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公司即將在納斯達克上市,我作為員工是不是有優先購買權(一定能買)能買多少股
公司上市對於內部員工的期權、期股是要披露的,並且要經過券商和保薦人的認可。一般情況下,這部分的比例是總股本的10%-20%。
公司在考慮員工在本企業的服務年限、崗位、貢獻等等綜合因素以後,才會出台相關政策。並不是所有員工都能買,也不是想買多少都可以。這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當然,即使IPo時候沒有買,只要企業業績發展良好,以後還有機會。就像微軟等公司,每年都會給員工一定比例的認股權。
另外,你混淆了一個概念,員工購買的股份並不是優先股。所謂優先股是指持有人可以優先得到分紅,但是不參與企業決策,沒有投票權
2. 上市公司員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普通上市公司的員工是可以購買公司的股票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指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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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如果手中持有股票,記得要密切關注下所持股票的公司信息,如果有影響股價走勢的消息,要根據信息做出抉擇。
2、如果手中股票,在出現了一定的上漲行情後,突然放出巨量,換手率達到20%上,一般情況下,是主力出貨離場,這個時候要及時離場觀望。雖然這個情況股價會有一定漲幅,但我們不必冒險,因為股市的機會很多,只有落袋為安,保存利潤才是上策。
3、有股票行情運行中,遇到突發事件,要當機立斷。一旦猶豫有可能就會錯過機會。而突發事件的發現,一般是利空和利好,如果利空事件發生肯定是會影響股票大盤趨勢的。遇到記得第一時間離場。如果利好事件出現,我們要及時買入,獲取利益。
3. 公司要股改上市,讓員工出資先行購買股份,這事情靠譜嗎
這個要看情況,如果是公司經營前景較好,那改為股份制後作為職工自然就是股東了,那時候就不看你的什麼工齡,貢獻來分配了,更多的是按你所持有的股份來分紅利和股利,這是最好的模式了,也就是內部股份,一旦公開發行股票,那就按市場來定價了,我認識的單位一些職工購買的原始股成本價幾塊錢,甚至於有一塊多塊的,股票發行上市後,就翻了好幾倍,還有數十倍的,當然這要分析你們公司的運作前景。我怕誤導你。個人覺得,如果公司能股改上市的話,一般都會有好結果,畢竟從市場上融資來得快,成本低,比銀行貸款好,這樣公司前景就會更好。如不能把握此次創富機會,那今後公司股改後,就是靠資本說話了,職工的貢獻是沒有什麼話語權的。僅供你參考,具體如何買,買多少要靠一些專家的權威評級或支招,畢竟任何事物都是有風險的,特別是在投資領域。希望對你有幫助。
4. expedia公司新員工股票如何分的
一是通過購買,即員工出資購買公司股份,記入公司的股權登記。
二是通過獎勵方式,員工不出資或少出資取得公司股份,以上兩種方式都要通過變更公司股權登記獲得股權轉移的合法定位。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不可以,《證券法》中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第七十五條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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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責任形式
《證券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責令依法處理;責令關閉;退還資金;依法賠償;取締;撤銷證券任職或從業資格;暫停或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暫停或撤銷自營業務許可;撤銷證券業務許可;吊銷公司營業執照;警告;罰款;依治安處罰條例處罰;沒收;行政處分;刑事處分等等。
其中,罰款有的是在一定標准內按一定比例罰款,最高達20%;有的按一定標準的倍數罰款,最高達5倍;有的按金額罰款,最高達人民幣60萬元;有的則是按其非法買賣的證券等值以下罰款等等。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人的措施。所謂證券市場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法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全部上繳國庫。
當事人對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證券犯罪
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為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等。
6. 公司上市給員工配股嗎
一般公司是不會的,除非是股份制公司中高層管理者,公司上市後會得到一些股份,或者是公司老闆直接從其他同行挖過來的員工,用一些股份來吸引其為公司效命,或者是對公司做出很大的貢獻的員工,以及專業性要求很高的,為鼓勵其繼續為公司奉獻,老闆也會給出股份留著這類人才。
配股的定義: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滿足自己發展所需,發行新股票給原股東,從而進行資金籌集的行為。換句意思來說,公司的錢有些不夠,想要把自己人的錢湊在一起。原股東可以選擇認購,也可以選擇不認購。
配股的利弊如下:1、配股價格低於市價,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加了股票數,則需要去除權,則股價會依據一定比例去降低。
2、其實對未參與配股的股東而言,因為股價降低會發生損失的情況。
3、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是越來越低了,但還好股票的數量一直在變多,所以總收益權並未因此被改變。
4、在股票已經配股並且除權之後,尤其是在牛市填權的情況有可能出現的,股票在恢復的時候,可能到原價有可能會高於原價,這樣的情況下,獲得收獲也是有可能的。
上市公司的定義: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7. 員工持股是怎麼一回事,是強制要求員工購買公司的股票嗎
不是。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
(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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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步驟
1、 設立員工持股會,統一管理員工股東的出資
2、 界定員工持股會的職權,規范員工持股會的組織和行為
3、 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
內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圍與數量,主要是確定持股員工的資格。
(2) 員工持股總量控制和員工股票的分配。
(3) 員工股票的託管。
(4) 員工股票的出售。
8. 員工持股和普通股什麼區別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是前者具有非流動性(或有限流動性),不可以隨意轉讓,只能在員工退休或離開企業時由企業購回。這樣可以避免企業員工只注重股份轉讓收益而放鬆對企業發展的關切。員工只有在企業長期工作並做出貢獻,才能得到較高的股份收益。員工持股制度雖與典型的股份制企業在持股人資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讓等方面存在差別,但依然是以資產的個人佔有為基礎而擁有相應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它不允許企業外人員佔有其股份(即成為持股會成員),企業員工則必須認購本企業的股份。認購股份的多少取決於企業資本與勞動的比例。員工離開企業時,企業要回購其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