,在這張紙上簽字是購買股權的一個必然程序,不簽就沒有股權。員工交完購股款後並不會拿到通常意義上的持股憑證,每位員工具體的股數都由公司備案存檔,員工只允許從股權登記名冊上抄下來自己的股權數。
華為也曾發過股權憑證,分別是在1995年和1996年。據說當時的華為為了規范股權發放,給當時的員工發了一個叫「員工股金情況書」的東西,上面記載著工號、姓名、擁有股金數目等內容,蓋的公章是華為資金計劃部和資金部。但此後,公司就再也沒有發過任何持股憑證。
三、股權回購計劃
在1997年的《員工持股規定》中,華為的持股原則是「入股自願、股權平等、收益共享、風險共擔」,1999年的原則變為「入股自願、遵守管理」;關於股份回購價值計算,1997年的公式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999年的公式則變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2)。(註:1997年公式中X指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利潤率,月指本年度退股時的實際持有月份;1999年公式中X指公司董事會批準的當年數值,月指本年度退股時的實際持有月份。
劉平2001年1月離職時辦理股份回購是按照2000年的基數1:1兌現,而隨後在2002年3、4月份離職的員工則可以按照1:2.64的比例兌現。2001年2月,華為以65億元的天價將華為電氣賣給愛默生公司,愛默生看中的恰是華為電氣的一班精英員工,雙方達成協議的前提是要求保持華為電氣的人馬基本不動,而華為方面為了留住這班人馬,承諾在4年內將華為電氣的員工股按照1:4的比例逐年兌現。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
2002年3月,華為開始改變傳統的一元錢買一股的做法,實行一種叫做「虛擬持股權」的計劃,這個計劃實質是增值權,也是期權的一種。在員工們看來,該計劃比股權制度合理了很多:根據華為的評價體系,員工可以分別獲得一定額度的期權,四年期限內,以最新的每股凈資產價格員工每年可兌現1/4,員工不用像以前一樣再從腰包里掏錢,而是直接在行權時獲取每年凈資產的差價。以劉平在2002年1月辦理離職手續時逐年購買的354萬股為例,劉平購買時股價為1元/股,2002年,劉平逐年可選擇兌現1/4股票差價,以華為2002年每股凈資產2.74元計算,則劉平可以獲得2.74 354 1/4=242.49萬元。(早期以1元錢/股價格購買股權的老員工實際上離職時以凈資產兌現,中高層管理層除非離職否則以10年為期逐年兌現。
但據說這個方案出來後,很多員工選擇將股權按照凈資產兌現後離開華為,由此,華為方面不得不面臨來自資金方面的壓力。既要完善股權,又要有效保持員工的積極性,在此背景下華為股權MBO方案開始醞釀。從8月中旬開始,傳出華為准備實行MBO的消息:華為有意將原來的全部股權和2002年推行的「虛擬持股權」邊回購、邊推行由1000名中高層管理人員聯合持有公司的員工股權,資金方面由員工個人出資15%,其餘的由華為出面擔保、員工集體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解決。
但從目前情況看,華為MBO還只是華為的天空中雷聲後遲遲未下的一場雨。華為股權MBO的全面推行,或許要等到華為的股權官司結束後。
案例分析
從華為的股權結構和變更趨勢看,華為實際上走的是一條從員工持股到高管層持股的歷程。
華為員工歷年獲得的高分紅源於從成立之處就實現的員工持股計劃。紅利的多少完全取決於企業的效益,這就使得全體人都關心企業的發展,而不只是一味地關心個人的得失利益。華為在成立之初,公司規模不大,且處於高速增長的行業,企業的利潤率高,分紅的比例歷年以來都保持在70%的高位,這種有付出就有回報的立竿見影效果,再加上任正非的個人魅力,極大促進了員工的積極性,創造了華為高速增長的奇跡。
隨著企業的增長,規模的擴大,以及行業的大背景,使得這種以「現金支出」為基礎的激勵方式存在較大的風險性。進而在2002年3月,華為開始改變傳統的一元錢買一股的做法,實行一種叫做「虛擬持股權」的計劃,這個計劃有點類似於期權。虛擬股票的發放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無需證監會批示,只需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在員工們看來,該計劃比股權制度合理了很多。但由於很多員工選擇將股權按照凈資產兌現後離開華為,因此,同樣給華為帶來了資金方面的壓力。
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大致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 從體制上看,華為從成立之初的民營企業,到目前業務拓展到世界市場的大公司,其公司治理結構方面沒有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進行過戰略性的調整,仍沿襲公司創業之初的體制和理念,這就造成了公司股權結構混亂,權衡制約性差,運作不規范不透明等問題。制度的有效性在混亂期和穩定期發揮的效用是最大的,華為創立初期建立的體制規範例如《華為基本法》,對其起步階段的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在企業的擴張過渡期制度規范的效力遠遠小於起步期,因此沒有給華為的擴張帶來大的影響,但當企業發展處於穩定期時,對於體制的依賴性就大大增強,這也就給華為提出了企業如何改制的問題。
其次, 從人力資源看,一份來自企業的調查表明,有效的激勵方式排在第一位的是承認工作成就,排在第二位的是參與感,高薪只排在了第五位。華為的高分紅以及虛擬持股計劃就是建立在一種高薪激勵基礎上的行為。這種激勵在企業的創業初期和發展期能夠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華為每年引進大批的應屆畢業生,對於剛剛畢業的學生來說,拿到高工資就是一種能力的體現,那麼在激發年輕人的工作熱情方面非常有效。但每年高的淘汰率,造成了華為人員的不穩定性,另外以現金為獎勵的激勵方式也助長了拿錢就走的行為,對華為的進一步發展非常不利。
再次, 由華為的兩起股權糾紛案來看,華為員工持股計劃的運作是非常不規范的。第一,從華為員工拿到股權的程序看,員工股權的購買不是建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員工買股時只簽訂一份文件,簽完名後立即被公司收回,員工交完購股款後並不會拿到通常意義上的持股憑證,每位員工具體的股數都由公司備案存檔,員工只允許從股權登記名冊上抄下來自己的股權數,這種做法明顯不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另一個問題員工要是不購買股權,「就會由部門領導逐個進行談話,就會被認為是對公司不忠,就會喪失在公司的發展與提升的機會,也就別想再在華為呆下去了,由此,也不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第二,股份購進賣出沒有統一合理的規定。關於股份回購價值計算,1997年的公式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999年的公式則變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2)。劉平2001年1月離職時辦理股份回購是按照2000年的基數1:1兌現,而隨後在2002年3、4月份離職的員工則可以按照1:2.64的比例兌現。2001年2月,華為以65億元的天價將華為電氣賣給愛默生公司,華為為了留住員工,承諾在4年內將華為電氣的員工股按照1:4的比例逐年兌現。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變動回購股價,但頻繁變動的回購價格,給人一種無章可循的感覺,認為華為的政策制定不具有戰略性,只是為了應付當時情況的一種短期行為。因此,股權紛爭案的出現也是必然。
因此,華為的MBO歷程仍然充滿疑難和困惑,華為需要做的不僅僅是股權結構的調整,而是面臨一場更為深遠的變革。
職工持股有什麼好處?
華生:職工持股有利於企業發展,使得企業改製成本降低,同時有利於收入分配合理。目前法律不應該對職工大面積持股進行限制,而應該更多從設計上,來完善職工持股引發的一些問題。對於職工持股,我國應該取消法律限制。
董登新:從企業角度來看,需要鼓勵職工持股。職工持股有下面兩個有益之處:其一,職工持股是比較好的激勵機制,可以作為雇員的一種福利。由於我國薪酬體系設計大多數還停留在傳統的年薪或月薪上,所以從長遠來看,我們薪酬體系結構將會向職工持股方向發展,這是未來的發展方向;其二,職工持股有利於分散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稀釋股本的分配。
葉檀:從長遠來看職工持股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但是目前牽涉到的問題是職工持股該不該退,這就要從兩方面考慮:一個是企業的效率,二是是否公平。而大面積職工持股清退的話,對於提高企業效率並沒有起到積極作用,相反對職工來說,也並不公平。
孫群義:職工持股是長遠發展的方向。從整體和發展角度來看,職工持股是值得鼓勵的;從改善收入分配結構來看,讓職工積持股是件好事,多種途徑增加職工收入也應該是一個發展方向。
職工持股處理不好,又會產生什麼問題?
董登新:職工持股容易造成短期套現行為,比如現在的高管一旦到了解禁期就要走人,進行短期套現,這容易造成腐敗。所以職工持股通道一旦打開,監管難度會很大,需要設立相關法規和制度來避免這種行為。
葉檀:職工大面積持股要警惕上市公司變臉的情況。從目前高管持股情況來看,並沒有讓有些公司的業績有所起色,反而出現上市後高管套現暴富。所以,大面積職工持股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需要建立一定的機制,防止公司上市之後就套現,公司業績就變臉。大面積職工持股可以學習國外的優秀企業,比如達到一定的業績,授予一定的股份,變成負的業績不授予或者有相應的懲罰,連續業績出現正增長,股份才能按照原來價格授予。
陳榮:的確,如果設計不好,會產生很大後遺症,比如引起股權糾紛等,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有負面作用。
孫群義:在解決大面積職工持股問題之前,首先要從規范方面來說。其一,如何規范持股的員工。工會等形式持股之所以被取締,是因為以前職工持股有很多問題,很多都是憑借權力入股的,這顯然缺乏公平。一旦這個渠道打開後,可能這種現象又會回來,這也是最大的問題,也是當時監管層要絕對禁止職工持股的原因之一;其二、如何讓中國資本市場減少投機。目前來看,中國公司只要上市,那些持有原始股的股東財富增值率高得驚人,再加上二級市場投機風氣濃烈,導致上市成為造富的工具,與股票市場的定義背道而馳。需要減少誇張性造富,減少投機氣氛,這樣中國資本市場才會趨於理性。所以,有一個規范的前提非常重要,在這個基礎上,鼓勵企業對職工進行激勵,允許企業職工持股,從長期發展角度來看,是應該存在的。因為從長遠發展角度來說,只要對企業發展有利的,讓老百姓致富的,對經濟發展有好處的,就是一件好事。廣大職工能夠持股,股民能夠在股市中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這些都值得鼓勵。更重要的是,這也能減少貧富差距,減少 社會 矛盾。
華為早期員工持股為何會成功?
晚期施行的員工持股方案被公以為是華為的勝利要素之一。
首先,是任正非的誠信。任正非為消除員工的疑慮和擔憂,華為每年的紅利都按時兌現,而且,關於離任的員工,只需按規則辦完移交手續,立刻退還購股款額,關於已經離任的員工尚且如此,更何況是退職員工呢!這樣,完全消除了員工尚存的疑慮,從而將員工持股方案的鼓勵功用發揚到極致。
其次,繼續的高分紅高配股。為增加支付現金紅利形成的財務壓力,華為在每年高額分紅的同時向員工高額配股,這樣做的益處可謂一舉多得,一是堅決員工持有和購置股票的決心,試想,假如每年不能分紅或分紅很少,員工必定對公司的盈利遠景得到決心,還有誰會購置公司股票呢?二是防止了因分紅給公司帶來現金壓力,公司的現金總量並沒有增加,正是由於對公司的遠景布滿決心,員工都樂於購置公司配給的股票。
最初,華為共同的企業文明。固然絕大少數員工都挑選用分得的紅利購置配股,仍有少局部員工挑選支付現金紅利,關於這局部員工,華為絕不拖欠。但到了第二年,這局部員工看到其他員工又能分得可觀紅利,他們必定會懊悔現在的挑選,後果還遠非如此,華為的企業文明相對是處分認同公司價值觀的員工,關於那些對公司抱有疑心態度的不堅決分子是不會重用的,他們在公司的開展遠景會很昏暗,這樣的文明氣氛進一步支撐了華為的員工持股方案。
華為晚期的員工持股方案成績了明天的華為,它的勝利不是偶爾的,是任正非的誠信和無私、是華為的企業文明等眾多要素剖析作用的後果。
Ⅵ 榮耀回應強制員工購買股份,均為自願,公司的股份制度是怎樣的
榮耀官方表示,此為不實消息,公司正在處理。據報道,榮耀確實向員工開放了配股機會,不會強迫購買,但會鼓勵、引導。拒絕配股的員工可能面臨來自領導的壓力,但不會因此被辭退。有贊被曝大裁員。網傳截圖中,被裁員工的工卡遍地都是,公司電腦也在成排等待回收。此次有贊裁員,還殃及了剛簽約的校招應屆畢業生。據Tech星球從多處獲悉,有贊解約去年秋招時招聘的全部2022屆應屆畢業生,涉及產品、研發、運營等崗位。
部分榮耀經銷商接到可認購榮耀公司原始股的通知,認購額500萬至5000萬不等。據第一財經報道,從部分渠道商了解到,春節假期前,榮耀方面已通知部分渠道商「撤回」原始股認購通知。
基於這一換屆完成,華為官網最新更新管理層信息顯示,郭平不再是華為輪值董事長,CFO孟晚舟成為華為輪值董事長,與胡厚昆、徐直軍共同輪值,郭平轉任華為監事會主席,另外,華為原來的三大常務董事之一丁耘(原運營商業務董事長)調整為華為監事會副主席。
Ⅶ 華為進入華為五年以內的員工購買股票需要花錢嗎
不需要。
華為是一家由員工100%持股的公司,華為員工在入職一到三年後,可視業績情況發放虛擬股票,通常在5萬股至10萬股。目前,華為共有超過10萬名員工持股,分紅收入十分可觀。
Ⅷ 華為在職員工可以私下炒股嗎被發現會有什麼結果
在職員工是可以炒股的,如果公司內部沒有規定的話,公司領導是不能炒股的,這個有規定。
Ⅸ 如何看待華為員工持股計劃
華為推行大面積員工持股,對華為從一個2萬元起步、沒有任何創新能力的微小企業成長為擁有14萬多名員工、在150個國家設有分公司、代表處或研究所,年銷售收入超過350億美元的跨國公司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種機制和制度,吸引、團結、粘合住了大批人才,包括國際化員工。用任正非的話說,正是這種制度,形成並沉澱了公司「利益分享,以奮斗者為中心的文化。」
經過10年的連續增發,華為虛擬股的總規模已達到驚人的98.61億股,在華為公司內部,超過6.55萬人持有股票,收益相當豐厚。比如,2010年,股票購買價格為5.42元,每股分紅2.98元,收益率超過50%。2011年,分紅為每股1.46元,對比前一年大幅下滑,但收益仍然可觀。2008年至2011年,華為的股東權益回報率分別為21%、42%、40%和17%。因為華為是根據凈資產作價配股,所以華為員工在華為公司的虛擬股的年回報率與上述股東權益回報率應當基本一致,這個回報率確實不可謂不高。同時,員工還可以享受到公司凈資產增加而帶來的股份增值。2012年華為公司回購員工虛擬股的價格已經漲到5.42元/股。
從公司角度看,員工持股也有效解決了公司快速發展過程中的融資問題。自2004年開始至2011年,華為控股工會和任正非兩家股東新增持股63.74億股,總計增資275.447億元。其中,2011年一年,華為控股創紀錄地向兩家股東增發17.35億股,任正非和控股工會總計出資達到了94.037億元。反觀華為公司的直接競爭對手中興通訊,其在A股上市以來累計募集資金不過24億元。2004年在香港上市,融資不過21億港元,融資力度高下立判。
總結一句話,華為員工持股既發揮了巨大的激勵作用,也為公司渡過一次又一次寒冬,融得了大量資金,支撐了公司連續多年的高速發展。對於融資環境處於劣勢的民營企業而言,此舉可謂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