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工持股有什麼好處,華為早期員工持股為何會成功
華為公司概況
v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是中國廣東深圳市的生產銷售電信設備的員工持股的民營 科技 公司,於1988年成立於中國深圳。
v 主要營業范圍:交換,傳輸,無線和數據通信類電信產品,在電信領域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網路設備、服務和解決方案。
v 總裁:任正非 董事長:孫亞芳
1999年、2000年、2001年
分別在印度、瑞典、美國設立研發中心
2008年
v 被商業周刊評為全球十大最有影響力的公司。
v 根據Informa的咨詢報告,華為在移動設備市場領域排名全球第三。
v 全年共遞交1737件PCT專利申請,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計,在2008年專利申請公司(人)排名榜上排名第一;LTE專利數佔全球10%以上
v 2009年
v 無線接入市場份額躋身全球第二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積極作用
華為的內部股制度對吸引人才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過去華為有種「1 1 1」的說法,即員工的收入中,工資、獎金、股票分紅的收入比例是相當的。而其中股票是當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來進行派發。
一般是用員工的年度獎金來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還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會貸款給員工。而員工也是很樂意於這種貸款。因為,分紅的比例歷年以來都保持在70%的高位。
二、持股計劃的實施程序
《華為基本法》第十七條、十八條關於知識資本化、價值分配的形式有所論述:「我們實行員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普惠認同華為的模範員工,結成公司與員工的利益與命運共同體。另一方面,將不斷地使最有責任心與才能的人進入公司的中堅層」、「華為可分配的價值,主要為組織權力和經濟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機會、職權、工資、獎金、安全退休金、醫療保障、股權、紅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
華為員工拿到股權的程序大致是這樣的:每個營業年度公司按照來公司工作的年限、級別等指標確定每個人可以購買的股權數,由員工拿著現金到一個叫資金事業部的地方去登記購買,一塊錢買一股。公司要求員工在一份文件上簽名,但文件只有一份,簽完名後立即被公司收回。在員工眼裡,在這張紙上簽字是購買股權的一個必然程序,不簽就沒有股權。員工交完購股款後並不會拿到通常意義上的持股憑證,每位員工具體的股數都由公司備案存檔,員工只允許從股權登記名冊上抄下來自己的股權數。
華為也曾發過股權憑證,分別是在1995年和1996年。據說當時的華為為了規范股權發放,給當時的員工發了一個叫「員工股金情況書」的東西,上面記載著工號、姓名、擁有股金數目等內容,蓋的公章是華為資金計劃部和資金部。但此後,公司就再也沒有發過任何持股憑證。
三、股權回購計劃
在1997年的《員工持股規定》中,華為的持股原則是「入股自願、股權平等、收益共享、風險共擔」,1999年的原則變為「入股自願、遵守管理」;關於股份回購價值計算,1997年的公式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999年的公式則變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2)。(註:1997年公式中X指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利潤率,月指本年度退股時的實際持有月份;1999年公式中X指公司董事會批準的當年數值,月指本年度退股時的實際持有月份。
劉平2001年1月離職時辦理股份回購是按照2000年的基數1:1兌現,而隨後在2002年3、4月份離職的員工則可以按照1:2.64的比例兌現。2001年2月,華為以65億元的天價將華為電氣賣給愛默生公司,愛默生看中的恰是華為電氣的一班精英員工,雙方達成協議的前提是要求保持華為電氣的人馬基本不動,而華為方面為了留住這班人馬,承諾在4年內將華為電氣的員工股按照1:4的比例逐年兌現。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
2002年3月,華為開始改變傳統的一元錢買一股的做法,實行一種叫做「虛擬持股權」的計劃,這個計劃實質是增值權,也是期權的一種。在員工們看來,該計劃比股權制度合理了很多:根據華為的評價體系,員工可以分別獲得一定額度的期權,四年期限內,以最新的每股凈資產價格員工每年可兌現1/4,員工不用像以前一樣再從腰包里掏錢,而是直接在行權時獲取每年凈資產的差價。以劉平在2002年1月辦理離職手續時逐年購買的354萬股為例,劉平購買時股價為1元/股,2002年,劉平逐年可選擇兌現1/4股票差價,以華為2002年每股凈資產2.74元計算,則劉平可以獲得2.74 354 1/4=242.49萬元。(早期以1元錢/股價格購買股權的老員工實際上離職時以凈資產兌現,中高層管理層除非離職否則以10年為期逐年兌現。
但據說這個方案出來後,很多員工選擇將股權按照凈資產兌現後離開華為,由此,華為方面不得不面臨來自資金方面的壓力。既要完善股權,又要有效保持員工的積極性,在此背景下華為股權MBO方案開始醞釀。從8月中旬開始,傳出華為准備實行MBO的消息:華為有意將原來的全部股權和2002年推行的「虛擬持股權」邊回購、邊推行由1000名中高層管理人員聯合持有公司的員工股權,資金方面由員工個人出資15%,其餘的由華為出面擔保、員工集體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解決。
但從目前情況看,華為MBO還只是華為的天空中雷聲後遲遲未下的一場雨。華為股權MBO的全面推行,或許要等到華為的股權官司結束後。
案例分析
從華為的股權結構和變更趨勢看,華為實際上走的是一條從員工持股到高管層持股的歷程。
華為員工歷年獲得的高分紅源於從成立之處就實現的員工持股計劃。紅利的多少完全取決於企業的效益,這就使得全體人都關心企業的發展,而不只是一味地關心個人的得失利益。華為在成立之初,公司規模不大,且處於高速增長的行業,企業的利潤率高,分紅的比例歷年以來都保持在70%的高位,這種有付出就有回報的立竿見影效果,再加上任正非的個人魅力,極大促進了員工的積極性,創造了華為高速增長的奇跡。
隨著企業的增長,規模的擴大,以及行業的大背景,使得這種以「現金支出」為基礎的激勵方式存在較大的風險性。進而在2002年3月,華為開始改變傳統的一元錢買一股的做法,實行一種叫做「虛擬持股權」的計劃,這個計劃有點類似於期權。虛擬股票的發放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無需證監會批示,只需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在員工們看來,該計劃比股權制度合理了很多。但由於很多員工選擇將股權按照凈資產兌現後離開華為,因此,同樣給華為帶來了資金方面的壓力。
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大致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 從體制上看,華為從成立之初的民營企業,到目前業務拓展到世界市場的大公司,其公司治理結構方面沒有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進行過戰略性的調整,仍沿襲公司創業之初的體制和理念,這就造成了公司股權結構混亂,權衡制約性差,運作不規范不透明等問題。制度的有效性在混亂期和穩定期發揮的效用是最大的,華為創立初期建立的體制規範例如《華為基本法》,對其起步階段的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在企業的擴張過渡期制度規范的效力遠遠小於起步期,因此沒有給華為的擴張帶來大的影響,但當企業發展處於穩定期時,對於體制的依賴性就大大增強,這也就給華為提出了企業如何改制的問題。
其次, 從人力資源看,一份來自企業的調查表明,有效的激勵方式排在第一位的是承認工作成就,排在第二位的是參與感,高薪只排在了第五位。華為的高分紅以及虛擬持股計劃就是建立在一種高薪激勵基礎上的行為。這種激勵在企業的創業初期和發展期能夠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華為每年引進大批的應屆畢業生,對於剛剛畢業的學生來說,拿到高工資就是一種能力的體現,那麼在激發年輕人的工作熱情方面非常有效。但每年高的淘汰率,造成了華為人員的不穩定性,另外以現金為獎勵的激勵方式也助長了拿錢就走的行為,對華為的進一步發展非常不利。
再次, 由華為的兩起股權糾紛案來看,華為員工持股計劃的運作是非常不規范的。第一,從華為員工拿到股權的程序看,員工股權的購買不是建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員工買股時只簽訂一份文件,簽完名後立即被公司收回,員工交完購股款後並不會拿到通常意義上的持股憑證,每位員工具體的股數都由公司備案存檔,員工只允許從股權登記名冊上抄下來自己的股權數,這種做法明顯不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另一個問題員工要是不購買股權,「就會由部門領導逐個進行談話,就會被認為是對公司不忠,就會喪失在公司的發展與提升的機會,也就別想再在華為呆下去了,由此,也不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第二,股份購進賣出沒有統一合理的規定。關於股份回購價值計算,1997年的公式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999年的公式則變為:回購價 購買價(1+X% 月/12)。劉平2001年1月離職時辦理股份回購是按照2000年的基數1:1兌現,而隨後在2002年3、4月份離職的員工則可以按照1:2.64的比例兌現。2001年2月,華為以65億元的天價將華為電氣賣給愛默生公司,華為為了留住員工,承諾在4年內將華為電氣的員工股按照1:4的比例逐年兌現。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變動回購股價,但頻繁變動的回購價格,給人一種無章可循的感覺,認為華為的政策制定不具有戰略性,只是為了應付當時情況的一種短期行為。因此,股權紛爭案的出現也是必然。
因此,華為的MBO歷程仍然充滿疑難和困惑,華為需要做的不僅僅是股權結構的調整,而是面臨一場更為深遠的變革。
職工持股有什麼好處?
華生:職工持股有利於企業發展,使得企業改製成本降低,同時有利於收入分配合理。目前法律不應該對職工大面積持股進行限制,而應該更多從設計上,來完善職工持股引發的一些問題。對於職工持股,我國應該取消法律限制。
董登新:從企業角度來看,需要鼓勵職工持股。職工持股有下面兩個有益之處:其一,職工持股是比較好的激勵機制,可以作為雇員的一種福利。由於我國薪酬體系設計大多數還停留在傳統的年薪或月薪上,所以從長遠來看,我們薪酬體系結構將會向職工持股方向發展,這是未來的發展方向;其二,職工持股有利於分散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稀釋股本的分配。
葉檀:從長遠來看職工持股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但是目前牽涉到的問題是職工持股該不該退,這就要從兩方面考慮:一個是企業的效率,二是是否公平。而大面積職工持股清退的話,對於提高企業效率並沒有起到積極作用,相反對職工來說,也並不公平。
孫群義:職工持股是長遠發展的方向。從整體和發展角度來看,職工持股是值得鼓勵的;從改善收入分配結構來看,讓職工積持股是件好事,多種途徑增加職工收入也應該是一個發展方向。
職工持股處理不好,又會產生什麼問題?
董登新:職工持股容易造成短期套現行為,比如現在的高管一旦到了解禁期就要走人,進行短期套現,這容易造成腐敗。所以職工持股通道一旦打開,監管難度會很大,需要設立相關法規和制度來避免這種行為。
葉檀:職工大面積持股要警惕上市公司變臉的情況。從目前高管持股情況來看,並沒有讓有些公司的業績有所起色,反而出現上市後高管套現暴富。所以,大面積職工持股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需要建立一定的機制,防止公司上市之後就套現,公司業績就變臉。大面積職工持股可以學習國外的優秀企業,比如達到一定的業績,授予一定的股份,變成負的業績不授予或者有相應的懲罰,連續業績出現正增長,股份才能按照原來價格授予。
陳榮:的確,如果設計不好,會產生很大後遺症,比如引起股權糾紛等,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有負面作用。
孫群義:在解決大面積職工持股問題之前,首先要從規范方面來說。其一,如何規范持股的員工。工會等形式持股之所以被取締,是因為以前職工持股有很多問題,很多都是憑借權力入股的,這顯然缺乏公平。一旦這個渠道打開後,可能這種現象又會回來,這也是最大的問題,也是當時監管層要絕對禁止職工持股的原因之一;其二、如何讓中國資本市場減少投機。目前來看,中國公司只要上市,那些持有原始股的股東財富增值率高得驚人,再加上二級市場投機風氣濃烈,導致上市成為造富的工具,與股票市場的定義背道而馳。需要減少誇張性造富,減少投機氣氛,這樣中國資本市場才會趨於理性。所以,有一個規范的前提非常重要,在這個基礎上,鼓勵企業對職工進行激勵,允許企業職工持股,從長期發展角度來看,是應該存在的。因為從長遠發展角度來說,只要對企業發展有利的,讓老百姓致富的,對經濟發展有好處的,就是一件好事。廣大職工能夠持股,股民能夠在股市中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這些都值得鼓勵。更重要的是,這也能減少貧富差距,減少 社會 矛盾。
華為早期員工持股為何會成功?
晚期施行的員工持股方案被公以為是華為的勝利要素之一。
首先,是任正非的誠信。任正非為消除員工的疑慮和擔憂,華為每年的紅利都按時兌現,而且,關於離任的員工,只需按規則辦完移交手續,立刻退還購股款額,關於已經離任的員工尚且如此,更何況是退職員工呢!這樣,完全消除了員工尚存的疑慮,從而將員工持股方案的鼓勵功用發揚到極致。
其次,繼續的高分紅高配股。為增加支付現金紅利形成的財務壓力,華為在每年高額分紅的同時向員工高額配股,這樣做的益處可謂一舉多得,一是堅決員工持有和購置股票的決心,試想,假如每年不能分紅或分紅很少,員工必定對公司的盈利遠景得到決心,還有誰會購置公司股票呢?二是防止了因分紅給公司帶來現金壓力,公司的現金總量並沒有增加,正是由於對公司的遠景布滿決心,員工都樂於購置公司配給的股票。
最初,華為共同的企業文明。固然絕大少數員工都挑選用分得的紅利購置配股,仍有少局部員工挑選支付現金紅利,關於這局部員工,華為絕不拖欠。但到了第二年,這局部員工看到其他員工又能分得可觀紅利,他們必定會懊悔現在的挑選,後果還遠非如此,華為的企業文明相對是處分認同公司價值觀的員工,關於那些對公司抱有疑心態度的不堅決分子是不會重用的,他們在公司的開展遠景會很昏暗,這樣的文明氣氛進一步支撐了華為的員工持股方案。
華為晚期的員工持股方案成績了明天的華為,它的勝利不是偶爾的,是任正非的誠信和無私、是華為的企業文明等眾多要素剖析作用的後果。
❷ 華為員工持股制度
2001年底,在總裁任正非的強力推行下,華為公司實行員工持股改革:新員工不再派發長期不變一元一股的股票,而老員工的股票也逐漸轉化為期股,即所謂的「虛擬受限股」。虛擬受限股(下稱虛擬股),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授予員工的一種特殊股票。每年,華為根據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對公司的貢獻,決定其獲得的股份數。員工按照公司當年凈資產價格購買虛擬股。擁有虛擬股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分紅,以及虛擬股對應的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但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在員工離開企業時,股票只能由華為控股工會回購。
華為認為虛擬股比原來的持股方式更為合理。公司規定:根據內部的評價體系,員工的虛擬股每年可兌現1/4.價格是最新的每股凈資產價格。但是,對中高層的兌現額度則作了另外規定,只能每年兌現1/10,除非離職並且在離開後,還要經歷公司嚴格的6個月審核,確認不出現創業公司的產品與華為構成同業競爭、沒有從華為內部挖過牆角等等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後,方可全額兌現。
每個持股員工都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股東代表,這些持股員工選出51人作為代表。這51名代表中輪流選出13人作為董事會成員,5人擔任監事會的成員。華為通過不斷調整股票的分配方式來維系整個組織的活力。
2008年,華為微調了虛擬股制度,實行飽和配股制,即規定員工的配股上限,每個級別達到上限後,就不再參與新的配股。這一規定使得手中持股數量巨大的華為老員工們配股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利於激勵華為公司的新員工。
❸ 華為員工死亡後股份還在嗎
股東死亡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由公司股東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回看當初的合同,正常情況下,合同有規定這種情況,要麼無償收回,要麼低價回購,也有好一點的按市價或者某個約定價格,由其他股東們按股份和意願等先後順序來購買。合同沒有約定的,通常會繼承給家人,如果是投資人,這種情況多見,如果只是員工,肯定要被收回的,因為員工持股的目的是鼓勵他努力工作,公司會和你商談一個買斷價格,覺得合理就可以同意,要高價可能帶來公司背地裡的其他手段,最後收益可能少很多甚至沒有。不過沒有約定股份收回方式的情況很少見了吧,不管公司怎麼說,還是應該查一下當時的合同或者公司的相關制度。
❹ 華為會回收榮耀員工股票嗎
會回收榮耀員工股票。
榮耀脫離華為,華為已商榷出搬入新公司員工的兩種補償方案,一是股票全部原價回購;二是以 1.7 倍 2019 年收入補償。
❺ 華為有那麼多員工持股,以後員工都退休了還能持股嗎
華為對員工大方已經是業內不爭的事實,華為全球有18萬人持股的差不多有一半人,創始人任正非分紅比例也就不到1.4,創始人只佔這么點比例在國內企業裡面算是獨一份了,華為在國內企業一直以特立獨行而存在,國內很多企業都會抓住任何機會宣傳自己的公司,但華為公司只是在近幾年開始宣傳,之前很多年都是在默默積累的過程。而且華為主要業務大部分在國外,算是名副其實的民族企業,而且這么多年下來發展到如此規模還是堅持按照自己的節奏走,堅決不上市。
而且任正非很少參加國內的企業家的各種協會,無論從各個層面華為公司都是與眾不同的方式存在,但是每年的營業額是bat總和還要多,名聲在外已經很多企業或者媒體在研究華為公司為什麼發展這么迅猛,也有很多人覺得是華為的狼性文化造就了今天的華為。現在應該是華為公司比較難的時候,面對美國公司的禁令,也在做全面的部署,正是因為這種憂患意識在最危急的時刻還能這么淡定。
華為公司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績,離不開華為的全民持股的方式,真正讓員工做到了以公司為家的理念,這種不是簡單的喊口號而是落實到實處,現在很多企業喊出了以企業為家但在具體的行動上還是和傳統的方式沒什麼區別,華為是真正做到了全民持股的方式,同時為了避免了吃大鍋飯在管理上做了很多巧妙的設計,之前一個同事幾年前加入華為公司,開始喊著很累但到了發紅利的時候就不喊著了,喊了幾年還在華為呆著,畢竟加班加點的過程精神上肯定很壓抑,但感觸成績一定會有收獲,華為公司這點對於人性的把握也是別的公司難以企及的。
回到正題華為公司還真是有退休的機制,在公司干夠8年,年齡到45歲就可以申請退休了,而且審批也會比較快,但也會根據崗位情況判斷,退休後的華為員工還會保留一部分股份,當然也會有一些條件的限制,針對大部分人來講45歲這是奮斗的大好時光,哪能輕易選擇退休,華為公司在國內企業裡面兌現付出多少收獲多少的典型公司,沒有能夠做到絕對公平的公司,但起碼在華為公司裡面表現得最為深刻,總比一些守財奴公司做的到位的多,正是這種機制華為公司在受到美國制裁之後全公司表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團結。
華為公司在獎勵干出成績的員工以及防止員工的坐享其成方面做到了最大程度的平衡。所以華為公司戰鬥力一直很強,慢慢做到通訊領域的老大,現在發力終端電子產品風頭越來越旺盛,特別是在智能方面,如果不是美國壓製做到全球第一隻是時間問題。
華為之所以不上市也是最大程度保證自己的理想狀態,公司一旦上市就要考慮利潤等方面,資本市場的本質的利益最大化,很難保證每年巨額的研發費用,沖擊力必然受到限制,所以華為公司明確表示拒絕資本的進入,華為無論在對待在職員工還是離職員工以及退休的員工都表現出比別的公司大氣一面。
希望能幫到你。
謝謝您的問題。華為員工退休持股的問題應該分幾個層面看。
不是人人都能持股 。華為目前擁有18萬名員工,研發人員有8萬多人,有將近9萬人持股。華為的股票是虛擬股,由華為投資控股公司工會向符合條件的員工發放,如果要持股,不僅在華為要熬資歷,也要有所成績。華為員工持有虛擬股,可以獲得分紅,享受到凈資產增值收益。持股但卻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出售,員工離職後,其所持股票由工會回購。
華為45歲就可以退休。 國家規定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就可以退休,但是對於體力繁重的從業者,男性55歲、女性45歲就可以退休了。華為工作勞動強度比較大,工作8年以上,45歲就可以退休。 如果不滿45歲,患了重大疾病,也可以提前退休。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就是在華為簽約工作滿8年,並且要干到退休。 退休以後的福利。 退休後,員工與華為合同終止,更談不上退休金。如果退休的華為人持有股票,可以保留股票或者贖回。由於任正非的力挺,退休人員保留華為股票是沒有期限的。任正非認為每個華為員工都要退休,在華為退休意味著在華為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鞠躬盡瘁需要退休保障。華為以奮斗者為本,不僅在事業中,也體現在退休後。
歡迎關注,批評指正。
關於華為持股及退休,我有些發言權。現說明如下:
1、華為普通員工,持的是虛擬受限股,享受利潤分紅及股票增值等正常的權利,可以參加投票,差額選舉公司員工持股會成員。
2、華為工作8年以上,年滿45歲,可以申請退休。或者,不滿45歲,但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請提前退休。退休流程不復雜,也不難走。
3、退休後,可以選擇保留股票或者贖回。保留股票目前沒有期限一說。公司曾經的確有不讓退休員工保留股票的聲音,但被任總一句「你以後也要退休的」否決了。
外面對華為的傳聞,十有八九都是以訛傳訛,不可信。
任總是華為廣大員工利益的讓與人及守護者,無論是在職員工還是退休員工,對他都無比尊敬!
補充一下:華為的退休是華為內部的退休,不是國家的退休。從華為退休後,要想領社保退休工資,也要等到滿足國家社保政策才行。
首先,華為內部的股票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是虛擬受限股,是特殊 歷史 時期的產物,工會代持,員工享有收益權,持股員工選出100多個員工代表,參與重要政策的決策。
其次,在華為內部執行了很久的相對考評制度,而不是絕對考評制度,考評又很收入是直接掛鉤的,另外有時還有強制淘汰,這樣下來,能長期堅持在華為內工作到退休年齡的不太多了。
再次,華為之前規定的是45歲退休,退休後的持股政策一直都在變,目前的說法是可以長期保留股份收益,但要求一年一年審,看看是否有違反退休協議的,也可退休時贖回所有股份。去年華為還出了個比較人性的政策,工作滿8年,同時年滿40,可以因亞 健康 身體問題申請提前退休,股票按照規則保留一定比例,同時也修改了退休競業協議,基本上大部分員工退休後都還能工作,只要不去競爭對手即可。
剛才看了半天,也沒有看明白華為職工退休後的個人股份具體怎麼分配。有幾個好像都言之有理,但是又相互矛盾。其中還有人物,但都不是自己,最近的是鄰居或親屬。怎麼沒有華為的人呢?
或許,每個人的分配方式都是不一樣的吧!
這一點,在股份分配的時候就已經寫在合同里邊了。我相信華為會這樣設計它的股權制度,而不是簡單的相同主義。在華為退休歸還股份的人是級別不夠,無法跟自己的親人和朋友言明,而退休後還保留股份的華為人,這事根本不好告訴別人……
在狼的 社會 和集體里,是一個不平等,弱肉強食,完全靠實力的生存狀態,每一隻狼在狼群里都有自己的等級和位置,每一隻狼都會遇到不斷挑戰自己的對手,每一隻狼都為自己的更好一切設立目標,努力奮斗與打拚……
寫到這里,感覺有點好笑,一個釣魚人的世界裡每天都是華為各種各樣的資訊資訊,不可否認華為的成績與努力,也不可否認對華為的認可與贊許,華為是一個榜樣,一個嚮往……
但我不願意看見有太多的華為新聞,就像當年的金牌,因為少才能引起關注,因為缺才能更加愛護,因為沒有更多的言語表達才用的省略號……
我希望能看見很多很多的華為,以至於它在我們身邊是那樣的普普通通和平淡無奇。
這樣,才代表我們的強大與進步,
這樣,才能為更多的人指明方向,
這樣,才能惠及更多人每一天的生活。
感謝您的提問!要看這個問題,我們先看看華為的股權結構。
一、華為股權架構:
華為的頂層公司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華為的實業公司則是在此公司投資下的一系列公司。
華為的頂層公司只有兩個股東:
一個是任正非,持股1.01%
二個是華為工會,持股98.99%
華為的股權結構並非一開始就這樣的,是經過多次調整後演變到現在這樣。
二、華為股權結構演變過程
註:下面的信息來源於各媒體報道,不一定準確哦。
2.1 早期全部由員工持股
華為的員工持股起源於1990年,公司發展初期無法申請到銀行貸款,曾發不出工資給員工打欠條,後來把欠條寫成欠股份。
在1997年6月改制前,華為已是全部由員工持股的公司,股東包含兩部分:
一部分是:華為公司共688名員工,持股65.15%。
二部分是:華為子公司華為新技術公司共299名員工,持股34.85%。
2.2 初現工會託管股權
1997年6月,華為對股權結構進行了調整,改制後的華為股東共包含三部分:
一部分是:華為新技術公司持股5.05%。
二部分是:華為公司工會持股61.86%。
三部分是:華為新技術公司工會持股33.09%。
將之前的員工直接持股,改為員工通過工會持股。
兩家公司員工所持的股份分別由兩家公司工會集中託管,並代行股東表決權。
2.3 初現員工虛擬持股
1998年,華為派高層赴美考察期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一種名為虛擬股的激勵制度進入其視野。
1999年6月,華為再對股權結構進行調整。
華為公司工會收購了華為新技術公司所持的全部股權(5.05%),同時收購了華為新技術工會所持有的的部分股權(21.24%),華為公司成為兩家工會持股的公司:
第一大股東為:深圳市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工會,持股88.15%。
第二大股東為:華為新技術公司工會,持股11.85%。
公司的全部股權都由兩家工會持有,員工成為間接股東。
2.4 確立任正非的獨立股東地位
2000年12月,華為再次調整股權結構。
華為新技術公司工會持股全部並入華為公司工會,將任正非持股的1.1%進行單獨剝離,華為公司共有兩個股東:
第一大股東為:華為公司工會,持股99.9%。
第二大股東為:任正非,持股1.1%。
至此,任正非的獨立股東地位第一次得到確認。
2.5 實體股明確轉為虛擬股
2001年7月,華為公司通過了股票期權計劃,推出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虛擬股票期權計劃暫行管理辦法》。
華為員工持股之前已由工會託管,由工會代行表決權,現在則明確轉為虛擬股。
華為這次改製得以順利進行,與當時的環境有關。
當時網路泡沫破滅,華為正經 歷史 上第一個冬天,股票分紅不高,許多員工對股票期望值不高;而包括李一男在內的一批華為資深員工陸續離職創業。
此時華為鼓勵員工「辭職再回崗」,手中的股票也被回購到工會手中,包括董事長孫亞芳也參加了這一計劃,華為公司股票在虛實之間悄然轉換,華為也從號稱全員持股的公司變成由兩個實體股東持股的公司,員工間接持股變成虛擬股。
2.6 華為股權結構再優化
2003年,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華為控股)成立,共有兩個股東:
任正非持股 1.0708%,其餘為華為控股工會持有。
華為公司原有的內部員工持股、期權激勵都被平移至華為控股的平台。
此後華為的股權結構穩定至今,只是在持股比例上稍有細小變化。
華為控股根據股權激勵的需要每年增資,由實體股東按當年每股凈資產價格購買,再將等比例虛擬股出售給員工。
員工簽署合同後交回公司保管,沒有副本,沒有持股憑證,每個員工有一個內部賬號,可以查詢自己的持股數量。
大家知道,由於華為全是職工持股,對華為的發展起了關鍵作用,如果職工退休了也持股,那麼這個股權激勵作用就會沒有了,這個對於華為以後的發展不利。
可以肯定地說,大部分華為職工退休後是沒有股權的。
由於華為的股權大部分是工會持股,所以退休後一定會有很好的福利政策!
在華為奮斗的人們,你們為國家爭光了,國家感謝你們,華為公司一定會感謝你們!
華為加油!中國的 科技 話語權就靠你們領頭羊啦!
華為電氣 安聖老員工,2000進的。99年是華為電氣最後一年給員工配股,所以沒趕上。之前研發和市場基本都配股,那個時候配股多,按職級工齡1-10萬股,我了解到的基層就是這個情況,高層估計更多了。收入不夠,就要借錢買配股,華為會安排工行給貸款,公司擔保的。有些人怯,最後SB了。安聖賣給艾默生,解決員工股票的事情出了很多傳聞,最後一比六敲定。這不包含每年的分紅。那時候老東家缺錢所以股票配的多,發的獎金基本不夠買股票的。華為技術配的更多,有個技術的同事因為老婆的原因從技術調到電氣,股票比我當時部門頭頭還多,說有近40萬。那個時候這個錢在杭州買個好house 有餘。我們當時20餘人同機進華為,現在還有5-6個在吧。據了解退休後股票可以保留或按估值套現,應該沒誰套現吧,除非出去創業。被離職必須套現。
還有很多人認為華為員工股不是真正的股份。我們後來從公司出來一個團隊創業,現在已經上岸了,所以我也可以說一下。在公司里,真正有決定權和發言權的基本是股份前三的大股東,小股東只有幹活的份,當時賊憤,現在釋然了,不這么干,公司難生存,團隊易散夥,太多的故事了。關鍵是大股東人品要好,把一鍋飯煮熟了,能夠按照承諾該給你的一份不少。前幾天有個SB董秘說100股也來參加股東會,政治不正確,但實情,情商太低。
現在馬上財務自由了,以上希望對打算創業的朋友有所幫助,機會來臨時要抓住,不要太糾結於股份些微的差別和股份所對應的權利,干就是了。
所謂的華為員工持股就是個騙局,真正的持股人就是任正非一個人,員工是持的工會的股,工會的股是個極分散的連參與公司事物的權力也沒有,其實就是個名義上的虛擬股,人在「股」在,人走「股」留,根本就沒有什麼全員持股這一說。工會的管理者聽命於任正非,其實就是任正非一個人的企業,自己一個人說了算。
不一定都有,我有個在華為工作快20年的同學有股票,45左右被退休,估計每年分紅一兩百萬,但是如果到其他公司上班的話,就要收回股票了。所以這哥們現在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別瞎說了....華為的股票分兩部分一部分是正常股票一部分是虛擬股...我的很多同學和朋友在華為....看你的績效和資歷分配股票...據我所知大概是2,3年前新進的員工(社招16級以上的新進分不分就不知道了)已經不再分配股票....包括虛擬股也不分配....校招的13級的是不會再分了...但是基本薪資比老員工的15級工資還高...而且高一大截...並且有加班費和出差費....幾年前一股的分紅就有1塊5以上了...這兩年我沒問他們不清楚....出去以後股票公司回購...不是按照當初的價格回購.....而是按照當前價格回購
❻ 華為員工離職股份能換錢嗎
可以
離職時公司會把你手上的股份買回
凈資產價格回購大概也就比徹底剝奪沒強太多,創業公司的凈資產是遠遠低於市場價格的,甚至有些比原始出資都低(因為持續虧損),這種一般是針對離職後存在重大利益沖突(比如跳槽去競爭對手,或者自己創業做競爭業務)或者在職時嚴重不能履行職務要求的員工。
按照折算出來的原始合作回購:這個已經屬於較為公平的方案了,相當於把本金都還了,合作收益就放棄了。本金可以按照之前說的期望薪水和實際薪水的差額,以及對額外資源的估值來計算。這種方法適用於「平淡分手,相忘江湖」的一般核心員工。
❼ 華為退休股票保留制度
近年,華為人40幾歲退休的新聞報道已有不少,中年失業、如何養家?華為內部退休制度又是否真如網傳一般罔顧人性、不留情面?
2004年,華為通過了《關於退休保留虛擬受限股的理事會決議》,出台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所謂退休保留虛擬股票,是指滿足華為內部退休條件的員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申請保留一定額度的虛擬股票到去世,保留期間正常享有分紅權和增值權,但沒有選舉權;員工去世後,華為強制回購其虛擬股票。
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對於華為員工持股制度的意義非凡,是華為虛擬股票退出機制的重要補充。正因有這一制度,才能吸引真正優秀的人才成為華為的中流砥柱,實現企業內部良性的新陳代謝。
一、內部退休的條件
華為規定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能享受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待遇。但是並不意味著員工達到了退休條件,一定要退休,也有很多達到退休條件的員工仍然在公司奮斗。尤其是很多高層員工都已經超過這個標准了,但是仍然還在孜孜不倦地奮斗。內部退休的具體條件如下:
(一)工齡滿8年
2004年,華為剛推出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的時候,要求滿10年工齡的員工才能享受內部退休政策。2007年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的門檻降低,將10年工齡修改成8年工齡。8年工齡是硬性條件,有些科學家在加入華為時,已經40多歲,他們要享受內部退休制度,也要工作滿8年才行。
(二)年齡45周歲以上
在年齡方面,華為規定辦理內部退休手續的員工須在45周歲以上。
為什麼要規定45周歲呢?這是因為校園招聘的員工與社會招聘的員工不同。一個應屆碩士畢業生25周歲進入華為,要干滿20年才能退休。如果沒有這個規定,只規定干8年,那麼一畢業就進入華為的員工只要30周歲出頭就可以退休了。而社會招聘的員工主要是高級專家,大多數在17級以上,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上,比較容易達到45周歲。一般來說,級別越高,年齡越大。在滿45周歲這一條件方面,就呈現出進入華為時級別越高的員工越容易達到。比如一位19級專家,進入華為時已經37周歲了,那麼他只要工作8年就可以達到退休條件。一位17級專家可能進入華為時才30周歲,那麼他還需要干15年才能退休。而對於校園招聘的應屆畢業生來說,他可能要在華為工作20年左右才能退休。這樣的規定,合理性在哪裡?專家是成熟人才,一進華為就能做出比較大的貢獻,能幹滿8年甚至10年,已經為華為做出很大的貢獻了。因為畢業生需要從頭培養,所以條件相對比較嚴格。
可見,要達到華為的退休條件並不容易。尤其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需要干滿25年才有可能,而不是8年。門檻非常之高,令人望而卻步。因為要在華為干滿25年,真的很不容易。一個人拚命工作,可能累垮身體,不到45歲就已經干不動了,或者業績不好,可能等不到滿足退休條件就已經被勸退。
不過,你也不要以為一畢業就進入華為的這些員工(簡稱華為土著)比社會招聘的員工吃虧。一個18級社會招聘員工年收入未必比17級華為土著高,因為18級社會招聘員工剛進來第一年沒有虛擬股票,第二年開始配股,而17級華為土著早就配了很多虛擬股票,所以分紅收益更高。此外,華為土著也更容易得到信任和提拔。
員工達到45歲的退休條件還是相對嚴格的,尤其對於校招的員工而言。因此,華為又出台了修正方案,對年齡方面做了兩個補充規定:
第一,員工如果已滿40歲不滿45歲,患了重大疾病,那麼可以提前退休。
第二,如果員工工齡比較長,但年齡不滿45歲,那麼可以折抵年齡。工齡每滿3年可以折1年的年齡,也就是說多工作3年可以提前1年退休,比如,11年工齡44歲退休,14年工齡43歲退休,17年工齡42歲,20年工齡41歲退休。
總之,在華為能夠達到內部退休條件保留虛擬股票的員工,一定是核心人才並且是業績優秀長期奮斗的奮斗者。華為退休政策的本質是給曾經為華為做過重大貢獻的人以及長期奮斗的奮斗者保留長期的回報。從近年的執行政策來看,退休年齡越來越年輕化。我們在華為心聲社區上看到不少員工剛滿40歲就退休的案例。
滿8年和45歲並非可以退休的必然條件,只是可以申請退休。員工提出申請後,公司檢查其是否存在關鍵重大負向事件,是否存在違反《華為員工商業行為准則》等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視情況批准。近幾年華為放寬了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政策審批,只要員工能工作滿8年、年滿45周歲的,大部分都能被批准退休。
此外,如果是因公重傷致殘、喪失繼續在華為工作能力的員工,無須滿足前述條件,即可享受退休保留全額虛擬股票。若是因公導致死亡,將根據其家屬意見,允許其保留全額虛擬股票。
二、內部退休的待遇
內部退休的待遇是指可以享受保留虛擬股票至去世的待遇,但保留的虛擬股票數量因人而異。
(一)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類別
內部退休的員工可以保留部分虛擬受限股,2020年推廣的ESOP1也允許員工退休保留,但TUP不能保留。退休保留虛擬股票是權利,不是義務。如果員工退休時不想保留虛擬股票,公司也可以一次性全部回購。
(二)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數量
只要滿足最低退休條件,即可保留虛擬股票,但數量會有所區別。華為員工退休時所保留的虛擬股票數量並非一定是退休時所持有的全部數量。退休後可以保留的最高虛擬股票數量,為退休前三年曾經達到的最高職級所對應的虛擬股票飽和值。具體保留多少額度,由公司根據員工的貢獻進行審批。在早期,華為並沒有明確的計算公式,後來華為內部出台了一些計算公式,但並不公開,而且公式每年也未必一致。
(三)虛擬股票保留的時間
員工退休後所持有的虛擬受限股保留至其死亡,不允許繼承。員工去世後,華為按照最新虛擬股票價格回購其全部虛擬股票。
(四)退休股東權益規定
退休期間除保留虛擬股票和按年分紅外,不支付任何工資或類似社會養老金。分紅收益沒有上下限,不存在保底收益。退休員工僅保留虛擬受限股,沒有投票權,不能參加持股員工代表會。
三、保留虛擬股票的四大作用
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出台後,受到了員工的熱烈歡迎。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對華為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一)讓員工更樂意購買虛擬股票
按照華為員工持有的保留虛擬股票10萬股計算,2019年華為每股分紅元,退休員工可以獲得萬元的分紅。如果一名員工45周歲退休,按照他活到80歲來計算,退休員工所享受的分紅時間是35年,分紅總額達到萬元。除了虛擬股票收益,員工還有養老保險,這樣的收益已經足以保障員工退休後安享晚年。哪家公司能夠提供這種退休福利?要知道保留10萬股虛擬股票的並非高級別員工,幾乎滿足退休條件的員工都有10萬股虛擬股票。有這樣的退休待遇,員工還會放棄配股,去計較那些加班費嗎?誰不願意成為奮斗者呢?有能力的員工,在這種激勵制度之下,就形成了非常強烈的奮斗意願。很多員工犧牲了各種幸福,孜孜不倦地奮斗,是因為他們在為自己的現在和未來而奮斗。只要在華為好好乾8年或者10年,就可以享受三四十年的高額分紅,未來每年「躺賺」高額收入。很多人只看到華為人拚命奮斗,卻沒有看到很多華為員工在35~40歲已實現財務自由,退休後過著幸福美好的生活。
虛擬受限股最大的弊端就是員工離職時要被回購虛擬股票,這樣持股員工的收益僅限於在職期間,收益不夠大。在2003年配股時,就出現了很多人不願意購買虛擬股票的情況。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出台後,2004年再次配股時,大家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此後的危機期間再大量發放虛擬受限股時,少有員工放棄購買。
(二)讓員工關切公司長遠發展
有人說:「那也得公司能活那麼長時間,並且長期有利潤才行。如果公司倒了,股票就變成廢紙,那麼所謂退休保留的也是一張廢紙。」其實這是華為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的另一種效果,核心員工必須關切華為的長期發展,而且即使在退休後也仍要關切華為、不損害華為利益,並且繼續為華為做貢獻。比如,美國打壓華為危機發生後,華為上下都鉚足了勁要打贏這場仗:內部已到退休年齡的人紛紛申請延遲退休;很多已經退休的員工,申請不要工資回華為做貢獻,免費指導、協助新員工工作。因為只有華為發展得好,退休員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退休員工既是為了華為而戰,也是為了自己而戰!
(三)為競業限制保駕護航
有權利就有義務。退休員工在享受高額分紅的同時,也需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包括保守商業秘密、遵守競業限制、不損害公司利益等。如果員工在退休期間違背內部退休相關規定,公司有權立刻回收虛擬股票,並終止其內部退休協議。2015年華為對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進行修訂,加入了競業限制的條款。
1. 競業限制規定
華為內部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員工必須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為此,2008年華為專門制定了《關於退休受益人任職的相關規定》,對退休後如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作了詳細的規定。要享受退休保留股份待遇的員工,必須遵守華為的競業限制相關規定。對於持股數量較多的員工,禁止從事一切行業;對於持股數量較少的員工,禁止從事相關競業行業。
2. 通過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實現競業限制的好處
通過退休保留虛擬股票限制員工從事競爭行業,比起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來實現競業限制有以下好處:
(1)約束效果更好
對於員工來說,一般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金不高。如果競爭對手願意承擔其競業限制違約金,則員工仍然可能違反競業限制義務。若員工遵守競業限制約定,則每年可以享受高額分紅。
以員工保留40萬股為例,2019年的每股分紅元,則年虛擬股票分紅收益達到萬元。以員工45歲退休到80歲死亡,保留35年而論,其股權收益達到3094萬元。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則他不僅喪失虛擬股票分紅收益,而且喪失所持有的虛擬受限股。以2020年虛擬受限股股價為元為例,40萬股的損失為314萬元。兩相比較員工的收益與損失之差為3408萬元,持有上百萬股股票的中高層損失就更大了。
[1]
正是因為可能遭受如此高額的損失,華為退休員工都會自覺遵守競業限制約定。而如果僅僅通過勞動合同的競業限制約定,員工一旦違反約定,企業方無法獲得如此高昂的違約賠償。
(2)節約了支付成本
很多公司基於保密或者競爭的需要,都會要求離職員工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但是,有些企業卻無法支付高昂的競業限制補償金。通過股份約定競業限制義務,公司無須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華為既節約了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成本,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雖然說給退休員工分紅的成本也很高,但那是本來就要支付給退休員工的,競業限制並不是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核心目的。
(3)限制時間更長
《勞動法》規定: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方式實施競業限制,最長只能限制2年(部分地區放寬到3年)。但保留虛擬股票附帶競業限制的義務,這種限制的周期並不適用《勞動法》,而是適用《合同法》和《公司法》。因此,華為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競業限制是終身的,而不是2年或3年,這有利於保護華為的核心競爭力。
(4)可以補簽協議
一些員工入職時可能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如果員工離職時再讓他簽,他不會答應。而通過退休保留虛擬股票的方式,員工就很樂意簽訂這樣的協議,因為保留虛擬股票的補償金比競業限制的補償金高很多。
(5)員工違約,容易追索賠償
無論是保守商業秘密還是競業限制,都存在著舉證難的問題。比如,明明知道是某個員工泄露了某個商業秘密,但是如何能夠獲得書面的證據呢?實踐中存在取證難的弊端,這也使得保守商業秘密變成了一個君子協議。競業限制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如果員工沒去大公司,那麼相關工作就很難舉證。
華為虛擬受限股的主動權掌握在華為手上,員工的虛擬股票數量、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等均由華為單方面操作。員工一旦違反相應規定,華為不需要經過員工的同意或者法院的判決,就可以直接沒收退休員工的虛擬股票。從目前公開的判決來看,並沒有一起退休員工起訴華為的案例,說明華為的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對於督促員工保守商業秘密,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這種做法既照顧了華為老兵的歷史貢獻,讓員工安享晚年,也保障了華為的利益。這種制度將退休員工的利益與華為發展的利益長期綁定在一起,退休員工也願意為華為做出貢獻。
(四)保留虛擬股票成為「金色降落傘」
隨著華為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歷史貢獻者已經不能像以前那樣奮斗,業績不好不壞,但是卻身居要職,這影響了年輕人的晉升,影響了華為的發展。若辭退這樣的歷史貢獻者,一方面,他達不到奮斗者的末位淘汰標准;另一方面,對奮斗者也不公平,傷害了奮斗者的利益。任正非認為,如果傷害了奮斗者的利益,以後誰還願意做奮斗者呢?
由此,華為放寬了對重大疾病的認定,將員工退休年齡從45周歲降到40周歲。對於這部分員工,華為希望他們保留股票享受退休政策,退出重要崗位,讓年輕人接班並幫助接班人實現權力的順利交接。這種以老員工的退休或離崗作為附加條件的股權激勵,被稱為「金色降落傘」。任正非說:
任何一個公司都有因跟不上而離開的員工。我們與其他公司不一樣的是,滿足一定條件的員工可以保留公司股票,能夠有一定生活保障。
華為有很多富裕起來的員工,他們如果不想奮鬥了,那麼可以退休,可以按照規定保留一部分公司股票,靠股票分紅也可以繼續生活。如果他們不能幹活了,還占著位置,年輕人就沒有機會。所以,華為必須靠這種新陳代謝保持戰斗活力。
任正非認為這個「金色降落傘」是華為新陳代謝的一種形式,只有不斷新陳代謝才能保持戰鬥力。從老員工的角度來看,因為可以保留虛擬股票,可以繼續享受早期奮斗的福利,所以他們願意把職位讓給更有沖勁的年輕人,讓年輕人看到希望。
雖然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加重了華為的負擔,但綜合來看,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的收益遠遠大於其成本。退休保留虛擬股票制度對於華為的發展有很大的價值,目前已有超過上萬人享受了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