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的分紅是什麼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則雹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分紅,亦稱利潤分享,即分配紅利的簡稱。1899年在巴黎舉行的「國際分紅會議」中指出:「分紅是指企業單位提拔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給該企業單位一般被雇員工的報酬,此種報酬按自由協約的計劃,事先訂定提拔的比率;比例一經決定,即不得由僱主變更」。美國芝加哥大學羅勃·桑納德教授對分紅定義為:「所謂分紅,簡言之,是指受雇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一部分僱主所得的利潤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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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與分紅
股息與分紅,雖然都是股票投資所取得的收益,但兩者之間有明顯的區別:
(1)在數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相對固定的,而分紅卻隨公司的盈利狀況可多可少;
(2)在時間上,股息發放時間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發放,而分紅一般在第二年年初發放圓念;
(3)在對象上,普通股的股東在公司經營狀況欠佳的情況下,可以減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優先股的股東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孫腔帆一般不參與公司的分紅,普通股的分紅隨公司盈利的增減而增減。
『貳』 為什麼會把股票分給員工
給員工發股票是一種獎勵分紅措施,也是對員工一種促進。你拿到本公司的股票到年底你持有的股票可以參加公司的分紅,你這樣也是公司的一名管理者參與者,也是股東也是老闆。這樣一來你就感覺公司就像自己開的一樣,你就會加倍的工作一心一意對待公司。是一種管理和促進員工的手段。
拓展資料
1、公司職工股,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即可安排上市流通孝做。
2、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出現了一批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血稱為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所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被稱為內部職工股,1993年,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內部職橘備工股的審批和發行。
3、所謂內部職工股,是國內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又一頗具中國特色的「遺留問題」。目前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總體安排中,對內部職工股應屬何種性質、具有何種權利與義務(是作出補償的主體還是接受補償的對象),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4、按圓慎毀照有關上市公司發行與上市的法律法規,合法的內部職工股在公司上市滿三年後,可以上市流通。有關權威人士認為,一個簡單和直觀的分析結果應該是:這部分內部職工股,在其獲准上市流通後,應視作是流通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具有參與流通股股東對改革方案的表決並獲得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對價」的權利。
『叄』 華為400億「豪氣」分紅,10萬員工人均38萬,華為為何大規模分紅
華為會對員工進行大規模的股票分紅,一方面是為了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另一方面也是華為留住人才的一個重要措施。
由於華為的許多業務本身屬於通信行業,通信行業對於研發能力和高知識的創造比其他行業擁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華為為了保證自己的公司發展和競爭力,會通過分紅的方式來提升員工的持有資本,同時留住相應的人才。
華為此舉是為了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
對於一個企業而言。保持員工的工作熱情和人才競爭力是非常重要的,不僅可以提升公司在市場上的相應競爭力,對於企業未來的發展和管理經營都非常重要。華為由於受到了美國的貿易打壓,自身在國際市場上的業務開展都上都出現了相關的問題和阻礙。因此進行相應的規模分紅,也是為了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度過目前公司的發展難關。
『肆』 股權激勵:想要激勵老員工,如何進行分紅股分配
分紅權激勵依據的是員工的人力資本貢獻,這就需要核定人力資本貢獻比例。首先,要明確企業的利潤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凈利潤1000萬元,物質資本佔40%為400萬元;人力資本佔60%為600萬元。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貢獻比要根據具體企業而設定。其次,在明確了人力資本的總貢獻值後,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中每一個人的佔比。
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個員工的人力資本數額時,全職在企業任職的老闆也要統計在內。實際上老闆是人力資本最多的人,老闆即是物質資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資本投入者。
老闆之外的員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資本的,很多員工沒有多少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多少不是主觀臆測,而是靠業績考核考量出來的。
只要把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個員工分配相應的紅利。仍以上例說明,A公司2017年人力資本應分紅600萬元。
共有20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超過80分,由該20名員工分享此600萬紅利。20名員工個人考核總分1200分,技術經理張剛個人考核分120分,張剛應分:120÷1200×600=60萬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無論企業有多少員工,也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員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這就是動態分紅權激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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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機制
1、職務變動
以職務調整之日為原崗位在職分紅股截至日停止計算原崗位分紅,新任職崗位起始日確定股份數量開始計算分紅。
2、辭退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當年分紅及未發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職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殉職時間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給其指定繼承人。
4、喪失行為能力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5、退休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退休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6、死亡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死亡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7、刑事處罰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及未發放分紅。
『伍』 公司給員工股份,對於員工來說有什麼用處
公司給員工股份,對於員工的用處:
1、自豪感:員工擁有股權,可以獲得身份的自豪感。在員工沒有股權時,就是企業的一個打工者,員工擁有股權後,就是企業的主人,獲得身份的認同。
2、分紅收益:員工擁有股權之後,可以獲得股權的分紅,這是員工工資獎金之外的另一份所得,這樣使得員工不僅關注自身的利益,而且也關注到企業的利益,員工的價值導向就由以前只關注自己的收入,進而開始關注企業的利益,員工就將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遠利益結合起來。
3、股權溢價收入:員工入股時,假如企業的股權價格是一股一元,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股權的價格也許變成一股10元甚至更多,員工在股權轉讓或退出時可以獲得溢價的收益。
如果企業與資本市場掛鉤,即企業如果上市,股權的價值會更大,員工獲得的溢價收益也就會更多。假如你是騰訊、阿里的員工,持有企業的原始股,因為企業上市,你將獲得的溢價收益更大。
在阿里,因擁有企業股權身價百萬、千萬的員工比比皆是,這在傳統企業中,靠工資積累如此多的財富是很難做到的。
4、員工的保障:在做股權設計時,需要考慮,萬一員工因為發生工傷、工亡或者死亡,這對於其家庭而言,是一種不幸。而對於企業,如何進行人道主義的關懷,從而體現企業對於員工的關心,同時也讓員工找到歸屬感,也是在做股權設計時必須要考慮的內容。
做股權設計時,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讓萬一發生上述情形的員工,再獲得三至五年的分紅,以貼補員工的家庭開支。
同時在設計方案時還考慮退休的情形,員工在企業工作了一輩子,等退休時,對於非上市企業的員工,企業將退休員工股份的80%或者更多,以約定好的內部相對公允的價格轉讓給在企業當中繼續創造較大價值的員工。
5、實現更大夢想:按照馬斯諾的理論,每個人都有實現自我價值的需要,員工也有自己的夢想,在做股權設計時,將企業作為一個平台,讓更多的優秀人才發揮自己的作用,與其讓員工給別人干,不如讓員工給自己干,用夢想激發員工的更大的創業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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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現代公司制企業以公司股權為利益載體,藉助於企業的價值追求與企業員工個人利益協調互動的模型,謀求極大地激化員工主動性和創造力的一種全新的激勵方式。
它的出現,是企業物質激勵方式的一次深刻變革。
同時,經理股票期權作為長期激勵機制,有助於解決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代理問題,並實現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對應,因而能鼓勵經理人員克服短期行為,更多地關注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
相對於以「工資+獎金」為基本特徵的傳統薪酬激勵體系而言,股權激勵使企業與員工之間建立起了一種更加牢固、更加緊密的戰略發展關系,適應了信息經濟環境下人力資源資本化的時代要求。
為解決我國企業目前廣泛存在的「所有者責任缺位」、「委託代理鏈的責任衰減與成本攀升」、「內部人控制」、「經營者倫理風險」乃至獨具中國特色的「59歲現象」,提供了一種現實選擇和有效途徑。
目前,我國上市經理人薪酬結構非常單一,大部分公司實行的是以工資、獎金為主體的傳統薪酬制度,有部分公司經理人持有本公司一定的股權。而這部分公司經理人雖然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權,但相對於公司總股本規模而言顯得微不足道。
『陸』 員工持股分紅
法律分析:員工有三種方式進行分紅,第一種是按照持股比例分上市公司當年的利潤,也即按照員工按照自己之前和公司簽訂的協議進行分紅,第二種是買當年上市公司派發的新股,這種是指公司在當年不分配利潤又增發新的股份,第三種是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其中利潤是在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剩餘的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柒』 員工入股分紅制度
分紅入股系指既分紅又入股,將分紅與入股兩者相連結的一種制度,亦即企業除將一部分的紅利以現金或支票分配給員工外,並將員工應得的一部分紅利,改發企業的股票,使員工不但分享企業盈餘的紅利,而且獲得企業的股權。基此,可知分紅入股兼具分紅與入股的特性。
『捌』 股權激勵員工每年都有分紅嗎
股權激勵的股權年底到底有沒有分紅,要看到底有沒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還沒有記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個預期股權,這樣是沒有分紅的;如果已經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這樣的股票是有分紅的。年終分紅和員工擁有企業的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四十六條 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掛牌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並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掛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