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分配資金股,和員工技術股
這是公司法人的決策意願問題;一般來說員工入技術股,不投錢,但應該給工資,不給工資會把員工都給趕走的,員工會炒老闆的魷魚。。。
2. 員工持股計劃一般收益能達到多少
員工持股計劃的收益率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而定,不同的企業的經營利潤不一樣,員工持股所得到的收益也有所差異,所以很難一概而論。
目前,員工持股的買賣在市場上最為通用的辦法是在二級市場購買。由於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體現了公平、公正與公開,由二級市場買入的員工持股計劃最為投資者歡迎,對股價的正向刺激也最為明顯。根據有關規定, 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36個月。
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這意味著在二級市場實施完成股票購買計劃一年內,該股票處於鎖定狀態,一年之後才能兌現收益,有些鎖定期則在兩年或三年。
員工持股計劃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在實踐中,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是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的部分股權,並委託員工持股會管理運作,員工持股會代表持股員工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員工持股計劃ESOP屬於長期激勵的一一種,是通過全員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員工持股計劃興起於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
拓展資料: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的區別在於:
員工持股計劃一般參加的對象是公司的員工,包括管理層和基礎員工;而股權激勵的對象必須是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核心業務人員、或對公司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
股權激勵的對象要達到相應的業績後才能得到一定的股權;而員工持股不需要業績目標。
股權激勵公告後,公司要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布被激勵對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職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員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員工的姓名及其職位。
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買賣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紅利稅。
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必須遵循《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而員工持股需要遵循《員工持股計劃指導意見》。
3. 員工可持有公司股票的企業有哪些
1.員工持有股的公司有哪些:華為,萬科,海爾,京瓷,國葯集團,中國建材集團等。員工持股計劃ESOP屬於長期激勵的一種,是通過全員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員工持股計劃興起於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員工持股計劃(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
2.員工持股和股權獎勵區別:員工i持股計劃並不需要公司實現業績目標就能實現,而股權激勵需要業績達標才能獲得激勵;員工持股計劃涉及面范圍廣,所有員工都可以是持股對象,而股權激勵對象只涉及董監高和核心技術人員;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的,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買賣是要納稅的。
拓展資料:
1. 員工持股是什麼形式從什麼方面來看:
(1)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權。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勢必會從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票,把這一部分股票作為激勵獎勵,派發給員工,這在短期內能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並不能長期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2)從員工持股的來源上看,員工絕大多數是以低於市場價格獲得公司的股票,有些甚至是無償方式購買該公司的股票,相對於那些以市場價格購買的投資者而言,他們有更多的虧損空間,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股票的健康發展。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投資者在對一隻股票進行分析時,不應只對單一的因素進行分析,還需結合其它的因素進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業績、銀行利率、市場環境、經濟政策等等。當一家公司長期處於虧損狀態,進行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會刺激該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
4. 經濟不緊氣的情況下公司請員工入技術股是什麼情況
分擔壓力,降低風險
5. 員工入了技術股還需要給年終獎嗎
技術股是技術股,那是股份分紅,年終獎是年終獎,那是創造的效益體現,員工入了技術股當然還需要給年終獎,一個優秀的員工本來的收益就是工資+獎金+期股,當然,每個老闆有每個老闆的打算,每個員工有每個員工的價值,如果公司認為員工沒有獲得年終獎的資格,沒有年終獎也正常。
6. 公職人員可以以技術入股公司並持有一定的股份嗎
技術成果作為非貨幣形式的出資,最重要的在於價值的確定,科學、合理、真實、公平地確定技術的價值,有利於技術成為企業的真實資本和合理股份。在實踐中,技術成果出資入股的作價方式主要有三種:評估作價、協商作價以及兩種作價方式的結合。技術評估作價是指專業的評估機構對出資人的技術成果的價值進行確定的作價方式,即將技術價值進行量化的過程。協商作價方式是出資人不經評估,自行商定入股技術的作價金額的一種方法,這種作價方式是出資各方在誠信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來確定出資技術的價值。
7. 在一個企業中,技術人員以技術入股獲得的股息分紅屬於
D 科技人才的收入包括兩部分,一是在國有企業中的工資收入,這屬於按勞分配;二是技術入股獲得收入,這屬於按生產要素分配。故選D項。
8.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
1、股權激勵的目的是通過持續做大公司,實現公司、股東、激勵對象等多方共贏,而不是利益博弈,也不是短期的福利和暴富計劃。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是「利益共享」和「資源配置」作用。2、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長效激勵機制,面向未來,將公司的業績與員工個人收益綁定在一起,形成企業利益共同體向事業共同體的轉變,實現雙方共贏。員工持股計劃的本質是員工出錢做投資。員工通過參與員工持股計劃,他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並沒有股權激勵價格那麼低。3、股權是稀缺資源,股權激勵只針對小部分人群,如中高層員工及少數基層骨幹;而員工持股計劃是普惠性質的,對象覆蓋范圍更廣,甚至可以達到全員。4、股權收益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也要計股份支付的成本;員工持股計劃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也不存在公司層面的財務成本。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七條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上市後最近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為激勵對象。下列人員也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