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分紅要交增值稅嗎
擊鼓傳花大家肯定都知道是什麼意思,一切稅收都是由最終消費者買單的,最後到誰手上就由誰交稅,而增值稅不過是分段代收代繳而已,那麼股票分紅要交增值稅嗎?
股票分紅要除權嗎?除權是為了什麼?
一、股票分紅要交增值稅嗎?
分紅繳稅是要區別情況來說的:
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分紅收入,本身性質上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但如果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可以享受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分紅收入,本身性質上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但如果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可以享受免稅。
Ⅱ 股權投資收益是否要交增值稅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收益要交增值稅。股權投資收益不屬於免收增值稅的項目,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增值稅稅率按照法律規定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Ⅲ 企業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或基金分紅是否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
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點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股票投資收益需交增值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內容: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
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andServicesTax,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Maurice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Ⅳ 股權投資收益是否交增值稅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 營改增後應繳納增值稅。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一條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於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一) 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二)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三)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四)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條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根據財稅〔2006〕2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五條關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征免稅問題,對於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一條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