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在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會在不同的情況階段發布上市公司的情況公告,這些公告有的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較大、有的影響較小。今天與大家分享上市公司的一種情況公告股權轉讓。那麼股權轉讓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2. 股權轉讓後股價會跌嗎
股權轉讓不一定會導致股價下跌,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而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但不必然。同時這要看是什麼股票,是什麼人要入股,如果股東是減持不良資產、或者是強勢資金等優質資源進入,則是利好,如果是公司本身不好股東想早點出局規避風險則是利空應該自己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下定論。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公司法》第71條,第148條。
3.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權轉讓對於現持有人來說是利好消息,對場外散戶是利空消息。股權登記後就要分紅、配股,多數公司配股、分紅後股票一般都會下跌,調整好長一段時間。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除此之外,要想過戶只有走司法途徑,需要至少兩個月的時間和5%的費用。雖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協議轉讓但不過戶的辦法,也有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總體上風險很高,信用存在問題。
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之外,基本都是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話語權。這也變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
可以說,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其餘非流通股東基本處於套牢地位,除了少數公司的分紅,基本沒有任何回報,還要為大股東變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膽。
現在明確了非流通股東轉讓的合理合法和正確渠道。對第一大股東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將不再輕松,因為其它非流通股股東可以隨時轉讓,也潛在惡意收購爭奪控制權的可能。
(3)股東轉讓股份對股票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咐跡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雹簡型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參考源猜資料來源網路-股權轉讓
4. 股權轉讓股票會漲嗎
股權轉讓股價是會上漲的,但這里有前提條件需要滿足。當股東減持不良的資產,讓優質的資產進入到上市公司中,這是利好的信息,股價是會上漲的。但如果公司業績不佳,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是為了規避風險,那麼這種股權轉讓的操作會讓股價下跌。
當發生股權轉讓時,要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業績等情況分析,並不是每一次股權轉讓都能提升股價的。很多時候公司的內部情況個人投資者很難知道,這時候只能依靠自己的投資經驗去判斷了。
【拓展資料】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5. 股權變更包括哪些行為,這些行為對股價各有什麼樣的影響投資學概論
股權變更形式有兩種:
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
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一般來說,對於轉讓人股東都是一種利好消息,不過對於市場中的普通股東則並不一定是利好消息,這是因為很多是股東進行了限售股解禁,將這些股份在二級市場進行了拋售,增加了二級市場中的股票供應量,股價自然會出現下降。並且因為是股東了拋售,股東對於自身公司不看好,對於投資者的信心也是一種打擊,也會造成股價出現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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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收入確定的原則及方法
《辦法》第十條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這是股權轉讓收入確定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納稅人轉讓股權,應當獲得與之相匹配的回報,無論回報是何種形式或名義,都應作為股權轉讓收入的組成部分。
《辦法》第七至九條規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權轉讓收入確定的方法。通常情況下,股權轉讓收入就是轉讓方在轉讓當期或後續期間獲得的各種形式及名義的轉讓所得。
6. 股權轉讓對以後的影響有哪些
1、轉讓的是股權,是新舊股東之間的交易,對公司本身的賬目和財產沒有影響。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股權轉讓是沒有影響的,買的是股權,只是公司股東發生變化,對A公司的實際賬務、資產並未發生變化。
2、股權轉讓,會對非居民企業有影響。非居民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是指非居民企業轉讓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不包括在公開的證券市場買入並賣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其股權轉讓所得公式如下: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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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的形式
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普通轉讓指《公司法》上規定的有償轉讓,即股權的買賣。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內部轉讓即股東之間的轉讓,是指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這是根據標的在轉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部分轉讓指股東對股權的一部分所作的轉讓,也包括股權分別對二個以上的主體所作的轉讓。全部轉讓指股權的一並轉讓。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
這是根據轉讓所賴以發生的依據而作的劃分。約定轉讓是基於當事人合意而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出讓等。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
5、其他分類
例如,退股是基於司法權而發生的,具有強制性,可被視為一種強制轉讓。
7. 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對股價有無影響
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是利空消息。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1.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
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3.
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8.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法律分析:1、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
2、而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對股價有影響,影響是說明股東對公司未來信心不足,或將引起股價下跌,是利空消息。
一般來說,股權轉讓對於現持有人來說是利好消息,對場外散戶是利空消息。股權登記後就要分紅、配股,多數公司配股、分紅後股票一般都會下跌,調整好長一段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9. 公司股東變更會影響公司的股票上市嗎
公司股東變更一般不會影響上市。但若該股東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實際控制人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且發行上市的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不得發生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三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