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財產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的,屬於該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但投資該股票獲得的投資收益,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若婚後一方投資股票的,投資的股票與收益一般認為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㈡ 股票收益算不算共同財產
股票收益算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股票收益作為投資的收益可以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雙方有約定婚後財產,各自所有的,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贈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對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對其股權的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季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煙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翻: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季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麥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㈢ 婚前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婚前股票部分屬個人財產,婚後股票增值收入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收益,除孳息與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增值是投資收益,該案中,某男婚後不僅在所持股票的公司工作,而且也積極的進行管理,因此股票的增值傾注了某男對A公司的智力和體力勞動和其他成本。同時,股票增值部分不屬於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因法律關系所得收益,一般是租金和利息最為常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㈣ 婚前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九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